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借款的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一)长期借款的定义: 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的各项借款。
(二)长期借款的分类:按照付息方式与本金的偿还方式可将长期借款分为:(1)分期付息到期还本长期借款;(2)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长期借款;(3)分期偿还本息长期借款。 (三)长期借款的处理方法:长期根据筹集长期借款的不同用途,分别由不同的受益借款费用可以采取两种方法处理:(1)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予以资本化,计入所建造的固定资产价值;(2)为建造固定资产而发生的长期借款费用,在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并办理了竣工决算后所发生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3)与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无关的,如为例行生产而筹集的长期借款筹资成本,作为财务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4)为投资而发生的借款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5)在筹建期间发生的长期借款费用(除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费用外),计入开办费;(6)在清算期间发生的长期借款费用,计入清算损益;(7)长期外币借款所发生的外币折合差价,按照外币业务核算的有关办法,按期计算汇兑损益,计入在建工程或当期损益。
长期借款的本金和利息以及折合差额,均应计入“长期借款”科目,这与短期借款不同“短期借款”科目,只核算借款的本金,而利息不计入,短期借款的利息一般是通过预提费用的方式核算的。(四)长期借款的账务处理:1、借入长期借款时:借:在建工程 贷:长期借款-本金2、计提长期借款利息的处理:(1)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长期借款利息,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所发生的,计入所建固定资产价值,予以资本化。
借:在建工程 贷:应付利息/长期借款-应计利息(2)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长期借款利息,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后所发生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予以费用化。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长期借款-应计利息(3)属于流动负债性质的借款利息,或者虽然是长期负债性质但不是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的借款利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长期借款-应计利息(4)为进行投资而发生的借款利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长期借款-应计利息(5)筹建期间发生的长期借款利息(除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长期借款利息外),应当根据其发生额先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然后在开始生产经营当月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利息/长期借款-应计利息3、归还长期借款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借:长期借款-本金 贷:银行存款一次还本付息:借:长期借款-本金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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