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销商品的会计分录:
(1)发出商品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2)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委托代销商品
借:销售费用
贷:应收账款
(3)收到支付的贷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拓展资料:
代销商品账务处理:
一、委托方会计核算
1. 将货物交付给受托人
借:发出的货物
信用:库存货物
2. 收到受托人的托运清单,开具增值税发票
借:应收账款 - XXX(受托人)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信用:发出的货物
3、代销佣金按约定比例计算
借:销售费用
信用:应收账款 - XXX(受托人)
4. 从受托人处收到的付款
借:银行存款
信用:应收账款 - XXX(受托人)
二、受托人:
1. 收到货物后:
借:委托商品
信用:以佣金的形式支付销售的商品
2.对外销售:
借:银行存款
信用:代销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3.填写托运单并提交给委托方,并收到委托方的发票: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XXX(委托方)
借方:以佣金形式支付的销售商品的款项
信用:代销商品
4. 支付货款并计算佣金
借:应付账款-XXX(委托方)
贷款:银行存款
贷款:其他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收入)
寄售货物是一种销售货物的方式,涉及委托方和受托方。处于委托方位置的货物成为委托方的托运货物,处于受托方位置的货物成为受托方的托运货物。
三、代销商品的方式
在佣金的基础上销售商品有两种方式:视为买断和收取手续费。
1. 通过视为买断以佣金方式销售的商品:
是指委托方与受托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委托方根据合同或协议收取代销货款的。实际售价由受托方确定,实际售价与合同或协议价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
2. 以服务费形式的佣金销售:
是受托方根据销售商品的数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的一种销售方式。对于受托人来说,服务费实际上是一种劳动收入。
条件不够 支出154100是否是买断?你公司是按154100最终支付给A公司,还是以协议约定价支付给A公司另外收取手续费? 或者说,协议约定价只是一个指导价,A公司按154100收款,卖多少全是你公司的? 我的理解是,你公司只支付154100元给A公司,至于卖多少价格,从财务上讲由你公司自己负责,该协议约定价只是一个指导价,不涉及你公司与A公司结算。
如果是我理解的,则分录为: 一、支付款项收到发票和商品 借:受托代销商品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 贷:银行存款 154100(上面两项金额自己计算) 二、销售(这里金额又少了你公司库存商品的销售款,你只提供了库存商品的成本19800加上代销产品154100元,成本共计173900元(含 税) 在些,当做库存商品零利润销售 借:应收账款-B公司 221400+19800(按协议价销售)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收入与税额自己计算划分) 三、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自己计算剔除增值税部分) 贷:库存商品 贷:委托代销商品。
视同买断,是说视同委托方将商品卖给受托方,受托方再对外销售,这个实质上已经不算是委托代销了。
委托方卖给受托方时:借:应收账款 1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547.0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452.99
受托方取得时:借:库存商品 8547.0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452.99
贷:应付账款
受托方对外销售时:借:应收账款 12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256.4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43.59
借:主营业务成本 8547.01
贷:库存商品 8547.01
收取手续费的方式,是受托方只收取手续费,对外销售就按委托方10000元的定价销售,手续费另外算。
委托方发货时: 委托方:借:委托代销商品 成本价
贷:库存商品 成本价
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的时候:借:应收账款 1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547.0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452.99
借:主营业务成本 成本价
贷:委托代销商品 成本价
结算手续费: 委托方:借:销售费用 手续费
贷:应收账款 手续费 (从应收中扣除)
受托方:借:应付账款 手续费 (从应付中扣除)
带:主营业务收入 手续费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收到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实际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贷:受托代销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交付给A企业代销清单及货款并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A企业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A企业
贷:银行存款
其他业务收入(假设是不含税货款)
你好。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2001)的有关规定,题中“买断式”委托代销业务的会计处理应当如下:
a企业:
1、发出商品交b企业代销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500元
贷:库存商品 500元
2、收到b企业代销清单,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借:应收账款——b企业 1 17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1 000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元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业务成本 500元
贷:委托代销商品 500元
3、收到b企业的代销款时:
借:银行存款 1 170元
贷:应收账款——b企业 1 170元
b企业:
1、收到a企业交付的代销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1 000元
贷:代销商品款 1 000元
2、实际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2 34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2 000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元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1 000元
贷:受托代销商品 1 000元
3、收到b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借:代销商品款 1 000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元
贷:应付账款 1 170元
4、向a企业支付受托代销款时:
借:应付账款——a企业 1 170元
贷:银行存款 1 170元
在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下,相关会计处理与上述处理基本类似,这里不再具体列示了。
(一)视同买断,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的会计处理如果双方在代销协议中约定,商品是否卖出,与委托方没有任何关系,则委托方在交付商品时确认收入,同时结转成本;受托方在收到代销商品时作为购进商品处理,将商品销售出去时,再确认收入并结转相应的成本。
(二)视同买断,主要风险和报酬未转移的会计处理该情况下,委托方和受托方如何处理,在14号准则及其讲解、应用指南中均没有明确的处理规定,但根据收入确认的条件,与该商品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因此委托方不能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对于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发出商品的成本,在“发出商品”中核算,因此委托方在发出代销商品时,借记“发出商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收到受托方的代销清单时,再确认收入并结转相应的成本。
由于代销商品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给受托方,因此受托方不应作为购进存货处理。根据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针对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的商品,受托方可以设置一些会计科目,在会计科目表中的“代理业务资产” 科目,可以改成“受托代销商品”科目;
“代理业务负债”科目,可以改成“受托代销商品款”科目。由于在收取手续费方式下代销商品时,收到商品时受托方也不作为购进商品处理,因此在视同买断、商品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的情况下,受托方应当采用类似的会计处理。在收到受托代销的商品时,按照协议价,借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受托代销商品款”科目;
在将代销商品销售出去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实际销售的价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同时结转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 科目,贷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
支付代销商品款时,借记“受托代销商品款”、“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根据会计科目的设置,在收取手续费方式下,“发出商品”科目可以改为“委托代销商品”科目,因此,委托方在发出商品时,也可以借鉴收取手续费方式下的做法,借记“委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三)收取手续费方式
代销商品的会计处理在该方式下,只有委托方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受托方按照销售商品的数量或价款确认一定的手续费收入。委托方的会计处理为:
发出商品时,借记“委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收到受托方转来的代销清单时,借记“应收账款”、“销售费用”科目,按照协议价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收到代销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受托方在收到代销商品时,不作为购进处理,代销商品销售出去后,也不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在收到代销商品时,按照协议价,借记“受托代销商品” 科目,贷记“受托代销商品款”科目;
将商品销售出去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受托代销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确认手续费收入时,借记“受托代销商品款”科目(其金额为计算的手续费收入),贷记“其他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收到委托方开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借记“受托代销商品款”(扣除掉手续费收入的金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一、1、收到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3000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3000000
2、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3510000
贷:应付账款 3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00
3、支付运费时:
借:销售费用 1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
4、收到委托方发票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10000
贷:应付账款 510000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3000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 3000000
5、开出代销手续费发票时:
借:应付账款 1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0
6、计算应交纳的营业税(税率5%):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5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50000
7、将剩余款项付给委托方:
借:应付账款 2510000
贷:银行存款 2510000
二、1、发出商品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1200000
贷:库存商品 1200000
2、收到代销清单并开具发票时:
借:应收账款 351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1200000
贷:委托代销商品 1200000
3、收到运费发票时(假定运费由受托方代垫):
借:销售费用 100000
贷:应收账款 100000
4、收到代销服务费发票时:
借:销售费用 1000000
贷:应收账款 1000000
5、收回剩余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24100000
贷:应收账款 24100000
三、委托代销有两种方式:买断方式和收取手续费方式。
采取买断方式代销商品,代销方可以自己制定销售价格,销售价格与买断价格之间的差额为代销方的利润。采取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商品,代销方只能按代销协议确定的代销价格销售代销商品。
企业接受其他单位委托代为销售的商品。委托方和受托方应先签订合同或协议,确定委托代销的商品品种、价格、代销方式、代销手续费标准和结算办法等。
收到受托代销商品时采用进价核算的,按接收价 。采用售价核算的 。托代销商品代销商品款 商品进销差价售价与接收价的差额售出受托代销商品后,银行存款应收账款。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扩展资料:
应收账款的损失包括逾期应收账款的资金成本,附加收账费用,坏账损失,这些直接的损失比较显而易见,另外还有一些间接的损失,
比如,企业赊销时虽然能使企业产生较多的利润,但是并未真正使企业现金流入增加,反而使企业不得不运用有限的流动资金来垫付各种税金和费用, 加速了企业的现金流出,主要表现为::
企业流转税的支出。应收账款带来的销售收入, 并未实际收到现金,流转税是以销售为计算依据的企业必须按时以现金交纳。企业交纳的流转税如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资源税以及城市建设税等, 必然会随着销售收入的增加而增加。
所得税的支出。应收账款产生了利润, 但并未以现金实现, 而交纳所得税必须按时以现金支付。一旦应收账款无法及时收回时,企业的资金就可能周转不灵而不得不向银行借债,
借债就要承担利息费用;如果企业搞“三角债”,拖欠供应商货款的话,就无法取得购货的现金折扣,或因为资信的降低而无法获得较优的购货优惠,这样就会增加产品的成本,在价格竞争时处于劣势。
如果同一时间发生多起损失,超出了企业对应收账款损失最大的承受能力,企业就可能陷入严重的财务危机,甚至是破产。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应收账款
委托代销有两种方式:买断方式和收取手续费方式。
(1)采取买断方式代销商品,代销方可以自己制定销售价格,销售价格与买断价格之间的差额为代销方的利润。(2)采取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商品,代销方只能按代销协议确定的代销价格销售代销商品。
该厂会计分录为:(1)发出代销商品时:借:委托代销商品 xxx 贷:库存商品xxx (2)收到代销清单时:借:应收账款——B公司代销商品款xxx 贷:主营业务收入xxx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xxx 同时结转产品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xxx 贷:委托代销商品xxx (3)收到代销方开具的手续费发票时:借:销售费用xxx 贷:应收账款——B公司代销商品款xxx (4)收到代销商品款时:借:银行存款xxx 贷:应收账款——B公司代销商品款xxxx B公司会计分录为:(1)收到代销商品时:借:受托代销商品xxx 贷:代销商品款xxx (2)实际销售商品时:借:银行存款xxx 贷:应付账款xxx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xxx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xxx 贷:应付账款xxx 借:代销商品款xxx 贷:受托代销商品xxx (3)支付货款并结算代销手续费时:借:应付账款xxx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xxx 银行存款xxx 扩展资料:受托代销商品不是企业的存货。受托代销商品是指接受他方委托代其销售的商品,受托方并没有取得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不符合资产的定义。
因此,代销商品应作为委托方而不是受托方的存货处理,不能确认为受托方的资产。会计处理 本科目核算发行企业按照寄销方式接受外单位委托,代其销售出版物的进价或售价(或码价)。
本科目可以按照受托代销出版物的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将受托代销出版物委托外单位代销,可以按照委托代销单位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真实性 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受托代销商品”科目与“代销商品款”科目余额均填入“存货”项目并且借贷金额相互冲销,事实上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并没有包括受托代销商品,即受托代销商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并没有确认为一项资产。将受托代销商品纳入账内核算的目的,主要为了方便企业加强对存货的实物管理,保证受托代销商品的安全。
受托代销商品的核算1、受托代销商品采用进价核算 (1)发行企业收到受托代销出版物验收入库时,按进价,借记本科目(按受托代销出版物类别设置的明细科目),贷记“代销商品款”科目。(2)发行企业将受托代销出版物委托外单位代销,出版物发出时,借记本科目(按委托代销单位设置的明细科目),贷记本科目(按受托代销出版物类别设置的二级科目)。
(3)结转当月销售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按受托代销出版物类别或委托代销单位设置的明细科目)。(4)期末,根据受托代销出版物销售汇总单结转应付账款,借记“代销商品款”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
(5)受托代销单位向发行企业发生退货时,借记本科目(按受托代销出版物类别设置的明细科目),贷记本科目(按委托代销单位设置的明细科目)。(6)发行企业向委托代销单位办理退货时,借记“代销商品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按受托代销出版物类别设置的二级明细科目)。
2、受托代销采用售价(或码价)核算 (1)发行企业收到受托代销出版物验收入库时,按售价(或码价)。(2)贷记本科目(按受托代销出版物类别设置的明细科目)。
(3)结转当月销售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及“商品进销差价”科目。(4)贷记“商品进销差价”、“应付账款”科目。
(5)委托代销单位发生退货时。(6)向委托代销单位办理退货时,借记“代销商品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按受托代销出版物类别设置的明细科目)。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发行企业受托代销出版物的进价或售价(码价)。账务处理 受托代销商品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实物代销;二是收取手续费。
物代销是指受托方根据市场状况,自行制定商品实际售价销售受托代销商品,赚取售价与接收价之间的差价。收取手续费的受托代销是指受托方按委托方指定的售价销售受托代销商品,受托方只收取委托方的手续费。
对受托方受托代销商品的账务处理有两种意见,一是收到代销商品时的分录应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二是应按含税价格入账。对于受托代销商品,不管是在资产负债表左右单独列示,还是在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方内部抵扣或附注列示,在收到代销商品时,核算金额应不含增值税,以便于与其他正常情况下存货(现购赊购商品)的口径保持一致,即不含进项税额。
参考资料:受托代销商品-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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