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07年新会计准则规定,由于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核算方法与以前不同,新增加科目“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科目核算如下: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款项和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产生的应收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承租人或购货单位(接受劳务单位)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长期应收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出租人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租赁款,应按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借记本科目,按未担保余值,借记“未担保余值”科目,按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的现值,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二)企业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产生的长期应收款,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借记本科目,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三)根据合同或协议每期收到承租人或购货单位(接受劳务单位) 偿还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不属于应收款项,他是独立的会计科目,长期应收款应该计提坏账准备。
长期应收款指的是企业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款项和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产生的应收款项。
根据2007年新会计准则规定,由于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核算方法与以前不同,新增加科目"长期应收款 "。
企业应设置"长期应收款"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款项和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产生的应收款项。
企业的长期应收款项,包括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款项、采用递延方式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产生的应收款项,以及经营租赁产生的应收款项等,通过"长期应收款"科目核算。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也通过本科目核算。本科目可按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长期应收款。
根据应收款项和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年新会计准则规定,由于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核算方法与以前不同,新增加科目“长期应收款 ”。
企业应设置“长期应收款”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款项和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产生的应收款项。 企业的长期应收款项,包括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款项、采用递延方式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产生的应收款项,以及经营租赁产生的应收款项等,通过“长期应收款”科目核算。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也通过本科目核算。本科目可按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1)出租人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租赁款,在租赁期开始日,应按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未担保余值,借记“未担保余值”科目,按融资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最低租赁收款额和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贷记“融资租赁资产”科目,按融资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或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2)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产生的长期应收款,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按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折现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3)如有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应由本企业承担的部分,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以后,还需承担的投资损失,应以“长期应收款”科目中实质上构成了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部分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长期应收款”科目。除上述已确认投资损失外,投资合同或协议中约定仍应承担的损失,确认为预计负债。
2、未实现融资收益的核算
企业分期计入租赁收入或利息收入的未实现融资收益,应通过“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核算。本科目可按未实现融资收益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转入当期收益的未实现融资收益。
你说的第三种情况其实是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中对超额亏损的会计处理。这种处理是指,如果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那么投资单位需要确认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一般情况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不会超过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但是若投资单位应负担的亏损超过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单位就应当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为零,例如,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100万,但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中属于投资单位按投资比例应负担的部分为500万,那么投资单位就需要将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减为零,然后再看投资单位对被投资单位有没有实质上构成的长期权益,也就是你说的“长期应收款”,如果有,假设有600万,那么投资单位需要进一步将这600万的长期应收款减记200万(600万-还未负担的400万亏损),会计分录为
借:投资收益 400万
贷:长期应收款 400万
如果对被投资单位这种性质的长期应收款只有50万,那么直接把这50万全部按上述分录注销即可,剩下的应负担的350万亏损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记入预计负债或者备查账。
对于你的描述,我感觉你理解成了:投资单位应负担的亏损有500万,但是长期股权投资只有100万,减记为零后,还有400万的亏损,所以记个长期应收款400万,这样理解是不对的,因为不是在处理亏损时才形成这笔长期应收款,而是处理亏损时,若之前就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某种特定性质的长期应收款的话,在处理亏损时是把已经拥有的债权拿来抵挡亏损,如果事先没有对被投资单位特定性质的长期应收款,那剩下的400万亏损是不用处理的(在不满足记预计负债的情况下)。
希望能帮到你。
1、未确认融资费用是因为当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未来付出的对价有差异,未实现融资收益是因为目前付出的对价与将来收到的有差异,若是忽略二者之间的差异,当然就是没有未确定部分了
2、新准则设置“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3、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费用一起资本化,然后摊销计入管理费用等,
不是连成一体的金额小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超过1年的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就是了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改良费用可以资本化的计入固定资产,费用化计入损益
说的不大清楚,尽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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