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 1.创新创业教育是适应经济社会和国家发展战略需要而产生的一种教学理念与模式。
在高等学校中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对于促进高等教育科学发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战略意义。创新创业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要在专业教育基础上,以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为先导,以提升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为核心,以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为重点,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
把创新创业教育有效纳入专业教育和文化素质教育教学计划和学分体系,建立多层次、立体化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突出专业特色,创新创业类课程的设置要与专业课程体系有机融合,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要与专业实践教学有效衔接,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
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教材建设,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编写适用和有特色的高质量教材。 3.加强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
引导各专业教师、就业指导教师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方面的理论和案例研究,不断提高在专业教育、就业指导课中进行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支持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鼓励教师参与社会行业的创新创业实践。
积极从社会各界聘请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等作为兼职教师,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高素质创新创业教育教师队伍。高校要从教学考核、职称评定、培训培养、经费支持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定期组织教师培训、实训和交流,不断提高教师教学研究与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水平。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建立创新创业教育教研室或相应的研究机构。
4.广泛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高等学校要把创新创业实践作为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延伸,通过举办创新创业大赛、讲座、论坛、模拟实践等方式,丰富学生的创新创业知识和体验,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将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成果有机结合,积极创造条件对创新创业活动中涌现的优秀创业项目进行孵化,切实扶持一批大学生实现自主创业。 5.建立质量检测跟踪体系。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建立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质量监控系统。要建立在校和离校学生创业信息跟踪系统,收集反馈信息,建立数据库,把未来创业成功率和创业质量作为评价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指标,反馈指导高等学校的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建立有利于创新创业人才脱颖而出的教育体系。
6.加强理论研究和经验交流。教育部成立高校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开展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加强对国内外创新创业教育理论研究,组织编写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先进经验材料汇编和大学生创业成功案例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定期组织创新创业教育经验交流会、座谈会、调研活动,总结交流创新创业教育经验,推广创新创业教育优秀成果。
逐步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理论体系,形成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创新创业教育发展思路,指导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发展。 二、加强创业基地建设,打造全方位创业支撑平台 7.全面建设创业基地。
教育部会同科技部,以国家大学科技园为主要依托,重点建设一批“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并制定出台相关认定办法。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通过多种形式建立省级大学生创业实习和孵化基地;同时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推动本地区有关地市、高等学校、大学科技园建立大学生创业实习或孵化基地,并按其类别、规模和孵化效果,给予大力支持,充分发挥基地的辐射示范作用。
8.明确创业基地功能定位。大学生创业实习或孵化基地是高等学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促进学生自主创业的重要实践平台,主要任务是整合各方优势资源,开展创业指导和培训,接纳大学生实习实训,提供创业项目孵化的软硬件支持,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支撑和服务,促进大学生创业就业。
9.规范创业基地管理。大学科技园作为“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的建设主体,要把基地建设作为园区建设的重要内容,确定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加强与依托学校和有关部门的联动,共同开展大学生实习实训和创业实践。
有关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大学科技园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出台有利于大学科技园开展学生创业工作的政策措施和激励机制。 10.提供多种形式的创业扶持。
大学生创业实习或孵化基地要结合实际,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场地、资金、实训等多方面的支持。要开辟较为集中的大学生创业专用场地,配备必要的公共设备和设施,为大学生创业企业提供至少12个月的房租减免。
要提供法律、工商、税务、财务、人事代理、管理咨询、项目推荐、项目融资等方面的创业咨询和服务,以及多种形式的资金支持;要为大学生开展创业培训、实训;建立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发布相关政策、创业项目和创业实训等信息。 三、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大学生自主创业扶持政策,加强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11.切实落。
推进高等教育阶段科技教育和科普工作。
组织开展大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计算机等课程改革,推进高校科学基础课建设。加强科学史等科学素质类视频公开课建设。
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导大学生转变就业择业观念,支持在校大学生开展创新性实验、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推动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联盟和创业就业基地,大力开展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等活动,为青年提供将科技创意转化为实际成果的渠道、平台。
深人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完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十三五”期间,陕西将建设100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系)、100门创新创业类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00个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00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100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实施1.5万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培育500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500名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建设30个“陕西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营”,培训大学生10万人次以上。
陕西将推动高校深入实施学分制,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探索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实施弹性学制,支持大学生保留学籍进行创新创业实践。
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有帮助的。
依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国创计划是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的优秀项目,是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举措,是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载体。
国创计划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原则,旨在通过资助大学生参加项目式训练,推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促进高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学生创新创业实践。
扩展资料: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的相关要求规定:
1、项目选题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鼓励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理论和现实意义的选题,鼓励直接来源于产业一线、科技前沿的选题。
2、选题具有创新性或明显创业教育效果。鼓励开展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课题,鼓励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选题。
3、项目申请团队应选择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较好创新性成果、热心教书育人、关爱学生成长的教师作为导师,鼓励企业人员参与指导或共同担任导师。
参考资料来源: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成为中国的国家战略之后,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一股创业创新的风潮。据不完全统计,从2013年5月至今中央层面已经出台至少22份相关文件促进创业创新。目前这些文件正在转化为具体的政策措施,对创业创新起作用。
相信有心加入“双创”大军的你,一定对这些文件的内容抱有好奇,本网编辑特意整理了一番,找出其中几个文件,分享予你。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1日
主要内容:简化创业企业工商注册手续,为创业者提供优惠的服务和财政补贴以及要加快发展创业孵化服务,大力发展创新工场、车库咖啡等新型孵化器,做大做强众创空间,完善创业孵化服务。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5年5月1日
主要内容:坚持扩大就业发展战略,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加强就业创业服务和职业培训。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5年5月13日
主要内容: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强化创新创业实践,改革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加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建设,改进学生创业指导服务,完善创新创业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体系。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5年6月16日
主要内容:创新体制机制,实现创业便利化,优化财税政策,强化创业扶持,搞活金融市场,实现便捷融资,扩大创业投资,支持创业起步成长,发展创业服务,构建创业生态,建设创业创新平台,增强支撑作用,激发创造活力,发展创新型创业,拓展城乡创业渠道,实现创业带动就业,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协同机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6月26日
主要内容:进一步分解细化涉及本部门的工作,抓紧制定具体措施,逐项推进落实。同一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的,牵头部门要加强协调,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
其它文件:
1、《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发〔2013〕4号)
2、《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
3、《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4、《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9号)
5、《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
6、《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22号)
8、《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企〔2014〕38号)
9、《关于开展深化中央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的通知》(财教〔2014〕233号)
10、《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38号)
11、《关于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扎实做好科技金融服务的意见》(银发〔2014〕9号)
12、《关于商业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3〕6号)
13、《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参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指导意见(试行)》(证监会公告〔2012〕20号)
14、《关于知识产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知发管字〔2014〕57号)
1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国办发 〔2015〕47号)16、《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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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人才培养类型,科学把握目标定位。学院认真分析高等教育大众化趋势和人才市场结构性过剩与结构性短缺矛盾的突出表现,及时提出了转型发展、内涵发展、和谐发展的办学思路;确立了培养“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教师教育人才和具有“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应用型人才的目标要求;明确了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终身发展的教育目的;着力构建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结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制定了突出创新创业教育特色的教学、考试和实验实践大纲以及教学计划;提出了为基础教育、科技进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发展目标。
优化学科专业结构,适应就业市场所需。学院依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依托山西师范大学的学科专业优势,在调整或整合部分专业的基础上,建设了一批实用性较强、办学质量较好、社会需求较大、发展前景广阔的专业。建立了以文理学科为主体,教师教育学科为特色,应用学科为增长点的学科专业体系。基本形成符合学院办学定位、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培养要求的本科专业布局结构。同时,将探索开发开设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鼓励教师中的学科带头人、优秀人才和校友中创新创业成功人士联合编写具有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的创新创业教育重点教材,逐步建设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科学合理的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群。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能力。学院充分发挥机制优势,共享山西师范大学图书、仪器、实验、学科专业、学术成果等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全面提升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和质量,特别是依托山西师范大学雄厚的师资力量,组建了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在现有的710名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历的124人,占总人数的17%,具有高级职称的260人,占总人数的36.6%。其中:有省级学科带头人18人、省级教学名师22人,并有20余人分别入选山西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山西省新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333”人才工程、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学院在加强对现有教师进行创新创业教育培训、提高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以及完善对实践实训基地指导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评价体系的同时,探索建立人才合作新机制,将逐步聘请知名人士、企业家、创新创业成功者等各行各业的优秀人才担任专业课、创新创业课以及专题讲座授课或指导教师,着力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高素质创新创业教育教师队伍。2014年4月,学院曾举办历届优秀毕业生返校报告会,邀请成功人士回母校分场次在学生中间进行了交流活动。
逐步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按照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从制度建设入手,修订和完善了有关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教学研究与改革等系列规章制度及质量检测体系,把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列为评价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采取组织听课、经常检查、评教评学、综合考察、质量跟踪等方式方法进行质量检测、过程管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颁发后,学院及时讨论、反复酝酿,将围绕“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定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实施弹性学制、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表彰创新创业优秀学生以及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破除‘高分低能’积弊”等方面的内容认真研究,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方案。
开设大数据硕士的学校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南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和电子科技大学等。
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11工程”建设高校、教育部和商务部共建高校,入选国家“2011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首批北京市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教育战略与规划研究中心”高校、“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虚拟学院”成员高校。
2、中南大学中南大学(Central South University),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位列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985工程”、“211工程”,入选国家“2011计划”牵头高校、“1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全国首批试点开展八年制医学教育(本博连读)的五所大学之一,中国-中亚国家大学联盟、中俄交通大学联盟成员。3、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简称“人大”,是教育部直属高校,教育部与北京市共建,位列国家首批“双一流”(A类)、“211工程”、“985工程”,为世界大学联盟、国际应用科技开发协作网、亚太国际教育协会、京港大学联盟成员。
入选国家“强基计划”、“111计划”、“2011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4、复旦大学复旦大学(Fudan University),位于直辖市上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
位列国家首批“双一流”(A类)、“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入选珠峰计划、强基计划、111计划、2011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首批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九校联盟(C9)、环太平洋大学联盟、中国大学校长联谊会。
东亚研究型大学协会、新工科教育国际联盟、医学“双一流”建设联盟、长三角研究型大学联盟、长三角高校智库联盟创始成员,中国大学智库论坛秘书处单位,是一所国内顶尖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5、电子科技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坐落于四川省会成都市,简称“电子科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高校,由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四川省和成都市共建;位列“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985工程”、“211工程”,入选“2011计划”、“111计划”。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为“两电一邮”成员。是一所完整覆盖整个电子类学科,以电子信息科学技术为核心,以工为主,理工渗透,理、工、管、文、医协调发展的多科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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