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旧会计准则相比,新会计准则对会计科目作出如下调整:1.“现金”科目改为“库存现金”科目。
2.新准则取消了“短期投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并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下设置了“成本”、“公允价值变动”两个二级科目。3.“物资采购”科目改为“材料采购”科目。
4.“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 科目合并为“周转材料”科目,按新准则《应用指南》的讲解,企业也可以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单设“包装物”科目、“低值易耗品”科目或“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科目。5.新准则取消了“长期债权投资”科目,而重新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
6.新准则增设了“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并存而持有的房地产。7.新准则增加了“长期应收款”和“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核算内容。
核算企业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经营活动,已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业务。应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其公允价值(现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冲减财务费用。8.新准则调整了“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核算内容,权益法核算下,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9.新准则增设了“累计摊销”科目,用来核算无形资产的摊销。摊销无形资产时,借:管理费用或其他业务成本,贷:累计摊销10.新准则增设了“商誉”科目,从“无形资产”科目分离出来。
11.新准则取消了“递延税款”科目,而设置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其核算方法与原准则相比有所变化。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税率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税率12.新准则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
核算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3.新准则把“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科目合并为“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14.新准则把“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交款”科目合并为“应交税费”科目。15.新准则调整了“预计负债”科目。
核算内容与原准则相比有所变化。16.“盈余公积”科目取消了法定公益金有关的核算。
17.新准则增设了“库存股”科目,核算企业收购、转让或注销本公司股份金额。18.新准则增设了“研发支出”科目,核算企业进行研究和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
19.新准则增设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核算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20.新准则把“其他业务支出”科目改为“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21.新准则把“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改为“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22.新准则把“营业费用”科目改为“销售费用”科目。
23.新准则增设了“资产减值损失”科目。24.新准则把“所得税”科目改为“所得税费用”科目。
25.新准则取消了资产负债表中的“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
与旧会计准则相比,新会计准则对会计科目作出如下调整:
1.“现金”科目改为“库存现金”科目。
2.新准则取消了“短期投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资
产”,并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下设置了“成本”、“公允价值变动”两个二级科目。
3.“物资采购”科目改为“材料采购”科目。
4.“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 科目合并为“周转材料”科目,按新准则《应用指南》的讲解,企业也可以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单设“包装物”科目、“低值易耗品”科目或“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科目。
5.新准则取消了“长期债权投资”科目,而重新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
6.新准则增设了“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并存而持有的房地产。
7.新准则增加了“长期应收款”和“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核算内容。核算企业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经营活动,已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业务。应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其公允价值(现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冲减财务费用。
8.新准则调整了“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核算内容,权益法核算下,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9.新准则增设了“累计摊销”科目,用来核算无形资产的摊销。摊销无形资产时,借:管理费用或其他业务成本,贷:累计摊销
10.新准则增设了“商誉”科目,从“无形资产”科目分离出来。
11.新准则取消了“递延税款”科目,而设置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其核算方法与原准则相比有所变化。
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税率
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税率
12.新准则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核算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3.新准则把“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科目合并为“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14.新准则把“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交款”科目合并为“应交税费”科目。
15.新准则调整了“预计负债”科目。核算内容与原准则相比有所变化。
16.“盈余公积”科目取消了法定公益金有关的核算。
17.新准则增设了“库存股”科目,核算企业收购、转让或注销本公司股份金额。
18.新准则增设了“研发支出”科目,核算企业进行研究和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
19.新准则增设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核算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20.新准则把“其他业务支出”科目改为“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21.新准则把“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改为“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22.新准则把“营业费用”科目改为“销售费用”科目。
23.新准则增设了“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24.新准则把“所得税”科目改为“所得税费用”科目。
25.新准则取消了资产负债表中的“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
与旧会计准则相比,新会计准则对会计科目作出如下调整:1.“现金”科目改为“库存现金”科目。
2.新准则取消了“短期投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并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下设置了“成本”、“公允价值变动”两个二级科目。3.“物资采购”科目改为“材料采购”科目。
4.“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 科目合并为“周转材料”科目,按新准则《应用指南》的讲解,企业也可以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单设“包装物”科目、“低值易耗品”科目或“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科目。5.新准则取消了“长期债权投资”科目,而重新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
6.新准则增设了“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并存而持有的房地产。7.新准则增加了“长期应收款”和“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核算内容。
核算企业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经营活动,已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业务。应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其公允价值(现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冲减财务费用。8.新准则调整了“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核算内容,权益法核算下,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9.新准则增设了“累计摊销”科目,用来核算无形资产的摊销。摊销无形资产时,借:管理费用或其他业务成本,贷:累计摊销10.新准则增设了“商誉”科目,从“无形资产”科目分离出来。
11.新准则取消了“递延税款”科目,而设置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其核算方法与原准则相比有所变化。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税率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税率12.新准则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
核算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3.新准则把“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科目合并为“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14.新准则把“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交款”科目合并为“应交税费”科目。15.新准则调整了“预计负债”科目。
核算内容与原准则相比有所变化。16.“盈余公积”科目取消了法定公益金有关的核算。
17.新准则增设了“库存股”科目,核算企业收购、转让或注销本公司股份金额。18.新准则增设了“研发支出”科目,核算企业进行研究和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
19.新准则增设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核算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20.新准则把“其他业务支出”科目改为“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21.新准则把“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改为“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22.新准则把“营业费用”科目改为“销售费用”科目。
23.新准则增设了“资产减值损失”科目。24.新准则把“所得税”科目改为“所得税费用”科目。
25.新准则取消了资产负债表中的“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
*短期投资已经改成"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内容也发生了如下变化: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权证投资等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类别和品种,分别“成本”、“公允价值变动”进行明细核算。 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 成本), 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收到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公允价值变动)。 对于收到的属于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成本)。
(三)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本科目(公允价值变动),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成本, 贷记本科目(成本),按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公允价值变动),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 科目。
同时,按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各项减值准备,跌价准备的对应科目不再是管理费用,投资收益,营业外支出了,而是统一用一个科目"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用法如下: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资产减值等准则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资产减值损失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根据资产减值等准则确定资产发生的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工程物资——减值准备”、“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等科目。 四、企业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等后,相关资产的价值又得恢复,应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科目取消,换成"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核算如下: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企业不需要预计应交数所交纳的税金,如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应交税费的税种进行明细核算。
应交增值税还应分别“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设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交税费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应交增值税 1. 企业采购物资等,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购入物资发生的退货,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2.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按营业收入和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发生的销售退回,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3.实行“免、抵、退”的企业,按应收的出口退税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企业交纳的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5.小规模纳税人以及购入材料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生的增值税计入材料采购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应交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1.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2.出售不动产,计算应交的营业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营业税)。
3.交纳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借记本科。
二、新会计科目框架体系变化1、打破历史框架将会计科目设置为六类:除过去的五类外,增设了资产、负债双重性科目——共同类科目,如“衍生工具”、“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等。该类科目在资产负债表中如何归类,取决于余额的方向,当余额为借方时,作为资产,当余额在贷方时,作为负债。
2、涵盖所有行业156个会计科目包括:一般工商企业、金融行业、农业、采掘业等各行业交易事项使用的会计科目。《企业会计制度》设置了85个会计科目,仅限于一般工商企业。
3、适应资产负债表按“净值”列示资产、负债的变化将“调整科目”与“被调整科目”作为同类科目,如:“未确认融资费用”,作为“长期负债”的抵减科目,被重分类为负债科目。但是,《企业会计制度》将此科目作为资产科目,这种分类错误导致在财务报表中高估资产,低估负债,使“报表财务状况”虚假繁荣。
4、根据不同资产、负债特性与持有目的设置会计科目根据不同资产、负债的计价模式设计会计科目,如:采用成本计价模式的资产,设置“减值准备”调整科目;采用公允值计价模式的资产、负债,设置“成本”与“公允价值变动”明细科目,以便掌握初始成本与持有价值的变动情况。
科目设置就不说了,上面都有说,那我就说说企业所得税吧 从今年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所得税变为如下: (可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文件) 一、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按20%计算企业所得税:(三个条件必须同时符合条件,如有一个不符合就不是小型微利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二、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按25%计算企业所得税 三、总、分机构如不在同一个县、市要分别在当地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除特别规定行业外不用当地季度跟以前一样汇总清缴。 总机构应按照以前年度(1-6月份按上上年度,7-12月份按上年度)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
计算公式如下: 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0.35*(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工资总额/各分支机构工资总额之和)+0.30*(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具体政策如下: 关于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各纳税人从第一季度起应按新税法规定进行纳税申报,现将有关申报问题明确如下: 一、从第一季度起,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8]44号)规定,启用新的纳税申报表。 二、纳税人应按会计核算的利润总额计算当期应纳所得税额,在预缴申报时不须进行纳税调增和纳税调减, 在年度纳税申报时进行纳税调增和纳税调减。
三、纳税人用本年度所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应在年度纳税申报时进行弥补,在预缴申报时不能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四、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预售收入按填表说明要求填写,即按本期取得的预售收入计算出的预计利润,填写在第4行“利润总额”中。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外资企业,在总局未有规定前,利润率暂按原规定执行。 五、对实行据实预缴的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纳税人(上年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的),在预缴申报时暂减按20%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
纳税人填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时,按25%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第4行'利润总额'与5%的乘积,暂填入第7行'减免所得税额'内。企业上年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本年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该企业不得按照此规定执行。
纳税年度终了后根据企业当年有关指标进行认定,并按照适用税率汇算清缴。 六、对实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如果上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本年在预缴申报时暂减按20%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年度终了后根据企业当年有关指标进行认定,并按照适用税率汇算清缴)。
纳税人填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时,按25%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将减征的5%所得税额在第13行'减免所得税额'栏填报。 七、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从业人员按企业全年平均从业人数计算。从业人数是纳税年度内,与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平均或者相对固定的职工人数。
用工单位从业人数中应包含劳务派遣单位长期派遣到用工单位的劳动者。 资产总额按企业年初和年末的资产总额平均计算。
企业实际经营涉及多个行业的一律按其他企业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执行。 八、2008年1月1日之前已经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在按照新税法有关规定重新认定之前,暂按2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
如果享受新税法中其他优惠政策和国务院规定的过渡优惠政策,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总分支机构预缴申报 (一)总机构在我市跨大连区域外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机构、场所的纳税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文件规定,属汇总纳税企业。
对于汇总纳税企业,一季度申报时总机构应在4月7日前将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文件要求计算确定的各分支机构一季度应分摊税款的比例,填入《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报送主管税务机关综合业务部门,经税务机关核实后将《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下发到各分支机构。总机构在季度申报时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表中第1行至第9行,第18行至第20行。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中的总机构收入总额、工资总额、资产总额填报各分支机构的收入总额、工资总额、资产总额的合。
企业会计制度与新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对照表 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表 新会计准则会计科目表 变动情况 顺序号 编号 会计科目名称 顺序号 编号 会计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 一、资产类 1 1001 现金 1 1001 库存现金 更名 2 1002 银行存款 2 1002 银行存款 不变 3 1009 其他货币资金 5 1015 其他货币资金 不变 4 1101 短期投资 取消 5 1102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取消 9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新增 6 1111 应收票据 11 1121 应收票据 不变 7 1131 应收账款 12 1122 应收账款 不变 8 1151 预付账款 13 1123 预付账款 不变 9 1121 应收股利 14 1131 应收股利 不变 10 1122 应收利息 15 1132 应收利息 不变 11 1133 其他应收款 21 1231 其他应收款 不变 12 1141 坏账准备 22 1241 坏账准备 不变 13 1161 应收补贴款 取消 27 1321 代理业务资产 新增 14 1201 物资采购 28 1401 材料采购 更名 29 1402 在途物资 新增 15 1211 原材料 30 1403 原材料 不变 16 1232 材料成本差异 31 1404 材料成本差异 不变 17 1243 库存商品 32 1406 库存商品 不变 33 1407 发出商品 新增 18 1244 商品进销差价 34 1410 商品进销差价 不变 19 1251 委托加工物资 35 1411 委托加工物资 不变 20 1221 包装物 36 1412 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 合并 21 1231 低值易耗品 合并 22 1241 自制半成品 取消 23 1261 委托代销商品 取消 24 1271 受托代销商品 取消 26 1281 存货跌价准备 42 1461 存货跌价准备 不变 27 1291 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取消 28 1301 待摊费用 取消 递延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 44 1501 持有至到期投资 新增 45 1502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新增 46 150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新增 29 1401 长期股权投资 47 1511 长期股权投资 内容改变 30 1402 长期债权投资 取消 31 1421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48 1512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内容改变 32 1431 委托贷款 取消 49 1521 投资性房地产 新增 50 1531 长期应收款 内容改变 51 1541 未实现融资收益 升级 33 1501 固定资产 53 1601 固定资产 不变 34 1502 累计折旧 54 1602 累计折旧 不变 35 1505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5 160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不变 36 1603 在建工程 56 1604 在建工程 不变 37 1601 工程物资 57 1605 工程物资 不变 38 1605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58 1609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不变 39 1701 固定资产清理 59 1606 固定资产清理 不变 43 1801 无形资产 66 1701 无形资产 不变 67 1702 累计摊销 新增 44 1805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68 1703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不变 69 1711 商誉 升级 45 1815 未确认融资费用 科目号变 46 1901 长期待摊费用 70 1801 长期待摊费用 不变 71 1811 递延所得税资产 新增 47 1911 待处理财产损溢 73 1901 待处理财产损溢 不变 二、负债类 48 2101 短期借款 74 2001 短期借款 不变 81 2101 交易性金融负债 新增 49 2111 应付票据 83 2201 应付票据 不变 50 2121 应付账款 84 2202 应付账款 不变 51 2131 预收账款 85 2205 预收账款 不变 52 2141 代销商品款 2314 代销商品款 不变 53 2151 应付工资 86 2211 应付职工薪酬 合并 54 2153 应付福利费 合并 55 2171 应交税金 87 2221 应交税费 合并 56 2176 其他应交款 合并 88 2231 应付利息 新增 57 2161 应付股利 89 2232 应付股利 不变 58 2181 其他应付款 90 2241 其他应付款 不变 96 2314 代理业务负债 新增 97 2401 递延收益 新增 59 2301 长期借款 98 2501 长期借款 不变 60 2311 应付债券 99 2502 应付债券 不变 61 2321 长期应付款 104 2701 长期应付款 不变 105 2702 未确认融资费用 科目号变 106 2711 专项应付款 新增 62 2211 预计负债 107 2801 预计负债 不变 108 2901 递延所得税负债 新增 63 2191 预提费用 取消 64 2201 待转资产价值 取消 65 2331 专项应付款 取消 66 2341 递延税款 取消 四、所有者权益类 67 3101 实收资本( 或股本) 115 4001 实收资本 不变 68 3103 已归还投资 取消 69 3111 资本公积 116 4002 资本公积 不变 70 3121 盈余公积 117 4101 盈余公积 不变 71 3131 本年利润 119 4103 本年利润 不变 72 3141 利润分配 120 4104 利润分配 不变 121 4201 库存股 新增 五、成本类 73 4101 生产成本 122 5001 生产成本 不变 74 4105 制造费用 123 5101 制造费用 不变 124 5103 待摊进货费用 新增 75 4107 劳务成本 125 5201 劳务成本 不变 126 5301 研发支出 新增 六、损益类 76 5101 主营业务收入 130 6001 主营业务收入 不变 77 5102 其他业务收入 136 6051 其他业务收入 不变 138 6101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新增 78 5201 投资收益 139 6111 投资收益 不变 79 5203 补贴收入 取消 80 5301 营业外收入 143 6301 营业外收入 不变 81 5401 主营业务成本 144 6401 主营业务成本 不变 82 5405 其他业务支出 145 6402 其他业务支出 不变 83 5402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46 6403 营业税金及附加 不变 84 5501 营业费用 156 6601 销售费用 更名 85 5502 管理费用 157 6602 管理费用 不变 86 5503 财务费用 158 6603 财务费用 不变 159 6604 勘探费用 新增 160 6701 资产减值损失 新增 87 5601 营业外支出 161 6711 营业外支出 不变 88 5701 所得税 162 6801 所得税费用 更名 89 5801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
与旧会计准则相比,新会计准则对会计科目作出如下调整:1。
“现金”科目改为“库存现金”科目。2。
新准则取消了“短期投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并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下设置了“成本”、“公允价值变动”两个二级科目。 3。
“物资采购”科目改为“材料采购”科目。4。
“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 科目合并为“周转材料”科目,按新准则《应用指南》的讲解,企业也可以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单设“包装物”科目、“低值易耗品”科目或“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科目。5。
新准则取消了“长期债权投资”科目,而重新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 6。
新准则增设了“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并存而持有的房地产。7。
新准则增加了“长期应收款”和“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核算内容。核算企业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经营活动,已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业务。
应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其公允价值(现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冲减财务费用。
8。新准则调整了“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核算内容,权益法核算下,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9。新准则增设了“累计摊销”科目,用来核算无形资产的摊销。
摊销无形资产时,借:管理费用或其他业务成本,贷:累计摊销10。新准则增设了“商誉”科目,从“无形资产”科目分离出来。
11。新准则取消了“递延税款”科目,而设置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其核算方法与原准则相比有所变化。
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税率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税率12。新准则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
核算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3。
新准则把“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科目合并为“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14。
新准则把“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交款”科目合并为“应交税费”科目。15。
新准则调整了“预计负债”科目。核算内容与原准则相比有所变化。
16。“盈余公积”科目取消了法定公益金有关的核算。
17。新准则增设了“库存股”科目,核算企业收购、转让或注销本公司股份金额。
18。新准则增设了“研发支出”科目,核算企业进行研究和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
19。新准则增设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核算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20。新准则把“其他业务支出”科目改为“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21。新准则把“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改为“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22。新准则把“营业费用”科目改为“销售费用”科目。
23。新准则增设了“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24。新准则把“所得税”科目改为“所得税费用”科目。
25。新准则取消了资产负债表中的“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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