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企业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也可以单独设置“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科目。
二、本科目摊销法:五五摊销法、一次性摊销法。
三、周转材料的主要账务处理。
企业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周转材料,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等科目。摊销时,借记 “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明细
贷:现金(或银行)
借: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明细
1.周转材料是指企业在施工过程中能够多次使用,并可基本保持原来的形态而逐渐转移其价值的材料,主要包括钢模、木模板、和其他周转材料 包装物等。
2.周转材料与低值易耗品一样,在施工过程中起着劳动手段的作用,能多次使用而逐渐转移其价值。这些都与低值易耗品相类似。
3.周转材料一般都要安装后才能发挥其使用价值,未安装时形同材料,为避免混淆,一般应设专库保管。 此外,周转材料种类繁多,用量较大,价值较低,使用期短,收发频繁,易于损耗,经常需要补充和更换,因此将其列入流动资产进行管理。
4.基于周转材料的上述特征,在周转材料的管理与核算上,同用低值易耗品一样,应采用固定资产和材料的管理与核算相结合方法进行。比如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构成了周转材料。
领用时: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库第一次领用时摊销:借: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等)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第二次领用时摊销:同上以此类推最后一次领用时摊销:同上 同时: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1431 周转材料 建造承包商专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能够多次使用,并可基本保持原来的形态而逐渐转移其价值的各种周转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周转材料的种类分别“在库”、“在用”和“摊销”进行明细核算。
三、周转材料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周转材料等,比照“原材料”科目进行处理。
(二)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对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分期摊销法、分次摊销法或者定额摊销法。
1.一次转销法,一般应限于易腐、易糟的周转材料,于领用时一次计入成本、费用。
2.分期摊销法,根据周转材料的预计使用期限分期摊入成本、费用。
3.分次摊销法,根据周转材料的预计使用次数摊入成本、费用。
4.定额摊销法,根据实际完成的实物工作量和预算定额规定的周转材料消耗定额,计算确认本期摊入成本、费用的金额。
(三)领用、摊销和退回周转材料时,采用一次转销法的,领用时应按其账面价值,借记“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采用其他摊销法的,领用时应按其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在用), 贷记本科目(在库);摊销时应按摊销额,借记“工程施工”、“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摊销);退库时应按其价值,借记本科目(在库),贷记本科目(在用)。
(四)周转材料报废时,采用一次转销法的,应按报废周转材料的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等科目。
采用其他摊销法的,按应补提摊销额,借记“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摊销);按报废周转材料的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等科目,同时按已提摊销额,借记本科目(摊销),贷记本科目(在用)。
(五)采用计划成本进行周转材料日常核算的,月末结转领用周转材料应分摊的成本差异,借记“工程施工”、“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在库周转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以及在用周转材料的摊余价值。
1.周转材料是指企业在施工过程中能够多次使用,并可基本保持原来的形态而逐渐转移其价值的材料,主要包括钢模、木模板、和其他周转材料 包装物等。
2.周转材料与低值易耗品一样,在施工过程中起着劳动手段的作用,能多次使用而逐渐转移其价值。这些都与低值易耗品相类似。
3.周转材料一般都要安装后才能发挥其使用价值,未安装时形同材料,为避免混淆,一般应设专库保管。 此外,周转材料种类繁多,用量较大,价值较低,使用期短,收发频繁,易于损耗,经常需要补充和更换,因此将其列入流动资产进行管理。
4.基于周转材料的上述特征,在周转材料的管理与核算上,同用低值易耗品一样,应采用固定资产和材料的管理与核算相结合方法进行。比如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构成了周转材料。
领用时: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库第一次领用时摊销:借: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等)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第二次领用时摊销:同上以此类推最后一次领用时摊销:同上 同时: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周转材料,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如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1] ;企业(建造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材料等;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可多次利用使用的材料,如钢架杆、扣件、模板、支架等。
周转材料按其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用途不同,一般可分为下四类:
(一)模板
模板是指浇灌混凝土用的木模、钢模等,包括配合模板使用的支撑材料、滑膜材料和扣件等在内。按固定资产管理的固定钢模和现场使用固定大模板则不包括在内。
(二)挡板
挡板是指土方工程用的挡板等,包括用于挡板的支撑材料。
(三)架料
架料是指搭脚手架用的竹竿、木杆、竹木跳板、钢管及其扣件等。
(四)其他
其他是指除以上各类之外,作为流动资产管理的其他周转材料,如塔吊使用的轻轨、枕木(不包括附属于塔吊的钢轨)以及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安全网等。
周转材料具有以下特征:
(一)周转材料与低值易耗品相类似
周转材料与低值易耗品一样,在施工过程中起着劳动手段的作用,能多次使用而逐渐转移其价值。这些都与低值易耗品相类似。
(二)具有材料的通用性
周转材料一般都要安装后才能发挥其使用价值,未安装时形同材料,为避免混淆,一般应设专库保管。 此外,周转材料种类繁多,用量较大,价值较低,使用期短,收发频繁,易于损耗,经常需要补充和更换,因此将其列入流动资产进行管理。
基于周转材料的上述特征,在周转材料的管理与核算上,同用低值易耗品一样,应采用固定资产和材料的管理与核算相结合方法进行。
明细科目:
本科目应按照周转材料的种类分别在库、在用、和摊销进行明细核算。
处理思路:周转材料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周转材料等,比照“原材料”科目进行处理。
(二)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对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分期摊销法、分次摊销法或者定额摊销法。
1.一次转销法,一般应限于易腐、易糟的周转材料,于领用时一次计入成本、费用。
2.分期摊销法,根据周转材料的预计使用期限分期摊入成本、费用。
3.分次摊销法,根据周转材料的预计使用次数摊入成本、费用。
4.定额摊销法,根据实际完成的实物工作量和预算定额规定的周转材料消耗定额,计算确认本期摊入成本、费用的金额。
计算举例:
【例13】 某工程项目本月领用分次摊销的钢模板计划成本40 000元,本月应摊销8 000元。另外本月报废上年度领用的模板一批,计划成本为60 000元,已摊销数为70%,其余30%应在本月摊销。该模板的材料成本差异率为-2%,残值率为6%。
(1) 领用时按计划成本由在库转为在用。作如下分录:
借:周转材料—在用周转材料 40 000
贷:周转材料—在库周转材料 40 000
(2) 同时,摊销8,000元,作如下分录: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8 000
贷:周转材料—周转材料摊销 8 000
(3) 报废时将报废模板补提摊销,摊销额=60 000*(1-6%)-60 000*70%=14 400元,作如下分录: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14 400
贷:周转材料—周转材料摊销 14 400
(4) 将报废模板收回的残料交库,并转销报废模板的计划成本,作如下分录:
借:原材料 3 600
周转材料—周转材料推销 56 400
贷:周转材料—在用周转材料 60 000
(5) 月末结转报废模板应分配的材料成本差异-1 200元[60 000*(-2%)],作如下分录: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1 200
贷:材料成本差异—周转材料 1 200
这个主要在于企业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财务规范并没有明确的规定界定二者。
实践中一般按如下定义区分:
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如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应当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企业(建造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材料等,可以采用一次转销法、五五摊销法或者分次摊销法进行摊销。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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