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是因为什么原因被查,这个一句两句也说不清。
看到网上有篇文章上面写得蛮好分享你
进行财务舞弊调查,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为什么要进行调查。这个问题中,发起调查的理由是“怀疑企业财务造假”。那么,我们需要了解这个理由是如何形成的。
舞弊调查触发的原因大致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具有指向性的触发事件,比如常见的举报信、执法机构的质询或者调查;这一类事件都针对相应的环节,部分事件甚至更加具体的针对某个流程或者某些人。另一类则不具有一定的指向性,只是由于一些现象的发生而引发疑虑,比如销售下降、成本急剧上升等。具有指向性的触发事件通常可以继续细分为两类:一类举报包括大量细节甚至提供了证据支持;而另一类的举报则是泛泛的,只有核心内容而缺乏细节支持。
接下来的工作就是通过收集触发事件的相关资料、了解调查发起人的需求(如有),来进一步了解潜在舞弊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事件的大致内容,即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果分别是什么。
事件的传递过程。
企业的跟进动作。
调查发起人或者企业管理层对于调查的态度和期望。
如果这些调查存在举报人,还要设法联系举报人,进一步了解情况。准备工作的另一个关键就是从第三方了解事件的背景情况。这项工作通常是借助网络搜索引擎完成的。[1]
第一步准备工作完成后,就是第二步设计调查流程。这个阶段要通过运用经典的舞弊三要素模型来判断潜在的舞弊手法。回答这个问题,需要运用到“压力”和“机会”这两个要素。
压力是舞弊的动机,是舞弊发生的首要条件。这个压力主要来源于个人财务方面的需求无法通过合法途径获得。这个财务问题可以是个人的,比如需要满足超出平常水平的消费需求;也可以是和职业相关的,比如业务人员受到管理层或股东对财务或经营指标的过高要求。理解舞弊行为的压力要素可以更好的帮助我们在调查前期确定调查的方向。比如,如果是满足超常的消费需求,可能舞弊人员会盗取公司资产;而如果是因为业绩压力,那么可能存在报表舞弊或者销售造假的行为。
机会是舞弊行为成功的关键要素。舞弊的机会一般源于内部控制在设计或运行上的缺陷,如公司对资产管理的松懈,或者公司管理层能够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机会在舞弊调查中扮演了一个两面的角色:一方面,通过发现内部控制漏洞可以了解舞弊采用的具体手法;另一方面,内部控制漏洞可能导致缺乏相应的书面证据来证明舞弊人员犯下了相应的舞弊行为。因此,在舞弊调查完成后,对涉及的内部控制漏洞进行弥补和改进就是必不可少的一个步骤,从而可以减少将来发生类似的舞弊行为。[2]
通过压力要素判断,我们可以判断舞弊人员的利益述求是什么,决定调查的大致方向:如果是要提升业绩,可能会在收入相关科目动手;如果是要提高利润,可能会在成本、费用相关科目动手。然后经由机会要素判断需要重点检查哪些科目或者交易。以销售收入为例,现金交易、通过经销商产生的销售、销售确认条件复杂的交易等都可能成为舞弊对象。如果是想要提高利润,那些容易做手脚的成本、费用科目就是调查重点。
总而言之,需要首先核查的科目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后才能得出的。 调查结果不仅可能是发现了舞弊行为,也可能是证实不存在舞弊行为。讲一个有意思的案例,我们曾经有一个案例是公司的外国总部怀疑中国管理层偷盗公司的原材料和产成品,中国管理层不承认但又拿不出切实的证据。我们进场调查以后发现企业的管理确实比较粗放,但是基于现有的一些数据,通过测算原材料、中间产品和产成品中都含有的一种特殊元素含量,我们最终证明了中国管理层不存在该类舞弊行为。我们设计的分析方法得到公司总部的大加赞赏,后来就被这家企业用作日常管理的标准流程。
希望有用!!
遗憾的是,中国媒体对上市公司假账的报道大部分还停留在表面层次,很少从技术层面揭穿上市公司造假的具体手段。
作为普通投资者,如何最大限度的利用自己掌握的信息,识破某些不法企业的假账阴谋? 其实,只要具备简单的会计知识和投资经验,通过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分析,许多假账手段都可以被识破,至少可以引起投资者的警惕。 我们分析企业的财务报表,既要有各年度的纵向对比,又要有同类公司的横向对比,只有在对比中我们才能发现疑问和漏洞。
现在网络很发达,上市公司历年的年度报表、季度报表很容易就能找到,麻烦的是如何确定“同类公司”。“同类公司”除了必须与我们分析的公司有相同的主营业务之外,资产规模、股本结构、历史背景也是越相似越好;对比越多,识破假账的概率就越大。
一、最大的假账来源:“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 每一家现代工业企业都会有大量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主要是指货款,而其他应收款是指其他往来款项,这是做假账最方便快捷的途径。 为了抬高当年利润,上市公司可以与关联企业或关系企业进行赊账交易(所谓关联企业是指与上市公司有股权关系的企业,如母公司、子公司等;关系企业是指虽然没有股权关系,但关系非常亲密的企业)。
顾名思义,既然是赊账交易,就绝不会产生现金流,它只会影响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决不会体现在现金流量表上。因此,当我们看到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上出现大量“应收账款”,损益表上出现巨额利润增加,但现金流量表却没有出现大量现金净流入时,就应该开始警觉:这家公司是不是在利用赊账交易操纵利润? 赊账交易的生命周期不会很长,一般工业企业回收货款的周期都在一年以下,时间太长的账款会被列入坏账行列,影响公司利润,因此上市公司一般都会在下一个年度把赊账交易解决掉。
解决的方法很简单——让关联企业或关系企业把货物退回来,填写一个退货单据,这笔交易就相当于没有发生,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都要重新修正,但是这对于投资者来说已经太晚了。 打个比方说,某家汽车公司声称自己在某年度卖出了1万台汽车,赚取了1000万美圆利润(当然,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会注明是赊账销售),这使得它的股价一路攀升;到了第二年年底,这家汽车公司突然又声称上一年度销售的1万辆汽车都被退货了,此前宣布的1000万美圆利润都要取消,股价肯定会一落千丈,缺乏警惕的投资者必然损失惨重。
在西方,投资者的经验都比较丰富,这种小把戏骗不过市场;但是在中国,不但普通投资者缺乏经验,机构投资者、分析机构和证券媒体都缺乏相应的水平,类似的假账陷阱还真的骗过了不少人。 更严重的违规操作则是虚构应收账款,伪造根本不存在的销售记录,这已经超出了普通的“操纵利润”范畴,是彻头彻尾的造假。
当年的“银广夏”和“郑百文”就曾经因为虚构应收账款被处以重罚。在“达尔曼”重大假账事件中,“虚构应收账款”同样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
应收账款主要是指货款,而其他应收款是指其他往来款项,可以是委托理财,可以是某种短期借款,也可以是使用某种无形资产的款项等等。 让我们站在做假账的企业的角度来看问题,“其他应收款”的操纵难度显然比“应收账款”要低,因为“应收账款”毕竟是货款,需要实物,实物销售单据被发现造假的可能性比较大。
而其他应收款,在造假方面比较容易,而且估价的随意性比较大,不容易露出马脚。 有了银广夏和郑百文虚构销售记录被发现的前车之鉴,后来的造假者倾向于更安全的造假手段;“其他应收款”则来无影去无踪,除非派出专业人士进行详细调查,很难抓到确实证据。
对于服务业企业来讲,由于销售的不是产品,当然不可能有“应收账款”,如果要做假账,只能在“其他应收款”上做手脚。 在中国股市,“其他应收款”居高不下的公司很多,真的被查明做假账的却少之又少。
换一个角度思考,许多公司的高额“其他应收款”不完全是虚构利润的结果,而是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结果。早在2001年,中国上市公司就进行了大规模清理欠款的努力,大部分欠款都是大股东挪用资金的结果,而且大部分以“其他应收款”的名义进入会计账目。
虽然大股东挪用上市公司资金早已被视为中国股市的顽症,并被监管部门三令五申进行清查,但至今仍没有根治的迹象。在目前中国的公司治理模式下,大股东想企业资金简直是易如反掌;这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做假账,但肯定是一种违规行为。
二、与“应收账款”相连的“坏账准备金” 与应收账款相对应的关键词是“坏账准备金”,通俗的说,坏账准备金就是假设应收账款中有一定比例无法收回,对方有可能赖帐,必须提前把这部分赖帐金额扣掉。 对于应收账款数额巨大的企业,坏账准备金一个百分点的变化都可能造成净利润的急剧变化。
举个例子,波音公司每年销售的客运飞机价值是以十亿美圆计算的,这些飞机都是分期付款,只要坏账准备金变化一个百分点,波音公司的净利润就会出现上千万美圆的变化,对股价产生戏剧性影响。 理论上讲,上市公司的坏账准备金比例。
记账凭证中会计造假的常见形式主要有: ①“假账真做”,即指无原始凭证而以行为人的意志凭空填制记账凭证,或在填制记账凭证时,让其金额与原始凭证不符,并将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不符的凭证混杂于众多凭证之中。
例如某企业为了骗取上市资格,将堆压在仓库中的产品虚列为销售,并授意财务部门凭空填制了收款凭证,煞有其事地将几百万元的“主营业务收入”登记入账,借以虚增利润。 ②“真账假做”,即造假者故意错用会计科目或忽略某些业务中涉及到的中间科目,来混淆记账凭证对应关系,打乱查阅人的视线。
例如某企业财务部会计李某,利用外币汇率频繁变动,将企业需要兑出的5 000美元(当时汇率为1∶8)先折为日元,汇率为1∶100,然后再将500 000(5 000*100)日元折为人民币50 000元(汇率为1∶10),李某做账时“真账假做”,将美元兑换成日元,日元兑换成人民币的两次折换,记作美元兑换成人民币的一次性兑换,两者的差额成为李某的私人收入。 ③“障眼法”,就是对记账凭证的摘要栏进行略写或错写,使人看不清经济业务的本来面目。
造假者采用这种手法使记账凭证的摘要往往与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真实经济业务不符,或让摘要空出不写,或者粗粗写上让人不得要领的几个字,以达到掩饰和弄虚作假的目的。例如某企业因私设小金库而被查处,该厂领导吸取“经验教训”,认为以货币形式设置“小金库”容易引起审查人员的注意,而实物形式存在的“小金库”则不那么引人注目,于是自2005年始以购买材料的名义,以乱计成本费用等方式,购买金卡、金币、邮票等有保值和增值潜力的商品70余万元,并将之置于账外。
其具体操作过程是:原始凭证不开品名,在填制记账凭证时统称为购料,购买办公用品后计入制造费用、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等科目。此类记账凭证,在实际操作中时有发生,内审人员应当高度警惕。
记账凭证中会计造假的常见形式主要有:
①“假账真做”,即指无原始凭证而以行为人的意志凭空填制记账凭证,或在填制记账凭证时,让其金额与原始凭证不符,并将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不符的凭证混杂于众多凭证之中。例如某企业为了骗取上市资格,将堆压在仓库中的产品虚列为销售,并授意财务部门凭空填制了收款凭证,煞有其事地将几百万元的“主营业务收入”登记入账,借以虚增利润。
②“真账假做”,即造假者故意错用会计科目或忽略某些业务中涉及到的中间科目,来混淆记账凭证对应关系,打乱查阅人的视线。例如某企业财务部会计李某,利用外币汇率频繁变动,将企业需要兑出的5 000美元(当时汇率为1∶8)先折为日元,汇率为1∶100,然后再将500 000(5 000*100)日元折为人民币50 000元(汇率为1∶10),李某做账时“真账假做”,将美元兑换成日元,日元兑换成人民币的两次折换,记作美元兑换成人民币的一次性兑换,两者的差额成为李某的私人收入。
③“障眼法”,就是对记账凭证的摘要栏进行略写或错写,使人看不清经济业务的本来面目。造假者采用这种手法使记账凭证的摘要往往与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真实经济业务不符,或让摘要空出不写,或者粗粗写上让人不得要领的几个字,以达到掩饰和弄虚作假的目的。例如某企业因私设小金库而被查处,该厂领导吸取“经验教训”,认为以货币形式设置“小金库”容易引起审查人员的注意,而实物形式存在的“小金库”则不那么引人注目,于是自2005年始以购买材料的名义,以乱计成本费用等方式,购买金卡、金币、邮票等有保值和增值潜力的商品70余万元,并将之置于账外。其具体操作过程是:原始凭证不开品名,在填制记账凭证时统称为购料,购买办公用品后计入制造费用、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等科目。此类记账凭证,在实际操作中时有发生,内审人员应当高度警惕。
一、伪造、篡改、不如实填写原始凭证指行为人使用涂改等手法更改凭证的日期、摘要、数量、单价、金额等,或采用伪造印鉴、冒充签名、涂改内容等手法,来制造证明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
如:某厂职工利用一张字迹模糊,只有小写金额没有大写金额的发票,在金额"50.12"元前添写"1",改为"150.12"元,同时按150.12元添加大写金额,在财务科顺利报销。二、白条顶库所谓白条,是指行为人开具或索取不符合正规凭证要求的发货票和收付款项证据,以逃避监督或偷漏税款的一种舞弊手段。
主要手法有:1、打白条子,即以个人或单位的名义,在白纸上书写证明收支款项或领发货物的字样,作为发票来充当原始凭证。2、以收据代替发票这种手法经常用来偷逃税款,一些个体私营业主,当面对消费者为个人时,只开具收据来证明此项经济业务的发生,而不开发票,以避免税务机关的检查而偷逃税款。
3、不按发票规定用途使用发票,如以零售、批发商业发票来代替饮食服务行业发票。4、不按发票规定要求开具发票。
三、取得虚假发票这种虚假发票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发票本身是假的,另一种情况就是发票所记载的内容是虚假的。虽然国家以法律形式明文规定不得使用假发票,并且要求各单位要重视发票的管理和使用,但近年来假发票却是风行天下,十分猖獗的。
单位之间相互开具假发票,甚至有人专门以开具假发票牟利。如:不加盖财务专用章,有关人员不签字等。
四、自制假单据、虚开发票虚开发票是指行为人在开具发票时,除在金额上采用阴阳术外,还开列虚假品名、价格、数量、日期等,以蒙混过关,便于报销。具体手法:1、虚假品名用便于报销的物品名称代替不符合报销要求的实物名称。
如购买化妆品开列为劳保用品,购买保健品开列为药品等。2、虚假价格按需要开列价格或按照虚假货物品名开列相符的价格。
根据收款方、付款方作弊的不同要求,虚假价格具有高开、低开、平开三种方式。3、虚假数量按需要开列数量或配合虚假货物价格开列数量,根据收款方、付款方作弊的不同要求,虚假数量具有多计、少计、等计三种方式。
4、假票真开用假发票开具真实业务。一个单位的假单据有时并不全是外单位开具的,也有本单位业务部门、财会部门自制假单据报账的情况。
有的单位通过开具不真实的销货发票,虚减库存,将真实的货物销售后将收入不入账,作为本单位的"小金库"来源,以用来掩盖各种不合法的支出;还有的单位自制假的支出单据,开支一些正常业务无法报销的费用;还有的单位用自行印制的专用收据隐瞒收入。如现在的一些职称、执业资格考试,有些主办单位就在报名、售书上大做文章,考务费、报名费开国家统一的行政事业专用收费收据,而教账、涂卡则开自制收据(白条),以用来搞创收,偷逃税款。
五、证证不符所谓证证不符,就是指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二者之间的不相符。这种现象可以说是普遍性的,有的原始凭证所记录的经济业务内容,发生日期与记账凭证所用会计科目应反映的内容、记账日期明显不符;有的记账凭证上所列明的原始凭证张数与实际所附张数不符等。
如审查某企业凭证时,就发现该企业为粉饰财务状况,虚构产品销售,授意财务会员设法增加150万元的销售收入,财会人员即直接编制记账凭证,摘要填写销售商品给某公司,并据以记账,后无附任何原始凭证。又如审查某企业收款凭证时,发现该企业制单日期与原始凭证的日期几乎相差一年,按财务制度规定,开出发票日与编制现金收款凭证并据以记账日期应相符或者比较相近,经详查,发现造成不相符的原因是出纳员收款后未及时入账而挪用公款"炒股",一年后才予以归还。
六、账证不符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会计人员的疏忽大意造成账证不符的问题是有的,但如果出纳人员利用了这种粗心大意,便为假账提供了方便之门。如某企业1998年6月份销售产品的现金收入共有305笔,总价值为457500元,其中同为1200元的现金销货发票就多达80张,会计人员在汇总收入时,少加了3张1200元的发票(计3600元),使记账凭证上的现金收入成为453900元。
出纳人员在月末清点现金时发现当月长款3600元,于是便将这部分长款装入了自己的腰包。七、记账凭证上账户对应关系不正常单位在经济活动中进行会计核算,记账凭证上所使用的会计科目和其所反映的具体经济业务内容,应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但有些单位却经常使用一些往来科目来偷逃税款,隐瞒收入。
八、虚构经济业务,编造虚假记账凭证有的单位为了享受国家税法规定的可用税前利润连续三年补亏的税收政策,而编造虚假的经济业务来体现亏损,也有的单位为了体现业绩而虚构一些经济业务来为大众呈现一种"虚盈实亏"的表现繁华景象。九、假账真做无原始凭证而凭空填制记账凭证,或在填制记账凭证时,让其余额与原始凭证不符,并将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不符的凭证混杂于众多凭证之中。
例如,某企业为了骗取"百强企业"称号,将堆压在仓库中的产品虚列为销售,并授意财会部门凭空填制了收款凭证,煞有其事地将几百万元的"销售"收入登记入账,借以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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