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积极鼓励互联网金融平台、产品和服务创新,激发市场活力。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建设创新型互联网平台开展网络银行、网络证券、网络保险、网络基金销售和网络消费金融等业务;支持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设立互联网支付机构、网络借贷平台、股权众筹融资平台、网络金融产品销售平台;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在符合金融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自建和完善线上金融服务体系,有效拓展电商供应链业务;鼓励从业机构积极开展产品、服务、技术和管理创新,提升从业机构核心竞争力。
二是鼓励从业机构相互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支持金融机构、小微金融服务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业务合作,创新商业模式,建立良好的互联网金融生态环境和产业链。
三是拓宽从业机构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环境。支持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互联网金融产业投资基金;鼓励符合条件的优质从业机构在主板、创业板等境内资本市场上市融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金融政策,对处于初创期的从业机构予以支持。
四是相关政府部门要坚持简政放权,提供优质服务,营造有利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良好制度环境。鼓励省级人民政府加大对互联网金融的政策支持。
五是落实和完善有关财税政策。对于业务规模较小、处于初创期的从业机构,符合我国现行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税收政策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结合金融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统筹完善互联网金融税收政策;落实从业机构新技术、新产品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六是推动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培育互联网金融配套服务体系。鼓励从业机构依法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鼓励符合条件的从业机构依法申请征信业务许可,促进市场化征信服务,增强信息透明度;鼓励会计、审计、法律、咨询等中介机构为互联网企业提供相关专业服务。
《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激励保障措施,积极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搭建干事创业平台。
规定乡镇事业单位男年满55周岁具有中高级职称资格的,女年满50周岁具有中级职称资格的,女年满55周岁具有高级职称资格的,或连续工作满30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单位相应等级岗位无空缺的,可以聘用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对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学士)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如相应岗位无空缺的,可以不占岗位结构比例先期聘用并兑现待遇,逐步消化过渡,聘用三年内只能在乡镇事业单位之间流动。
乡镇事业单位通过特设岗位招聘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聘用相应职务。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就业工作目标任务是:城镇新 增就业1100万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4。
5%以内。完成2017年就 业目标任务,必须继续坚持把就业工作放在首位,深人实施就业优 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以发展创造就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以服务保障就业。
一、提升经济发展创造就业能力。要通过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来拓展就业空间,形成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
一是大力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深人实施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开拓发展新空间, 创造就业新领域。
推进新产品、新服务应用示范,加快产业化进程, 持续释放就业吸纳潜力。积极探索和创新监管方式,创造更加宽松 的环境,加快发展平台经济等新经济形态,催生更多微观经济主体, 培育更多跨界融合、面向未来的就业创业渠道,开发更多新型就业 模式。
健全就业、劳动保障等相关制度,支持灵活就业和就业新形 态发展。 二是积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创造更多就业机 会。
加快发展民生刚性需求大、国际竞争优势明显的劳动密集型制 造业。鼓励发展家庭手工业,创造更多居家灵活就业机会。
加快发 展现代服务业,鼓励发展就业容量大、门槛低的家政护理等生活性 服务业。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培育特色产业集群,带动更多就业。
三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扩大职业农民就业空间。着力构建现 代农业产业体系,积极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农产品深加工和储 运,推动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业态,加快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 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造更多职业农民就业 机会。
四是着力缓解经济发展困难地区就业压力。支持资源枯竭城 市等困难地区培育发展接续产业,积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创造 更多就业机会。
对去产能任务重、待岗职工多、失业风险大的地区, 开展就业援助专项行动,坚持日常援助与集中援助、就业服务与 岗位兜底、政府推动与市场参与相结合,促进困难地区就业。 二、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创业环境, 畅通创业创富通道,激发全社会支持创业、参与创业的积极性。一是完善创业政策环境。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收费管理制 度改革、商事制度改革,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府服务,降低市场 准人门槛和制度性交易成本,破除制约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 二是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
用好创业担保贷款,合理增加贴息 资金投入,扩大担保基金规模。继续大力发展风险投资,引导社会 资本支持创业活动。
鼓励金融机构充分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科学 评估还款能力,优化贷款审批流程,提升创业贷款的便捷性和可获 得性。 三是落实创业扶持政策。
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 疾人、登记失业人员等群体创业的税费优惠政策,加大对初创企业 的场地支持、设施提供、房租减免、住房优惠等政策扶持力度,降 低创业成本。继续办好全国“双创周”,组织好各类创业创新大赛。
四是增强创业带动就业效应。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双创” 示范基地建设,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提升创业服务能力。
健全传 导扩散机制,打通“创业一创新一就业增长点”培育链条,统筹产 业链、创新链、资金链和政策链,增强创业带动能力。三、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做好高校毕 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兜住民生底线。 一是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力度。
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 在就业工作首位,促进多渠道就业创业。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中, 着力支持科技含量高的智力密集型产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现 代服务业以及各类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 业生的高质量就业岗位。
深人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 计划,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注重运用“互联网+就 业”模式,加强就业市场供需衔接和精准帮扶。实施大学生基层成 长计划,统筹实施基层服务项目,结合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 会服务开发岗位,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中小微企业就业。
二是搞好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将职工安置摆在化解过剩产 能工作的突出位置。
坚持企业主体、地方组织、依法依规的原则, 分类施策,精准发力,拓宽分流渠道,加强转岗再就业帮扶。落实 通过失业保险基金发放稳岗补贴等扶持政策,引导钢铁、煤炭等行 业困难企业以协商薪酬、灵活工时、培训转岗等方式稳定现有工作 岗位。
充分发挥中央奖补资金作用,通过转岗就业创业、托底安置、内部退养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职工,确保分流职工就业有出路、生 活有保障。三是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 完善农民工权益保障机制。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基地建设, 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合理引导产业梯度转移,创造更多适合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机会。
充分发挥就业扶贫在扶贫攻坚中的关 键作用,通过开发岗位、劳务协作、技能培训、就业服务、权益维 护等措施,。
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富民之道、强国之举,有利于产业、企业、分配等多方面结构优化。
面对就业压力加大形势,必须着力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引擎,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把创业和就业结合起来,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为促进民生改善、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新动能。现就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一)坚持扩大就业发展战略。
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将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合理确定经济增长速度和发展模式,科学把握宏观调控的方向和力度,以稳增长促就业,以鼓励创业就业带动经济增长。
加强财税、金融、产业、贸易等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的配套衔接,建立宏观经济政策对就业影响评价机制。建立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评估机制,同等条件下对创造就业岗位多、岗位质量好的项目优先安排。
(二)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创新服务业发展模式和业态,支持发展商业特许经营、连锁经营,大力发展金融租赁、节能环保、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旅游休闲、健康养老、家庭服务、社会工作、文化体育等生活性服务业,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服务业就业比重。
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提高劳动密集型产业附加值;结合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引导具有成本优势的资源加工型、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具有市场需求的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挖掘第二产业就业潜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培养新型职业农民,鼓励有文化、有技术、有市场经济观念的各类城乡劳动者根据市场需求到农村就业创业。
(三)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小微企业经营特点和融资需求特征,创新产品和服务。
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完善风险分担机制,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和知识产权保护,对小微企业亟需获得授权的核心专利申请优先审查。
发挥新型载体聚集发展的优势,引入竞争机制,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中央财政给予综合奖励。创新政府采购支持方式,消除中小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面临的条件认定、企业资质等不合理限制门槛。
指导企业改善用工管理,对小微企业新招用劳动者,符合相关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支持,不断提高小微企业带动就业能力。(四)积极预防和有效调控失业风险。
落实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稳定就业岗位。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由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等三类企业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
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通过与职工进行集体协商,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弹性工时、协商薪酬等办法不裁员或少裁员。对确实要裁员的,应制定人员安置方案,实施专项就业帮扶行动,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接续,促进失业人员尽快再就业。
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依据兼并重组政策规定支付给企业的土地补偿费要优先用于职工安置。完善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应对失业风险的就业应急预案。
二、积极推进创业带动就业(五)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坚决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年内出台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意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方案,实现“一照一码”。
继续优化登记方式,放松经营范围登记管制,支持各地结合实际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分行业、分业态释放住所资源。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
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政策集中公示、扶持申请导航、享受扶持信息公示。建立小微企业目录,对小微企业发展状况开展抽样统计。
推动修订与商事制度改革不衔接、不配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全面完成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再取消下放一批制约经济发展、束缚企业活力等含金量高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面清理中央设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
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行为,明确标准,缩短流程,限时办结,推广“一个窗口”受理、网上并联审批等方式。(六)培育创业创新公共平台。
抓住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机遇,适应创业创新主体大众化趋势,大力发展技术转移转化、科技金融、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科技服务业,总结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加快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实现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适用科技企业孵化。
大学生如何提高创新能力?下面就这个话题大家一起来说一下啊操作方法01创新就是不能墨守成规,所以大学生要敢想,任何一个天才都是有天马行空的想象力的,束缚了想象就扼杀了创新。
02敢做大学生是充满朝气的一群年轻人,要有实践主义的精神,仅仅是纸上谈兵是不够的,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03百折不挠的精神,爱迪生的电灯可是经历了无数次的失败,在失败中总结经验不断前行,这才是成功的关键所在。
04探索精神,世界上未知的事物太多了,没有探索就没有发现,没有发现何谈创新呢?所以要不断的钻研和探索,那么就需要大学生不断的吸取知识,砥砺前行。
扶持政策: 税收优惠: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
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享受培训补贴:对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对大学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免费创业服务: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创新人才培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实施的系列“卓越计划”、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等,同时享受跨学科专业开设的交叉课程、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等,以及探索建立的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挖掘和充实的各类专业课程和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以及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的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同时享受各地区、各高校推出的资源共享的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和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
强化创新创业实践:自主创业大学生可共享学校面向全体学生开放的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各类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等科技创新资源和实验教学平台。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高职院校技能大赛,和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竞赛,以及高校学生成立的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社团,提升创新创业实践能力。
改革教学制度: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建立的自主创业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累计与转换制度;还可享受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的新探索。同时享受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定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以及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等系列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情况的教学实践活动。
优先支持参与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完善学籍管理规定:有自主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享受高校实施的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的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以及地方、高校两级信息服务平台,为学生实时提供的国家政策、市场动向等信息,和创业项目对接、知识产权交易等服务。
可享受各地在充分发挥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作用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建设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相关培训、指导服务等扶持政策。国家为了提高就业水平,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一方面解决了创业者自身的就业问题,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创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这些措施对于提升就业率是非常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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