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师单父,兵家吴起,曹国陵寝,漆园老吏,左丘叙传,商祖范蠡,彭越点将,高祖登基,反秦国殇,蒙冤戚姬,单县石坊,孙膑故里,黄巢起兵建大齐。
帝逐蚩尤,金台郭隗,慈惠石柱,击筑渐离,荆轲刺秦,蒯通献技,祖莹做诗,桃园结义,闻鸡起舞,浪仙骑驴,范阳故城,宋祖原籍,实甫高歌西厢记!
下联言说河北保定的历史典故,主要以范阳(现名定兴)为主,呵呵,典故虽到位,对仗略有瑕,有时间再学先人贾岛“推敲”吧。惭愧、惭愧!
补充:每个典故都比较长,按照先后顺序简要介绍一下吧:黄帝战蚩尤,把他驱逐到诼鹿之后胜之;燕昭王高筑黄金台拜师郭隗,招贤纳士,燕国迅速强盛;义慈惠石柱,纪念北齐农民起义,石柱历经千年,至今完好;高渐离是击筑(一种乐器)高手,筑灌铅欲击杀秦皇,和荆轲刺秦一样,舍生取义;蒯通献技韩信,事刘邦则刘邦胜,然韩信必死,从项羽则项羽胜,韩信亦亡,唯自立为王则三分天下,韩信不从,最后被杀时方思蒯通,追悔莫及;三字经有莹七岁,能做诗一说,神童一个;三国演义刘关张桃园三结义,家喻户晓;东汉名将祖逖勤奋练功、闻鸡起舞;浪仙即唐朝诗人贾岛,骑驴做诗“推敲”而名扬天下;范阳县于秦始皇时期前221年设置、1166年在金国统治时期改成定兴县,历史上的范阳范围大时界至现在的北京郊区,这里也是宋太祖赵匡胤的祖籍地!最后一句则是指大剧作家王实甫创作《西厢记》。
走后门 不正当的手段来谋求达到某种个人目的,叫“走后门”。
此典故据说出自北宋年间。相传宋哲宗死后,徽宗继位,以蔡京为相。
蔡京拼命贬谪和排斥旧吏,并规定其子女不得出仕和入京,甚至连其诗文也不准流传,因此引起了人们强烈的不满。一次朝廷设宴,艺人们在宴间演出了这样一幕:一个大官据案中坐,传判各事。
有个和尚要求离京出游,因其戒牒是哲宗年间的,即被令还俗;一个道士遗失度牒要求补发,因是哲宗年间出家的,立即被剥下道袍复为百姓。这时,一个属官上前低声说:“今国库发下的俸钱一千贯,皆为旧时钱文,如何处置t”这个大官略作沉思,悄悄地说:“那就走后门,从后门搬进来吧”这便是“走后门”的由来。
烂柯的传说 (1) 晋朝时有一位叫王质的人,有一天他到信安郡的石室山(今浙江省衢qu县)去打柴。
看到一童一叟在溪边大石上正在下围棋,于是把砍柴用的斧子放在溪边地上,住足观看。看了多时,童子说“你该回家了”,王质起身去拿斧子时,一看斧柄(柯)已经腐朽了,磨得锋利的斧头也锈的凸凹不平了。
王质非常奇怪。回到家里后,发现家乡已经大变样。
无人认得他,提起的事,有几位老者,都说是几百年前的事了。原来王质石室山打柴误入仙境,遇到了神仙,仙界一日,人间百年。
后来,后人就把“烂柯”作为围棋的一个别名。 烂柯的传说(2) 晋朝时有一位叫王质的人,有一天他到信安郡的石室山(今浙江省衢qu县)去打柴。
看见两个童子下棋,到棋终时,王质发现手里的斧头柄(柯)已经烂了。下山回到村里,才知道时间已经过去了一百年,同时的人已经死尽(见《述异记》) 信安郡石室山,晋时王质伐木至,见童子数人棋而歌,质因听之。
童子以一物与质,如枣核,质含之而不觉饥。俄顷,童子谓曰:"何不去?"质起视,斧柯尽烂。
既归,无复时人。 (传南朝梁·任昉《述异记》) 新安郡在今 浙江衢州,故事中所说的石室山,因为这个美丽的神话故事,已经被人们称为烂柯山了。
故事说晋代王质砍柴的时候到了这山中,看到有几位童子有的在下棋,有的在唱歌,王质就到近前去听。童子把一个形状像枣核一样的东西给王质 ,他吞下了那东西以后,竟然不觉得饥饿了。
过了一会儿,童子对他说:"你为什么还不走呢?"王质这才起身,他看自己的斧子时,那木头的斧柄已经完全腐烂了。等他回到人间,与他同时代的人都已经没有了。
王质在山中逗留了片刻,人世间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故事因此常常被人们用来形容人世间的 巨变。
唐代诗人刘禹锡《酬乐天扬州出逢席上见赠》中 "到乡翻似烂柯人"一句,就引用了这个典故。诗人用王质自比,表达了他遭贬离开京城二十多年后,人事的沧桑巨变所带给他的恍如隔世的感觉。
古人喜欢用神话去解释那些神秘陌生的事物。云雾缭绕的深山,常常会被人们想像成不问尘世烦忧的仙人的居所。
这故事中,时间对山中的童子们是宽容的,而对人间却是冷漠 的。其中所寄托的一种苍凉的意味,也使历来读到它的人们不由得发出怅惘的叹息。
近日,在《吕氏春秋》中看到一个“孔子逸马”的典故,读后颇有感触。话说某年某日初春,孔子带领众弟子外出讲学,不小心所骑之马,跑到庄稼地里去吃了人家的麦苗。农夫不干了,把马扣留并坚持要讨个说法。子贡,孔子最得意的学生之一,自告奋勇地上前企图争取和解。他天上地下,大道理讲了一箩筐,费尽口舌,对方就是听不进去。有一位刚刚跟随孔子不久的学生,论学识、才干远不如子贡。他过去对农夫说,你并不是东海种田,我们也不是西海耕地,我们彼此都是邻居,我的马怎么可能不吃你的庄稼呢?说不定哪天你的牛也会吃掉我的庄稼呢,我们应该彼此谅解才是。农夫听了这番话,觉得很在理,责怪的意思也消释了。
从这个典故可以看出,说话办事必须看对象、分场合,否则,你再知识渊博,能言善辩,别人不买你的账也是白搭。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例子也确有存在。有的党员干部深入基层访贫问苦、走访调研,到基层一不入农舍,二不下田间,喊来支书要情况,叫来村长要材料。结果调查了解到的情况与真实相差甚远。还有的宣讲队到基层宣讲政策,大话、套话、空话讲了一大堆,群众听得是一头雾水,不知所云。试问这样的党员干部下基层有什么用?能起到什么效果?
时下,各级创先争优活动如火如荼,如何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如何全面、准确掌握群众真实诉求,不仅要有好的思想引导,更要有好的工作方法。这就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站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想问题、办事情。党员干部要主动走出机关、走进基层,既要“身入”更要“心入”,多跟群众交朋友、结亲戚、拉家常,真正掌握基层的实际情况,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搞清楚、弄明白。要多掌握生动形象的家常话,根据群众的接受能力,用群众明白的语言、喜闻乐见的方式,与群众产生共鸣,这样才能把党和政府对群众的关怀落到实处,才会有实实在在的工作效果,才会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并先后进行三次精简、民领导机构,减少机关行政人员和部队的非战斗人员;建立党的一元化领导体制;压缩与合并党、民工作、政、民工作人员的比例为3∶1:将党,取得很大成效、军、政,主要内容是,军队(含游击队)与党,规定由中共中央代表机关及各级党的委员会统一领导所在地区的党、政,各根据地普遍实行了精兵简政,从根本上解决“鱼大水小”的矛盾,将编余干部送到学校和训练班储备与学习在中共中央领导下,充实基层和连队、军、民等组织机构的脱产人员缩减到占所在根据地总人口的3%以内,从而使脱产人员与根据地的供养能力相适应、军、政、政、军各自为政现象,陕甘宁边区首先实行精兵简政。
随后,消除党。
尾生抱桥而亡!!
尾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有记载的为情而死的青年,“尾生与女子期于桥下。女子不来,水至不去。尾生抱柱而死。” ——《史记-苏秦列传》 战国时代,九月十一,杭州,断桥畔,尾生站在桥畔,望着桥下的流水,依然是那样的波光粼粼、如同湖面上撒下了无数的碎银。水涨了,那女子也没来,尾生就傻等,一直抱着柱子到水把他淹没掉。唉,呆,当然,这是一个古老得不能再古老的爱情故事,后人誉为守情有义的典范。
《史记-苏秦列传》中首倡信若尾生:“今有孝如曾参,廉如伯夷,信如尾生。得此三人者以事大王,何若?”王曰:“足矣。”苏秦曰:“孝如曾参,义不离其亲一宿于外,王又安能使之步行千里而事弱燕之危王哉?廉如伯夷,义不为孤竹君之嗣,不肯为武王臣,不受封侯而饿死首阳山下。有廉如此,王又安能使之步行千里而事行进取于齐哉?信如尾生,与女子期于梁下⑥,女子不来,水至不去,抱柱而死。有信如此,王又安能使之步行千里却齐之强兵哉?”
班固《汉书》卷六十五 东方朔传第三十五,也提到了尾生守信的故事:
武帝初即位,征天下举方正贤良文学材力之士,待以不次之位,四方士多上书言得失,自炫鬻者以千数,其不足采者辄报闻罢。
朔初来,上书曰:“臣朔少失父母,长养兄嫂。年十三学书,三冬文史足用。十五学击剑。十六学《诗》、《书》,诵二十二万言。十九学孙、吴兵法,战阵之具,钲鼓之教,亦诵二十二万言。凡臣朔固已诵四十四万言。又常服子路之言。臣朔年二十二,长九尺三寸,目若悬珠,齿若编贝,勇若孟贲,捷若庆忌,廉若鲍叔,信若尾生。若此,可以为天子大臣矣。臣朔昧死再拜以闻。”
“秦失其鹿”是关于韩信、蒯通的典故。
韩信(?-前196),西汉初年异姓诸侯王,战国时期韩襄王姬仓庶孙,为避免与同名的名将韩信相混,史书多称其为韩王信。韩国被灭后一直在韩国故地生活,后随张良入关任将军之职,不久又任韩国太尉,领兵攻取韩国故地。韩国平定之后受封韩王。并随刘邦击败项羽平定天下。
蒯通,本名蒯彻,范阳(今河北徐水北固镇)人,因为避汉武帝之讳而改为通。蒯通辩才无双,善于陈说利害,曾为韩信谋士,先后献灭齐之策和三分天下之计。韩信死后被刘邦捉拿后释放,后成为相国曹参的宾客。据传,东汉末年刘表的谋臣蒯良、蒯越是其后裔。
扩展资料
秦失其鹿,比喻失去统治地位。
成语故事:公元前206-公元前202年,楚汉之争,刘项相持不下。蒯通劝当时作为刘邦大将的韩信自立,形成三足鼎立之势,韩信感念刘邦的恩德没有听取蒯通意见。刘邦灭楚之后登基为帝,以种种借口诛杀韩信。
后来听说蒯通劝叛的事情,于是召蒯通问罪。蒯通说:秦朝失去统治地位,天下所有的英雄都在抢,只有才能高有能力的人得到了(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疾足高材者得焉)。当时我的主人是韩信,我就一心一意替韩信着想。
再说了,当时想做陛下做的事情的人多了,难道要全部杀掉吗?刘邦一听,感觉他说的对,就把蒯通释放了。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秦失其鹿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蜀ICP备2020033479号-4 Copyright © 2016 学习鸟. 页面生成时间:0.17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