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U团队概括:
AMU创业组成立于2012年,是一支年轻,有活力,有智慧的大学生激情创业团队。团队成立初始目的在于参加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安徽省委联合举办“昆山花桥杯”第七届安徽省大学生职业规划设计大赛暨大学生创业大赛。由此,以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的张许同学为代表的4位同学于2012年在安徽医科大学大学临床医学院正式成立了AMU创业组。经过后期的发展,AMU创业组已成功转型为青年创业组织,目前拥有合肥,巢湖两大分组,在积极的为广大在校大学生服务,同时自身也在积极发展成为更多大学生彰显自我风采,播撒创业种子的新起团队!
AMU团队特色:
AMU创业组作为新型大学生创业组织,是按照80%的职场管理制度进行领导建设的,具有绝对的新颖性。是为了培养大学生的创业能力,以及社会意识,具有合理的目的性。努力实现社会市场与校园市场的部分结合,具有其他学生组织不具备的执行能力。制度化结合人性化的管理模式更加适合在校大学生的发展,明确的发展方向,将引导更多的学生走向人生的成功。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一、负责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全面工作。
إ二、负责党委会、书记办公会、校长办公会及全校性有关会议的组织工作。إ
三、负责全校公文处理工作;负责党委会、书记办公会、校长办公会纪要,学校党政重要文件、文稿等材料审核工作。
四、签批上级来文、来电以及校内各单位提交学校相关文件、材料拟办意见。
五、负责组织协调学校稳定安全工作
六、负责学校信息、保密、机要、双拥、共建、对口支援、驻外等工作。
七、协调开展学校信访工作和学校领导同志的接待日工作,根据领导的批示、指示,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八、督促检查党委会、书记办公会决议,年度党政工作要点及学校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إ
九、协调完成重要对外接待工作。إ
十、协调学校各部门间的工作,协助党委书记和校长安排好重要活动,协助处理党委书记和校长分管工作和联系学院的工作。إ
十一、负责审批办公室经费预算,经费支出,经费报销。
十二、负责校内各单位印章的审批管理等工作。
十三、负责延安教科文基金会工作。
十四、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可以的,合肥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内分泌科,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内分泌科是安徽省内分泌学界的领头学科,是安徽省卫生厅首批临床重点学科,卫生部临床药品实验评价中心,省内最早的内分泌代谢病专业硕士研究生授权点,具有较强的医疗服务和医疗技术辐射能力。
2012年被评为安徽省“十二五”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单位。 目前内分泌科包括三个病区,开放床位数88张。
分设:内分泌科病房(内分泌一病区、内分泌二病区、干部内分泌科)、专科门诊、健康教育室、内分泌激素测定实验室、内分泌分子生物学实验室、骨密度检查室、临床药物实验与评价中心等部分。 内分泌科现有医技人员81人,其中教授、正主任医师10人,副教授、副主任医师12人,中级职称医技人员29人。
有博士5人,在读博士10人,硕士29人。年专家门诊近10万人次,年出院2800-3000病人次,居省内各医院同专业之首。
临床诊疗范围不断拓展,除常见病多发病糖尿病及甲状腺病外,还有下丘脑,垂体,肾上腺,性腺疾病,以及骨质疏松症,绝经期障碍和其他少见疑难病症。 常规开展皮下胰岛素泵、动态血糖测定对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管理技术、持续负压吸引(VSD)以及自体血小板凝胶在糖尿病足病中的应用、GnRH微量输注泵应用于低促性腺激素性性腺功能减退症(IHH)患者等临床技术。
近年来,科室大力发展亚专科诊疗水平,积极进行人员整合和技术创新,以糖尿病和甲状腺病两个亚专科为基础和优势,拓展骨代谢疾病、性腺疾病、老年内分泌亚专科建设。 目前在该科门诊开设了糖尿病、甲状腺疾病、骨质疏松症、肥胖症、垂体-肾上腺-性腺疾病等专病门诊,为广大患者提供更加专业、更加精细的医疗服务。
安徽医科大学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鼓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充分发挥奖学金的作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是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专科(高职)学生,符合评选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基本条件者,均可参加评选。
第三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要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 评选标准与基本条件
第四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面约占全校学生数的25%。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比例分别为学生人数的2%,5%,8%,10%。
第五条
特等奖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8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5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300元。
第六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基本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 诚实守信,乐于助人,尊师爱友,关心集体,身心健康,讲文明、懂礼貌,道德品质优良。
3、积极要求进步,进取心强,在学习、生活、工作中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4、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5、积极参加学术科研活动、文体活动及公益劳动,体育达到大学生合格标准。
6、德、智、体综合测评成绩必须在80分以上(含80分)。
7、特等奖学金要求文化课单科成绩达年级单科平均分数线,总评成绩90分以上,且综合测评名次位于班级前列(按首位名次顺序排序)。
第三章 评选时间与评选程序
第七条 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从新生入学第二学年起每学年评选一次,在每年十月份进行。
第八条 优秀奖学金的评选是根据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排名,按奖学金比例,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学生处参评名单。具体程序为:
1、年级和辅导员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综合测评;
2、经年级和辅导员讨论,推荐拟获得奖学金名单,在年级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院;
3、学院对年级报送名单进行初审,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签署审核意见,报送学生处;
4、学生处对学院报送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奖学金比例,确定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建议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
第四章 奖学金发放
第九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经学校批准后,由校财务处负责发放奖学金。
第十条 有校内借款或欠款的学生获得奖学金后原则上应抵还借款或欠款,由校财务处代扣。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原有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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