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拨入经费和拨出经费 1、拨入经费(总帐)帐户,用来核算由财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拨入的预算经费,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拨入经费的累计数。
应设“拨入经常性经费”和“拨入专项经费”两个明细科目。 ①收到经费拨款单时,借:银行存款贷:拨入经费 ②缴回拨款时,借:拨入经费 贷:银行存款 ③年终结帐时,将本帐户的贷方余额(不含预拨下年度经费)转入“结余”帐户,年终转帐后本帐户无余额。
借:拨入经费,贷:结余 2、拨出经费(总帐)帐户,核算主管会计单位按核定预算拨付所属单位的预算资金。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拨出经费的累计数。
应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的“财政拨款凭证”四联单,不得用支票拨付和所属单位打收条的方式拨款。 ①转拨经费时,借:拨出经费-**单位 贷:银行存款 ②收回或冲销转出时,借:银行存款 贷:拨出经费 ③年终结帐时,将本帐户的借方余额(不含预拨下年度经费)转入“结余”帐户,年终转帐后本帐户无余额。
借:结余贷:拨出经费 本帐户应按所属单位设置明细帐。 二、应缴财政专户款和预算外资金收入 1、应缴财政专户款(总帐)帐户,核算行政单位按规定代收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应缴未缴数,年终本科目应无余额。
①收到应上缴财政专户的各项收入时,借:银行存款,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 ②上缴财政专户时,借:应缴财政专户款, 贷:银行存款 应按照预算外资金的类别设置明细帐。 2、预算外资金收入(总帐)帐户,用来核算预算外资金的收入情况,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预算外收入的累计数。
①收到从财政专户拨入的预算外资金时,借:银行存款贷:预算外资金收入 ②主管部门收到财政专户核拨的属于所属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时,应通过“暂存款”帐户核算。 收到时借:银行存款 贷:暂存款 转拨时借:暂存款 贷:银行存款 ③年终结帐时将本帐户的贷方余额转入“结余”科目,借:预算外资金收入,贷:结余 年终转帐后本帐户无余额。
三、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包括零星杂项收入,如变卖旧报刊杂志的收入;有偿服务收入,是指财政部门规定不用上交的收入;有价证券、银行存款利息的收入。 ①经财政部门批准不上交的零星收入、有偿服务收入、有价证券利息收入、固定资产处置和残值变价收入,借:银行存款(现金)贷:其他收入 ②冲销其他收入时,借:其他收入贷:银行存款(现金) ③年终结帐时,将本帐户的贷方余额转入“结余”帐户,年终转帐后本帐户无余额。
借:其他收入贷:结余 四、经费支出 经费支出核算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项支出。 经费支出按开支对象分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其他; 公用经费包括:公务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福利费、劳务费、就业补助费、租赁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其他;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和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补贴、助学金、其他。 经费支出(总帐)帐户,用来核算本单位预算经费的实际支出数,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经费支出的累计数。
①财政直接支付的核算,由财政直接支付的工资,年终应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入帐通知书》和代发工资的银行盖章转回的工资发放明细表, 主管部门: 借:经费支出(本单位) 拨出经费(转拨所属单位) 贷:拨入经费 所属单位: 借:经费支出 贷:拨入经费 ②对实行集中支付的政府采购,可根据《政府采购支付转移通知书》作相同的分录,属于固定资产的同时记:借:固定资产贷:固定基金 ③依据支出的原始凭证, 借:经费支出-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④年终结帐时,将本帐户的借方余额转入“结余”帐户, 借:结余 贷:经费支出,年终转帐后本帐户无余额。 帐户应按财政部门统一规定的“目”级支出科目设置明细帐。
五、结转自筹基建 结转自筹基建(总帐)帐户,核算经批准用拨入经费以外的资金安排基本建设,其所筹集并转入建设银行的资金。 余额一般在借方。
①转存建设银行时, 借:结转自筹基建 贷:银行存款 ②基建项目完工后剩余资金收回时, 借:银行存款 贷:结转自筹基建 ③年终结帐时,将本帐户的借方余额转入“结余”帐户, 借:结余 贷:结转自筹基建, 年终转帐后本帐户无余额。 六、现金 现金(总帐)帐户,核算行政单位的库存现金,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库存现金的数额。
①收到现金时, 借:现金, 贷:有关收入科目 ②提取现金时, 借:现金, 贷:银行存款 ③支出现金时, 借:经费支出, 贷:现金 应设置“现金日记帐”,由出纳人员根据现金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业务终了,应计算出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余额,并将余额与实际库存数核对相符。
七、银行存款 银行存款(总帐)帐户,核算行政单位存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银行存款数额。 ①通过银行结算取得收入。
资产部类: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暂付款\库存材料\固定资产\经费支出\拨出经费\结转自筹基建
负债部类: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暂存款\应交税金\固定基金\结余\专项结余\拨入经费\其他收入等
经费支出二级科目:基本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工会经费\业务费\业务招待费\其他费用等
公务费节级科目: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取暖费\差旅费\车船养路保险费\会议费等
如果你是机关会计,请与本级财政机关会计科(股)联系,取得相关法律法规资料,然后结合本单位情况采用合适科目.
在现行的财政管理制度下,你单位作为行政机关,基建资金一般有两个来源渠道,一是财政预算拨款,二是预算资金收入的返还款,除此以外的自筹资金是没有相关的合法通道的.机关搞摊牌拉赞助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商业银行不会给机关提供贷款的,你所说的自筹资金,最大的可能是没有上缴财政的预算外收入被单位截留了,因而是没有纳入财政预算非常规基建项目。
因此,你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时有必要明确基建资金的来源,万一搞不清,就权当是财政拨入经费和预算外收入返还款入帐,基建支出记入“自筹基建支出”,工程完工按照实际造价同时记“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
1、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行政单位应设置下列科目:
资产类: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暂付款;库存材料;固定资产。
负债类: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暂存款。
净资产类:固定基金;结余。
收入类:拨入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其他收入。
支出类:经费支出;拨出经费;结转自筹基建。
2、发生的费用支出计入经费支出。经费支出的明细科目很多。收入应计入拨入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其他收入。
3、平衡公式:资产+支出=负债+收入+净资产
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概述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分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与事业单位会计两大体系,是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类似组织核算、反映和监督单位预算执行及各项业务活动的会计专业,是预算会计的组成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与事业单位会计虽然是两个不同的体系但都属于预算会计的组成部分,会计要素分类和主要账务处理方法相同,会计报表种类及主要项目也相同。
二、资产和负债 (一)资产 事业单位的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 1.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消耗用的资产,包括: (1)货币资金 (2)应收及预付款项 (3)存款等 2.对外投资 3.固定资产 4.无形资产等 (二)负债 事业单位的负债是指事业单位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想要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包括介入款项、应缴款项、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种应付款项及应缴款项即时清理并按规定办理结算,不得长期挂款。
三、净资产 事业单位的净资产是指资产减去负债的差额,包括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结余等。
四、收入和支出 事业单位的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事业单位的支出,是指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和其他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及损失
根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行政单位的会计科目分五大类共34个:
1、资产类17个: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待处理财产损溢、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受托代理资产。
2、负债类8个:应缴财政款、应缴税费、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账款、应付政府补贴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受托代理负债。
3、净资产类5个: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其他资金结转结余、资产基金、待偿债净资产。
4、收入类2个: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
5、支出类2个:经费支出、拨出经费。
有资产类科目、负债类科目、净资产类科目、收入类科目、支出类科目一、资产类科目第一,往来款项中,行政单位会计只有一个“暂付款”科目,而事业单位会计则有“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四个科目。
这是因为行政单位往来业务内容比较单一,包括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所属单位或本单位职工发生的临时性待结算款项,在会计核算中简化为暂付款项的核算,而事业单位的往来款项科目同企业会计一样。第二,行政单位的存货仅有“库存材料”一项,而事业单位有“材料”和“产成品”两个科目。
二、负债类科目行政单位与事业单位负债类科目不同之处在于,行政单位“暂存款”科目对应事业单位“借入款项”、“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生的待结算款项都纳入“暂存款”科目核算,包括临时暂存(存入的押金、保证金等)和应付未付款项、不明性质的资金以及收到外单位委托办事的资金等,而且对于暂存款,应及时清理结账,不得长期挂账。
而事业单位“借入款项”是指事业单位向财政部门、上级单位、金融机构借款和向其他单位借入有偿使用的各种款项;事业单位通过市场交易形成的负债用“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科目核算。三、净资产类科目净资产是指资产减去负债后的差额。
行政单位净资产类科目包括“固定基金”和“结余”两个会计科目。固定基金是指行政单位固定资产所用的资金,固定基金的数额与固定资产的数额始终是相等的。
结余是行政单位各项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正常经费结余和专项资金结余应分别核算。而事业单位净资产除固定资产的净资产形态用“固定基金”表示外,还包括“事业基金”、“专用基金”、“事业结余”、“经营结余”和“结余分配”等五个会计科目。
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来核算其所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用专用基金来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四、收入类科目行政单位收入类科目包含“拨入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其他收入”三个会计科目,而事业单位收入范围非常广泛,包含“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其他收入”等多个科目。
两者之间具体的区别包括: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预算经费,行政单位计入“拨入经费”,事业单位则计入“财政补助收入”;为核算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事业单位设置“上级补助收入”科目;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拨入的有指定用途需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事业单位计入“拨入专款”科目;因事业单位有市场取得的收入,因而分别设有“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科目;按规定从财政专户核拨下来的预算外资金以及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准不上缴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事业单位将其并入“事业收入”核算,而行政单位则单独设置“预算外资金收入”科目来进行核算。五、支出类科目行政单位支出类科目包括“拨出经费”、“经费支出”、“结转自筹基建”三个会计科目,而事业单位设置了“拨出经费”、“拨出专款”、“专款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成本费用”、“结转自筹基建”等多个科目。
行政单位的“拨出经费”对应事业单位“拨出经费”、“拨出专款”两个科目,用来核算单位按核定预算将财政或上级单位拨入经费转播给下属单位的预算资金或专项资金,因为只有在采用实拨资金方式时才会有这类业务因而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这类科目基本不再使用;行政单位的“经费支出”对应事业单位“专款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等多个科目,来对单位为完成各项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支出进行核算。扩展资料: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设置的原则会计科目的设置对会计信息的质量有决定性的影响,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的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会计科目的名称与核算内容应具有统一性为了便于会计资料在各地区、各部门以及全国范围内汇总分析,特别是为了反映国家预算的执行情况,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科目应由财政部统一制定。会计科目的名称未经财政部同意不得改变和合并;其核算内容和使用方法亦不得随意改变;如因自身业务活动需要,各地区、各部门可以增设科目,报请财政部同意;对于明细科目,可由各地区、各部门和基层单位按一定要求自行规定。
(二)会计科目要适应各单位业务活动的特点,符合预算管理的要求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活动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一样,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业务活动也有各自不同,如部分事业单位实行有偿服务,有一定的业务收入,行政单位只按规定履行公务,没有自身业务收入;有的事业单位要求进行成本核算,行政单位则不存在成本核算问题等。会计科目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各单位业务活动的实际需要,也便于将核算结果同政府预算进行对比分析,加强预算管理。
(三)会计科目要适应单位内部管理的要求会计科目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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