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税金是管理费用。
公司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税金、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咨询费、诉讼费、开办费摊销、上缴上级管理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会费、财务报告审计费、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原税法(2008年1月1日废止)规定: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直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纳税人能提供真实有效凭证或资料,在下列限度内准予作为费用列支,超过标准的部分;
不得在税前扣除: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得超过销售(营业)净额的5‰;全年销售(营业)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该部分销货净额的3‰。
现税法规定:该实施条例中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扩展资料:
核算
企业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管理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管理费用,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该科目按管理费用的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等,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以及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咨询费、研究费用等其他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研发支出”等科目。
期末,应将“管理费用”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管理费用在会计核算上是作为期间费用核算的,企业发生的管理费用,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并在"管理费用"科目中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账核算。期末"管理费用"科目的余额结转"本年利润"科目后无余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管理费用
1、借:原材料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1700
贷:银行存款 11700
2、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117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17000
3、借:在建工程 11700
贷:原材料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转) 1700(10000*17%)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期末余额=-1200-1700+17000+1700=15800,即本月应交增值税15800元。
应交税费属于负债类科目。
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对其经营所得依法缴纳各种税费。这些应缴税费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确认、计提,在尚未缴纳之前暂时留在企业,形成一项负债(应该上缴国家暂未上缴国家的税费)。企业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总括反映各种税费的缴纳情况,并按照应交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借方登记已交纳的各种税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应交税费包括企业依法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税费,以及在上缴国家之前,由企业代收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
应交税费二级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已交税金
--减免税款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转出未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出口退税
1、黄河公司2007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利润总额200万元。该公司全年合理工资薪金支出200万元,工资附加费支出共50万元;业务招待费支出20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5万元。根据以上资料计算黄河公司本年度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所得税税率为25%)并作出相应的会计分录。
(1)工资附加费扣除标准=200*(14%+2%+2.5%)=37万元
调增额=50-37=13万元
(2)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2000*0.5%=10万元,或20*6%=12万元
调增额=20-10=10万元
(3)调增税收滞纳金5万元
因此,应纳税所得额=200+13+10+5=228万元
应缴纳企业所得税=228*25%=57万元
编制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57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570 000
2、某公司邀请一位艺术家为其进行广告设计,支付其设计劳务报酬10000元,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应由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并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
(1)计税基础=10000*(1-20%)=8000万元
选用20%的税率,选择的速算扣除数为0。
(2)应纳个人所得税=8000*20%=1600万元
编制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劳务报酬 1 600
贷:应付职工薪酬——代扣个人所得税 1 600
3、某房地产公司转让取得转让收入500万元,允许扣除项目金额为250万元,计算该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并编制相应会计分录。
注意:因为未提及利息的扣除如何,故按照项目金额的10%扣除。
另外,该转让虽然为房地产公司所为,但是该业务并非销售房地产行为,故按照项目扣除金额的20%加计扣除不能考虑。
增值率=【500-250*(1+10%)】/250*100%=90%
选取的税率为40%,速算扣除率为5%。
应纳土地增值税=500*40%-250*5%=187.5万元
编制会计分录: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 875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1 875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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