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是三国时期人。他虽然野心很大,但却在自己统领的军队中留下了诚信的美名。
一次,麦熟时节,曹操率领大军去打仗。沿途的老百姓因为害怕士兵,都躲到村外,没有一个敢回家收割小麦的。
曹操得知后,立即派人挨家挨户告诉老百姓和各处看守边境的官吏;他是奉皇上旨意出兵讨伐逆贼为民除害的。现在正是麦熟的时候,士兵如有践踏麦田的,立即斩首示众,请父老乡亲们不要害怕。
老百姓开始不相信,都躲在暗处观察曹操军队的行动。
曹操的官兵在经过麦田时,都下马用手扶着麦秆,小心地蹬过麦田,这样一个接着一个,相互传递着走过麦地,没一个敢践踏麦子的。老百姓看见了,没有不称颂的。有的望着官军的背影,还跪在地上拜谢呢。
曹操骑马正在走路,忽然,田野里飞起一只鸟儿,惊吓了他的马。他的马一下子蹿入田地,踏坏了一片麦田
曹操立即叫来随行的官员,要求治自己践踏麦田的罪行。官员说: “ 怎么能给丞相治罪呢 ?”
曹操说: “ 我亲口说的话都不遵守,还会有谁心甘情愿地遵守呢 ? 一个不守信用的人,怎么能统领成千上万的士兵呢 ?” 随即抽出腰间的佩剑要自刎,众人连忙拦住。
这时,大臣郭嘉走上前说; “ 古书《春秋》上说,法不加于尊。丞相统领大军,重任在身,怎么能自杀呢 ?”
曹操沉思了好久说: “ 既然古书《春秋》上有 ‘ 法不加于尊 ' ,的说法,我又肩负着天子交给我的重要任务,那就暂且免去一死吧。但是,我不能说话不算话。我犯了错误也应该受罚。 ”
于是,他就用剑割断自己的头发说: “ 那么,我就割掉头发代替我的头吧。 ”
曹操又派人传令三军:丞相践踏麦田,本该斩首示众,因为肩负重任,所以割掉头发替罪。
现在的人觉得剪头发是件很正常的事,可是,古代人认为:头发是从父母那里继承来的,随便割掉不仅大逆不道,而且还是不孝的表现。曹操作为封建社会的政治家,能够割发代首,严于律己,实属难能可贵。
三国时期,曹操发兵宛城时规定:“大小将校,凡过麦田,但有践踏者,并皆斩首。”这样,骑马的士卒都下马,仔细地扶麦而过。可是,曹操的马却因受惊而践踏了麦田。他很严肃地让执法的官员为自己定罪。执法官对照《春秋》上的道理,认为不能处罚担任尊贵职务的人。曹操认为:自己制定法令,自己却违反,怎么取信于军?即使我是全军统帅,也应受到一定处罚。他拿起剑割发,传示三军:“丞相踏麦,本当斩首号令,今割发以代。”
三国时期,曹操发兵宛城时规定:“大小将校,凡过麦田,但有践踏者,并皆斩首。”这样,骑马的士卒都下马,仔细地扶麦而过。可是,曹操的马却因受惊而践踏了麦田。他很严肃地让执法的官员为自己定罪。执法官对照《春秋》上的道理,认为不能处罚担任尊贵职务的人。曹操认为:自己制定法令,自己却违反,怎么取信于军?即使我是全军统帅,也应受到一定处罚。他拿起剑割发,传示三军:“丞相踏麦,本当斩首号令,今割发以代。”
根本不可能没有人阻拦,作为大军统帅,谁会眼睁睁的看他去死。即使是个将官违反军令也会有人求情。更何况是主帅。就算没人阻拦,他也不会像电视剧上的那样拔出宝剑马上自刎。至少会通过一些类似行政程序的手段确认自己的罪过,在从中找出不必自刎的理由。他也不傻呀!
还有,有人认为他割发代首的行为实属奸诈,那就错了。古人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轻弃。古时有一种刑罚叫做谀首,就是割掉犯人头发,以示惩戒。曹操这么做是法律公正的体现,虽然作用不太大,但绝不是奸诈。
古代女子剪发表示坚决守志,代表着忠贞的爱情。
《玉台新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里写有:“结发同枕席,黄泉共为友。”古时候彼此相爱的情人,如果女子们把她自己的一绺青丝送给男子作定情物,则形同她已经把身体交给男子那样的重要信物了。
在浙南有关于“结发夫妻”有“束发托身”与“投丝慰情”的民俗。所谓“束发托身”就是原配夫妻择日完婚时,男方要送庚帖,女方要回庚贴。庚贴上写明姓名、出生日子时辰和完婚时间。女方回庚帖时,附上一束头发,用红头绳扎着,作为定情托身、以身相许之物,以示结发同心,百年好合。
扩展资料
有关割发的成语故事:
割发代首
古代曹操的官兵在经过麦田时,曹操命令官兵不准践踏麦地,否则要杀头。于是官兵们都下马用手扶着麦秆,小心地蹬过麦田,这样一个接着一个,相互传递着走过麦地,没一个敢践踏麦子的。老百姓看见了,没有不称颂的,有的望着官军的背影,还跪在地上拜谢呢。
曹操骑马正在走路,忽然,田野里飞起一只鸟儿,惊吓了他的马。他的马一下子蹿入田地,踏坏了一片麦田。他要执法官为自己定罪,被执法官拒绝。曹操要举刀自杀,被众人劝住。于是,他就用剑割断自己的头发说:“那么,我就割掉头发代替我的头吧。”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割发代首
古代都督割发一般指古代的都督或者位高权重的官员们违反了法律或者纪律的时候,就以割发来代替斩首之刑。儒家思想其中就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由此可见,在当时,割发是非常严重的,以此来代替处罚。
这是古代的一种刑罚,叫做“髡(kūn,音昆)刑”。古代人都是长发,用簪子固定住。而短发的只有一种人:奴隶!古代越国人都是短发,所以被说是野蛮人,在中原人看来,短发是低贱的象征。包括曹操手下的崔琰就被曹操罚为奴隶,但是不可能会真的让堂堂一个士人去挖煤吧!他受的刑罚正是这种刑。
三国时期,魏国大军发兵宛城时路过麦田,曹操下令践踏麦田者当众斩首,不料自己的马却受惊践踏了麦田,曹操“割发代首”以明军纪。在古代,因其蕴含“严于律己”“以上率下”的深刻道理而被广为流传。
史书记载
陈寿《三国志》裴松之注引《曹瞒传》曰:常出军,行经麦中,令“士卒无败麦,犯者死”。骑士皆下马,付麦以相持,于是太祖马腾入麦中,敕主簿议罪;主簿对以春秋之义,罚不加于尊。太祖曰:“制法而自犯之,何以帅下?然孤为军帅,不可自杀,请自刑。”因援剑割发以置地。
意思是说:有一次,曹操率军经过麦田,下令说:“士卒不要弄坏了麦子,有违反的处死!”军中凡是骑马的人都下马,用手相互扶着麦子走,未想曹操的马竟然窜进了麦地,招来手下的主簿来论罪,主簿用春秋的典故应对说:自古刑法是不对尊贵的人使用的。
曹操说:“自己制定的法律而自己违反,如何能统帅属下呢?然而我身为一军之帅,是不能够死的,请求对自己施予刑法。”于是拿起剑来割断头发投掷在地上。
扩展资料:
“割发代首”的现象实质上是偷换了责任主体,逃避了追责。当前,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部分领导干部秉持“香烧三分、话说七分”厚黑哲学,不敢担当、不敢担责,需要明确责任时“偷梁换柱”,需要承担责任时“李代桃僵”,在“文字游戏”里寻找“回旋的余地”。
有的制定文件时避重就轻,责任主体、追责方式一笔带过,有的签订军令状时安排分管领导代笔,出了事情找人担,等等。这种现象极大的破坏了班子的团结,重创了干事创业者的积极性,损害了群众的殷切期望,可谓“百害无一利”。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问责要避免“割发代首”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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