科技经费的支出包括内部支出和外部支出两
部分
外部支出是指报告期内科技活动机构从科技
经费中转拨给外单位从事科研活动的经费,包括委
托外单位或与外单位合作进行科研活动而转拨给
对方使用的经费,但不包括在外单位进行加工测试
等工作支出的经费,这些费用属于内部支出计入
"日常经费支出".
内部支出是指报告期内科技活动
机构在本机构内部开展科研活动而实际支出的全
部费用,包括日常支出和资产支出两部分.
1、收到拨款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2、发生专项支出时 借:专项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等 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接受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如专项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以及从其他来源取得的款项。
二、企业应于实际收到专项拨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拨款项目完成后,形成各项资产的部分,应按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资本公积——拨款转入”科目。未形成资产需核销的部分,报经批准后,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拨款项目完成后,如有拨款结余需上交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专项应付款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各种专项应付款。
一、“研发支出”属于成本类会计科目。
它核算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本科目应当按照研究开发项目,分别“费用化支出”与“资本化支出”进行明细核算。
二、例题 某企业自行研究开发一项新产品专利技术,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材料费2000万元、职工薪酬500万元,以及用银行存款支付的其他费用1500万元,总计4000万元,其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为2500万元,期末,该专利技术已经达到预定用途。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1500 借: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2500 贷:原材料 2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500 贷:银行存款 1500 期末: 借:管理费用 1500 借:无形资产 2500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1500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2500。
科技开发成本的处理:
主要是科技开发成本费用化还是资本化的问题。
财政部于1993年5月颁发的《关于科技企业执行新的行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发生的科技开发成本应在一个成本类科目中汇集,开发完成后登记适当的资产科目,但失败项目的成本应冲销预提的科技开发风险准备。
国家扶持基金的核算:
为了促进高新按照我国现行法律,对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的金额应用为“国家扶持基金”留在企业,用于生产发展,不得用于分配。
这种规定与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规定不同,因而产生特殊处理问题。
目前国家科委规定的处理方法是,将“国家扶持基金”作为盈余公积的一部分,并在盈余公积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企业应在计算所得税时,将减免税金确认为“国家扶持基金”,作为盈余公积入账。
扩展资料:
会计科目的设置原则:
会计科目作为向投资者、债权人、企业经营管理者等提供会计信息的重要手段,在其设置过程中应努力做到科学、合理、适用,应遵循下列原则:
1、全面性原则
会计科目作为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科目的设置应能保证对各会计要素做全面地反映,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2、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是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中国现行的统一会计制度中均对企业设置的会计科目作出规定,以保证不同企业对外提供的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企业应当参照会计制度中的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设置会计科目,但其设置的会计科目不得违反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于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在不影响统一会计核算要求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财务报表的前提下,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3、相关性原则
相关性原则,是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当为提供有关各方所需要的会计信息服务,满足对外报告与对内管理的要求。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财务报告提供的信息必须满足对内对外各方面的需要,而设置会计科目必须服务于会计信息的提供,必须与财务报告的编制相协调,相关联。
4、清晰性原则
会计科目作为对会计要素分类核算的项目,要求简单明确,字义相符,通俗易懂。
同时,企业对每个会计科目所反映的经济内容也必须做到界限明确,既要避免不同会计科目所反映的内容重叠的现象,也要防止全部会计科目未能涵盖企业某些经济内容的现象。
5、简要实用原则
在合法性的基础上,企业应当根据组织形式、所处行业、经营内容、业务种类等自身特点,设置符合企业需要的会计科目。
会计科目设置应该简单明了通俗易懂。突出重点,对不重要的信息进行合并或删减。
技术服务活动的会计处理。技术服务是指企业对外提供技术性劳务,包括工程设计和承包、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维修服务等等。
技术服务在高新技术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为了满足国家考核高新技术企业的收入分别进行核算。
对此,企业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有时一项交易是技术服务还是商品销售难以区分。
一般作法是:凡商品提供附属于技术服务者,应视为商品销售;凡技术服务与商品分别定价者,应视为技术服务与商品销售峡谷项业务同时发生。
对于短期技术服务活动,企业于劳务已经提供,并已取得价款或索取价款的凭证时,确认技术服务收入的实现。对于长期技术服务合同,一般应采用完成进度法或完成合同法确认营业收入。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高新技术企业会计
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用因是否满足资本化条件,分为三种情况:
一、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支出,不满足资本化条件
借记本科目(费用化支出),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本科目(资本化支出),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二、、企业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正在进行中研究开发项目
应按确定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资本化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以后发生的研发支出,应当比照上述第一种情况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应按本科目(资本化支出)的余额,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资本化支出).
1、是研究阶段发生的费用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研发支出和开发阶段研发的支出全部费用化,
2、是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证明符合无形资产条件的支出资本化,分期摊销。
扩展资料:
研发费用在不用会计基础的财务报表中的披露:
对于自行研发成功的无形资产成本,即拟作资本化处理的研发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二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无形资产的类别在附注中披露与无形资产有关的下列五个方面的信息:……五是计入当期损益和确认为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支出金额。”而我国企业所得税税法则要求,“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但没要求披露。
《国际会计准则第9号--研究和开发费用》不仅要求披露“计入当期损益和确认为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支出金额”,而且要对“未分摊递延开发成本的发展及其余额应加以披露,对提出或采用的未分摊余额的分摊基础也应加以披露”。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研发费用
拨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项应付款(项目名称)”科目。
企业发生经费支出时,在“主营业务成本”科目下设置“科研开发成本”,在“科研开发成本”下设置“项目名称”,在“项目名称”下设置人员费用、试验外协费、合作费、设备购置费——累计折旧、材料费、资料印刷费、调研费、租赁费和其他费用共九项费用明细科目。
企业使用科技拨款购置设备时:借:固定资产——项目名称或设备名称 贷:银行存款,同时计提该设备的折旧,应做如下会计分录:借:主营业务成本——科研开发成本——项目名称——该设备折旧费,贷:累计折旧---项目设备折旧费
项目结束:借:专项应付款——项目名称 贷:主营业务成本——科研开发成本——项目名称(各项费用合计) 其差额借(贷)记相关会计科目。
所谓研发支出,从企业的角度来说,就是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是指为获得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新准则规定,对于企业内部的研究开发项目(包括企业取得的已作为无形资产确认的正在进行中的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当期归集后计入损益(管理费用);开发阶段的支出在符合特定条件时则可以确认为无形资产,即资本化。由于不同阶段支出的会计处理差异巨大,正确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就成为研发支出会计处理的关键研究阶段支出的会计处理研究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是为进一步的开发活动进行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由于已进行的研究活动将来是否会转入开发、开发后是否会形成无形资产等均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该阶段的支出,新准则规定应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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