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和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
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11个部委《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2010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等六部委联合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实施“创业引领计划”。
在此基础上,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政策,主要包括: 一是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高校毕业生初创的企业,允许按行业特点合理放宽资金、人员准入条件,以及注册资金分期到位。
高校毕业生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可以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注册地点及创业经营场所。 二是出台收费减免的政策。
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时,自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可免交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是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支持。
今年,教育部领导亲自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部门协调政策,突破了高校毕业生必须经失业登记才能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政策限制。以前,高校毕业生必须先进行失业登记,才能够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今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六部门下发文件明确,高校毕业生只要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进行求职登记,就可以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贷款规模可适当扩大。 四是做好劳动保障服务。
对申报灵活就业和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劳动保障和人事代理服务,做好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并落实好相应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五是进行创业培训。
对有创业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登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对其开展不少于10天的创业培训。 以上优惠政策是国家针对所有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所制定的,具体在实施方面可能会有一定的差异,各地政府为了扶持当地大学生创业,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而且更加细化,更贴近实际 一、什么是大学生创业贷款? 1.创业贷款是指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能力或已经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因创业或再创业提出资金需求申请,经银行认可有效担保后而发放的一种专项贷款。
2.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根据个人的资源状况和偿还能力,最高可获得单笔50万元的贷款支持。 3.对创业有一定规模或成为再就业明星的,还可提出更高额度的贷款申请。
4.创业贷款的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3年; 二、大学生创业贷款优惠政策 1.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2.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3.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5万元左右。 4.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
5.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6.以上优惠政策是国家针对所有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所制定的,各地政府为了扶持当地大学生创业,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而且更加细化,更贴近实际。
7.上海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上海地区应届大学毕业生创业可享受免费风险评估、免费政策培训、无偿贷款担保及部分税费减免四项优惠政策。 三、大学生创业贷款条件 1.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年满18周岁,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贷款行所在地合法居住证明,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 2.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稳定的收入和还本付息的能力; 3.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投资项目已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4.大学生创业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银行信贷政策规定,不允许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 5.在银行开立结算帐户,营业收入经过银行结算。
四、大学生创业贷款利率、大学生创业贷款利息? 1.为了支持大学生创业,创业贷款利率可以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利率下浮20%。 2.许多地区推出的下岗失业人员和大学生创业贷款还可以享受60%的政府贴息。
3.北京、天津、广州、上海大学生创业贷款。 五、大学生创业贷款银行、银行对贷款申请者的要求 1.年满18周岁,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贷款行所在地合法居住证明,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 2.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
据了解,YBC是由团中央、全国青联发起的一个旨在帮助中国青年创业的国际合作项目。扶助对象是18—35岁,失业或待业中,有很好的商业点子却没有启动资金的年轻人。
青年创业基金的申请
具备以下条件的项目通过率较高,一是微利型项目,投资不大,有几万元的启动资金即可成行;二是可以持续发展,不属于“短命”项目,风险不高;三是能够为其他人创造就业机会。至于社会争议较大的酒吧、夜总会,或者高风险的金融投资等项目,一般不在评审考虑之列。
具体信息可以登入 网站查询名向当地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办公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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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青年创业可申请五万元无息贷款
YBC负责人林晓萍表示,“类似于银行按揭的方式,在受助人正式经营项目后的3个月,根据自己的经营情况分期偿还贷款。”福建办公室可对扶助对象发放3—5万元的无担保无息贷款,接受资助后的3年内还清。还将有专门的创业导师进行一对一的指导,提供专业技术咨询等帮助。
参考资料:中国青年创业指南网( )
大赛的3项主体赛事分预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一)2014年4月至5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针对大赛下设的3项主体赛事组织本地预赛或评审,并在“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官方网站进行校级、省级参赛项目网络报备和申报。其中,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实行项目分类申报,即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具体标准详见附件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推报复赛项目时,两类项目的比例不作限制。全国评委会将在复赛、决赛阶段,针对两类项目实行相同的评审规则;计算总分时,将视已创业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在其实得总分基础上给予1%至5%的加分。
具体事宜届时参见大赛官方网站通知。(二)2014年6月12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汇总经预赛产生的参加复赛项目,对项目申报表及相关材料的填写情况进行把关,按照统一要求,报送至全国组委会办公室(华中科技大学团委)。
在3项主体赛事中,全国组委会不接受学校或个人的申报。报送项目的数量不得超过项目名额分配表(见附件3)中规定的数量。
(三)2014年7月至8月,举行全国大赛复赛。全国评委会对项目进行评审,选出若干优秀项目进入决赛,并书面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高校。
其中,公益创业赛系在原有的“北极光—清华”全国大学生公益创业实践赛基础上的改革提升。复赛阶段的组织工作由清华大学承担,决赛阶段的组织工作由华中科技大学、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承担。
复赛评审时间为6月底前。(四)2014年10月,举行全国大赛决赛。
全国评委会将通过相应评审环节,对3项主体赛事分别评出若干金奖、银奖、铜奖及其它单项奖项目。复赛、决赛阶段具体事宜届时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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