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电算化、审计信息化及其他政务信息化方面有了长足发展,但是由于采用了不同的数据库平台和数据库结构,使得当前国内财务软件众多,且自成体系,对不同财务软件之间以及财务软件与业务系统软件之间的数据交换形成障碍,同时也使得政府监管部门和社会财务信息使用者无法获取企事业单位真实的财务数据。
这项标准规定了会计核算软件的数据接口要求,包括会计核算数据元素、数据接口输出文件的内容和格式的要求;提出了数据元素和辅助核算的概念,为标准使用者理解会计核算的数据概念奠定了基础;规范了文本格式和XML格式的数据接口,为会计核算软件与其它信息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创造了条件。
国家标准有利于规范财务软件市场,推进会计软件产业的发展,有利于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编制汇总和合并报表,加强监督和宏观调控,有利于审计和其它政府监管软件市场的发展。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二十条规定,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 形成的、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第二十二条规定,符合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人资产负债表;符合 资产定义、但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人资产负偾表。 第三十三条规定,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 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三条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 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一) 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 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
(二) 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 务中转移或者分离。第四条规定,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 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 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购人该软件,在会计上应按其能否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确定其 是属于资产还是属于费用。由于该软件能预期带来经济利益,又属于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 认非货币性资产,需将其确认为无形资产。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 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 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第六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二条所称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 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商 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因此,从企业所得税处理上,企业应区分资本化支出和收益性支出。
企业购人软件也 应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直接费用化。
由于目前财务软件的平台复杂多样‚而这些软件之间的数据没有一个统一的数据规范‚造成不同财务软件之间数据交流相当困难。
GB/T19581—2004《信息技术会计核算软件数据接口》的颁布主要是对国内所有正在使用的会计核算软件(包括含会计核算功能的会计信息系统、管理信息系统等)规定统一的数据输出的内容和格式。会计核算软件数据接口分两个部分‚一部分是规定其内容‚包括电子账簿、会计科目、科目余额、记账凭证、报表等;另一部分规定其输出的格式要求‚包括文本文件的输出方式和XML 文件的输出方式‚并要求以一定期间为单位导出会计核算数据。
以上是我对于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会计科目设置只要不违反国家会计准则、制度、规范的,主要还是要结合企业管理的实际需要设置科目,你说的税的处理问题那只是税收处理,可以和会计处理有差别,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只要把该交的税交了,会计处理税务不管。
就这个问题,个人建议:
1、要单独设立技术开发费这个科目,以便加计扣除。
2、增值税返还不属于不征税收入的范围内,因此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但在增值税的科目设置上可以在应交税金中设立二级科目税金返还,但要做为企业所得税的征税收入,年终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3、为了方便企业管理,专项技术建议设立二级专项会计科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六条规定: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因此,外购的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发生的后期维护费用,应当费用化
借:管理费用-维护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关于无形资产摊销的问题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十七条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
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
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一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 的规定: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因此,软件摊销年限在使用寿命内合理摊销,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无形资产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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