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发挥事业单位在科技创新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的示范引导作用,激发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简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科技创新活力和干事创业热情,促进人才在事业单位和企业间合理流动,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政策和制度环境,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现就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 事业单位选派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是强化科技同经济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实现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创新,强化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源头支持。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期间,与原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培训、考核、奖励等方面权利。
合作期满,应返回原单位,事业单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业绩突出人员在岗位竞聘时予以倾斜;所从事工作确未结束的,三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协议。专业技术人员与企业协商一致,自愿流动到企业工作的,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与专业技术人员变更聘用合同,约定岗位职责和考核、工资待遇等管理办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企业应当约定工作期限、报酬、奖励等权利义务,以及依据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形成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品种以及成果转让、开发收益等进行权益分配等内容。
二、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创新或者在职创办企业 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与本单位业务领域相近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或者利用与本人从事专业相关的创业项目在职创办企业,是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合理利用时间,挖掘创新潜力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推动科技成果加快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兼职单位的工作业绩或者在职创办企业取得的成绩可以作为其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等的重要依据。
专业技术人员自愿流动到兼职单位工作,或者在职创办企业期间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职或者在职创办企业,应该同时保证履行本单位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
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单位同意;单位应当将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和在职创办企业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事业单位应当与专业技术人员约定兼职期限、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等事项。
创业项目涉及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科研成果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企业可以订立协议,明确权益分配等内容。 三、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新创业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离岗创办科技型企业或者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简称离岗创业),是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人才流动性,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创新创业活力的重要举措,有助于科技创新成果快速实现产业化,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期间依法继续在原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工资、医疗等待遇,由各地各部门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结合实际确定,达到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创业企业或所工作企业应当依法为离岗创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离岗创业人员发生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离岗创业期间非因工死亡的,执行人事关系所在事业单位抚恤金和丧葬费规定。离岗创业人员离岗创业期间执行原单位职称评审、培训、考核、奖励等管理制度。
离岗创业期间取得的业绩、成果等,可以作为其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创业业绩突出,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不占原单位考核优秀比例。离岗创业期间违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相关规定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
大学生创业一般都是地方上给予支持的。
这是西安市的大学生创业贷款的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大学生创业存在的问题 全民创业尤其是大学生创业主要存在两大问题:1、创业经验不足缺乏系统的培训和指导;2、创业资金不足而这种资金不足将成为大学生创业的一个瓶颈。二、解决方案 根据上述情况市政府提出以5000万元的托底资金,通过银行放大几倍,以一定方式给大学生贷款,解决创业贷款不足的问题。
而此项贷款额度高于小额担保贷款(小额贷款2—8万元,创业贷款5—50万元),发放的对象是创业法人。三、贷款的发放程序1、成立西安市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以下简称创业贷款)工作协调办公室,由市创业办牵头、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劳动保障局、市人事局、市商业银行等部门成员单位。
工作协调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创业贷款工作;制定创业贷款有关政策;制定创业贷款年度计划;建立定期协商机制,对创业贷款工作进行指导、考核、监督;向市政府提交创业贷款工作报告;审议调整创业贷款基金 等有关工作。此贷款性质是市政府为促进全民创业,将信贷体系引入自主创业服务体系与市商业银行共同开发的,由西安市经济技术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市商业银行自主发放的贷款。
2、贷款申请对象及条件 a、贷款对象为在2008年1月1日后创办的,注册地和纳税关系在西安市辖区是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和服务或从事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开发等小型法人企业。b、贷款对象具有商业计划书。
c、贷款企业法人代表为西安市户籍,近年来取得毕业证书的大学毕业生(含研究生)及海归人员。d、贷款企业法人代表具有市创业办认定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e、贷款企业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无违法乱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3、贷款用途、期限、利率、还款方式和额度 a、贷款用途。
创业贷款主要用于企业的生产性固定资产购置,企业流动资金等正常经营资金需求。b、贷款期限。
创业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贷款到期限前由借款人提出申请,经市商业银行审核同意的可办理展期。
c、贷款利率。创业贷款的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
d、还款付息。创业贷款原则上实行到期一次还本,按季或按月结息。
e、发放额度。创业贷款额度根据创业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
4、贷款申请程序 a、贷款申请人取得市创业认定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后,按《西安市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商业计划书》向市科技局提出项目技术性、可行性评审申请。b、贷款申请人持市科技局认同评审意见到西安市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并办理担保手续。
c、贷款申请人持西安市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贷款担保意见书到市商业银行经办支行申请贷款。d、市商业银行按照贷款发放程序独立审核并决定是否发放贷款 在审核的各个环节凡是提出否定性意见的,应向市创业办和申请人本人出具书面意见。
四、创业培训1、大学生自主创业培训是西安市扶持大学生的自主创业贷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学生申请自主创业贷款的前置条件,其任务是通过培训的大学生掌握必要的创业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创业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2、培训对象 a、西安市户籍、近年来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大学生(含研究生)和国外留学归国人员。
b、经有创业计划书和创业项目,且创业项目为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和服务或从事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开发等方面。c、已成立企业且为2008年1月1日以后创办注册和纳税关系在西安市辖区。
法定代表人具有西安市户籍的可申请与企业发起人进行团队创业培训。3、培训内容 创业培训内容包括创业基本理论知识、创业案例分析和西安市创业政策解析以及适当的实例,安排200课时,约30天左右。
4、大学生自主创业培训资金由市财政给予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期2000元,每课时10元,由市创业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人事局负责对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进行考核评估,评估实行动态管理逐步建立以学员满意度、培训合格率、开业成功率等为指导的创业培训质量评估系统。5、目前,市创业办委托陕西教育学院进行创业培训,培训课目相当于准MBA课程。
由本行业资深老师讲学,并配有大量的实训和互动,相关案例分析,尽量做到学有大用,通过一定考核发放合格证书,培训报名工作在正常工作时间一直进行。五、科技局审核1、贷款申请人应提供的资料。
a、《西安市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商业计划书》。b、法定代表人(申请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c、法定代表人(申请人)户口证明及复印件。d、法定代表人(申请人)学历复印件。
e、法定代表人(申请人)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f、法定代表人(申请人)工商执照复印件。
2、书科技局对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项目评审,设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创业项目评审工作,评审委由市科技局安排相关人员组成。评审专家涉及技术、经济、财务、投资和创业管理等方面。
3、评审 阶段 ,评审委员会根据创业项目所属领域情况进行分组,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项目的评审保证有各方面的专家参与,。
严格落实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级 和西部连片特困地市级配套资金的政策,并加大中央和省级财 政投资补助比重。
创新项目审批方式,允许国家级贫困县以主导产业为依托打捆申报项目。对中央农业项目资金和财政补助 资金形成的经营性固定资产,要探索股权量化到贫困户的有效 实现形式,确保扶贫对象长期稳定受益。
积极争取专项建设基 金、各类金融资金投人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有关特色产业 项目要把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受益作为支持安排的重要条件, 完善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的利益联结机制,强化贫困户“造血” 功能,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
2009年,杭州市全面实行“九计划一平台”,打出“实训、见习、创业”三张牌,组建大学生创业联盟,建设大学生创业园,开设大学生创业俱乐部,初步形成了一套资助大学生创业的政策、服务和机 制,走出了一条“以实训促创业、以创业带就业”的路子。
(1) “一站式”服务,简化企业审批流程。 根据世界银行集团发布的《2008中国营商环境报告》,在内地开办一个企业平均要办理 10个部门的14道手续、经过近2个月时间才能具备合法开业的 条件。
其间,如果对申办程序不熟悉,申办者常常需要数次往返于部门之间。杭州通过建立大学生创业园的方式,为创业大学生提供“一站式”服务。
杭州市还不断完善创业服务平台,对创业大学 生实施工商注册优惠政策,在杭州市工商局和各城区工商分局注册大厅设立大学生创业注册登记专用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并安 排专人负责。税费优惠、房租补贴、参加会展补贴……创业者可能 遇到的难处,杭州市政府提前予以解决。
(2) 多方筹措资金,帮助大学生解决瓶颈难题。为贯彻落实国 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关精神,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根据《关于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在杭自主创业的若 干意见》(杭政〔2008〕7号)和《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毕 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2〇〇9〕75号)精神,在原杭州市 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资金的基础上设立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资助资 金(以下简称“创业资金”),杭州市还制定了《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实施办法(试行)》。
为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五年内 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商业贷款贴息和项目无偿资助。商业贷款给予50%贴息,最高额度为2万元。
项目无偿资助分为六个 等级:2万元、5万元、8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申请人需提供《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在校生提供在校证明及校方出具的在校接受项目孵化证明)、工商注册(登记)证明;申请商业贷款贴息的须提供 贷款合同;申请项目无偿资助的须提供相关支出的合同、凭证和商业计划书(项目可行性报告)。
杭州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或所属 区人事局(市级企业向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申请,区级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向所属区人事局申请)受理初审后,将在每季度的第3个 月25日前上报市人事局审核。经审核通过的拟资助对象和贴息 金额由市人事局在杭州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示,由受理部门在拟 资助对象的单位或所在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经公示无 异议后,由市人事局和市财政局发放核准通知书。最后市财政局和区财政局将根据核准通知书和申请人提供的商业贷款付息凭证,由对商业贷款贴息进行拨付。
申请项目无偿资助的,人事局将 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对申请人及其项目进行审核。同时为了保障创业大赛获奖项目的转化率,杭州市又出台了 《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无偿资助资金操作办法(试行)》。
资助对象为将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项目付诸实施并 在杭州市区范围内注册的大学生创业企业,且同时符合条件的,可 免于评审,直接申请享受不低于10万元的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 助资金。资助标准将按获奖等级确定:特等奖20万元、一等奖15 万元、二等奖及三等奖10万元。
而专门投资于企业种子期、初创期的“西湖一星巢天使投资基 金”以还本免息方式运作,凡经过专家评审通过的创新点子、创业 计划(可行性报告)和通过专家答辩、论证的创业者或创业团队,都可得到10万至30万元的资助,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1亿元。(3) 开设创业园区,打造大学生创业基地。
2009年11月,杭 州赛博创业工场正式成立。这个基地预计可容纳1000家大学生 创业企业与科技初创型企业。
园区里有餐厅、会议中心、科技展厅、大学生公寓和休闲活动场所。对创业的大学生来说,入驻园区 的条件非常优惠,只要有创业意愿和项目计划书,符合大学生创业 条件的,不仅可以获得40—80平方米营业场地,而且2年租金全 免。
园区还为大学生代办常规手续,等企业上轨道后,也将提供项目策划、营销、企业管理培训以及投融资管理咨询服务。这样的大 学生创业园区杭州已有8个。
1.税收优惠
●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2.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
●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3.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
●对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
●对大学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5.免费创业服务
●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6.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
●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7
支持、扶持、鼓励。
教办[2010]3号 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 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部属各高等学校,各国家大学科技园: 党的十七大提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 和“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发展战略。大学生是最具创新、创业潜力的群体之一。
在高等学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积极鼓励高校学生自主创业,是教育系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服务于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是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是落实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的重要措施。为统筹做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创业基地建设和促进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 1.创新创业教育是适应经济社会和国家发展战略需要而产生的一种教学理念与模式。
在高等学校中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对于促进高等教育科学发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战略意义。创新创业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要在专业教育基础上,以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为先导,以提升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为核心,以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为重点,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
把创新创业教育有效纳入专业教育和文化素质教育教学计划和学分体系,建立多层次、立体化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突出专业特色,创新创业类课程的设置要与专业课程体系有机融合,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要与专业实践教学有效衔接,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
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教材建设,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编写适用和有特色的高质量教材。 3.加强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
引导各专业教师、就业指导教师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方面的理论和案例研究,不断提高在专业教育、就业指导课中进行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支持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鼓励教师参与社会行业的创新创业实践。
积极从社会各界聘请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等作为兼职教师,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高素质创新创业教育教师队伍。高校要从教学考核、职称评定、培训培养、经费支持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定期组织教师培训、实训和交流,不断提高教师教学研究与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水平。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建立创新创业教育教研室或相应的研究机构。
4.广泛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高等学校要把创新创业实践作为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延伸,通过举办创新创业大赛、讲座、论坛、模拟实践等方式,丰富学生的创新创业知识和体验,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将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成果有机结合,积极创造条件对创新创业活动中涌现的优秀创业项目进行孵化,切实扶持一批大学生实现自主创业。 5.建立质量检测跟踪体系。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建立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质量监控系统。要建立在校和离校学生创业信息跟踪系统,收集反馈信息,建立数据库,把未来创业成功率和创业质量作为评价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指标,反馈指导高等学校的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建立有利于创新创业人才脱颖而出的教育体系。
6.加强理论研究和经验交流。教育部成立高校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开展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加强对国内外创新创业教育理论研究,组织编写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先进经验材料汇编和大学生创业成功案例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定期组织创新创业教育经验交流会、座谈会、调研活动,总结交流创新创业教育经验,推广创新创业教育优秀成果。
逐步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理论体系,形成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创新创业教育发展思路,指导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发展。 二、加强创业基地建设,打造全方位创业支撑平台 7.全面建设创业基地。
教育部会同科技部,以国家大学科技园为主要依托,重点建设一批“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并制定出台相关认定办法。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通过多种形式建立省级大学生创业实习和孵化基地;同时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推动本地区有关地市、高等学校、大学科技园建立大学生创业实习或孵化基地,并按其类别、规模和孵化效果,给予大力支持,充分发挥基地的辐射示范作用。
8.明确创业基地功能定位。大学生创业实习或孵化基地是高等学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促进学生自主创业的重要实践平台,主要任务是整合各方优势资源,开展创业指导和培训,接纳大学生实习实训,提供创业项目孵化的软硬件支持,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支撑和服务,促进大学生创业就业。
9.规范创业基地管理。大学科技园作为“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的建设主体,要把基地建设作为园区建设的重要内容,确定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加强与依托学校和有关部门的联动,共同开展大学生实习实训和创业实。
国家最新创新创业政策 科技部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大众创新创业的工作部署。
火炬中心张志宏主任介绍科技部落实1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 一、大众创新创业呈现出新特点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近年来我国创新创业生态体系不断优化,创新创业观念与时俱进,出现了大众创业、草根创业的“众创”现象,带动创新创业愈加活跃、规模不断增大,效率显著提高。
当前我国大众创新创业呈现出四个新特点: 一是创业服务从政府为主到市场发力。现代市场体系的发展催生出一大批市场化、专业化的新型创业孵化机构,提供投资路演、交流推介、培训辅导、技术转移等增值服务。
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互联网金融等投融资服务快速发展,为创新创业提供了强大的资本推力。 二是创业主体从“小众”到“大众”。
伴随新技术发展和市场环境开放,创新创业由精英走向大众,出现了以大学生等90后年轻创业者、大企业高管及连续创业者、科技人员创业者、留学归国创业者为代表的创业“新四军”,越来越多草根群体投身创业,创新创业成为一种价值导向、生活方式和时代气息。 三是创业活动从内部组织到开放协同。
互联网、开源技术平台降低了创业边际成本,促进了更多创业者的加入和集聚。大企业通过建立开放创新平台,聚合起大众创新创业者力量。
创新创业要素在全球范围内加速流动,跨境创业日益增多。技术市场快速发展,促进了技术成果与社会需求和资本的有效对接。
四是创业载体从注重“硬条件”到更加注重“软服务”。创业服务机构由场地租赁、办理注册等基础服务,发展为投资路演、创业交流、创业媒体、创业培训、技术转移、法律服务等新业态,出现了中关村创业大街等集聚各类创新要素的创业生态平台。
五是创业理念从技术供给到需求导向。社交网络使得企业结构趋于扁平,缩短了创业者与用户间的距离,满足用户体验和个性需求成为创新创业的出发点。
在技术创新的基础上,出现了更多商业模式创新,改变了商品供给和消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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