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之以木瓜(桃、李),报之以琼琚(瑶、玖)"
《诗经·卫风·木瓜》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
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
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
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作品注释
注释:
琼琚:美玉美石之通称
匪:非
《木瓜》读解
《诗经·大雅·抑》"投我以桃,报之以李"之句,后世"投桃报李"便成了成语,比喻相互赠答,礼尚往来。比较起来,《卫风·木瓜》这一篇虽然也有从"投之以木瓜(桃、李),报之以琼瑶(瑶、玖)"生发出的成语"投木报琼",但"投木报琼"的使用频率却根本没法与"投桃报李"相提并论。
对于这么一首知名度很高而语句并不复杂的先秦古诗,古往今来解析其主旨的说法居然也有七种之多(据张树被《国风集说》统计),实在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
现代学者一般从朱喜之说,而且更明确指出此诗是爱情诗。平心而论,由于诗的文本语义很简单,就使得对其主题的探寻反而可以有较大的自由度,正如一个概念的内涵越小它的外延越大,因此,轻易肯定否定某一家之说是不甚可取的。笔者其视为一首通过赠答表达深厚情意的诗作。
《木瓜》一诗,从章句结构上看,很有特色。首先,其中没有《诗经》中最典型的句式——四字句。这不是没法用四字句(如用四字句,变成"投我木瓜(桃,李),报以琼瑶(瑶、玖);匪以为报,水以为好",一样可以),而是作者有意无意地用这种句式造成一种跌宕有致的韵味,在歌唱时易于取得声情并茂的效果。其次,语句具有极高的重叠复沓程度。不要说每章的后两句一模一样,就是前两句也仅一字之差,并且"琼琚"、"琼瑶"、"琼玖"语虽略异义实全同,而"木瓜"、"木桃"、"木李"据李时珍《本草纲目》证也是同一属的植物,其间的差异大致也就像橘、柑、橙之间的差异那样并不大。这样,我们不妨说三章基本重复,而如此高的重复程度在整部(诗经)中也并不很多,格式看起来就像唐代据王维诗谱写的《阳关三叠》乐歌似的,——自然这是《诗经》的音乐与文学双重性决定的。
你赠给我果子,我回赠你美玉,与"投桃报李"不同,回报的东西价值要比受赠的东西大得多,这体现了一种人类的高尚情感(包括爱情,也包括友情)。这种情感重的是心心相印,是精神上的契合,因而回赠的东西及其价值的高低在此实际上也只具有象征性的意义,表现的是对他人对自己的情意的珍视,所以说"匪报也"。"投我以木瓜(桃、李),报之以琼瑶(瑶、玖)",其深层语义当是:虽汝投我之物为木瓜(桃李),而汝之情实贵逾琼瑶(瑶、玖);我以琼瑶(瑶、玖)相报,亦难尽我心中对汝之感激。作者胸襟之高朗开阔,已无衡量厚薄轻重之心横亘其间,他想要表达的就是:珍重、理解他人的情意便是最高尚的情意。
读感:"投桃报李"这个成语,应当与这诗的立意有关(该成语也出自《诗·大雅》中的《抑》),只不过作为报答的东西更贵重,情意更深厚。本诗在这里说的是男女两情相悦。
来而不往非礼也。这是我们这个礼仪之邦的习惯和规矩。一般交往中是如此,男女交往中真是如此。男女交往中的"投挑报李",已不止是一般的礼节,而是一种仪式。礼物本身的价值已不重要,象征意义更加突出,以示两心相许,两情相悦。
西方人是否有这种传统还不清楚,但我们从美国作家欧·亨利的小说《麦琪的礼物》中读到这类似"投桃报李"的故事,只是其中充满着悲剧色彩。
如今我们似乎已不大看重仪式了。其实,仪式在我们的生活中有着非常特殊的作用,不可或缺,正如我们不能缺少阳光和空气一样。仪式绝不是一种空洞的形式,总与特定的意义相联系。男女交往可以减去不必要的形式,却不可不有"投桃报李"的仪式。
悦yuè (形声。
从心,说省声。本作“说”。
本义:高兴,愉快) 同本义 [delighted;happy;pleased] 悦,犹说也,拭也,解脱也。若人心有郁结能解释之也。
——《说文系传统论》 “说”、“悦”古今字 客见太子有悦色也。——枚乘《七发》 怒可以复喜,愠可以复悦。
——《孙子》 桓侯又不悦。——《韩非子·喻老》 张飞等不悦。
——《三国志·诸葛亮传》 权大悦。——《资治通鉴》 【动】顺服,悦服,从心里佩服 [heartily admire] 悦,服也。
——《尔雅·释诂》。义疏:“孟子所谓“中心悦而诚服”是也。”
理义之悦我心,犹刍豢之悦我口。——《孟子·告子上》 [like] 士为知己者用,女为悦己者容。
——司马迁《报任少卿书》 悦亲戚之情话。——晋·陶渊明《归去来兮辞》。
“蒙神悦纳”的意思是:承蒙神喜悦的认可。
词汇出自基督教:作为基督徒应当时常讨主的欢喜,凡事都要求得神的悦纳,神所不喜悦的事,就一概不作,神所悦纳的事,就当谨守遵行。
基督的一次流血做成了永久彻底的赎罪祭,神在各时代施恩于他的选民,赦免他们的一切罪、不再记念他们的诸般罪、在基督里面悦纳他们,而赐他们悔改的心。
在他们心中启示他的福音,使他们渴求、知道、信靠他的救恩,将他们造成自己的百姓、行他所预备的善行。
扩展资料
基督教的圣礼
1、洗礼
洗礼被普世教会视为基督教一项重要的宗教仪式,是基督教入教仪式,分注水洗礼和浸礼两种。
2、圣餐礼
或译“主的晚餐”,是被普世教会承认的另一重要圣礼。指耶稣被捕前与门徒最后一次的晚餐。
当时他以饼代表自己的身体,以葡萄汁代表自己的血,分给门徒吃,成为历代教会遵守的礼仪。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基督教
清补凉是海南岛经典的汉族小吃之一,历史悠久,极具海南特色。较为有名的一个典故是,公元一〇九七年,北宋著名文学家苏东坡流放海南期间,品尝过当地百姓制作的椰奶清补凉后极为称叹,当场盛赞:椰树之上采琼浆,捧来一碗白玉香。此后,苏东坡在琼期间每日必食一碗,堪称东坡最爱!
朋友希望下面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典出石崇《金谷园诗序》:“余以元康六年(296年),从太仆卿出为使,持节监青、徐诸军事征虏将军。有别庐在河南县界,金谷涧中,去城十里,或高或下,有清泉茂林,众果竹柏,药草之属。金田十顷,羊二百口,鸡猪鹅鸭之类,莫不毕备。又有永礁鱼池土窟,其为娱目欢心之物备矣。时征西大将军祭酒王诩当换长安,余与众贤共送往涧中。昼夜游宴,屡迁其坐,或登高临水,或列坐水滨,
时琴笙筑,合载车中,道路并作。及住,令与鼓吹递奏,遂各赋诗,以叙中怀,或不能者,罚酒三斗。
此典原意是讲晋代石崇于金谷园宴请宾客,赋诗不成者罚酒三斗的故事。后遂用于泛指酒宴上罚酒之数。李白《春夜宴从弟桃李园序》:“如诗不成,罚以金谷酒数”。清人陈忱《水浒后传》第四十回:“诸位中有能诗的,各自做来;如不能者,罚依金谷酒数。”
说起“鹤”、“驾鹤”,最有名的当属唐代诗人“崔颢”的《黄鹤楼》诗:“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此诗气韵高妙,堪称绝唱,相传李太白为之搁笔。 我认为,此诗中“昔人”者为泛指,与“渔樵耕读、儒道释教”等都有关,也都无关。(此“教”,指各种外来宗教,如:伊斯兰教、犹太教、天主教,等)。 但此诗名扬天下之后,很多人,尤其是骚客文人,就把“鹤”与道家联系起来了。 例子很多,比如:
[唐] 李白:“颇闻列仙人,于此学飞术”。
[宋]黄昆:“乘鹤仙人去不回,空名黄鹤旧楼台”。
[元]郝经:“飘渺多飞仙,超摇有遗迹。前缶黄鹤来,重与添颜色”。
[明]倪静:“黄鹤仙人不复回,空余东水东流海”。
有清以来,这类诗词更多了,不再列举。特别要说的是,宋代皇帝大多崇道,更是推波助澜。看来,大局已定,凡是有“鹤”,就属道家,他人是不能染指啦!
但是,有人不这么看。 比如,元代有一“诗僧”释大圭,驻锡泉州紫云寺。他有诗《题黄鹤楼图》:“仙楼飘渺隔蓬莱,黄鹤西飞竟不回。依遍阑干秋水阔,征帆一叶汉阳来”。 虽然当时蓬莱已是道家修行之所,但佛门之人并不避讳这些话题、诗题。 可见,当时在佛、道之间,对“鹤、驾鹤”并无泾渭分明之见,反倒是局外人在“炒作”。 不过,以上所述,还不是主要论据。 第一、日本佛教“真言宗”是日本现在最大的佛教宗派,现有信徒一千余万人。其祖师就是“唐顺宗”时期,随“遣唐使”到我神州留学的“空海”大师。 公元805年,空海先到福州开元寺住了一个多月后,抵达唐都的“青龙寺”,晋见当时的高僧“惠果”大师。惠果初见空海,就对他十分器重,马上收空海为徒。空海在三个月内尽得大师真传。 惠果大师说,之所以急于倾囊相授,是因为自己年事已高,恐不久将“驾鹤而去”,希望空海能将“密宗”发扬光大。 公元805年12月,惠果大师圆寂。空海为大师撰写碑文后归国。 空海确实不负师望,开创“真言宗”,并成为大书法家,被称为篆、隶、楷、行、草“五笔和尚”。 此事在日本历史也有记载。
就“驾鹤西归”而言,我还没看到比之更早的记载。而“道家”在此时还未把驾鹤与仙去联系起来吧?
第二、清末民初,江南有一个“革命和尚”,曾赞襄国父孙中山先生“驱除鞑虏、恢复中华”之伟业。其人姓苏,名戬,字子谷,法号“曼殊”,即近代史中著名的诗人、画家、小说家、革命家、佛学家“苏曼殊”大师。 他的详细生平、事迹不在此介绍,只讲一件事:
1910年,曼殊大师第二次西行去印度求佛,在印度“芒碣寺”参修一个月后,于1911年春回国。 就在回国后的第三天,他收到友人“景耀月”寄来的一首诗,对他的西行之举给予高度评价,将他比做古代传说中的“丁令威”,在灵虚山学道成仙,千年后“化鹤”而归。 诗中写道:“化鹤归来后,苏公号曼殊。爱君如海月,吐语似琼珠。解识佉卢古,能探梵语殊。天南有相忆,寄兴在虚无。”
另外 ,日后还有诗人“高吹万”给曼殊大师写信说:“近悉是月更将重赴蓬山,万里瀛程,视同咫尺;盈盈一水,往来如梭。挂碍尽除,身心具畅,闲云野鹤,欣羡可知”。
看来,曼殊大师这些好友在来诗、来信中,又是“化鹤归来”,又是“闲云野鹤”,不是以“道家”之言,亵渎了“佛门”中人吗?而曼殊大师仅以一笑纳之! 何也?
综上所述,本来“驾鹤西归”是唐代惠果大师首先发明的“四字真言”,但不知不觉间让附庸风雅的骚人墨客和道家子弟们给“盗用”了,日后又成了所谓“道家”的专利,好象与“鹤”相关的词都非“道家”莫属。如他人一用,就是“进错了道场、念错了经”。这是甚么逻辑啊,真是笑话!
对此笑话,早有先人道出真情:明代万历年间的进士“龚三益”有诗云:“仙人到处堪栖泊,幻出白云与黄鹤”。似此嘲弄之诗句,已直白得无须任何之解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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