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汽车属于固定资产会计科目。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机器、建筑物、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其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
固定资产从会计的角度划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等。
扩展资料:
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选择折旧方法。可供选择的折旧方法主要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有些劳动资料单位价值虽然超过规定标准,但更换频繁、容易损坏的,经财政部门专项批准后也可以不列作固定资产。具体如何划分应按照主管部门制订的“固定资产目录”确定。
参考资料来源:
搜狗百科-固定资产科目
汽车运输公司(挂靠车辆)的会计业务做法:
挂靠车辆过户到公司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
每年计提车辆折旧时,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挂靠车辆退出公司时,借记“其他应付款”,“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收到治理费及代收代付养路费、车辆保险费和车船使用税等税费时,账务处理同上。
除按照上述会计分录进行账务处理外,年末还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表露如下信息:
主要挂靠车辆的车型、原值、累计折旧、净值;挂靠车辆的保险购买情况和税费交纳情况;
每年收取的挂靠车辆治理费总额;上述账务处理是否经过财税机关批准,等等。
扩展资料
(1)挂靠车辆过户到公司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每年计提车辆折旧时,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挂靠车辆退出公司时,借记“其他应付款”,“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收到治理费及代收代付养路费、车辆保险费和车船使用税等税费时,账务处理同上。
(2)除按照上述会计分录进行账务处理外,年末还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表露如下信息:主要挂靠车辆的车型、原值、累计折旧、净值;挂靠车辆的保险购买情况和税费交纳情况;每年收取的挂靠车辆治理费总额;上述账务处理是否经过财税机关批准,等等。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账务处理程序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蜀ICP备2020033479号-4 Copyright © 2016 学习鸟. 页面生成时间:2.656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