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计入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
收到利息计入投资收益。 借款方计提利息的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 贷:应付利息 应付债券/长期借款——利息调整(可借可贷)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一年或一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利息计入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收到利息计入投资收益。
借款方计提利息的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
贷:应付利息
应付债券/长期借款——利息调整(可借可贷)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一年或一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利息分几种情况:
短期借款利息: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利息
长期借款利息费用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
长期借款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应当按以下原则计入有关成本、费用: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不用区分是筹建期或生产经营期)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2)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管理费用,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
账务处理(分期付息、采用合同利率计息):
借:管理费用【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且属于筹建期间】
财务费用【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且属于生产经营期间】
在建工程【符合资本化条件的】
制造费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
研发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
贷:应付利息
利息应当在哪个科目下核算:
1、正常业务活动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流动资金借款利息支出、应收应付票据利息的收支、债券发行购入的利息收支,直接在“财务费用”科目核算;
2、借款费用资本化、专门借款的利息支出,记入相应的资产构成成本;
3、类似税款滞纳金性质的结算罚息、因合同违约等多付的利息等在“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
4、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派股利,在“利润分配”科目核算。
以上举例的是所有利息收支的核算方法,虽然没用面面俱到,但是却包含了所有的类型。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的手工账跟财务软件做账,其会计分录不一样。
(1)如果是手工账,两个分录都可以: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或
借:银行存款 (红字)
借: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红字)
(2)如果财务软件做账,会计分录必须是:
借:银行存款 (红字)
借: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红字)
借:银行存款
贷:利息收入
2、期末结转会计分录:
借:本年利润
贷:财务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利息收入[借记红字财务费用];银行手续费等.
如果按第一种方法《贷:财务费用》,在期末统计本期发生的财务费用(借方)时容易造成差错。《这时应注意把本期发生的财务费用(借方)减本期发生的财务费用(贷方)作为期末结转时的财务费用(借方)期末结转会计分录:
借:本年利润
贷:财务费用(这里应注意把本期发生的财务费用(借方)减本期发生的财务费用(贷方))
扩展资料:
1、如果收的是贷款利息,要计入“利息收入”科目,并计算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2、如果是你单位自有资金的存款利息,应该计入“财务费用”科目;即: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
3、没有财务费用科目可以增加设置该科目。
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即银行存款增加,银行存款是资产类科目,资产增加为借方;利息支出和银行手续费等属于财务费用.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是冲减财务费用,费用减少,费用减少是贷方。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会计分录
银行存款利息一是计入当期财务费用,二是计入(冲减)购建资产成本。
根据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除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外,其他借款费用均应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而在为简化核算起见,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其发生金额较小的财务费用(减利息收入),可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由此可见,除为购建资产而专门设立的资金帐户的存款利息(且在资产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前)应计入(冲减)工程成本外,其余均应直接列入当期的财务费用。
1、属建设期的利息收入,在收到利息时应作分录:
借:银行存款—***户
贷:基建工程支出—待摊费用-***
2、非建设期利息收入,应作分录:
借:银行存款—***户
贷:财务费用
计入财务费用科目。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1、计提银行存款利息时
借: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2、实际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
扩展资料:
一、有关利息收支的会计处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利息收支核算的内容已由原来的银行存贷款利息核算,逐渐扩展到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主管部门之间的借贷利息核算,而且表现形式渐趋多样化。
(1)大多数企业将相互间拆借资金的利息计入“财务费用”,这种处理方法是不合适的。按照税收政策,非金融机构将资金提供给对方,并收取资金占用费(包括主管部门向所属企业拨付资金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均视为贷款行为。
应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因此,应将此项资金占用费收人列为“其他业务收入”,并缴纳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2)企业间的赊销业务日益频繁,时常出现买方延付货款的现象,为此,买方需支付违约金或延期付款利息。此项经济业务与企业间的资金拆借有所不同,其利息收入应视为主营业务的价外收入,列入主营业务收入。
按现行税法规定,所谓价外费用,是指在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款、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等,此项收入应与主营业务收入适用同一税种、税率、不能作为“其他业务收入”入帐,更不能冲减“财务费用”。
二、有关银行手续费支出的会计处理。行业会计制度规定,列入“财务费用”核算的银行手续费,是指企业在筹集资金过程(如借款、发行债券、集资等)中所发生的相关融资费用。企业支出的银行手续费一般有两种情况:
一是为企业筹集资金而发生的手续费支出;
二是在银行结算过程中支付的手续费,如办理信(电)汇所支付的手续费、邮电费,购买空白支票、信汇单、汇票等所支付的工本费、手续费。
前者按规定应列入“财务费用”核算,后者由于不属于企业筹资行为所发生的费用,不应该在“财务费用”科目核算,一般可在“管理费用”下另设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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