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园浙江大学大学科技园是经国家科技部、教育部联合批准认定的国家级大学科技园。
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宁波分园(以下简称浙大科技园宁波分园)是按照“一园多点”的建设原则由宁波市政府与浙江大学于2000年开始共建的一个“科技特区”,是浙江大学国家科技园的一个分支机构。浙大科技园宁波分园依托浙江大学强大的科技研发和人才储备优势,结合宁波市地区经济特点,旨在走出一条国家级大学科技园与地方区域经济开展科技合作的新模式。
园区位于宁波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规划面积1.5平方公里。目前,宁波分园已进入二期建设阶段,建成后的宁波分园环境宜人、设施完善、交通便捷,是浙江大学与宁波市开展科技合作的重要纽带,是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要的科技创新力量。
2006年2月在杭州举行了《宁波市—浙江大学全面科技合作协议》签约仪式,使浙江大学与宁波市的科技合作走上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同时,在这几年的建设与发展过程中,宁波市以及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对浙大科技园宁波分园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浙大科技园宁波分园享受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一系列优惠政策。
在浙江大学与宁波市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浙大科技园宁波分园已成为市校间科技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已日趋显著,特别是2005年初宁波分园一期项目——科创大楼的建成投入使用,为宁波的部分地方传统产业走上科技发展的道路搭建了一个良好的合作平台。浙大科技园宁波分园自2002年以来,边建设边招商、孵化,成效显著。
现已有入园企业128家,注册总资本8亿7千万元,其中科技型企业89家,技术服务型企业20家,企业累计上缴税收2.2亿元。孵化场地面积2.8万多平方米,其中企业用房1.8万多平方米,服务用房1万平方米。
在做好科技孵化器的同时,浙大科技园宁波分园各项工作的开展也得到了学校和宁波市各级政府的肯定。目前,规划面积达450亩,总建筑面积60万平方公里的浙大科技园宁波分园的二期项目(暨宁波研发园区)正在紧张施工中。
二期项目将主要以引进大院大所为目标,打造宁波区域自主创新的“新航母”,同时为浙大科技园宁波分园的一期项目科创中心孵化器功能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形成优势互补。它的建设将更好地把高校科技园纳入到地方创新体系建设当中,使大学科技园能够更好地为地方经济服务,成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
浙大科技园宁波分园以浙江大学为依托,搭建以浙江大学为背景的创业孵化、科技产业、产学研合作、科技交流为一体的多样化服务平台,将成为集聚浙大科技产业化项目的重要基地。试图探索通过市场化运作,把浙大的科技优势与宁波市场经济优势有机结合,加快浙大科技成果在宁波的转化和产业化。
浙大科技园宁波分园以其特有的“高、新、快、捷”的发展模式,旨在成为宁波市和浙江大学的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高新技术产品及企业的孵化器,创新人才的培养和集聚基地。 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长兴分园成立于2009年4月22日,园区将以长兴县经济和主导产业为基点,以长三角地区经济和产业结构为核心,充分发挥浙江大学科技产业化优势,加强浙江大学与地方政府合作,发挥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创业创新和科技孵化优势,共同推进长兴及其周边长三角地区的自主创新和科技发展步伐。
新建的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长兴分园区坐落在发展大道和明珠路交汇处,整个园区占地面积近400亩,建筑面积30余万平方米,建设后的科技园区将成为一个集园区(创业区)、学区(研发培训区)、社区(商贸、人居、休闲区)三区联动的创新载体和融工作、学习、生活、休闲为一体的多功能综合体,将成为接轨国际、全国一流、辐射长三角的高科技产业园。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遵循“统筹规划、以人为本、市场推动、坚持开发的建设方针,将以一流的环境、一流的服务、一流的效益,诚邀海内外有识之士前来创新创业,大展宏图。
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江西)位于南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占地面积约600亩,包括浙江大学产品创新设计工程江西分中心、浙江大学南昌技术转移中心、金庐软件园浙大科技园(江西)分园,以及江西凯源科技、江中安可等一批高技术产业化项目。根据规划,在未来的5年内,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江西)的总投资将达16亿元,其中投资7亿元用于基础设施和创业环境的建设,总建筑面积达40余万平方米。
整体建设分三期滚动开发,一期建设项目已于2006年完成并投入使用。上海中凯企业集团凭借雄厚实力和先进的管理理念,在房地产领域突飞猛进,并稳步扩大业务范围,和浙江大学强强联合,探索高新科技领域的经营,实现科技企业孵化、高新技术人才培养等;浙江大学与上海中凯企业集团共同投资组建的江西浙大中凯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江西)的主体投资建设开发公司,全面负责浙大科技园(江西)的各项开发建设工作。
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江西)的产业投资将达9亿元,发展的重点在信息科。
华南农业大学“启动启铭”创新创业教育计划
我校食品院成功举办了以“青春导航”为主题的系列创新创业教育活动。这也拉开了2014年度食品学院“启铭”创新创业教育计划。 活动中,创业先锋10级生物工程吴俊锋通过沙龙方式分享了他自己带领“稻草人”团队创办广州迅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整个历程,从如何发现商机、如何整合身边的有效资源、如何搭建团队、如何突破重重困难等开展了深入的探讨和分析;鲜的豆奶创始人凌土梅通过讲座方式分享了她艰辛却又有意义的创业之路。她以一句:“只要有决心,任何理由都可以是创业的理由”道出决心的重要性,强调了吃苦耐劳的重要,同时分享了如何将自身专业优势和创业有机结合;食品学院2005届毕业生胡君则分享了自己经历了工作、创业、再工作、再创业的各个阶段的艰辛和感悟,指出很多时候暂时的失败都是在奠定以后的成功。他还强调了创业前要摆正好心态,有一定的创业目标,在准备创业的阶段要有说干就干的闯劲。 为了进一步推进学院人才培养工作,提升毕业生就业质量,食品学院从2009年依托学生职业规划中心开展全程化就业教育以来,一直注重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至今已形成了“三轮驱动” 的“启铭”创新创业教育工程。 车轮一: 健全工作体系,完善工作制度,保障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食品学院建立健全了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体系,成立了学院科技创新与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学院创业教育工作。设立食品学院科技联合会和职业规划中心,分别承担创新教育和创业教育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开展创新创业素质培养与技能训练,组织学生开展活动和竞赛,定期举办创新创业系列讲座。在班团支部设立职业委员一职,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工作体系和骨干队伍。同时计划制定《食品学院关于深化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相关工作。 车轮二:打造精品活动和竞赛,利用第二课堂拓展学生自主创新创业素养。 食品学院以第二课堂作为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抓手,开展了内容丰富的校园创业文化活动。一是举办以创新创业为主题的沙龙和讲座,聘请了10多名创业校友和企业人士作为创业导师给在校生进行指导和教育;二是举办美食文化节。食品学院至今已举办了届美食文化节,给学生提供了良好的自主经营和创业锻炼的机会,在广东省形成了较大影响力。广东卫视、羊城晚报对该项工作进行了报导;三是举办学院的创新创业大赛。通过举办以食品学科为依托的创新创业比赛,做好学院的创新创业培育机制,推荐优秀团队和作品参加学校的丁颖杯、广东省和国家挑战杯大赛,以及行业的学科竞赛。通过多年的努力,学院取得的成绩斐然。2012年,洪佳虹等人的作品“青梅汁创业计划书”获得第八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全国铜奖、广东省的金奖。2013年吴俊松等人的作品获得第十二届“挑战杯”广东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二等奖,唐秋实等人的作品获得第十三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国家级三等奖。2014年,我院有4支队伍获得“创青春”广东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银奖。每年都有团队获得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举办的行业创新大赛的奖项。近3年来,食品学院学生在挑战杯等比赛中获得国家级奖项29个,省级奖项27个。 车轮三:注重校企合作,搭建学生实践平台。 食品学院积极整合校内外优势资源,紧密联系校友,支持学生开展专业创新和创业教育,目前已建立李锦记等38个校外实习基地。学院还与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娃哈哈集团及康师傅控股有限公司合作,开展产品创新大赛和行业调研大赛,积极给学生的专业学习提供实训平台。
创新创业奖项有哪些暨上周五的创客沙龙结束后,小编被前辈们的创业经历深深震撼,不禁也萌发了自主创业的想法,可是创业梦哪有这么容易实现呢?
主讲老师爽朗一笑:“别担心,还有很多创新创业大赛等着你的参与。当你积攒了足够经验的时候再做打算也不迟。”
受到老师的启发,小编特意整理了近年来创新创业大赛的部分资料,大家快随小编来一睹创新创业大赛的芳容吧!

“挑战杯”——创新创业中的“奥林匹克”


简介
挑战杯是“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的简称,是一项全国性的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业类竞赛,承办高校为国内著名大学。
“挑战杯”竞赛在中国共有两个并列项目,一个是“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挑);另一个则是“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小挑)。这两个项目的全国竞赛交叉轮流开展,每个项目每两年举办一届。
“挑战杯”系列竞赛被誉为中国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的“奥林匹克”盛会,是目前国内大学生最关注最热门的全国性竞赛,也是全国最具代表性、权威性、示范性、导向性的大学生竞赛。
1、税收优惠
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2、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
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3、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
对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
对大学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5、免费创业服务
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6、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
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7、创新人才培养
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实施的系列“卓越计划”、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等,同时享受跨学科专业开设的交叉课程、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等,以及探索建立的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
8、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挖掘和充实的各类专业课程和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以及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的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享受各地区、各高校资源共享的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和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
9、强化创新创业实践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共享学校面向全体学生开放的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各类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等科技创新资源和实验教学平台。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高职院校技能大赛,和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竞赛,以及高校学生成立的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社团,提升创新创业实践能力。
10、改革教学制度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建立的自主创业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累计与转换制度,和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的新探索。
同时也享受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订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等系列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情况的教学实践活动。优先支持参与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11、完善学籍管理规定
有自主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享受高校实施的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等管理规定。
12、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
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的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以及地方、高校两级信息服务平台,为学生实时提供的国家政策市场动向等信息,和创业项目对接、知识产权交易等服务。可享受各地在充分发挥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作用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建设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相关培训、指导服务等扶持政策。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蜀ICP备2020033479号-4 Copyright © 2016 学习鸟. 页面生成时间:3.064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