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有一位女士,一天早上醒来照镜子,发现自己只剩下三根头发。
“哦, ” 她说:“我今天要编个辫子” 于是她把头发编起来,度过了奇妙的一天。 第二天早上醒来照镜子, 她发现自己只有两根头发了。
“恩,” 她说:“我今天可以扎两个辫子”, 于是她扎了两个辫子,度过美好的一天。 第三天早上醒来照镜子,她看见自己只有一根头发了。
“好吧”, 她说:“今天我扎个马尾” 于是她这样做并快快乐乐地过了一天。 又过了一天,她早上醒来照镜子,发现头上一根头发也没了。
“太好了!” 她欢呼道:“我今天不用梳头啦!”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 你可能无法控制别人所说的话、所做的事以及自己生命中的遭遇,但是你可以控制自己面对它们的态度。
录
1、姜太公钓鱼. 2
2、河伯娶妇. 3
3、尧舜让位. 3
4、汉族中原古帝传说之共工. 4
5、汉族中原古帝传说之神农. 5
6、鲤鱼跳龙门. 5
7、煮海治龙王. 6
8、鹦鹉洲的由来. 7
9、观音送画. 8
10、年兽的传说. 8
11、牛郎织女. 9
12、精卫填海. 10
13、北京钟楼的传说:“古钟之王”与“铸钟娘娘”. 11
14、山西洪洞大槐树. 11
15、白娘子的传说. 12
16、八仙斗花龙. 19
17、龙王输棋. 20
18、百鸟朝凤. 22
19、熬年的传说. 23
20、莫干剑. 23
21、嫦娥奔月. 25
22、东海龙王塌东京. 26
23、钻木取火的传说. 28
24、孟姜女哭长城. 29
25、三戏海龙王. 29
26、大禹治水. 31
27、西王母和她的蟠桃仙子. 31
28、二月二龙抬头. 33
29、沉香救母. 34
30、杜鹃啼血. 35
31、仙女造桥. 36
、姜太公钓鱼
割发代首
三国时期,曹操发兵宛城时规定:“大小将校,凡过麦田,但有践踏者,并皆斩首。”这样,骑马的士卒都下马,仔细地扶麦而过。可是,曹操的马却因受惊而践踏了麦田。他很严肃地让执法的官员为自己定罪。执法官对照《春秋》上的道理,认为不能处罚担任尊贵职务的人。曹操认为:自己制定法令,自己却违反,怎么取信于军?即使我是全军统帅,也应受到一定处罚。他拿起剑割发,传示三军:“丞相踏麦,本当斩首号令,今割发以代。” 立木取信
【原文】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乃下令。
令行期年,秦民之国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卫鞅曰:“此皆乱法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其后民莫敢议令。
【译文】
法令已详细制订但尚未公布,公孙鞅怕百姓不信任,于是在国都的集市南门立下一根长三丈的木杆,下令说有人能把它搬到北门去就赏给二百两。百姓们感到此事很古怪,没人动手去搬。公孙鞅又说:“能搬过去的赏一千两。”于是有一个人半信半疑地拿着木杆到了北门,立刻获得了一千两的重赏。这时,公孙鞅才下令颁布变法法令。
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前往国都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这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来说新法好,公孙鞅说:“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民!”把他们全部驱逐到边疆去住。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令的是非。
严有已经八十多岁高龄啦。卢氏嫌弃老婆婆,叫丈夫严有法去山上砍荆条来编荆笆(一种人拉的荆条席子)。严有法把母亲拉到山坡上抛弃,儿子金娃放学回家后不见奶奶,就听邻居的话去山上找奶奶,把他的奶奶从山上拉回来。他把荆笆在院子里拉,告诉严有法和卢氏,将来我用荆笆把你俩全拉到山上去,最后严有法及卢氏悔改,接回老母亲。
曹操割发代首儆效尤
曹操这位雄才大略的政治家和驰骋疆场的军事统帅,在严明军纪,赏罚分明,善于纳谏,屈己守法方面,堪称楷模。
公元199年,曹操准备和袁绍在官渡(今河南中牟县东北)进行战略决战。战前,曹操精辟地分析了双方形势后,认为:“我虽不及袁绍兵多地广,但我军号令严明,故能以少击众。”夺取决战的胜利,必须进一步整肃军纪,于是命令“全军将士,上至统帅,下至马佚,行军训练,不准践踏庄稼,不准打骂百姓,不准调戏女子,不准倒犯民利,违令者斩首。”从此,部队行军训练十分谨慎,遇有麦场,骑兵下马,扶麦而行。百姓见状,交口称赞。
说来也巧,曹操一次出巡,偏偏他乘坐的战马在途中受惊,跃人麦田,践踏一片麦苗。曹操忙从马上滚下,立即下跪,请求掌管军法的主簿按军令斩首示众。
主簿觉得统帅乘骑踩了麦苗,是因为马突然受惊不是故意践踏庄稼,不能以斩首论处,便对曹操说:“按照《春秋》大义,法不加尊。您身为全军统帅,虽犯军令,亦不能斩首。”曹操听后气愤地说:“什么《春秋》大义?我身为统帅,自己制定法令,自己违法而不受惩罚,那怎能统驭部众?”
主簿又解释道:“统帅违令,非同小人,可以免刑。”曹操见主簿不敢军法从事,便自拔佩剑,意欲当众自刎。众将惊慌不已,还是主簿手疾眼快,一把夺下曹操手中的宝剑。诸将纷纷跪下求道:“曹公,您身为全军之首,宏图未展,壮志未酬,怎能轻生?若将你斩首,全军将士何人统帅?当今天下何人统一?”
曹操听了众将劝慰,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恳切地说:“我虽不能斩首,但一定要加刑。”说着,又夺回利剑,唰地一声将自己的头发割下一大把,掷在地上,以代斩首,接着又下令传谕三军:统帅战马践踏麦苗,本当斩首,众将不允,遂割发代首,务望全军将士严守军法。
全军将士得知此事,十分佩服曹操严于律己的精神,自觉遵守纪律。不久,曹操统率这支严格训练,严明军纪的二万精兵,一举击败袁绍十万众兵,取得官渡决战的胜利。
【人物简介】
曹操(155--220)即魏武帝。三国时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字孟德,小名阿瞒,沛国谯县(今安徽亳县)人。他出身低微,为宦官养子。二十岁举孝廉,以“能明古学”任议郎。曾任洛阳北部尉,顿丘县令。东汉末,在镇压黄巾起义中,逐步扩充军事力量。迁为济南相。初平三年(公元192年)占据兖州,分化、诱降青州黄巾军的一部分,编为“青州兵”。建安元年(公元196年)迎献帝都许(今河南许昌东),兴办屯田,整训部队。后用其名义发号施令,先削平吕布等割据势力。官渡之战大破世族军阀袁绍后,逐渐统一了中国北部。建安十三年,进位为丞相率军南下,被孙权和刘备的联军击败于赤壁,封魏王。四年后,病死于洛阳。子曹丕称帝,追尊为武帝。他在北方查田,兴修水利,解决了军粮缺乏的问题,对农业恢复有一定作用;用人唯才,打破世族门第观念,罗致地主阶级中下层人物,抑制豪强,加强集权。所统治地区的社会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他精通兵法,著《孙子略解》、《兵书按要》等。善诗歌,今存二十余首,较完整的散文四十余篇,皆为后世传诵。
1、头悬梁的故事 孙敬是汉朝信都(今冀州市)人。
他年少好学,博闻强记,而且嗜书如命.晚上看书学习常常通宵达旦。邻里们都称他为“闭户先生”。
孙敬读书时,随时记笔记,常常一直看到后半夜,时间长了,有时不免打起瞌睡来。一觉醒来,又懊悔不已。
有一天,他抬头苦思的时候,目光停留在房梁上,顿时眼睛一亮。随即找来一根绳子,绳子的一头拴在房梁上,下边这头就跟自己的头发拴在一起。
这样,每当他累了困了想打瞌睡时,只要头一低,绳子就会猛地拽一下他的头发,一疼就会惊醒而赶走睡意。从这以后,他每天晚上读书时,都用这种办法,发奋苦读。
年复一年地刻苦学习,使孙敬饱读诗书,博学多才,成为一名通晓古今的大学问家,在当时江淮以北颇有名气,常有不远千里的学子,负笈担书来向他求学解疑、讨论学问。 2、锥刺股的故事 战国时期,有一个人叫苏秦,也是出名的政治家。
在年轻时,由于学问不深,曾到好多地方做事, 都不受重视。回家后,家人对他也很冷淡,瞧不起他。
这对他的刺激很大,所以,他决心要发奋读书。 他常常读书到深夜,想睡觉时,就拿一把锥子,一打瞌睡, 就用锥子往大腿上刺一下。
这样,猛然间感到疼痛,使自己醒来,再坚持读书。 3、头悬梁,锥刺股出自于《战国策·秦策一》:“(苏秦)读书欲睡,引锥自刺其股。”
《太平御览》卷三百六十三引《汉书》:“孙敬字文宝,好学,晨夕不休,及至眠睡疲寝,以绳系头,悬屋梁。”释义:形容刻苦学习。
股:大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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