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富民之道、强国之举,有利于产业、企业、分配等多方面结构优化。
面对就业压力加大形势,必须着力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引擎,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把创业和就业结合起来,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为促进民生改善、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新动能。现就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一)坚持扩大就业发展战略。
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将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合理确定经济增长速度和发展模式,科学把握宏观调控的方向和力度,以稳增长促就业,以鼓励创业就业带动经济增长。
加强财税、金融、产业、贸易等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的配套衔接,建立宏观经济政策对就业影响评价机制。建立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评估机制,同等条件下对创造就业岗位多、岗位质量好的项目优先安排。
(二)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创新服务业发展模式和业态,支持发展商业特许经营、连锁经营,大力发展金融租赁、节能环保、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旅游休闲、健康养老、家庭服务、社会工作、文化体育等生活性服务业,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服务业就业比重。
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提高劳动密集型产业附加值;结合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引导具有成本优势的资源加工型、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具有市场需求的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挖掘第二产业就业潜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培养新型职业农民,鼓励有文化、有技术、有市场经济观念的各类城乡劳动者根据市场需求到农村就业创业。
(三)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小微企业经营特点和融资需求特征,创新产品和服务。
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完善风险分担机制,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和知识产权保护,对小微企业亟需获得授权的核心专利申请优先审查。
发挥新型载体聚集发展的优势,引入竞争机制,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中央财政给予综合奖励。创新政府采购支持方式,消除中小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面临的条件认定、企业资质等不合理限制门槛。
指导企业改善用工管理,对小微企业新招用劳动者,符合相关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支持,不断提高小微企业带动就业能力。(四)积极预防和有效调控失业风险。
落实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稳定就业岗位。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由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等三类企业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
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通过与职工进行集体协商,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弹性工时、协商薪酬等办法不裁员或少裁员。对确实要裁员的,应制定人员安置方案,实施专项就业帮扶行动,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接续,促进失业人员尽快再就业。
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依据兼并重组政策规定支付给企业的土地补偿费要优先用于职工安置。完善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应对失业风险的就业应急预案。
二、积极推进创业带动就业(五)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坚决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年内出台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意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方案,实现“一照一码”。
继续优化登记方式,放松经营范围登记管制,支持各地结合实际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分行业、分业态释放住所资源。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
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政策集中公示、扶持申请导航、享受扶持信息公示。建立小微企业目录,对小微企业发展状况开展抽样统计。
推动修订与商事制度改革不衔接、不配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全面完成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再取消下放一批制约经济发展、束缚企业活力等含金量高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面清理中央设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
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行为,明确标准,缩短流程,限时办结,推广“一个窗口”受理、网上并联审批等方式。(六)培育创业创新公共平台。
抓住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机遇,适应创业创新主体大众化趋势,大力发展技术转移转化、科技金融、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科技服务业,总结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加快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实现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适用科技企业孵化。
形成一个真正意义上 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
全球创业活动活跃的国 家,其共同特点是营商环境便利、创办企业便捷、准入成本低 廉。以美国为例,世界银行发布的《2014年全球营商环境报告》 表明,美国的营商环境便利度在全球189个经济体中排名第四。
而中国则排在第96位,其中开办企业的难易程度又位列第158 名。可见,降低创业门槛、简化企业注册流程成为当务之急。
为此,要深人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继续取消和下放与创新创业 相关的审批事项,大幅降低创业门槛。
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发挥事业单位在科技创新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的示范引导作用,激发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简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科技创新活力和干事创业热情,促进人才在事业单位和企业间合理流动,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政策和制度环境,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现就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 事业单位选派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是强化科技同经济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实现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创新,强化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源头支持。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期间,与原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培训、考核、奖励等方面权利。
合作期满,应返回原单位,事业单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业绩突出人员在岗位竞聘时予以倾斜;所从事工作确未结束的,三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协议。专业技术人员与企业协商一致,自愿流动到企业工作的,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与专业技术人员变更聘用合同,约定岗位职责和考核、工资待遇等管理办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企业应当约定工作期限、报酬、奖励等权利义务,以及依据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形成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品种以及成果转让、开发收益等进行权益分配等内容。
二、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创新或者在职创办企业 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与本单位业务领域相近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或者利用与本人从事专业相关的创业项目在职创办企业,是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合理利用时间,挖掘创新潜力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推动科技成果加快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兼职单位的工作业绩或者在职创办企业取得的成绩可以作为其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等的重要依据。
专业技术人员自愿流动到兼职单位工作,或者在职创办企业期间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职或者在职创办企业,应该同时保证履行本单位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
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单位同意;单位应当将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和在职创办企业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事业单位应当与专业技术人员约定兼职期限、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等事项。
创业项目涉及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科研成果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企业可以订立协议,明确权益分配等内容。 三、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新创业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离岗创办科技型企业或者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简称离岗创业),是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人才流动性,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创新创业活力的重要举措,有助于科技创新成果快速实现产业化,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期间依法继续在原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工资、医疗等待遇,由各地各部门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结合实际确定,达到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创业企业或所工作企业应当依法为离岗创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离岗创业人员发生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离岗创业期间非因工死亡的,执行人事关系所在事业单位抚恤金和丧葬费规定。离岗创业人员离岗创业期间执行原单位职称评审、培训、考核、奖励等管理制度。
离岗创业期间取得的业绩、成果等,可以作为其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创业业绩突出,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不占原单位考核优秀比例。离岗创业期间违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相关规定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
创新是一个社会充满活力的表征,是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量,也是就业的重要保障。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就要弘扬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创新精神。
创新动力不足是我国经济所面临转方式调结构之艰难的根本原因。创新能力不足使新的经济增长点难以寻觅。我们必须走出一条加快自主创新的新路,必须破除阻碍创新的一切制度藩篱,为创新提供良好的发展氛围。
为此,要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市场化改革,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真正做到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起决定性作用。建立健全鼓励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体制机制,健全科技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同时,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大力提升劳动生产率。
就创业创新而言,要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渠道,鼓励各式各样的创新,直接用于创业,以合作参与创业,以转让促进创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在于激励人才主动创造新成果和愿意转化新技术。这需要加快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使创新人才分享成果收益,从而促进科技人员愿意创新、创业。
文化的包容性、宽容性,对经济自由包括投资、创新、竞争和产业进入的自由具有十分重要的决定作用。所以,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十分必要。创新创业离不开社会环境的滋养。长期以来,创新的意识不强,社会上对创新的鼓励不足,对创新失败缺乏宽容的气氛,是影响创新的文化因素。要积极营造大众创业创新的浓厚氛围,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理念,倡导敢为人先、敢冒风险、宽容失败的新风尚,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业创新的愿望得到鼓励、行动得到支持、成果得到尊重,形成创业创新光荣的鲜明导向。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要解决育人问题。大众创业,教育先行;万众创新,文化先行。没有创新的人才,不可能有创业的成功,没有创新的教育,不可能有创新的人才。如果缺少专业能力与基本素质,盲目创业,结果一定不会乐观。我们要着力培育学生基本的做事素质,营造健康文明的创新文化,也要将创业教育纳入高校教育,切实推动人才培养标准与企业用人标准对接、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要求对接,有针对性地培养创新型人才。
要完善提升有利于人才集聚、创新创业的政策环境。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需要政府部门出实招推动。要研究制定各项扶持优惠政策,加快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新机制,延续并完善支持和促进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和服务体系。
为什么现在政府鼓励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
1、增加工作岗位,解决大学生就业困难,解决就业问题,甚至还能增加
其他就业岗位
2、拉动内需,增加GDP
3、当代的年轻人要多一些创业磨练,以后才能成为国家的中流砥柱!
4、大学生创业——资源的有效利用(将闲置的人力资源和社会闲置资金有效利用)
对那些具有创新意识的开发项目还给予经济支持?
1、树立楷模效应,政府导向
2、有部分的创业项目,确实很不错,很有经济价值(包括社会效益)
3、银行的闲置资金有了新的出路
“十三五”期间,陕西将认定100个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示范性大学生众创空间,建设100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00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00个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支持1.5万个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办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同时,推动高校配足配齐配强创业教育专任教师,培育150名创新创业教学名师。
建设6个省级示范培训基地,支持高校与实务部门开展人员互聘交流。 陕西还将组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加强创新创业教育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
从2016年起,高校获取的省财政增量资金应优先用于支持大学生进行创新创业实践,比例不少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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