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房产税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2、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贷:银行存款
应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1、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房产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使用税)。
2、交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房产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使用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扩展资料:
应交税费核算规定如下:
①、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②、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
根据财会[2016]22号文件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调整后,发生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
③、本科目应当按照应交税费的税种进行明细核算。
应交增值税还应分别“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设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应交税费
计提房产税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上交房产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贷:银行存款
友情提示
依据财会[2016]22号文 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后,“营业税金及附加 ”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 ”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 等相关税费;之前在“管理费用”科目中列支的“四小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本次也同步调整到“税金及附加”科目。
一、房产税的征收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一)征收范围。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二)征收标准,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三)征收期限。
房产税征收期限可结合房屋情况咨询当地房管部门或税务部门。
房产税征收时间是多少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所以,各城市的征税时间并不一致。
(四)征收对象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负有缴纳房产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因此,上述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房产税的纳税人。
1. 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 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 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 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6. 产权属于集体所有制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籍个人、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所拥有的房产不征收房产税。
(五)征收税率
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
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二、房产税的会计处理
房产税实行的是按年征收,分期缴纳。
企业计算出应纳房产税金时,借记“管理费用”帐户,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帐户。
如按期缴纳需分月摊销时,借记“待摊费用”,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帐户。
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帐户,贷记“银行存款”等帐户。
每月摊销应分摊的房产税金时,借记“管理费用”帐户,贷记“待摊费用”帐户。
房产税分录在计算时:
借: 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贷:银行存款
房产税分期缴纳由2016年5月1日起不在管理费用科目支出
计提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分期已缴纳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注意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
为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明确规定,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税率为1.2%。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房产税
1.如按期缴纳需分月摊销时,借记“待摊费用”,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帐户。
2.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帐户,贷记“银行存款”等帐户。
3.每月摊销应分摊的房产税金时,借记“管理费用”帐户,贷记“待摊费支付房产税分录例:某工业企业应税房产怦估价值3000000元。当地政府规定房产税分季缴纳,每季度开始月份缴清该季税款,房产税税率为2%。则:每季应纳房产税=3000000*2%÷4=15000(元)
4.支付房产税分录根据上述计算结果,作如下分录:支付房产税分录借:管理费用15000
支付房产税分录贷: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15000
支付房产税分录实际缴纳税款时,作如下分录:
支付房产税分录借: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15000
支付房产税分录贷:银行存款15000
一、房产税的会计分录分为确认和缴纳两种情况。
1、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房产税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2、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贷:银行存款 二、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的设置和运用。 1、第2221号” 应交税费“科目的运用: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实际交纳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第6602号“ 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的内容:本科目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研究费用、排污费等。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蜀ICP备2020033479号-4 Copyright © 2016 学习鸟. 页面生成时间:3.331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