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取得的流动资金贷款,一般不会超过一年,属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应通过短期借款科目来核算。在收到贷款时,应根据贷款银行设相应的明细科目。
1、流动资金贷款
为满足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短期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而发放的贷款。按贷款期限可分为一年期以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一年至三年期的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2、流动资金贷款
流动性强,适用于有中、短期资金需求的工、商企业客户。在一般条件下,银行根据“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贷款经营方针,对客户信用状况、贷款方式进行调查审批后,作出贷与不贷、贷多贷少和贷款期限、利率等决定。
3、银行贷款
是指银行根据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一般要求提供担保、房屋抵押、或者收入证明、个人征信良好才可以申请。
4、会计分录
是指预先确定每笔经济业务所涉及的账户名称,以及计入账户的方向和金额的一种记录。简称分录。 会计分录是由应借应贷方向、对应账户(科目)名称及应记金额三要素构成。 按照所涉及账户的多少,分为简单会计分录和复合会计分录。
一、业务综述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是为满足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短期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而发放的贷款。按贷款期限可分为一年期以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一年至三年期的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按贷款方式可分为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其中担保贷款又分保证、抵押和质押等形式;按使用方式可分为逐笔申请、逐笔审贷的短期周转贷款,和在银行规定时间及限额内随借、随用、随还的短期循环贷款。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作为一种高效实用的融资手段,具有贷款期限短、手续简便、周转性较强、融资成本较低的特点,因此成为深受广大客户欢迎的金融产品。 二、申请条件 1. 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等,拥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借款的用途应具有经济效益,能按时还本付息; 3. 符合中国银行其他有关贷款规定要求。 三、提供资料 1. 借款申请书; 2. 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董事会决议及公司章程; 3. 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 借款人的财务报表,及近期财务报表; 5. 贷款卡; 6. 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证明等。
从工商银行借款后存入银行后,银行存款增加;短期借款增加;
借款时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归还借款时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因为是借款所以每月还要计提利息,还要涉及财务费用、应付利息/利息支出等科目,会计分录如下:
借:财务费用
应付利息/利息支出
贷:银行存款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为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或为抵偿某项债务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外单位借入的、还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借款。短期借款主要有经营周转借款、临时借款、结算借款、票据贴现借款、卖方信贷、预购定金借款和专项储备借款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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