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规定是自开票之日起90天内抵扣,并且必须在认证的当月抵扣。
根据你的描述,你应该是商贸企业新认定的辅导期一般纳税人。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对收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先比对,后抵扣”,“先比对,后抵扣”是指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企业取得的增值税进项发票认证后,先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将认证信息上传至总局进行比对,总局比对结束后将比对结果下发各省市,各主管国税局将比对无误的信息通知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企业进行抵扣(一般在认证的次月收到比对结果)。
帐务处理: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行税额”二级科目。 企业认证后 借:库存商品(或其他相关科目) 借:应交税金-待抵扣进行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其他相关科目) 收到比对结果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待抵扣进行税额 对于等待比对结果的进行税额部分,计入“待抵扣进项税额”,并在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第24栏“本期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内填写此行内容。
收到允许抵扣的比对结果后,在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内填写此内容。 相关行次的关系23行+24行-25行=3行 帐务处理 销项 1、收入记帐 借:银行存款 30000+价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价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0000 2、月末“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结帐:由于本月无进项抵扣,销项税额就是本月应纳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30000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30000 3、次月月初10日内 借: 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30000 贷:银行存款 30000 进项 1、本月取得时 借:库存商品(或其他相关科目)价款 借: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20000 贷:银行存款(现金、应付帐款等)20000+价款 2、次月收到比对结果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0000 贷: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20000 30000万元的进项税额只有到次月抵扣了。 6个月的辅导期通过后进项税额就可以认证的当月抵扣了。
增值税进项发票必须比对认证后才能入账,否则就要留抵。
增值税进项发票有三种情况:上月留抵、本月已认证、本月留抵。会计应根据库存的需要(比如有些进项票上的规格必须要本月入库),或者上月留抵的进项票即将超过有效期(90天)的,存在以上两种情况的进项发票就要在本月认证,对于未拿去认证,或比对未通过的进项票不能在本月入账,只能算是“本月留抵”待下月再认证入账。
则本月做账时,只针对已认证的进项发票做分录: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税局的做法是正确的。 问题补充: 如果是辅导期(临时一般纳税人),则1月认证通过的进项票要到2下月取得税局的稽核通知书后抵扣2月的销项税额。
你前面说“如果本月已入账的进项中有未比对认证通过的”,我想是不是你提前入账了呢?如果入了,就做红字分录将未认证的进项分录冲回即可: 借:库存商品 (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红字) 贷:银行存款等 (红字) 如果你是由于未认证的发票中有本月需要入库的规格,也就是说本月一定要入库的,你可以这样处理: 借:库存商品—暂估入库 (按未认证发票上的总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待下月该发票认证时,先按上月的分录用红字冲销: 借:库存商品—冲销暂估入库 (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红字) 贷:银行存款等 (红字) 借:主营业务成本 (红字) 贷:库存商品 (红字) 然后再按认证通过的发票做入库的分录。 你的补充问题正确。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该明细科目用于核算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取得尚未进行交叉稽核比对的己认证的进项税额。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行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下月收到比对结果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行税额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当月验证的进项税不得抵扣,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才转入进项税科目进行抵扣,所以,计算当月的应交税金时不包括“待抵扣进项税”科目。
跟平常一样做,就是没有销项税,报税时有留抵税额而已。
###那就是没有销项,只有进项。转到未交增值税里面就行了###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只是进项税留在有收入时再行抵扣!###月底不需做账务处理,把进项税保留在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的借方。
###进货时,借:库存商品 待摊费用——待抵扣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收到发票认证后:借:应付税费——增值税--进项税 贷:待摊费用——待抵扣进项税;月末结转未缴增值税时,借:应付税费——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付税费——增值税--进项税###留抵进项税额,除年底结转外,其他时间不需做会计处理。###增值税不交啊!###没有销项只有进项,会计月底不用做账,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科目挂账,待以后月份抵扣就行了。
1、专票认证后做:
借:原材料(包装物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2、不过,需要注意如果认证后不符或因不能抵扣等原因的话,那就做进项转出科目
借:原材料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
3、对于进项票未认证,其做账如下:
借:库存商品(或者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若不是则为“待摊费用-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或者银行存款等)
等到认证后再做具体的账务处理。
依据《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十、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扩展资料: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方持发票抵扣联到主管税务机关,在税务机关的扫描仪上扫描,计算机读取票面上的密文,与票面上的七项数据进行比对,比对一致后,将数据传入国家税务总局的增值税发票比对系统数据库。
数据将在那等待90天,等待销售方抄报税的数据资料并与之进行比对。比对一致则通过;不一致或没有相对应的发票数据可比对,则自动将该信息转到未通过的数据库中。税务稽查就会根据转来的认证发票上的信息找到开出和取得发票的双方,查实原因并做出相应的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增值税认证
下个月是需要调整分录的。
货已到,而发票未到的业务都是这样处理:
1、货已到,发票未到,采购员先做假入库:
借:库存商品---暂估
贷:应付账款
2、下月初,红冲暂估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
注意:所做的会计凭证是“红冲”
3、收到发票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4、如果在未收到发票,发觉与收到发票成本有出入,那么可以做追加或追减成本处理。例如发觉发票成本比原来多100元,则可在收到发票本月做追加成本100元:
借:主营业务收入----100
贷:库存商品---100
扩展资料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于已验收入库的购进商品,但发票尚未收到的,企业应当在月末合理估计入库成本(如合同协议价格、当月或者近期同类商品的购进成本、当月或者近期类似商品的购进成本、同类商品同流通环节当期市场价格、售价*预计或平均成本率、等)暂估入账。
编制的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款
必须注意的是,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不存在进项税额的暂估抵扣问题,且上述分录中,暂估金额应当按照不含税价格口径暂估。
因此,首先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暂估入账,然后,与其他正常入库入账的库存商品一样,一并计算库存商品发出(包括说的销售出库)成本。编制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收到发票后的处理:
次月初,冲回暂估入库成本,以红字编制如下分录: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款
取得发票后,编制正式入帐分录:
借:库存商品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公司 等
对于上月暂估入库并已销售商品的销售成本,从理论上应当进行调整,但是,由于企业购销活动的经常性和大量性,从会计的重要性原则出发,出于简化会计核算的考虑,对于暂估成本的发出成本,不予单独进行调整,而是随库存商品今后的收发业务自行消化。
这也就是企业会计制度强调的暂估入库成本时应当合理估计的原因之一。因此,在计算当月发出库存商品成本时,应当仍然按照规定的方法正常计算确定发出成本。
在开发票的时候,就应确定收入的实现
1、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2、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将事物的发展过程划分为若干个阶段和层次,逐层递进分析,从而最终得出结果的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利用层析法进行编制会计分录教学直观、清晰,能够取得理想的教学效果,其步骤如下:
1、分析列出经济业务中所涉及的会计科目。
2、分析会计科目的性质,如资产类科目、负债类科目等。
3、分析各会计科目的金额增减变动情况。
扩展资料:
会计分录的种类包括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其中简单分录即一借一贷的分录;复合分录则是一借多贷分录、多借一贷以及多借多贷分录。
需要指出的是,为了保持账户对应关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经济业务合并在一起,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为了反映经济业务的全貌,也可以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会计分录在实际工作中,是通过填制记账凭证来实现的,它是保证会计记录正确可靠的重要环节。会计核算中,不论发生什么样的经济业务,都需要在登记账户以前,按照记账规则,通过填制记账凭证来确定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以便正确地进行账户记录和事后检查。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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