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入驻孵化基地或创业园的单位向准备入驻的孵化基地或创业园提出申请,再有孵化基地或创业园向人才中心提交申请所需材料;
2、人才中心审核后由孵化基地或创业园与入驻单位签订入驻协议。
3、入驻实体享受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有关政策,具体规定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人社字〔2010〕122号)执行;
4、入驻实体享受由所在区提供的一次性房租补贴。
扩展资料
申报单位需提供的申报材料如下:
1、《芜湖市创业孵化基地申报表》(一式三份);
2、提供投资营建、租赁或控股的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创业孵化基地载体建设面积证明材料、建设方案和管理制度(含公共设施情况说明、水电月租情况、发展规划等);
4、入驻创业实体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与入驻创业实体签订租赁协议。
参考资料来源:芜湖政府网-芜湖市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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