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科目表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类别 余额方向 辅助核算项 101 现金 资产 借 102 银行存款 资产 借 103 有价证券 资产 借 104 暂付款 资产 借 105 库存材料 资产 借 106 固定资产 资产 借 01 房屋和建筑物 资产 借 02 专用设备 资产 借 03 一般设备 资产 借 107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资产 借 01 基本 资产 借 0功能类 02 项目 资产 借 0功能类 03 往来款 资产 借 115 财政应返还额度 资产 借 01 预算内 资产 借 0功能类 02 预算外 资产 借 0功能类 03 往来款 资产 借 201 应缴预算款 负债 贷 202 应缴财政专户款 负债 贷 203 暂存款 负债 贷 211 应付工资(离退休费) 负债 贷 01 在职人员 负债 贷 02 离休职人员 负债 贷 03 退休职人员 负债 贷 212 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 负债 贷 01 在职人员 负债 贷 02 离休职人员 负债 贷 03 退休职人员 负债 贷 213 应付其他个人收入 负债 贷 01 在职人员 负债 贷 02 离休职人员 负债 贷 03 退休职人员 负债 贷 301 固定基金 净资产 贷 303 结余 净资产 贷 01 基本支出结余 净资产 贷 0功能类 02 项目结余 净资产 贷 0功能类 401 拨入经费 收入 贷 0功能类 01 基本支出 收入 贷 0功能类 02 项目支出 收入 贷 0功能类 404 预算外资金收入 收入 贷 0功能类 01 基本 收入 贷 0功能类 02 项目 收入 贷 0功能类 407 其他收入 收入 贷 0功能类 01 利息收入 收入 贷 0功能类 02 固定资产变价收入 收入 贷 0功能类 03 捐赠收入 收入 贷 0功能类 04 其他 收入 贷 0功能类 501 经费支出 支出 借 0功能类1经济类 01 基本支出 支出 借 0功能类1经济类 02 项目支出 支出 借 0功能类1经济类 502 拨出经费 支出 借 0功能类 01 基本 支出 借 0功能类 02 项目 支出 借 0功能类 505 结转自筹基建 支出 借 0功能类 事业单位科目表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类别 余额方向 辅助核算项 101 现金 资产 借 102 银行存款 资产 借 103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资产 借 105 应收票据 资产 借 106 应收账款 资产 借 108 预付账款 资产 借 110 其他应收款 资产 借 10 贷款利息 资产 借 115 材料 资产 借 116 产成品 资产 借 117 对外投资 资产 借 120 固定资产 资产 借 01 房屋和建筑物 资产 借 02 专用设备 资产 借 03 一般设备 资产 借 04 文物和陈列品 资产 借 05 图书类 资产 借 06 其他固定资产 资产 借 124 无形资产 资产 借 125 财政应返还额度 资产 借 201 借入款项 负债 贷 01 农发行(扶贫)贷款 负债 贷 202 应付票据 负债 贷 203 应付账款 负债 贷 204 预收账款 负债 贷 207 其他应付款 负债 贷 208 应交预算款 负债 贷 209 应交财政专户款 负债 贷 210 应交税金 负债 贷 211 应付工资(离退休费) 负债 贷 01 在职人员 负债 贷 02 离休人员 负债 贷 03 退休人员 负债 贷 212 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 负债 贷 01 在职人员 负债 贷 02 离休人员 负债 贷 03 退休人员 负债 贷 213 应付其他个人收入 负债 贷 01 在职人员 负债 贷 02 离休人员 负债 贷 03 退休人员 负债 贷 301 事业基金 净资产 贷 01 一般基金 净资产 贷 02 专项基金 净资产 贷 03 投资基金 净资产 贷 302 固定基金 净资产 贷 303 专用基金 净资产 贷 01 福利基金 净资产 贷 02 修购基金 净资产 贷 306 事业结余 净资产 贷 0功能类 01 基本经费结余 净资产 贷 0功能类 02 项目结余 净资产 贷 0功能类 307 经营结余 净资产 贷 0功能类 308 结余分配 净资产 贷 01 交纳所得税 净资产 贷 02 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净资产 贷 03 转入事业基金 净资产 贷 04 未分配结余 净资产 贷 05 其他 净资产 贷 401 财政补助收入 收入 贷 0功能类 01 基本 收入 贷 0功能类 02 项目 收入 贷 0功能类 403 上级补助收入 收入 贷 0功能类 404 拨入专款 收入 贷 0功能类 02 项目 收入 贷 0功能类 405 事业收入 收入 贷 0功能类 01 基本 收入 贷 0功能类 02 项目 收入 贷 0功能类 03 统筹 收入 贷 0功能类 409 经营收入 收入 贷 0功能类 412 附属单位缴款 收入 贷 0功能类 413 其他收入 收入 贷 0功能类 01 利息收入 收入 贷 0功能类 02 固定资产变价收入 收入 贷 0功能类 03 捐赠收入 收入 贷 0功能类 04 其他 收入 贷 0功能类 501 拨出经费 支出 借 0功能类 01 基本 支出 借 0功能类 02 项目 支出 借 0功能类 502 拨出专款 支出 借 0功能类 503 专款支出 支出 借 0功能类1经济类 504 事业支出 支出 借 0功能类1经济类 01 基本支出 支出 借 0功能类1经济类 02 项目支出 支出 借 0功能类1经济类 505 经营支出 支出 借 0功能类1经济类 509 成本费用 支出 借 0功能类 512 销售税金 支出 借 0功能类 516 上缴上级支出 支出 借 0功能类 517 对附属单位补助 支出 借 0功能类 520 结转自筹基建 支出 借 0功能类。
一、会计科目表 序号编号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 1101现金2102银行存款 3105应收票据4106应收账款 5108预付账款6110其他应收款 7115材料8116产成品 9117对外投资10120固定资产 11124无形资产 (二)负债类 12201借入款项13202应付票据 14203应付账款15204预收账款 16207其他应付款17208应缴预算款 18209应缴财政专户款19210应交税金 (三)净资产类 20301事业基金21302固定基金 22303专用基金23306事业结余 24307经营结余25308结余分配 (四)收入类 26401财政补助收入27403上级补助收入 28404拨入专款29405事业收入 30409经营收入31412附属单位缴款 32413其他收入 (五)支出类 33501拨出经费34502拨出专款 35503专款支出36504事业支出 37505经营支出38509成本费用 39512销售税金40516上缴上级支出 41517对附属单位补助42520结转自筹基建。
关于政府补助项目的会计处理(四)五、政府补助的所得税处理鉴于实务中遇到的几种政府补助的情况及税法的相关政策,需要做一下梳理分析。
一点思路:见到该类情况处理账务时,可分三步走,先分析政府补助的确认、再分析相关费用支出的核算,最后研究所得税的处理,会计准则和税法要求不要互相混淆。 (一)政府补助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政府补助的形式主要有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和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等。企业不论通过何种形式取得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准则规定,在会计处理上应当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根据以上准则分析,我们就先把“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排除在外,那么“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一般包括什么情况呢?本人认为:除了国家作为股东出资外,就是按照文件规定明确要求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根据“指南”相关解释:政府拨入的投资补助等专项拨款中,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也属于资本性投入的性质。 也就是说,有时候国家不一定是所有者身份,或者解释为放弃了所有者身份。
该拨款文件除了企业收到的具体文件,有时候还要搜集国家部委颁布的一些法规,以确认是否计入“资本公积”。如果有明确规定的,视同资本性投入,财务上参照“专项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4]185号)“第十八条企业收到的无偿资助项目专项资金,计入资本公积,由全体股东共享。
收到的项目银行贷款财政贴息资金,冲减财务费用。”《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7]371号)“第二十条企业收到财政奖励资金后,在财务上作资本公积处理。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暂行期限到2010年12月31日。 ”《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国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五条项目投资补助金计入企业资本公积金,贴息资金冲减企业财务费用。”
“专项应付款”核算的内容:企业取得的国家指定为资本性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如属于工程项目的资本性拨款等。相关核算方法如下:(1)将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拨款用于工程项目,借记“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2)工程项目完工,形成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部分,将“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资本性支出”转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同时,借记“专项应付款”,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对未形成资产需要核销的部分,借记“专项应付款”,贷记“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等科目;拨款结余需要返还的,借记“专项应付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补贴收入征税等问题的通知》(财税【1995】81号)规定:企业取得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者外,应一律并入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那么,计入“资本公积”的政府拨款应属于免税的范围。 上述资产的折旧或摊销能否税前扣除?根据《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2.扣除第1项外,其他我们日常接触的政府补助,就是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基于此项,实际在《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中已比较详细,但本人就实际遇到的情况做一下说明:(1)明确与资产相关的补助:如与购置资产相关的贷款贴息、用于排污、减排、降噪等环保工程的直接拨款等。
由于补助与资产直接相关,收到时首先确认递延收益,然后与资产使用期限保持一致进行分期确认收益,如果资产提前处置的,收益也应一并结转。 个例情况:①补贴“迟到”的现象:收到的政府补助应该在资产剩余使用期限内摊销即可。
只要不是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取得的政府补助,不得提前确认递延收益。②对应多项资产的情况:如政府补助对应的资产是多项,其中有建筑物、设备、车辆等,那么可以依据主体项目(金额占多数的部分)的使用期限进行分期确认递延收益。
(2)明确与收益相关的补助:一种是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取得的政府补助,主要集中在粮食、化肥行业,一般作为递延收益,按照受益期进行分期确认;还有一种就是非定额标准的政府补助了,也就是属于非经常性的那部分,这部分政府补助区分为补偿以前和补偿以后。补偿以前的主要是税费返还、经营性贷款贴息、业绩奖励等,于收到补偿时一次计入当期损益;明确补充后期发生费用的不多见,经营性贷款贴息有先贴息后支付利息的,一般也作为递延收益,按照受益期进行分期确认。
原文来自(3)综合补助:该项可能是遇到问题最多的情况,因为国家鼓励技术更新、产品创新、技术产业化等,很多政府补助与研发有关,而研发最终往往属于资产和费用的混合体。准则讲解:企业对于综合性项目。
为规范社会抚养费收缴拨付的账务处理。
按照实行国库支付以后的账务处理要求,各乡镇征收的社会抚养费缴入县财政专户后,计生办(或财政所代理会计)根据加盖代收银行或信用社收讫章的《**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第一联作账务处理,借:其他应付款,贷:其他应付款,明细科目为代收社会抚养费,借贷相等。乡镇用于征收社会抚养费使用的《***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存根联定期向县人口计生委缴销。
县财政安排人口计生委再由人口计生委拨付乡镇计生办的计生事业经费,乡镇财政所财政专户总会计作暂存款,计生办(或财政所代理会计)作上级补助收入;乡镇财政安排的计生事业经费,计生办(或财政所代理会计)作财政补助收入账务处理。支出均作事业支出,明细根据要求和支出内容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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