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协办单位 (一) 主办单位 旺旺中时媒体集团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 (二) 联合主办单位 香港信息科技联会 香港齐心基金会 (三) 协办单位: 北京创业公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台北市电脑公会、中关村创业大街、启迪之星孵化器、北京远见育成科技孵化器、厦门一品威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团法人国际创新创业发展协会、宁波市国家大学科技园(宁波慧谷)、厦门旗山云创业园区管理有限公司、海基两岸青年创业基地有限公司、泉州盛达孵化基地、泉州台商投资区电子商务协会、南京众创码头、晋江五店市传统街区运营有限公司、台湾紫牛创业协会 (四) 承办单位: 旺旺中时文化传媒 中国经济网 北京大学新闻体营销传播(CCM)研究中心 (五) 媒体支持单位 人民网、中国网络电视台、中国网、中国日报网、中国新闻网、中国青年网、北京电视台、光明网、网易网、国际在线、新华网、腾讯网 二、大奖的精神-华人地区最高标准的创客奖项 1。
以尊荣与权威定位奖项,选拔并奖励应用互联网 优秀的作品,引领社会正确导向,传播正能量。 2。
以让生活更美好为主旨,表扬青年创客成就,挖掘青年创意, 鼓励青年创作,并培养未来创意精英。 3。
由各方推荐或邀请已于各类比赛中获奖之作品参赛,选出年度最具代表性的十件奖上之奖,擦亮奖项,树立标杆,创造标准,以期带动产业正向迅猛发展。 三、奖项设置 结合创新理念和前沿科技,打造具有社会意义和产业价值、通过原型机实现一定创新功能的智能硬件或软件。
团队可在比赛过程中对成果进行持续的改进,提交的解决方案须具有想象力和创新性;大赛组委会和各分赛区选拔赛承办单位将对其产品进行创新性检索,并将检索结果提交评审委员会作为评分参考。 (一) 参赛类别: 符合比赛主题,范围不限,具有社会意义、产业价值及创新功能,在世界各地投入使用或原创设计的的智能硬件和互联网平台应用软件。
1。 第一类:创新技术的产品,让人类生活更美好的智能硬件 2。
第二类:互联网平台应用,让人类生活更美好的软件设计 (二) 奖励方式 1。 【入围奖】:30名,颁予入围证书。
2。 【年度最佳青年创客奖】:10名,颁予奖状、奖金人民币1万元整。
并获邀请作品代表人一名于世界互联网大会论坛上进行颁奖、展示及成果发表(由组委会进行全程接待) 四、评奖 (一) 评审办法 初审:邀请30位国内外知名行业专家学者在线评审,秉承公平公开原则实名制进行。 由参赛作品中,选出30件作品,二个类项各15件入围。
终审:邀请11位国内外知名行业专家学者集中评审,秉承公平公开原则实名制进行。 由入围30件作品中,选出10件作品,二个类项各5件获奖。
(二) 评审标准 评委将就以下三个方面的表现对参赛作品进行评估并打分: 科技创新:40% 商业模式:30% 成长空间:30% 五、报名参赛 (一) 参赛资格: 海峡两岸、香港、澳门地区及海外华人年满18岁-45岁之个人、团队及机构均可报名参加。 (二) 征集时间:2016年9月20日-10月20日 报名方式:参赛团队登录“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互联网 】青年创客大奖”官网(网址进行报名作业。 (三) 资料说明: 1。
基本信息:作品标题20字内 作品简介100字内 作者介绍100字内。 2。
作品详情:1500字内(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项目说明、市场前景、商业模式、科技创新、成长空间) 3。 作品展示:视频展示或图片展示可择一选择提供。
视频展示:5分钟以内作品介绍影片。格式:avi视频文件。
图片展示:提供5张实景拍摄图片,至少包含外观正面 使用过程 实物细节特写。格式:JPG,单张图片小于 3M 六、大奖日程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0月20日 2。 初审时间:2016年10月22日-24日 3。
终审时间: 2016年10月28日-29日 4。 入围与获奖通知:2016年11月1日-5日 5。
世界互联网大会成果展示及颁奖典礼:11月16日-19日 七、“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互联网 】青年创客高峰论坛 1。 得奖发表及评审点评会 2。
青年创客主题论坛 3。 得奖作品展示 4。
专题访谈及节目录制。
港澳与内地融合共享发展机遇在于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广州是海上丝绸之路之的起点,粤港澳大湾区是海上“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区域,蕴含很大的发展机遇。
一、粤港澳大湾区范围
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肇庆市,总面积 5.6 万平方公里,2017 年末总人口约 7000 万人,是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
二、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定位
粤港澳大湾区将建设为充满活力的世界级城市群、
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内地与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
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
三、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目标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目标为:到 2022 年,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框架基本形成;到 2035 年,宜居宜业宜游的国际一流湾区全面建成。所以从现在至2035年,粤港澳大湾区无论从房地产业、商业、制造业、创新产业及至金融、教育、文化各领域,发展机遇无处不在,前景广阔。
四、粤港澳大湾区空间布局
粤港澳大湾区空间布局的三大要点:
一是极点带动。发挥香港-深圳、广州-佛山、澳门-珠海强强联合的引领带动作用,深化港深、澳珠合作,加快广佛同城化建设,提升整体实力和全球影响力,引领粤港澳大湾区深度参与国际合作。
二是轴带支撑。加快建设深(圳)中(山)通道、深(圳)茂(名)铁路等重要交通设施,提高珠江西岸地区发展水平,促进东西两岸协同发展。
三是优化提升中心城市。以香港、澳门、广州、深圳四大中心城市作为区域发展的核心引擎。
从空间布局上寻找机遇、创造机遇和抓住机遇,正是共享发展机遇的汇合。
五、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创新和发展是永恒的主题,粤港澳大湾区致力推进“广州-深圳-香港-澳门”科技创新走廊建设,探索有利于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创新要素跨境流动和区域融通的政策举措,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中心和国际化创新平台。同时粤港澳大湾区
支持港深创新及科技园、中新广州知识城、南沙庆盛科技创新产业基地、横琴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等重大创新载体建设。这些创新中心的建设发展,正是人才、科技和国际化创新的融合发展,必然带来从经济、社会和生活上的重大升级进步。
六、粤港澳大湾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其中一个重点是建设世界级机场群。支持香港机场第三跑道建设和澳门机场改扩建,实施广州、深圳等机场改扩建,开展广州新机场前期研究工作,研究建设一批支线机场和通用机场。
此外畅通对外综合运输通道、构筑大湾区快速交通网络、推动珠三角无线宽带城市群建设和实现免费高速无线局域网在大湾区热点区域和重点交通线路全覆盖等方面可谓机遇与挑战并存。
七、粤港澳大湾区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
包括以珠海、佛山为龙头建设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以深圳、东莞为核心在珠江东岸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电子信息等世界级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发展壮大为新支柱产业,在新型显示、新一代通信技术、5G和移动互联网、蛋白类等生物医药、高端医学诊疗设备、基因检测、现代中药、智能机器人(19.190, 0.19, 1.00%)、3D 打印、北斗卫星应用等重点领域培育一批重大产业项目;此外在金融、证券、保险业等方面都有重大规划。
八、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
粤港澳高校合作办学、鼓励港澳青年到内地学校就读,实行与内地学生相同的交通、旅游门票等优惠政策、优化珠三角地区“144 小时过境免签”政策、
在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建立港澳创业就业试验区、支持港澳青年和中小微企业在内地发展及创业补贴扶持政策,必将加强人才的培养、交流和共享。
未来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充满机遇和挑战,共享时代发展福利,属于每一个勇于面对挑战、善于把握机遇的人,人才成为未来的最大希望。
请参考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规定去办理即可,具体方法如下:一、部门名称: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事项名称:《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的核发三、服务对象: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依法登记的组织四、办理依据1、《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6号)第四条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第二十二条3、《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第三批)》(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25号)第8项4、《关于贯彻执行的通知》(粤劳社〔2005〕133号)第一条第(二)款5、《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穗人社发〔2011〕45号)第四章第三十三条6、《关于开设台港澳人员就业管理办事窗口的通知》(穗劳社〔2009〕688号)第三条五、办理条件广州市用人单位聘用台港澳人员就业,须获准并取得《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后方可聘用。
(一)在内地就业的台、港、澳人员,是指:1、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2、在内地从事个体经营的香港、澳门人员;3、与境外或台、港、澳地区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受其派遣到内地一年内(公历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在同一用人单位累计工作三个月以上的人员。(二)台、港、澳人员在广州市就业即台湾居民、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从事社会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行为,是指:1、台、港、澳人员与广州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2、香港、澳门人员在广州市从事个体经营;3、台、港、澳人员与境外或台、港、澳地区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受其派遣到广州市一年内(公历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在同一用人单位累计工作三个月以上;4、台、港、澳投资者来广州市投资需直接参与投资单位经营并担任管理职务;5、台、港、澳人员在外国或台、港、澳地区企业常驻广州市代表机构任职首席代表、一般代表。
(三)用人单位拟聘雇或者接受被派遣的台、港、澳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年龄18至60周岁(直接参与经营的投资者和内地急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超过60周岁);2、身体健康;3、持有有效旅行证件(包括内地主管机关签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等有效证件);4、从事国家规定的职业(技术工种)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相应的资格证明;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四)所称台、港、澳人员的身体健康,是指申请人应持有:1、内地卫生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书》或体格检查记录;2、广州市或省一级卫生医疗机构或台港澳地区批准设立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五)所称台、港、澳人员的有效旅行证件,是指包括公安机关签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外交部门为台、港、澳人员在境外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六)所称台、港、澳人员从事国家规定的职业(技术工种)应持有的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是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其他部门核发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六、办理程序(一)申请1、使用网办系统的情形的用人单位(省直和中央驻穗单位除外,下同)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香港、澳门人员可通过“广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办事大厅>>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就业许可申请”先行网上申报,待预受理审批通过后,携带申办材料到市一级或所在区(县级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窗口申办台港澳人员在穗就业许可手续:(1)使用网上办理申请系统进行单位注册;(2)注册成功后登录网办系统填写《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许可申请登记表》后保存并提交预审。2、不适用使用网上办理系统的,请直接携带申办材料到市一级或所在区(县级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窗口申办台港澳人员在穗就业许可手续。
(二)审批。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须填写《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申请和备案登记表》和提交其他有效文件,并经市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经审批同意在内地就业的台、港、澳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给《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就业证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制作。
七、所需材料(一)台港澳人员就业许可(就业证)申办手续(初次聘用)拟聘用初次在本单位就业台港澳人员就业的用人单位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香港、澳门人员申办台港澳人员就业许可(就业证):查询预审结果为“预审通过”的用人单位,请打印网上预审受理通知书和携带通知书附件中的资料到市一级或所在区(县级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窗口申办台港澳人员在穗就业许可手续。◆用人单位请备齐以下申办资料:1、网上申请预审通知书(不适用网上办理的无须提交);2、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许可申请登记表(表格在预审通过后完整打印并盖公章,申请人亲自签名,另附2张二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其中1张贴表上指定处);3、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分支机构的另需提供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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