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 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 151号)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增值 税(出口退税款除外)属于财政性资金的范畴。
该文件同时规定,企业取得 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 应计人企业当年收入总额;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
(一)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收到税务机关退还的增值税款,应分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1。
如果企业采购的国产设备尚未交付使用,则应冲减设备的成本。 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在建工程”。
2。如果企业采购的国产设备已交付使用,则应相应调整设备的账面原价和已提折旧, 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固定资产”,同时,冲减多提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贷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
另外,企业采购的国产设备已交付使用,但税务机关跨年度退还增值税款的,企业应相应调整设备的账面原价和已提的折旧,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固定资产”,同时冲减多提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二) 实行“免、抵、退”办法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的会计处理 1、货物出口,将不予免征、抵扣或退税的税额转入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按规定当期应予抵扣的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因应抵扣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全部抵扣,按规定当期应予退回的税款,向税务部门申报退税时 借:应收补贴款——应收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收到退税款时,根据银行回单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补贴款——应收出口退税 (三)未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企业的会计处理 按规定计算的应收出口退税, 借:应收补贴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收到退税款时,根据银行回单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补贴款——应收出口退税 (四)免征消费税的出口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 按照规定,除国家限制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外,纳税人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
具体又分为出口直接予以免税和先税后退两种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一、生产企业直接出口应税消费品或通过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按规定直接予以免税的,可不计算应交消费税。
二、通过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时,如按规定实行先税后退方法的,按下列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1、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的生产企业,应在计算消费税时,按应交消费税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实际交纳消费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应税消费品出口收到外贸企业退回的税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发生退关、退货而补交已退的消费税,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外贸企业将应税消费品出口后,收到税务部门退回生产企业交纳的消费税,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 将此项税金退还生产企业时,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发生退关、退货而补交已退的消费税,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生产企业消费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生产企业退还的税款,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2、企业将应税消费品销售给外贸企业,由外贸企业自营出口的,企业应将应税消费品销售给外贸企业时,按照应交消费税额,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实际交纳消费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发生销货退回及退税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3、自营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外贸企业,应在应税消费品报关出口后申请出口退税时,借记“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实际收到应税消费品退回的税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科目。
发生退关或退货而补交已退的消费税,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五)减免及返还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实行增值税后,国家仍在一定范围内保留了减税、免税,并采取直接减免、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等形式。
对企业减免及返还的增值税,除按照国家规定有指定用途的项目以外,都应并入企业利润,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直接减免和即征即退的,应并入企业当年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先征税后返还和先征后退的,应并入企业实际收到退税或返还税款年度的企业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
在会计处理时,对于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 对于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
(六)减免所得税时的会计处理 减免所得税一般通过“资本公积”科目核算。 (1)按税法规定计算应纳所得税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在规定期限内上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收到退还的所得税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资本公积 (七)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再投资退税的会计处理 税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其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经投资者申请。
出口退税会计分录: 1、结转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结转当期免抵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结转当期应退税额 借:应收补贴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出口货物退(免,Export Rebates)税,简称出口退税,其基本含义是指对出口货物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出口货物退税制度,是一个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出口退税主要是通过退还出口货物的国内已纳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从而增强竞争能力,扩大出口的创汇。
条件: (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 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之所以必须具备这一条件,是因为出口货物退(免)税只能对已经征收过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已纳税额和应纳税额。 未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国家规定免税的货物)不能退税,以充分体现"未征不退"的原则。
出口退税流程图 (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
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 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对在境内销售收取外汇的货物,如宾馆、饭店等收取外汇的货物等等,因其不符合离境出口条件,均不能给予退(免)税。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
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后,才能办理退(免)税。也就是说,出口退(免)税的规定只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而对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如捐赠的礼品、在国内个人购买并自带出境的货物(另有规定者除外)、样品、展品、邮寄品等等,因其一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处理,故按照现行规定不能退(免)税。
(4)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按照现行规定,出口企业申请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必须是已收外汇并经外汇管理部门核销的货物。
国家规定外贸企业出口的货物必须要同时具备以上4个条件。生产企业(包括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下同)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增加一个条件,即申请退(免)税的货物必须是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货物才能办理退(免)税。
###附:销售: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销售转出不予免抵: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成本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收汇:借:银行存款(美元户)贷:应收账款(或应收外汇账款)计算出口退税:借:应收账款或应收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金-出口退税收到退税款: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或应收出口退税基本上就这些了,其他基本与内贸相同。
1、直接免征:直接免征增值税,纳税人不必缴纳。
如销售残疾人专用品;2、直接减征:按应征税款的一定比例征收,目前除了对简易征税的旧货规定了减半征收外,多是采用降低税率或按简易办法征收的方式给予优惠,还没有按比例减征的规定;3、即征即退:指税务机关将应征的增值税征收入库后,即时退还,比如对软件企业的超3%税负的部分即征即退,退税机关为税务机关;4、先征后退:与即征即退差不多,只是退税的时间略有差异;5、先征后返:指税务机关正常将增值税征收入库,然后由财政机关按税收政策规定审核并返还企业所缴入库的增值税,返税机关为财政机关。 如对数控机床产品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
二、会计处理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规定①、对于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贷:补贴收入②、对于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借:银行存款贷:补贴收入个人认为会计制度规定的直接减免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有值得商榷之处,首先《企业会计制度》的这个会计处理的前提一定是企业销售了免税货物之后,计提了销项税额,否则账是不平的。 增值税条例规定,为生产免税货物而耗用的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也就是要将这部分进项税转出计入成本。
如何转出,条例有公式。如果进项转出了,再计提销项税额,那么这个销项税额,就是免税产品的全部增值税税负,包含了生产免税货物以前各环节缴纳的增值税,而这些增值税是别的企业缴纳的。
本企业为购进这些原材料已经支付了增值税,国家只是免征了本企业应交的增值税,而并不是象出口退税那样,不仅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还要退回以前各环节缴纳的增值税。所以将全部销项税记入补贴收入的做法显然不妥。
1、我认为对直接免征增值税的可以有两种处理方式第一种:按会计制度规定的分录来进行会计处理,但是这种处理的前提是,销售免税货物应正常计提销项税额;为生产免税货物而耗用的购进材料的进项税是不能做转出处理的,并且要将全部进项税额在应税货物与免税货物销售收入按规定划分;这样才能计算出企业应交的增值税额和免征的增值税额。 ①、销售免税货物时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②、将进项税额在免税销售额与应税销售额之是分配,计算出免征的增值税额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贷:补贴收入年末将补贴收入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二种:对于直接免征增值税的,销售免税货物时,不必计提销项税额,为生产免税货物而购进的原材料的进项税做转出处理,计入成本。①、销售免税货物时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②、按规定计算转出进项税时借:主营业务成本(应分摊的进项税额)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这样处理之后,免税货物销售收入减去相应的销售成本即为免税货物的销售毛利,自然并入了企业的利润总额,不必单独将免征的增值税计入“补贴收入”。
如果企业免征的增值税属于不征收所得税的(目前还没见到),则可以在年度所得税汇算时,将这部分免税做纳税调减处理,填入纳税申报表第67行“免税的补贴收入”,不单独进行会计处理。如果为了单独在账簿上体现这部分免征的税额,也可以将计算出的免税金额单独从主营业务收入中分离出来,但是这样处理没有什么意义:借:主营业务收入贷:补贴收入销售免税货物的,增值税条例规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买方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从农业生产者收购免税农产品除外)。
2、对于某一产品只减征一定比例的增值税此种情况目前的增值税政策中还没有,如果真的发生,个人认为可以做如下处理,正常计提销项税额,进项税不必转出,在填报纳税申报表时,在申报表第23行“应纳税额减征额”中反映减征的税额。①、销售减税产品时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②、结转本月应交增值税(减征后交的税额)时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③、结转减征的增值税时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贷:补贴收入年终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④、申报缴纳应交增值税时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此种情况,由于购买减税货物的企业支付了未减征部分的增值税,所以可以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规定抵扣其实际向卖方支付的增值税。这种情况操作起来有一定的难度,目前的增值税优惠中还没有采用这种方式的,都以其它的方式替代。
3、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大同小异。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的税款由税务机关退还;先征后返的税款由财政机关返还。
但是及时性是不同的,即征即退最快,先征后退次之,先征后返最慢。此三种优惠,都是在增值税正常缴纳之后的退库,并不影响增值税计算抵扣链条的完整性,销售货物时,可以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正常计算销项税,抵扣进项税。
购买方也可以按规定抵扣。应按《企业。
原发布者:大漠09271
出口退税的会计分录请问外贸公司的出口退税业务,比如购进货物货款总额475200,17%税率,13%的退税率1、购货时会计分录怎么作?借方?贷方?数额分别是多少?2、出口后怎么作?3、退税时怎么作购入时,如果是含税金额,把价税分开。借:商品采购475200/1.17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75200/1.17*0.17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475200{商品验收入库时借: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475200/1.17贷:商品采购475200/1.174}出口时,根据销售价格借:应收外汇账款贷:商品销售收入.结转出口商品成本借:商品销售成本475200/1.17/贷: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475200/1.17应退的增值税借: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475200/1.17*13%: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475200/1.17*13%进项税额转出时借:商品销售成本475200/1.17*4%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475200/1.17*4%收到增值税退税款时借:银行存款475200/1.17*13%贷: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475200/1.17*13%会计公录以上楼主介绍的还可以但有两点我想提出:1.在会
一、根据正常销售,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缴纳增值税时:
本月上交本月应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本月上交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三、计提应收的增值税返还:
借:其他应收款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四、收到增值税返还: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如果当期有出口退税时 借:应收补贴款—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出口退税) 收到出口退税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补贴款—增值税 当企业进项税额有留底的时候才出现出口退税。
假如你企业当月是缴纳增值税的,那么就不可能有退税。在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时,它出现在申报表上的是免抵金额为多少,以下给一份生产企业增值税纳税情况汇总表、有两个月份的给你参考去理解: 所属期: 2003年08月 海关代码: 企业名称: 纳税人登记号: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栏次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备注 1 内销货物销售额 575,166.89 2 简易征税货物销售额 0.00 3 免税货物销售额 624,303.34 4 出口货物免税销售额 624,303.34 5 销项税额合计 97,778.28 6 进项税额发生额 160,813.27 7 进项税额转出 24,972.13 8 其中:免抵退不予抵扣税额 24,972.13 9 不予抵扣税额抵减额 0.00 10 进项税额合计 135,841.14 11 上期留抵税额 91,068.88 12 查补税额抵减上期留抵税额 0.00 13 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 84,020.57 14 应纳税额 -45,111.17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表 所属期:2003年13月批次:02 企业代码: 企业名称: 金额单位:元(美元) 项目 指标 声明: 项目 指标 出口销售额(人民币) 280,308.01 出口销售额(美元) 33,867.94 出口销售额乘征退税率之差 11,212.32 不予抵扣税额抵减额 0.00 不予抵扣税额 11,212.32 出口销售额乘退税率 36,440.04 免抵退税抵减额 0.00 内销货物销售额 623,425.06 内销货物销项税额 105,982.26 进项税额 100211。
39 上期结转抵扣税额 48,715.47 上期批准应退税额 40,232.28 应纳税额 8500。0 免抵退税额 36,440.04 本月应退税额 0。
00 免抵税额 36440。04 结转下期抵扣税额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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