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会计中水电费属于“事业支出”科目
事业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开展各项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实际支出。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业务招待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
预算会计是指对政府预算资金活动过程及其结果所实施的一种管理活动,是各级财政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用来核算、反映和监督政府预算执行情况的会计。它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业务,进行连续、系统、完整的反映和监督。
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表和行政单位会计科目表的区别如下:(一)资产类科目第一,往来款项中,行政单位会计只有一个“暂付款”科目,而事业单位会计则有“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四个科目。
这是因为行政单位往来业务内容比较单一,包括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所属单位或本单位职工发生的临时性待结算款项,在会计核算中简化为暂付款项的核算,而事业单位的往来款项科目同企业会计一样。 第二,行政单位的存货仅有“库存材料”一项,而事业单位有“材料”和“产成品”两个科目。
这是因为事业单位可以制造产品,以便对外销售或为本单位所用,行政单位没有此类业务。对于材料的入账价值,两者规定也有所不同:行政单位中,材料采购和运输过程中的运杂费、差旅费等不计入材料价格,直接作有关支出处理。
而在事业单位中,运杂费应计入材料入账价格。第三,有价证券与对外投资科目。
“有价证券”科目用以核算行政单位所购国债,“对外投资”科目用以反映和监督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有关情况。为保证行政单位履行机关职责,行政单位不参与对外投资,但在单位有结余资金,又不影响行政任务完成的情况下,可以用经费结余购买国债,而且只能购买国债,不得购买其他有价证券。
而事业单位对外投资,不仅包括购买各种有价证券,还包括货币、材料、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第四,事业单位有“无形资产”科目,行政单位没有。
这是因为事业单位中有科学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这些知识密集型事业单位往往是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的生产者或使用者,必须对无形资产的增减变动进行核算,而行政单位只进行行政管理,不涉及无形资产问题。 (二)负债类科目行政单位与事业单位负债类科目不同之处在于,行政单位“暂存款”科目对应事业单位“借入款项”、“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
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生的待结算款项都纳入“暂存款”科目核算,包括临时暂存(存入的押金、保证金等)和应付未付款项、不明性质的资金以及收到外单位委托办事的资金等,而且对于暂存款,应及时清理结账,不得长期挂账。 而事业单位“借入款项”是指事业单位向财政部门、上级单位、金融机构借款和向其他单位借入有偿使用的各种款项;事业单位通过市场交易形成的负债用“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科目核算;由于实现应税收入形成的负债用“应交税费”科目核算;其他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用“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如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存入保证金等。
(三)净资产类科目净资产是指资产减去负债后的差额。行政单位净资产类科目包括“固定基金”和“结余”两个会计科目。
固定基金是指行政单位固定资产所用的资金,固定基金的数额与固定资产的数额始终是相等的。结余是行政单位各项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正常经费结余和专项资金结余应分别核算。
而事业单位净资产除固定资产的净资产形态用“固定基金”表示外,还包括“事业基金”、“专用基金”、“事业结余”、“经营结余”和“结余分配”等五个会计科目。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来核算其所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用专用基金来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而且因为事业单位既有经营性资金运动,又有非经营性资金运动,因此,设置经营结余科目来表示单位经营收支相抵后的余额,事业结余科目来表示各项非经营收支相抵后的余额。另外,事业单位要对结余进行分配,而行政单位对结余不能进行分配,只能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四)收入类科目行政单位收入类科目包含“拨入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其他收入”三个会计科目,而事业单位收入范围非常广泛,包含“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其他收入”等多个科目。 两者之间具体的区别包括: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预算经费,行政单位计入“拨入经费”,事业单位则计入“财政补助收入”;为核算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事业单位设置“上级补助收入”科目;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拨入的有指定用途需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事业单位计入“拨入专款”科目;因事业单位有市场取得的收入,因而分别设有“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科目;按规定从财政专户核拨下来的预算外资金以及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准不上缴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事业单位将其并入“事业收入”核算,而行政单位则单独设置“预算外资金收入”科目来进行核算。
(五)支出类科目行政单位支出类科目包括“拨出经费”、“经费支出”、“结转自筹基建”三个会计科目,而事业单位设置了“拨出经费”、“拨出专款”、“专款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成本费用”、“结转自筹基建”等多个科目。
行政单位科目表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类别 余额方向 辅助核算项 101 现金 资产 借 102 银行存款 资产 借 103 有价证券 资产 借 104 暂付款 资产 借 105 库存材料 资产 借 106 固定资产 资产 借 01 房屋和建筑物 资产 借 02 专用设备 资产 借 03 一般设备 资产 借 107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资产 借 01 基本 资产 借 0功能类 02 项目 资产 借 0功能类 03 往来款 资产 借 115 财政应返还额度 资产 借 01 预算内 资产 借 0功能类 02 预算外 资产 借 0功能类 03 往来款 资产 借 201 应缴预算款 负债 贷 202 应缴财政专户款 负债 贷 203 暂存款 负债 贷 211 应付工资(离退休费) 负债 贷 01 在职人员 负债 贷 02 离休职人员 负债 贷 03 退休职人员 负债 贷 212 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 负债 贷 01 在职人员 负债 贷 02 离休职人员 负债 贷 03 退休职人员 负债 贷 213 应付其他个人收入 负债 贷 01 在职人员 负债 贷 02 离休职人员 负债 贷 03 退休职人员 负债 贷 301 固定基金 净资产 贷 303 结余 净资产 贷 01 基本支出结余 净资产 贷 0功能类 02 项目结余 净资产 贷 0功能类 401 拨入经费 收入 贷 0功能类 01 基本支出 收入 贷 0功能类 02 项目支出 收入 贷 0功能类 404 预算外资金收入 收入 贷 0功能类 01 基本 收入 贷 0功能类 02 项目 收入 贷 0功能类 407 其他收入 收入 贷 0功能类 01 利息收入 收入 贷 0功能类 02 固定资产变价收入 收入 贷 0功能类 03 捐赠收入 收入 贷 0功能类 04 其他 收入 贷 0功能类 501 经费支出 支出 借 0功能类1经济类 01 基本支出 支出 借 0功能类1经济类 02 项目支出 支出 借 0功能类1经济类 502 拨出经费 支出 借 0功能类 01 基本 支出 借 0功能类 02 项目 支出 借 0功能类 505 结转自筹基建 支出 借 0功能类 事业单位科目表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类别 余额方向 辅助核算项 101 现金 资产 借 102 银行存款 资产 借 103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资产 借 105 应收票据 资产 借 106 应收账款 资产 借 108 预付账款 资产 借 110 其他应收款 资产 借 10 贷款利息 资产 借 115 材料 资产 借 116 产成品 资产 借 117 对外投资 资产 借 120 固定资产 资产 借 01 房屋和建筑物 资产 借 02 专用设备 资产 借 03 一般设备 资产 借 04 文物和陈列品 资产 借 05 图书类 资产 借 06 其他固定资产 资产 借 124 无形资产 资产 借 125 财政应返还额度 资产 借 201 借入款项 负债 贷 01 农发行(扶贫)贷款 负债 贷 202 应付票据 负债 贷 203 应付账款 负债 贷 204 预收账款 负债 贷 207 其他应付款 负债 贷 208 应交预算款 负债 贷 209 应交财政专户款 负债 贷 210 应交税金 负债 贷 211 应付工资(离退休费) 负债 贷 01 在职人员 负债 贷 02 离休人员 负债 贷 03 退休人员 负债 贷 212 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 负债 贷 01 在职人员 负债 贷 02 离休人员 负债 贷 03 退休人员 负债 贷 213 应付其他个人收入 负债 贷 01 在职人员 负债 贷 02 离休人员 负债 贷 03 退休人员 负债 贷 301 事业基金 净资产 贷 01 一般基金 净资产 贷 02 专项基金 净资产 贷 03 投资基金 净资产 贷 302 固定基金 净资产 贷 303 专用基金 净资产 贷 01 福利基金 净资产 贷 02 修购基金 净资产 贷 306 事业结余 净资产 贷 0功能类 01 基本经费结余 净资产 贷 0功能类 02 项目结余 净资产 贷 0功能类 307 经营结余 净资产 贷 0功能类 308 结余分配 净资产 贷 01 交纳所得税 净资产 贷 02 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净资产 贷 03 转入事业基金 净资产 贷 04 未分配结余 净资产 贷 05 其他 净资产 贷 401 财政补助收入 收入 贷 0功能类 01 基本 收入 贷 0功能类 02 项目 收入 贷 0功能类 403 上级补助收入 收入 贷 0功能类 404 拨入专款 收入 贷 0功能类 02 项目 收入 贷 0功能类 405 事业收入 收入 贷 0功能类 01 基本 收入 贷 0功能类 02 项目 收入 贷 0功能类 03 统筹 收入 贷 0功能类 409 经营收入 收入 贷 0功能类 412 附属单位缴款 收入 贷 0功能类 413 其他收入 收入 贷 0功能类 01 利息收入 收入 贷 0功能类 02 固定资产变价收入 收入 贷 0功能类 03 捐赠收入 收入 贷 0功能类 04 其他 收入 贷 0功能类 501 拨出经费 支出 借 0功能类 01 基本 支出 借 0功能类 02 项目 支出 借 0功能类 502 拨出专款 支出 借 0功能类 503 专款支出 支出 借 0功能类1经济类 504 事业支出 支出 借 0功能类1经济类 01 基本支出 支出 借 0功能类1经济类 02 项目支出 支出 借 0功能类1经济类 505 经营支出 支出 借 0功能类1经济类 509 成本费用 支出 借 0功能类 512 销售税金 支出 借 0功能类 516 上缴上级支出 支出 借 0功能类 517 对附属单位补助 支出 借 0功能类 520 结转自筹基建 支出 借 0功能类。
一般公司的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除资产负债表外,还有收入支出表、事业支出明细表、经营支出明细表。
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中的事业基金是指事业单位的事业发展基金,专项基金包括职工福利奖励基金;###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根据财政部1997年7月17日发布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自1998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事业单位原执行的《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同时废止。 为实现新旧会计制度的平稳过渡,保证新制度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业单位会计新旧账务衔接问题做如下规定: 一、账务衔接的原则为1997年年终结账采用按原制度办理年终转账和结清旧账,按新制度记入新账的办法。
各事业单位会计处理1997年会计事项时,仍按原制度规定办理。 年终前应先按原制度规定办理年终转账,并编制出年终转账后的“资金活动情况表”。
二、根据年终转账后的“资金活动情况表”,结合账簿记录编制年终转账后的“资产负债表”。原采用不同分类形式的事业单位有关科目内容调整如下: (一)全额单位科目调整 1。
货币资金的结转 将原“经费现金”、“库存现金”科目余额合并转入新制度中的“现金”科目。 将原“经费存款”、“其他存款”科目余额合并转入“银行存款”总账科目,总账科目下可按资金的种类分设明细科目。
将原“有价证券(预算内)”、“有价证券(预算外)”合并转入“对外投资”科目。 2。
往来款项的结转 将原“经费暂存”、“暂存款”科目余额中属于往来性质的款项根据其具体内容加以区分,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有关科目的核算内容说明分别转入“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将原“合同预收款”科目余额转入“预收账款”科目。
将原“借入款”科目余额转入“借入款项”科目。 将原“经费暂付”、“暂付款”、“借出款”科目余额中属于往来性质的款项根据其具体内容加以区分,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有关科目的核算内容说明分别转入“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将原“合同预付款”科目余额转入“预付账款”科目。 将原“应返还限额”科目余额转入“其他应收款”科目。
3。其他资产的结转 将原“经费材料”、“库存材料”科目余额合并转入“材料”科目。
将原“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基金”科目余额分别转入“固定资产”、“固定基金”科目。 将原“借出款”科目余额中属于对外投资性的资金转入“对外投资”科目。
4。收入支出的结转 将原“拨入经费”科目余额中属于1997年度的累计拨入经费余额(含1997年经费余额)与“拨出经费”科目中拨付所属单位1997年度的累计拨出经费(含1997年部分)相抵消后的差额转入“事业基金”科目。
将原“拨入经费”(或“经费暂存”)科目余额中属于预拨1998年度的经费转入“财政补助收入”科目。凡是预收拨入下年度经费通过“经费暂存”科目反映的,应将其转入“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在“资产负债表”中,将预先拨入的1998年度经费反映在“预收下年补助”栏。 将原“拨出经费”(或“经费暂付”)科目余额中属于预拨所属单位1998年度的经费转入“拨出经费”科目。
在“资产负债表”中,将预拨下级单位1998年度经费反映在“预拨下年经费”栏中。 将原“结余”、“下级上缴收入”、“服务收入”科目余额全数转入“事业基金”科目。
其中,“下级上缴收入”采用转入原“预算外收入”的单位,不再重复结转。 5。
其他科目的结转 将原“应缴预算收入”、“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余额相应转入“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 将原“拨入专项资金”、“拨出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支出”科目余额分别转入“拨入专款”、“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科目。
在“资产负债表”中,将“拨入专款”与汇总所属的“专款支出”之差列入“专款结余”栏中。 将原“经费包干结余”科目中的“事业发展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科目;将原“经费包干结余”科目中的“职工福利奖励基金”转入“专用基金”科目。
将原“专用基金收入”科目余额中属于“事业发展基金”的部分转入“事业基金”科目,其余全数转入“专用基金”科目及相对应的明细科目中。 将原“住房基金结余”科目余额全数转入“专用基金”总账科目,并记入相应明细科目。
将原“个人住房资金”、“缴存公积金”科目余额及相应的结存资金转入单位设置的辅助登记簿。 将原“事业专项周转金”科目余额转入“事业基金”科目。
(二)差额和自收自支单位科目调整 1。 货币资金的结转 将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科目余额相应转入“银行存款”、“现金”科目。
2。往来款项的结转 将原“暂存款”科目余额根据具体内容加以区分,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有关科目的核算内容说明分别转入“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将原“合同预收款”科目余额转入“预收账款”科目。 将原“借入款”科目余额全数转入“借入款项”。
将原“暂付款”、“借出款”科目余额。
资产部类: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暂付款\库存材料\固定资产\经费支出\拨出经费\结转自筹基建
负债部类: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暂存款\应交税金\固定基金\结余\专项结余\拨入经费\其他收入等
经费支出二级科目:基本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工会经费\业务费\业务招待费\其他费用等
公务费节级科目: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取暖费\差旅费\车船养路保险费\会议费等
如果你是机关会计,请与本级财政机关会计科(股)联系,取得相关法律法规资料,然后结合本单位情况采用合适科目.
根据对行政单位预算收支活动情况的了解,整理出以下内容,供您参考: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将财务报表进行以下不同的分类。
(一)按反映的经济活动内容不同分类
行政单位会计报表按反映的经济活动内容不同,可分为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支出明细表、往来款项明细表、基本数字表。有专项收支业务的,还应按专项资金的种类编报专项资金支出明细表。
(二)按鳊报的时间不同分类
会计报表按编报的时间不同,可分为月报、季报和年报。行政单位应当按财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报送月度、季度和年度会计报表。
(三)按编报的层次分类
行政单位会计报表按编报的层次可分为以下两类。
1、本级报表
本级报表是反映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资金活动情况的报表。
2、汇总报表
汇总报表是各主管部门对本单位和所属单位的报表进行汇总后编制的报表。
基层会计单位,只编本级会计报表;二级单位和主管会计单位,要先编本级报表,然后编报汇总的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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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财政总预算会计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问题的通知 财库[2006]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适应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规范财政总预算会计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06]13号),现就《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制度》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政总预算会计 (一)“305基金预算结余”科目根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收入分类科目”下应列入基金预算收入的最低一级科目逐一反映各项基金的结余。
(二)“401一般预算收入”科目根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收入分类科目”下应列入一般预算收入的类、款、项、目级科目分设相应明细账。 (三)“405基金预算收入”科目根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收入分类科目”下应列入基金预算收入的项、目级科目分设相应明细账。
(四)“501一般预算支出”科目根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下应列入一般预算支出的类、款、项科目分设相应明细账。 (五)“505基金预算支出”科目根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下应列入基金预算支出的类、款、项科目分设相应明细账。
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会计 (一)取消净资产类、收入类、支出类相关会计科目。 取消净资产类“专项预算外资金结余”、“一般预算外资金结余”和“乡统筹资金结余”科目; 取消收入类“专项预算外资金收入”、“一般预算外资金收入”、“乡统筹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科目; 取消支出类“行政事业支出”、“专项支出”、“基本建设支出”、“乡统筹资金支出”和“其他支出”科目。
(二)增设净资产类、收入类、支出类相关会计科目。 增设净资产类“预算外结余”科目; 增设收入类“一般预算外收入”科目; 增设支出类“一般预算外支出”科目。
(三)“预算外结余”科目编码为301. 本科目核算财政专户中各项预算外资金结余。 年终转账时,应将“一般预算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贷方,即借记“一般预算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
将“一般预算外支出”、“政府调剂支出”、“补助下级支出”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方,即借记本科目,贷记“一般预算外支出”、“政府调剂支出”、“补助下级支出”科目。本科目年终贷方余额,反映预算外资金累计结余数额,转入下年度。
本科目根据管理需要,按部门和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四)“一般预算外收入”科目编码为401. 本科目核算部门和单位缴入财政专户的各项预算外资金,包括缴入财政专户但未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彩票公益金、财政专户存款利息、乡统筹资金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等。
取得一般预算外收入时,借记“财政专户存款”,贷记本科目。 年终转账时,应将本科目余额全部转入“预算外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预算外结余”科目。
本科目平时贷方余额,反映当年一般预算外收入累计数。 本科目应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收入分类科目”的类、款、项、目级科目依次设置明细账。
同时,根据管理需要,按部门和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五)“一般预算外支出”科目编码为501. 本科目核算各级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外收入安排的支出。
拨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 年终转账时,将本科目余额全部转入“预算外结余”科目,借记“预算外结余”,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平时借方余额,反映本年一般预算外支出累计数。 本科目应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类、款、项级科目依次设置明细账。
同时,根据管理需要,按部门和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六)关于新旧会计科目的衔接。
原“专项预算外资金结余”、“一般预算外资金结余”、“乡统筹资金结余”科目核算的内容,转入“预算外结余”科目核算。 原“专项预算外资金收入”、“一般预算外资金收入”、“乡统筹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科目核算的内容,转入“一般预算外收入”科目核算。
原“行政事业支出”、“专项支出”、“基本建设支出”、“乡统筹资金支出”和“其他支出”科目核算的内容,转入“一般预算外支出”科目核算。 (七)资产负债表、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收支情况表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收支项目表作相应调整(具体格式见附件)。
本通知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如果发现问题,请及时向财政部(国库司)反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资金清算的会计核算:(一)财政直接支付的会计核算:对通过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直接支付的资金,财政总预算会计将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报来的按部门分“类”、“款”、“项” 汇总的《财政资金支出日报表》与同级人民银行和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代理银行的《**银行直接支付申请划款凭证》回单核对无误后,列报预算内、外支出,其会计分录为:(1)预算内:借: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贷:国库存款 (2)预算外:借:行政事业支出(专项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其他支出)贷:财政专户存款 (二)财政授权支付的会计核算:对授权支付的资金,财政总预算会计将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报送的按部门分“类”、“款”、“项”汇总的《财政资金支出日报表》,与同级人民银行和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代理银行的《**银行直接支付申请划款凭证》回单核对无误后,分别列报预算内、外支出,其会计分录为:(1)预算内:借: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贷:国库存款。
(2)预算外:借:行政事业支出(专项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其他支出)贷:财政专户存款。第六条财政总预算会计将资金拨付到特设专户时,根据特设专户的性质作支出或暂付款核算,其会计分录为:借:一般预算支出或暂付款贷,国库存款其中;暂付款列报支出时,作如下分录;借:一般预算支出贷;暂付款第七条已清算资金发生退票时,财政总会计在收到代理银行的退款通知、同级人民银行和预算外资金专户的收款凭证后,作如下会计分录:(1)预算内:借:国库存款贷:一般预算支出(笨余预算支出) (2)预算外:借:财政专户存款贷:行政事业支出(专项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其他支出) 第三章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会计核算 第八条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会计核算是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的延伸,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制度》。
第九条财政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均与国库单一账户(国库存款)和预算外资金专户进行清算。
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对财政零余额账户进行具体核算,对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进行相关核算。扩展资料:财政资金的分类:⒈国家投资,应当作为权益,计入并增加企业实收资本或股本,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
⒉资金使用后要求返还的本金,会计处理应当作为负债,计入借款或其他应付款处理,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借款或其他应付款。⒊企业取得的除上述两种情况之外的其他财政资金,会计处理作为损益,原来有计入补贴收入的,全部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营业外收入。
根据政府补助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第二十条的规定,企业收到的财政资金的会计处理分为以下几种情况。⒈企业收到的属于国家直接投资、资本注入性质的财政资金,如基本建设投资、国债投资项目,这类资金属于国家以投资者身份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应当增加“实收资本—国家资本”,对于超过注册资本的投资则应增加“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增加实收资本的,应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⒉属于投资补助性质的财政资金,如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投资项目补助、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投资项目补助等,这类资金是对投资者投入资本的补助,但是与前一类资金最大的区别是国家不一定以投资者身份投入,主要是政府为了贯彻宏观经济政策或实现调控目标,给予企业的具有导向性的资金,企业应当根据政府部门下达的文件规定增加“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由全体投资者共同享有或根据文件精神由某个单位持有或享有。
增加实收资本的,应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⒊企业收到的大部分财政资金如粮食定额补贴、鼓励企业安置职工就业的奖励款、贷款贴息、税收返还(先征后退、即征即退)、科技三项费用、挖潜改造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国有企业亏损补贴、关闭小企业补助等,这类资金一般是对企业特定经济活动支付的成本费用的补偿,应按照政府补助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借记“递延收益”,贷记“营业外收入”。
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营业外收入”。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企业应在收到款项时,按照到账的实际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贷记“递延收益”。将政府补助用于购建长期资产时,相关长期资产的购建与企业正常的资产购建或研发一致,通过“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归集,完成后转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
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在相关资产计提折旧或摊销时,按照长期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借记“递延收益”,贷记“营业外收入”。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或结束前被处置(出售、转让、报废等),尚未分摊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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