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递延资产:是核算企业发生的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固定资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在一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企业发生的递延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摊销时,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资本公积:1、企业接受的现金捐赠,借记:“现金”“银行存款”, 贷记本科目。2、企业接受的实物捐赠:借记固定资产,贷记本科目。3、按投资人投资在新增注册资本应占的份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借记本科目
三、盈余公积:企业提取盈余公积时:借记“利润分配”,贷记本科目。企业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企业以盈余公积转赠子资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盈余公积的期末贷方余额为提取得盈余公积结余。
四、本年利润=产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产品销售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产品销售费用-其他业务支出-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营业外支出
五、利润分配;本科目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结存余额。
对应科目只能是"所得税". 因为"应交税金"科目是死的,不会因为有递延税款借项或贷项而改变. 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我国原有关企业会计制度和法规中要求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纳税影响会计法、递延法或债务法。
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准则则要求企业改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例如,甲公司2000年12月1日取得设备一项,账面价值包括买价、运杂费、保险费等为90万元。
甲公司该台设备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均为90万元,期末无残值。假设甲公司会计制度规定,按直线法折旧:会计折旧年限为5年;税法折旧年限为6年。
2001年至2006年,各年均实现会计利润100万元,2001年至2004年,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为33%,2005年改为25%。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第一种账务处理方法: 2001年年末,有关所得税会计处理: (1)会计年折旧额=90/5=18(万元) (2)税法年折旧额=90/6=15(万元) (3)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差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75—72)*33%=0.99(万元) (4)所得税费用=100*33%=33(万元) (5)应交所得税=(100+3)*33%=33.99(万元) 借:所得税33 递延所得税资产0.99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33.99 2002年——2004年,会计处理同上。
2005年末,所得税税率改为25%时的会计处理: 调整2001年至2004年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调整额=0.99*4÷33%*(25%—33%)=—0.96(万元) 借:所得税0.96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0.96 按新所得税税率进行账务处理: 借:所得税25 递延所得税资产0.75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25.75 2006年,税法规定不再计提折旧,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所得税会计处理: 借:所得税2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15*25%]3.75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100—15)*25%]21.25 第二种账务处理方法 2001年末至2004年末账务处理同上。
2005年末,账务处理: (1)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差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90—15*4)—(90—18*4)*25%—0.99*4=—0.96(万元) (2)所得税费用=25.75+0.96=26.71(万元) (3)应交所得税=(100+3)*25%=25.75(万元) 借:所得税26.71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0.96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25.75 2006年账务处理同第一种方法。
递延法是把本期由于时间性差异对应纳所得税的影响额,保留到这一差异发生相反变化的以后期间予以转销。
当税率变更或开征新税时,不需要调整“递延税款”余额,但对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对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要用现行税率计算,对以前各期发生的而在本期转销的各项时间性差异对应纳所得税的影响额,要按照原发生时的税率计算转销。企业应按税前会计利润(或税前会计利润加减发生的永久性差异后的金额)计算的所得税,借记“所得税”科目,按照纳税所得计算的应缴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上税两者的差额作为递延税款处理,借记或贷记“递延税款”科目。
本期发生的递延税款待以后各期转销时,如为借方余额,应借记“所得税”科目,贷记“递延税款”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应借记“递延税款”科目,贷记“所得税”科目。实际上缴所得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由于在采用递延法的情况下,“递延税款”科目的余额不因以后税率的变动或开征新税进行调整,所以递延法在转销时间性差异时比较简单,这种方法的缺点是,在税法或税率变动或征收新税之后,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递延所得税额,通常称为递延所得税贷项或借项,而不称为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债务法是把本期由于时间性差异对应纳所得税的影响额,保留到这一差额发生相反时转销。
在税率变更或开征新税时,递延税款的余额要按照税率的变动或新征税款进行调整。由于采用“债务法”时,在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时,对“递延税款”科目的余额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在资产负债表上所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相应也就比较符合实际,比较准确。
其缺点是它的运用要比递延法复杂,主要原因是因为每次税法或税率的变动都必须重新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递延税款是指由于税法与会计制度在确认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时间不同而产生的会计利润(利润总额,下同)与应税所得之间的时间性差异。该差异在“纳税影响会计法”下核算确认,而在“应付税款法”下不予确认。
根据时间性差异产生的原因和对未来所得税的影响可分为:
1。应纳税时间性差异。当期会计利润大于应税所得,未来需要交纳的税款。
2。可抵减时间性差异。当期会计利润小于应税所得,未来可以获得递减的税款。
在纳税影响会计法下,时间性差异通过“递延税款”科目核算。期末,如果“递延税款”科目为贷方余额,则列入资产负债表中的“递延税款贷项”项目;如果“递延税款”科目为借方余额,则列入资产负债表中的“递延税款借项”项目。
对于“递延税款借项”,说明企业由于以前的时间性差异而产生的未来可以获得抵减的所得税;
对于“递延税款贷项”,说明企业由于以前的时间性差异而产生的未来需要交纳的所得税。
递延法是把本期由于时间性差异对应纳所得税的影响额,保留到这一差异发生相反变化的以后期间予以转销。当税率变更或开征新税时,不需要调整“递延税款”余额,但对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对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要用现行税率计算,对以前各期发生的而在本期转销的各项时间性差异对应纳所得税的影响额,要按照原发生时的税率计算转销。
企业应按税前会计利润(或税前会计利润加减发生的永久性差异后的金额)计算的所得税,借记“所得税”科目,按照纳税所得计算的应缴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上税两者的差额作为递延税款处理,借记或贷记“递延税款”科目。本期发生的递延税款待以后各期转销时,如为借方余额,应借记“所得税”科目,贷记“递延税款”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应借记“递延税款”科目,贷记“所得税”科目。实际上缴所得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由于在采用递延法的情况下,“递延税款”科目的余额不因以后税率的变动或开征新税进行调整,所以递延法在转销时间性差异时比较简单,这种方法的缺点是,在税法或税率变动或征收新税之后,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递延所得税额,通常称为递延所得税贷项或借项,而不称为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债务法是把本期由于时间性差异对应纳所得税的影响额,保留到这一差额发生相反时转销。在税率变更或开征新税时,递延税款的余额要按照税率的变动或新征税款进行调整。
由于采用“债务法”时,在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时,对“递延税款”科目的余额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在资产负债表上所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相应也就比较符合实际,比较准确。其缺点是它的运用要比递延法复杂,主要原因是因为每次税法或税率的变动都必须重新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递延所得税是会计准则和税法对应纳税所得确认不一至造成在一定的时期内产生暂时性差异。
比如:ABC公司月初购入100万元股票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月底公允价值110万元。设ABC公司税前利润1010万元,所得税率25%
分析:月底股票公允价值110万元,会计分录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
此时ABC公司按会计准则把损益计入税前利润应缴纳所得税10*25%=2.5万元。而税务局根据税法规定认为股票没有实际卖出,未取得收益不用缴所得税(等卖了再算)。
会计分录:借:所得税费用(1010*25%=252.5) 252.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2.5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50
会计制度与税法对收益、费用、资产、负债等的确认时间和范围的规定不同,导致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
这些差异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 具体如下: 永久性差异是指某一会计期间,由于会计制度和税法在计算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口径不同,所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
这种差异在本期发生,不会在以后各期转回。永久性差异产生的应交所得税应在当期确认所得税费用。
在计算应税所得额时,应将税前会计利润调整为应税所得。 时间性差异是指税法与会计制度在确定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时间不同而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
时间性差异发生于某一会计期间,单在以后一期或若干期内能够转回。时间性差异的基本特征是某项收益或费用和损失均可计入税前会计利润和应税所的,但计入税前会计利润和应税所的的时间不同。
对于永久性和时间性差异,所得税会计可以采用两种方法: 1.应付税款法: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产生的差异均在当期确认为所得税费用。 也就是说,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不单独核算,与本期发生的永久性差异同样处理。
不管税前会计利润多少,在计算交纳所得税时均应按税法规定对税前会计利润进行调整,调整为应税所得,再按应税所的计算出本期应交的所得税,作为本期所得税费用,即本期所得税费用等于本期应交所得税。 2.纳税影响会计法:是指将本期由于时间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影响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
在这种方法下,确认时间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影响金额,并将确认的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计入递延税款的借方或贷方,同时确认所得税费用或抵减所得税费用,但是对永久性差异的处理和应付税款法相同。 在具体运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时,有两种可供选择的方法,即递延法和债务法。
在所得税税率不变的情况下,无论是采用递延法还是债务法,其结果相同;但在所得税税率发生变动的情况下,两种方法的结果不同。 递延法是将本期时间性差异产生的影响所得税的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并同时转回原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对本期所得税的影响金额。
一定时期的所得税费用包括:(1)本期应交所得税;(2)本期发生或转回的时间性差异所产生的递延税款贷项或借项。在递延法下,资产负债表上发应的递延税款余额,不代表收款的权利或付款的义务,只能视其为一项借项或贷项。
债务法是将本期由于时间性差异产生的影响所得税的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并同时转回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在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时,需要调整递延税款的账面余额。 一定时期的所得税费用包括:(1)本期应交所得税;(2)本期发生或转回的时间性差异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3)由于税率变更或开征新税,对以前各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余额的调整数。
递延可以为本期少交或多交所得税而导致未来期间多交或少交,这是由于会计上和税法上的差异引起的。
新准则采用资产负债表法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也是这个意思。
例如:你的资产账面价值500万元,税法则确认应纳税资产价值600万元,则你应按照600万元的资产纳税,即多交100万元的资产的税,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在以后年度可以抵扣。
借: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应交税费——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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