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桃园三结义刘备,关羽,张飞三人桃园结义,歃血为誓,后刘备身为皇室宗亲,肩负“讨贼兴王,光复汉室”的使命,欲举大义救主,不携一卒参加讨伐董卓的大军,兵败后逃亡,被囚,再逃亡。
屡屡受挫,但关张两员虎将从未考虑易主而侍,始终未曾离其半步,一心跟着刘备,才得以使刘备有了根基,后成就大业。2.三英战吕布刘备有心抱负于天下,关羽、张飞二人各自身怀绝技,一直未得到展示,此前唯有关羽斩杀华雄初显本领,此后,刘等三人已然名满天下。
吕布虽勇,毕竟以一敌三,最终战败。然吕布之勇名冠三军,无人匹敌,当下第一次遭遇对手,自然令联军士气大振。
3.温酒斩华雄董卓废黜少帝刘辨而立陈留王刘协为帝后,残暴不仁、擅权于朝堂。以袁绍、曹操等人组成的关东十八路诸侯共同讨伐董卓,然而前锋孙坚在进军汜水关时被华雄击败,华雄不可一世,在潘凤等大将接连被华雄斩杀之时,关羽主动请缨前去战华雄,在温酒未冷却的极短时间内斩杀华雄,关羽从此名震诸侯。
4.三顾茅庐公元207年冬至公元208年春,当时屯兵新野的刘备,带着大将关羽、张飞,三次到南阳邓县隆中诸葛草庐请诸葛亮出山辅佐的故事。5.草船借箭借箭由周瑜故意提出限十天造十万支箭,机智的诸葛亮一眼识破是一条害人之计,却淡定表示“只需要三天”。
后来,有大雾天帮忙,诸葛亮再利用曹操多疑的性格,调了几条草船诱敌,终于借足十万支箭,立下奇功。6.七擒孟获三国时诸葛亮出兵南方,将当地酋长孟获捉住七次,放了七次,第七次在孟获城将孟获擒拿,并使他真正服输,不再为敌。
7.空城计三国中后期,诸葛亮出兵讨伐魏国,由于要地街亭失手,导致满盘皆输。诸葛亮被迫撤兵,司马懿大军追至,这时只剩二千五百军在城中。
诸葛亮命令偃旗息鼓,大开城门,独自在城楼上弹琴。司马懿疑心有伏兵。
调头就撤兵。诸葛亮躲过一劫!8.舌战群儒诸葛亮为联盟孙权抵抗曹操的过程中遭到东吴诸谋士的责难,最后都被诸葛亮一一反驳,哑口无言。
9.白帝城托孤刘备在与东吴的大战失败后,在白帝城病危,将诸葛亮招到白帝城,将儿子也就是后主刘禅托付给诸葛亮。10.千里走单骑关羽、刘备下邳失散,关羽陷身曹营。
刘备去投袁绍,关羽得知刘备下落,单人匹马保护二家皇嫂千里寻兄。在五关当中分别受到了孔秀、韩福、孟坦、卞喜、王植,秦琪的阻拦;关羽被逼无奈,过五关斩六将。
最后在古城兄弟君臣夫妻相会。
简介:19世纪美国浪漫主义作家霍桑的长篇小说。
发表于1850年。《红字》讲述了发生在北美殖民时期的恋爱悲剧。
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嫁给了医生奇灵渥斯,他们之间却没有爱情。在孤独中白兰与牧师丁梅斯代尔相恋并生下女儿珠儿。
白兰被当众惩罚,戴上标志“通奸”的红色A字示众。然而白兰坚贞不屈,拒不说出孩子的父亲。
小说惯用象征手法,人物、情节和语言都颇具主观想象色彩,在描写中又常把人的心理活动和直觉放在首位。因此,它不仅是美国浪漫主义小说的代表作,同时也被称作是美国心理分析小说的开创篇。
内容:在十七世纪中叶的一个夏天,一天早晨,一大群波士顿居民拥挤在监狱前的草地上,庄严地目不转睛地盯着牢房门。随着牢门的打开,一个怀抱三个月大的婴儿的年轻女人缓缓地走到了人群前,在她的胸前佩带着一个鲜红的A 字,耀眼的红字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她就是海丝特·白兰太太。
她由于被认为犯了通奸罪而受到审判,并要永远佩带那个代表着耻辱的红字。在绞刑台上,面对着总督贝灵汉和约翰·威尔逊牧师的威逼利诱,她以极大的毅力忍受着屈辱,忍受着人性所能承担的一切,而站在她身旁的年轻牧师丁梅斯代尔却流露出一种忧心忡忡、惊慌失措的神色,恰似一个人在人生道路上偏离了方向,感到非常迷惘,只有把自己封闭起来才觉得安然。
海丝特·白兰坚定地说:“我永远不会说出孩子的父亲是谁的”,说这句话的时候她的眼睛没有去看威尔逊牧师,而是凝视着那年轻牧师深沉而忧郁的眼睛。“这红字烙得太深了。
你是取不下来的。但愿我能在忍受我的痛苦的同时,也忍受住他的痛苦!”海丝特·白兰说。
这时,在人群中,海丝特·白兰看到了一个相貌奇特的男人:矮小苍老,左肩比右肩高,正用着阴晦的眼神注视着她,这个男人就是她失散了两年之久的丈夫齐灵渥斯——一个才智出众、学识渊博的医生。当他发现海丝特·白兰认出了他时,示意她不要声张。
在齐灵渥斯的眼里燃烧着仇恨的怒火,他要向海丝特·白兰及她的情人复仇,并且他相信一定能够成功。 海丝特·白兰被带回狱中之后,齐灵渥斯以医生的身份见到了她,但海丝特·白兰不肯说出孩子的父亲是谁,并且向齐灵渥斯坦言她从他那里从来没有感受到过爱情,齐灵渥斯威胁海丝特·白兰不要泄露他们的夫妻关系,他不能遭受一个不忠实女人的丈夫所要蒙受的耻辱,否则,他会让她的情人名誉扫地,毁掉的不仅仅是他的名誉,地位,甚至还有他的灵魂和生命,海丝特·白兰答应了。
海丝特·白兰出狱后,带着自己的女儿小珠儿靠着针线技艺维持着生活,她们离群索居,那鲜红的A 字将屈辱深深烙在了海丝特·白兰的心里。小珠儿长得美丽脱俗,有着倔强的性格和充沛的精力,她和那红字一起闪耀在世人的面前,在那个清教徒的社会里,他们是耻辱的象征,但也只有他们是鲜亮的。
丁梅斯代尔牧师不仅年轻俊美,而且学识渊博,善于辞令,有着极高的秉赋和极深的造诣,在教民中有着极高的威望。但是,自从海丝特·白兰受审以来,他的健康日趋羸弱,敏感,忧郁与恐慌弥漫了他的整个思绪,他常常夜不成寐的祷告,每逢略受惊恐或是突然遇到什么意外事件时,他的手就会拢在心上,先是一阵红潮,然后便是满面苍白,显得十分苦痛。
这一切都让齐灵渥斯看在眼里,对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以医生的身份与他形影相随。 随着时间的推移,小珠儿渐渐的长大了,她穿着母亲为她做的红天鹅绒裙衫,奔跑着,跳跃着,象一团小火焰在燃烧,这耀眼的红色使清教徒们觉得孩子是另一种形式的红字,是被赋予了生命的红字!贝灵汉总督和神甫约翰·威尔逊认为小珠儿应该与母亲分开,因为她的母亲是个罪人,没有能力完成使孩子成为清教徒的重任。
但是海丝特·白兰坚决不同意。她大声说珠儿是上帝给她的孩子,珠儿是她的幸福!也是她的折磨!是珠儿叫她还活在世上!也是珠儿叫她受着惩罚!如果他们夺走珠儿,海丝特·白兰情愿先死给他们看。
海丝特·白兰转向丁梅斯代尔牧师,希望他能够发表意见。丁梅斯代尔牧师面色苍白,一只手捂住心口,那双又大又黑的眼睛深处,在烦恼和忧郁之中还有一个痛苦的天地,他认为珠儿是上帝给海丝特·白兰的孩子,应该听从上帝的安排,如果她能把孩子送上天国,那么孩子也就能把她带到天国,这是上帝神圣的旨意。
这样珠儿才没有被带走。 这一切,都被饱经世故的齐灵渥斯看在眼里,他一点点地向丁梅斯代尔牧师内心逼近,齐灵渥斯象观察病人一样去观察他,一方面观察丁梅斯代尔牧师的日常生活,看他怎样在惯有的思路中前进,另一方面观察他被投入另一种道德境界时所表现的形态,他尽量发掘牧师内心的奥秘。
随着时间的推移,齐灵渥斯渐渐地走进了丁梅斯代尔牧师的心里,并向他的灵魂深处探进。 一天,丁梅斯代尔牧师正在沉睡,齐灵渥斯走了进来,拨开了他的法衣,终于发现了丁梅斯代尔牧师一直隐藏的秘密——他的胸口上有着和海丝特·白兰一样的红色标记,他欣喜若狂,那是一种狂野的惊奇、欢乐和恐惧的表情!那种骇人的狂喜,绝不仅仅是由眼睛和表情所表达的,甚至是从他整个的丑。
纳撒尼尔·霍桑(1804—1864)是美国19世纪影响最大的浪漫主义小说家和心理小说家。 长篇小说《红字》是他的代表作。霍桑1804年生于新英格兰的一个破落贵族家庭。全家笃信基督教清教。 父亲去世后,他随母亲迁至萨莱姆外公家,萨莱姆浓厚的宗教气氛和激烈的宗教派别斗争以及霍桑一家的宗教传统都对霍桑的思想和后来的创作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他从小爱好文艺,大学毕业后曾在海关任职,后受法国空想社会主义影响辞职,在布鲁克农场制订实施空想社会主义计划。霍桑对当时美国社会道德论丧和资产阶级的伪善不满,但是他又不想从根本上改变不合理的社会制度,只谋求社会道德的改进,宣扬上帝,主张道德的自我完善。
1850年《红字》发表后,霍桑在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从此确定。 1851、1852年又分别出版了“两部罗曼史”,即《带有七个尖角阁的房子》和《福谷传奇》,前者以宗教迫害案为起点,描写了一个关于美国资产阶级家庭的故事,表现了罪恶代代相袭的悲观主义的思想;后者描写了一群内心苦闷的上层知识分子,离开城市到农村去组织村社,终因一事无成,失望离去的故事。同时还出版了几部儿童文学作品, 1860年又写了一部以意大利为背景的《玉石雕像》,1864年霍桑去世。
霍桑的作品几乎全部取材于北美殖民地新英格兰地区的历史。在他的作品中清晰地体现了霍桑的复杂思想和矛盾性格,一方面他深受加尔文教的影响,相信“原罪”,另一方面,他又深深体验到加尔文教的狂热、专横与虚伪;一方面他接受爱默生的哲学观,相信在现实社会中存在着神秘的力量,另一方面他又受到宗教意识的控制,把加尔文教派的善恶观念当作认识社会的标准,探寻固有的“恶”,认为“恶”才是社会问题的根源。
艺术上,他擅长揭示人物的内心冲突和心理描写,想象丰富,常用象征手法,善于挖掘潜藏于事物深处的意义,作品带有浓厚的宗教气氛和神秘色彩,其文字较为晦涩,作品充满阴郁的调子。其作品被称为“心理罗曼史”。
《红字》是19世纪美国浪漫主义作家纳撒尼尔•霍桑创作于1851年的长篇小说。
小说揭露了19世纪美国资本主义社会的残酷、宗教的欺骗以及道德的虚伪。主人公海丝特崇高纯洁的品行,不但感化了表里不一的狄梅斯迪尔,同时也在感化着这个充满罪恶的社会。
小说主要描写海丝特被狄梅斯迪尔诱骗而怀孕。在远离社会、远离人群、受尽屈辱的环境里,海丝特孤苦而顽强地生活着,女儿珠儿是她唯一的支柱。
小珠儿美丽脱俗,精力充沛,性格倔犟,她和海丝特胸前的红字一起闪耀在世人的面前。在清教徒的社会里,女人犯了通奸罪要不可避免地受到审判,并要永远佩戴那个红字,那是耻辱的象征。
狄梅斯迪尔牧师是个年轻俊美而又学识渊博的牧师,他善于辞令,有着极高的威望。但自从海丝特因犯通奸罪受审以来,他日趋敏感、忧郁和恐慌。
海丝特这种忍辱负重、代人受过以及不屈不挠的精神,曾一度感动了狄梅斯迪尔。她丈夫齐灵渥斯突然归来,并不择手段地以医生的身份追查狄梅斯迪尔。
饱经世故的齐灵渥斯不断地发掘牧师内心的奥秘。随着时间的推移,齐灵渥斯渐渐地走进了狄梅斯迪尔牧师的心里。
一天,齐灵渥斯拨开了正在沉睡的狄梅斯迪尔的法衣,终于发现了狄梅斯迪尔牧师一直以来隐藏的秘密——他的胸口上有着和海丝特一样的红色标记。最后,良心发现的狄梅斯迪尔在自己就任新市长的那天,当众宣布了自己诱骗海丝特的事实,最后死在海丝特的怀抱中。
小说采用象征手法,人物、情节和语言都颇具主观想象色彩,在描写中又非常注重人的心理活动和直觉。因此,它不仅是美国浪漫主义小说的代表作,同时也是美国心理分析小说的开篇之作。
《红字》是一本篇幅很短的小说,但霍桑高超的讲故事的技法和海明威的《老人与海》相似,证明了短篇小说同样可以成为流传后世的精品,只需要看故事里面蕴含多大的情节张力。早听说《红字》行文的隽永精致,拖到今年才得一翻阅,立刻被它洗练的语言和透彻的心理描写所折服,故事内容以一个犯了通奸罪行而被打上侮辱烙印的海丝特•白兰为主人公,写出了她的坚强不屈,写出了她的无所畏惧,尚能够“昂头挺胸地从人群指指点点中走过……”反而让我们读出了她内心的纯洁和忠于情爱的真实,是个有血有肉的角色。《红字》写出了人的报复心理,让丁梅斯代尔时刻感到恐惧的齐林沃斯的阴险,是丁梅斯代尔必须为违反世俗传统付出的代价,而老罗杰•齐林沃斯的嫉妒心是那样地强烈,他无时不刻地在想方设法报复海丝特以及她的珠儿,搅得她总要承受世俗礼法的煎熬,大写的“A”字是如此醒目,作者用了“暗黑的底色,腥红的A字”来加以形容,突出了叫旁人避而远之的色彩。
在这几年里,许多人都发生着变化,齐灵渥斯变的更加苍老了,海丝特·白兰原来印象最深的他先前那种聪慧好学的品格,那种平和安详的风度,如今已经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急切窥测的神色,近乎疯狂而又竭力掩饰,而这种掩饰使旁人益发清楚地看出他的阴险。海丝特·白兰请求齐灵渥斯放过丁梅斯代尔牧师,不要再摧残他的灵魂了,但是丁梅斯代尔牧师的痛苦、复仇的快乐已经冲昏了齐灵渥斯的头脑,他决定继续实施自己的阴谋,他要慢慢地折磨丁梅斯代尔牧师,复仇已经成为他生活唯一的目的。海丝特·白兰决定将齐灵渥斯的真实身份告诉丁梅斯代尔。
在一片浓密的森林里,海丝特·白兰见到了丁梅斯代尔,他们互诉衷肠,述说着几年来心底的秘密,他们受着同样的痛苦和煎熬,同样受着良知和道德的啮噬。丁梅斯代尔告诉她,虽然他的胸前没有佩带红字,但是,同样的红字在他的生命里一直燃烧着。此时,海丝特·白兰才意识到牺牲掉牧师的好名声,甚至让他死掉,都比她原先所选择的途径要强得多,她告诉丁梅斯代尔齐灵渥斯就是她的丈夫,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的荣誉、地位及生命才隐瞒了这个秘密。阴暗凶猛的眼神瞬间涌上了丁梅斯代尔的脸上,他痛楚的把脸埋在双手之中。海丝特·白兰劝丁梅斯代尔离开这里,到一个没有人认识的地方去,到一个可以避开齐灵渥斯双眼的地方去,她愿意和他开始一段新的生活,过去的已经一去不复返了!现在又何必去留恋呢? 丁梅斯代尔犹豫着,他要么承认是一名罪犯而逃走,要么继续充当一名伪君子而留下,但他的良心已难以从中取得平衡;为了避免死亡和耻辱的危险,以及一个敌人的莫测的诡计,丁梅斯代尔决定出走。
海丝特·白兰的鼓励及对新生活的憧憬,使丁梅斯代尔重新有了生活的勇气和希望。刚好有一艘停泊在港湾的船三天之后就要到英国去,他们决定坐这艘船返回欧洲,一切都在顺利地进行着。他们每天都被这种新的希望激励着、兴奋着,丁梅斯代尔决定演讲完庆祝说教后就离开。新英格兰的节日如期而至,丁梅斯代尔牧师的演讲也按计划进行着, 海丝特·白兰和小珠儿来到市场,她的脸上有一种前所未见的表情,特殊的不安和兴奋,“再最后看一眼这红字和佩戴红字的人吧!”她想,“再过一段时间,她就会远走高飞了!那深不可测的大海将把你们在她胸前灼烧的标记永远淹没无存!” 这时,那艘准备开往英国船只的船长走了过来,他告诉海丝特·白兰,齐灵渥斯将同他们同行,海丝特·白兰彻底绝望了。
丁梅斯代尔牧师的宣讲取得了空前绝后的最辉煌成功,但随后他变得非常衰弱和苍白,他步履踉跄,内心的负罪感及良心的谴责最终战胜了他出逃的意志,在经过绞刑台的时候,他挣脱齐灵渥斯的羁绊,在海丝特·白兰的搀扶下登上了绞刑台,他拉着珠儿,在众人面前说出了在心底埋藏了七年的秘密,他就是小珠儿的父亲,他扯开了法衣的饰带,露出了红字,在众人的惊惧之声中,这个受尽蹂躏的灵魂辞世了。
齐灵渥斯把复仇当作他生活的唯一目的,可是当他胜利后,他扭曲的心灵再也找不到依托,他迅速枯萎了。不到一年,他死了,他把遗产赠给了小珠儿。不久,海丝特·白兰和小珠儿也走了。红字的故事渐渐变成了传说。许多年以后,在大洋的另一边,小珠儿出嫁了,过着非常幸福的生活,而海丝特·白兰又回到了波士顿,胸前依旧佩带着那个红字,这里有过她的罪孽,这里有过她的悲伤,这里也还会有她的忏悔。又过了许多年,在一座下陷的老坟附近,又挖了一座新坟。两座坟共用一块墓碑。上面刻着这么一行铭文:
“一片墨黑的土地,一个血红的A字。”
凝诗朋友,你好。
尽然你在提问中直接问到我想再此之前你一定已经看过霍桑的这部作品了。其实这个问题本身就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情。
正如我们常常说到的那句话“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莱特。”一样,不同的人站在不同的角度就会得出不同的心得体会。
所以我个人认为,读者欣赏一部作品时角度没有对错之分;从而得出的结论也就没有好坏之处,所不同的只是读者个人的生活阅历所导致的对一部作品的理解与评价。 以下是霍桑作品《红字》的赏析: 关于霍桑《红字》的主题,学者们有着不同的理解。
在众多评论中,最耐人寻味的,当属美国评论家尼娜·贝姆教授的观点:《红字》是一部描绘自然人与社会人分岐的小说。尼娜·贝姆提到“(‘市场’)这个场景显示在个人与由个人组成的社会之间原先具有的一致中出现了一个可想而知的分歧,一道裂隙。”
而事实上,整部小说或多或少反映了自然的个人与社会的个人之间的矛盾、冲突。这种冲突试着达成某种一致,最后以一种相融状态结束。
谁胜?谁负? 《红字》中自然人与社会人的冲突可从两个层次来理解。首先是代表自然人利益的一伙人与代表社会人利益的一伙人之间的冲突;然后是每个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冲突。
一、作品中代表自然人利益的主要是女主人公海斯特及其女儿珀尔,而代表社会人利益的是两个情敌丁梅斯德与齐林窝斯 霍桑将海斯特追求自然人利益的思想表现得淋漓尽致。在海斯特看来,追求爱情这是个人的事,与社会、道德、宗教无关。
所以她形式上虽然接受了惩罚胸前佩带红色a字,而在思想上却“没有接受惩罚她的那些社会道德规范”。而且这一罪之罚的形式标志a字也被她绣得光彩夺目,并成为“她进入别的女人不敢涉足的领域的通行证”。
为拯救行将失去生活勇气的牧师,海斯特劝牧师离开小镇,到自由美好的地方生活,过一家三口的正常生活这也是自然人最起码的要求。 珀尔的存在本身便是自然人与社会人的矛盾。
作为“自然”的产物,爱的结晶,珀尔来到世上,其与生俱来的“自然”品质在作品中得到充分渲染。珀尔与太阳、森林融合为一体,与狼成为朋友,说明珀尔是自然的一部分。
正如尼娜·贝姆教授所说,“她具有清教徒所竭力否定的一切自然的品质。”而珀尔的存在作为一种惩罚,使海斯特想起自己的罪恶。
珀尔在行使“社会”对海斯特的监控权利,只要海斯特做出违背社会约束的事情,珀尔就会提醒她(如海斯特摘掉a,珀尔不认她的一幕)。因而福格勒在《霍桑的小说》中将珀尔看成“是将海斯特的通奸始终呈现在她的面前,使她怎么也无法逃脱她自己行为所招致的后果。”
丁梅斯德,这个受过良好的教育,文雅而持重的年轻牧师,在教区中担任至高的社会责任,是教区里德才出众的人物,自认自己是教区中最神圣的人,并笃信自己是“受上帝的招呼”,作为上帝的替身来从事牧师工作的,自然应该被仰慕、被爱戴。他忍受严酷的精神折磨是为了维护加尔文清教教义并奢望通过为教民们超渡、赎罪、布道以达到内心平安,但七年过去了,这种奢望却一天也未得到满足。
最终以死亡来向上帝谢罪。从这一点来看,丁梅斯德已失去人的自然属性,成为清教教义的工具。
老齐林窝斯本应是位受害者的形象,但他选择了向情敌复仇,这也是在维护17世纪新英格兰的社会公德及当时的妇道。 海斯特与两个男人的冲突,一个表现在追求幸福的家庭生活与维护教义,牧师形象的矛盾;另一个表现在追求女人真正的幸福与坚守妇道之间的矛盾。
二、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冲突集中表现在几个人物身上 海斯特的自然属性是真实的,她的社会属性却是虚伪的、虚假的。因而她不存在两种属性(两个自我)的矛盾,她自始至终都只有一个自我。
表面上看,海斯特“诚实”地“招认”了自己的罪行,并“顺从”地接受社会、宗教、法律对她的惩罚。但她内心深入并没有一刻顺从过。
在《红字》第十九章中,她将a字摘掉仍在林间地上。这表明她憎恨这一切。
她始终游离于社会之外,并伺机逃离社会。是社会抛弃了她还是她抛弃了社会? 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冲突的焦点体现在丁梅斯德身上。
“他充当着牧师和情人的双重角色,是宗教与自然,社会与人性之间冲突的一个焦点。”〔4〕这里的宗教、社会正是人的社会属性的内容,而自然与人性则是人的自然属性的内容。
表面上丁梅斯德充当着众人信服的、虔诚的牧师,置所应负的责任于不顾,内心虽也受着煎熬,但却能若无其事地布道,这说明他的社会属性一开始战胜了自然属性,并长达七年之久。然而追求正常人生活的渴望却一刻也未停止过,在《红字》第19章中丁梅斯德谈到,“你无法想象,我的心里多么害怕这次会面,又多么渴望它!”一语道破其矛盾的自我。
他接受海斯特的怂恿,准备一起逃往英国之事,也说明他追求自然的强烈愿望。《红字》中第20章“身陷迷宫的牧师”着力描写了经过林间会面后的牧师,其自然属性开始复苏,并且这种力量一经觉醒便占胜了他外强中干的社会属性,以一种令他自己吃惊的不知疲倦的活力克服了路途上的一切困难。
一时间,“整个教堂外观显得如此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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