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并没有什么大学生创业贷款,但小额贷款和信用贷款都可以适合大学生贷款。
像小额贷款,只需要工商银行一位职员作担保就可以贷到2万元。至于信用贷款,贷款人需要处级以上公务员担保,就可以贷到最高5万元的款项。
据悉,今年重庆市将实施更多的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申请小额创业贷款,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由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登记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据悉,个人申请再就业小额贷款,可达2万元;自主创业并吸收下岗失业人员的,可适当放宽到5万元;合伙经营实体,最高贷款额原则上不超过40万元。
借款人在获得再就业小额贷款后,可按规定继续享受再就业的有关税费减免、工商扶持等优惠政策。根据规定,今年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由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一年内免交登记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再就业小额贷款可以采取担保人担保、不动产抵押、有价证券质押等方式。担保人担保除法人外,有稳定收入的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员工也可进行担保。
申请贷款时,应持抵押物清单(担保合同)和有效证件到所在社区居委会申请,符合规定的,由居委会向所在街(镇、乡)推荐;所在街(镇、乡)报所在县(自治县、市)劳动就业部门,劳动就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审查,并将相关资料送承贷的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同意贷款的,就直接对贷款申请人发放。 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可以续贷一年。
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国家限制的如建筑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及经营类似项目如美容、美发、水吧、酒吧、洗脚等行业除外。
创业贷款主要有以下三种选择方式,创业者可视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创业贷款。 个人创业贷款:创业贷款是指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能力或已经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因创业或再创业提出资金需求申请,经银行认可有效担保后而发放的一种专项贷款。
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根据个人的资源状况和偿还能力,最高可获得单笔50万元的贷款支持;对创业达一定规模或成为再就业明星的人员,还可提出更高额度的贷款申请。创业贷款的期限为1年,最长不超过3年。
商业抵押贷款:目前,银行对外办理的许多个人贷款,只要抵押手续符合要求,银行就会不问贷款用途。需要创业的人,可以灵活地将个人消费贷款用于创业。
抵押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的70%,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如果创业需要购置沿街商业房,可以用拟购房子作抵押,向银行申请商用房贷款,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拟购商业用房评估价值的60%,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保证贷款:如果你没有存单、国债,也没有保单,但你的妻子或父母有一份稳定的收入,那么这也能成为绝好的信贷资源。当前银行对高收入阶层情有独钟,律师、医生、公务员、事业单位员工以及金融行业人员均被列为信用贷款的优待对象,这些行业的从业人员只需找一到两个同事担保,就可以在工行、建行等金融机构获得10万元左右的保证贷款。
而且,这种贷款不用办理任何抵押、评估手续。如果你有这样的亲属,可以以他的名义办理贷款,在准备好各种材料的情况下,当天即能获得创业资金。
(一)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从2009年起,高校毕业生申办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受资金数额限制。鼓励高校毕业生依法以知识产权、实物、科技成果等可评估的非货币资产作价出资;允许高校毕业生以股权出资自主创办企业。
(二)放宽经营范围和经营场所限制。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全部向高校毕业生开放。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允许高校毕业生创业人员以家庭住所(经利害关系人同意)、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农村住宅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凭有关证明材料进行注册登记。 (三)减免有关行政管理费用。
实行高校毕业生创业有关证照免费办理制度。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符合中央和省有关收费减免政策的,均可享受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优惠政策。
(四)实行优质高效便捷的准入服务。各级工商部门要开通工商注册绿色通道,设立创业注册登记优先窗口,负责高校毕业生创业注册登记事项。
(五)享受税收减免优惠。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销售额(营业额)未达到现行政策规定的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不征增值税、营业税;开办其他生产经营服务项目,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
(六)实行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首次成功地从事非农产业创业,并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经同级就业服务机构核实、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其中,个人创业的,给予一次性2000元创业补贴;个人创业并带动2人以上就业的,给予一次性3000元创业补贴,具体补贴办法按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有关规定办理。 (七)实行成功创业奖励。
对2009年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正常经营在6个月以上的,分别按以下办法奖励:(1)对个人创办的企业,投资额度在10万元以内的一次性奖励3000元;投资额度在10万元以上,每增加10万元(含不足10万元)另奖励3000元,总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9000元。(2)对合伙企业总投资额度不足10万元的,按合伙高校毕业生人数每人奖励3000元,总奖励金额不超过1万元;总投资额度在10万元以上的,每增加10万元(不足 10万元的按10万计算)对所有合伙人另奖励3000元,但对该企业的高校毕业生奖励金额不能超过人均9000元。
市、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竞赛,对在创业中取得显著成绩的高校毕业生进行表彰奖励,成功创业奖励由同级人事部门核实、财政部门复核后予以奖励。 (八)实行创业吸纳就业岗位补助。
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招用首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根据招用高校毕业生人数和合同期限,按第一年1200元/人、第二年1800元/人、第三年2400元 /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岗位补助。具体补助办法按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有关规定办理。
(九)实行小额担保贷款扶持。高校毕业生在我市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实际人数和经营项目,按每人5万元以内的额度核定;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展期一年。
对个人利用小额担保贷款从事规定微利项目的,由财政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对创办劳动密集型小企业且当年新招用城乡劳动者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的小额担保贷款,并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具体办法按国家、省和市政府办《转发〈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的通知》(德办发 [2009]15号)规定办理。 (十)实行创业培训援助。
将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创业培训服务范围,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同时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创业服务。鼓励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设置创业课程,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
(十一)实行人事代理和社会保障服务。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由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提供人事代理和人才招聘服务,2年内免收人事代理服务费。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前6个月实行渐退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同时还增加了创业的机会,例如徐州市出台《关于鼓励支持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实施意见》。
实施专项资金扶持徐州市全民创业贷款担保基金提供3000万元的贷款担保额度,专项用于鼓励扶持大学生村官自主创业。各县(市)区要设立不少于200万元的“大学生村官创业专项基金”,对大学生村官创业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金融机构要完善创业风险担保机制,为大学生村官创业提供小额低息或贴息贷款,大学生村官创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上限可提高到20万元,并逐步实现对大学生村官创业实行多渠道、多层次“输血”。 实施有效的政策扶持 大学生村官全面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对已出台的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税收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发布消息称,为引领和支持更多的大学生创业,人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共青团中央日前发出通知,启动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通知提出,促进大学生创业要坚持政府政策支持与创业者努力相结合,合理运用政府公共资源,充分动员社会其他资源,激发大学生创新活力,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通过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使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进一步增强,支持大学生创业的政策制度和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大学生勇于创业的机制基本形成,大学生创业的规模、比例继续得到扩大和提高,力争实现2014~2017年引领80万大学生创业的预期目标。
通知强调,各地有关部门要从普及创业教育、加强创业培训、提供工商登记和银行开户便利、提供多渠道资金支持、提供创业经营场所支持、加强创业公共服务六个方面综合施策,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支持和服务。
针对大学生创业资金不足问题,通知要求各地提供多渠道资金支持。一是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加大对创业大学生的支持力度,简化反担保手续,强化担保基金的独立担保功能,适当延长担保基金的担保责任期限,落实银行贷款和财政贴息,重点支持吸纳大学生较多的初创企业。二是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作用,更多支持大学生创业实体。三是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群团组织、天使投资人等以多种方式向创业大学生提供资金支持,设立重点支持创业大学生的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对支持早期创业企业的投资,按规定给予所得税优惠或其他政策鼓励。四是逐步对现有各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进行整合,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向大学生创业实体提供支持。
针对大学生创业经营场所负担重的问题,通知要求各地充分利用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农业产业园、城市配套商业设施、闲置厂房等现有资源,建设大学生创业园、留学人员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大学生提供创业经营场所。
针对创业大学生缺乏经验等问题,通知要求有关部门加强创业公共服务。建立健全创业公共服务政府采购机制,构建覆盖院校、园区、社会的创业公共服务体系,为创业大学生提供针对性服务;对各方面相关优惠政策进行归集梳理,加强宣传解读并提供咨询,帮助符合条件的创业大学生获得相应政策扶持。
(一)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二)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三)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四)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自主创业毕业生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2年;提供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服务;适当减免参加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收费;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
另外各地政策各不相同,具体关注下城市政策!
为鼓励自主创新创业,我市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放宽注册限制,减轻企业负担,完善保障体系,打造支持自主创业的政策环境,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
现将相关政策措施公布如下: 一、放宽企业注册限制 1.在个体工商户取消注册资金登记基础上,对个体户转型升级为有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实行法定最低注册资本办法;转型升级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受出资额限制。 2.注册资本为1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公司除外),因资金暂时紧张无法按期出齐剩余资本的,在法定期限内,允许其变更注册资本或股东。
二、减轻创业税费负担 3.对新创办的小微企业,除涉及的环境保护、资源性收费外,全部取消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小微企业,免收税务发票工本费。
4.全面推行投资环节“后置”收费制度,参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项目投资后置收费的实施意见》,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项目,投资建设环节涉及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新型墙体材料基金、城市综合开发管理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散装水泥专项基金、城市环境卫生费,由发放各环节行政许可证之前缴纳,后置到投产运营之日起1年内缴纳。 5.对新创办的小微企业,免费进行税务登记;对未按规定进行纳税登记的,按照法律规定情形从低处罚。
6.对新创办的小微企业,第1纳税年度上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和第2、3年度地方留成新增部分,由同级财政给予等额补助。 7.积极引导和支持科技型、创新型小微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对认定后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指导小微企业严格规范项目管理和经费归集,积极为企业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8.为支持研发设计、科技创新、文化创意等中小企业发展,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都要建设1—2处创业孵化器,为创业者提供平台服务;进入城区孵化器创业的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人员,在城区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的,给予一次性补助。
9.小微企业因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纳税的,可依法申请3个月内的延期缴纳。 三、完善政策性风险投资体系 10.市级设立注册资本2.66亿元的新业资本投资公司和5000万元的科技风险投资公司,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也要积极成立政策性风险投资机构,共同支持各类人才创新创业,促进种子期、初创期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发展。
四、完善政策性担保体系 11.发挥市县两级政府政策性小额担保贷款作用,2012年市级小额贷款担保基金规模扩大到3500万元,重点支持全市各类自主创业人员每年获得贷款总额2亿元以上。对自主创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简化审批程序,给予20万元以内的小额担保贷款。
小额担保贷款个人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在基准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内给予全额贴息,贴息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从大的政策来看,2005年,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
2008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2009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
2010年,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十意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2011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免征小型微利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和《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
2012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一)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二)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三)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 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四)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自主创业毕业生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2年;提供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服务;适当减免参加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收费;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
以上优惠政策是国家针对所有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所制定的,各地政府为了扶持当地大学生创业,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而且更加细化,更贴近实际。了解这些优惠政策,会让大学生感受到国家和政府的支持力度,更加坚定创业的决心。
从省人事厅、财政厅及省工商局等相关部门了解到,为全面推进全民创业,河北省下半年在人事、财政和企业注册等多方面推出系列优惠政策,以鼓励、引导河北人民积极开展自主创业,实现河北经济的全面发展。
创业大学生受“照顾”
照顾一:减免人事代理费
根据河北省人事厅出台的《关于促进全民创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省各级人事部门将为在河北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全方位人事代理服务。对2008年及以后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免收2年人事代理费用,5年内免费求职登记。
照顾二:创业期也算工龄
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通过人事部门办理了人事代理手续,参加社会保险、交纳养老保险的年限,在评定专业技术职务时,可计算为工作年限,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录用和聘用后,交纳养老保险费期间工龄连续计算。
照顾三:公务员招录有优惠
凡到基层创业的“三支一扶”毕业生、到村任职毕业生、西部青年志愿者服务期满后报考公务员,在资格条件的设定、录用考试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
专业技术人才得“方便”
方便一:可领补贴和经费
《措施》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自主创业业绩突出的,可纳入省政府特殊津贴、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以及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选拔范围,并为其开通申报评审渠道。凡通过评审的人员,将纳入人事部门管理服务范围,按规定发放生活补贴或给予相应资助经费。
方便二:评职称免考外语
自主创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兼职兼业,从事第二职业期间取得的技术成果,在本单位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中,可作为工作业绩。在高新技术成果引进转化推广工作中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高级经营管理者以及引进的急需特殊人才,在职称晋升中符合相应专业破格晋升条件的,免外语考试。
自主创业可享“财政支持”
支持一:享受减税、免税政策
创业提醒1: 国家出台多项措施 鼓励青年自主创业 针对青年创业的政策就涉及到了融资、税收、创业培训等多个方面。
比如,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创业基地收取的各项行政性收费。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赢优先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小额贷款担保。
此外,国家还规定,对于高校毕业生,如果成立非正规企业,只需到所在区县街道登记即可免税3年。 YBC创业导师委员会主席 杨华东 :比如说青年创业者,他们在一段时间内可以享受免税的一些优惠,也有一些地方帮助青年创业者在注册企业的时候用很少的一些资金。
创业提醒2:YBC提供3到5万元无息贷款 在启动资金方面,社会上的一些公益基金能够提供支持。比如,YBC,也就是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就是一家由团中央等7家机构发起的扶植青年创业的公益性组织,它可以为广大创业青年提供3到5万元的无息创业启动资金。
只要年龄在35岁以下,注册登记企业不超过一年的青年创业者,都可以通过YBC网站进行贷款申请。此外,YBC也和不同的一些开发区,包括政府组织的一些资助创业基金结合在一起。
YBC创业项目评审委员会主席杜 葵:也就是说如果你通过了YBC的资助的决定之后,其它的一些基金它会基于这种评审,也还会给你提供更多。 申请个人创业贷款的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50岁以下。
2.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相关的行业经营许可证。 3.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项目具有发展潜力或市场竞争力,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资信良好,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及债务纪录,且能提供银行认可的抵押、质押或保证。 5.在经办机构有固定住所和经营场所。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1.个人创业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购置(安装或修理)小型设备(机具)以及特许连锁经营所需资金总额的70%. 2.个人创业贷款期限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生产经营性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最长为1年。
3.个人创业贷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期限贷款利率,可在规定的幅度范围内上下浮动。 贷款偿还方式: 1.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个人创业贷款,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个人创业贷款,贷款本息偿还方式可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也可按双方商定的其他方式偿还。 贷款申请者需提供的申请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证原件)和婚姻状况证明; 2.个人或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等还款能力证明文件; 3.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贷款用途中的相关协议、合同或其他资料; 4.担保材料:抵押品或质押品的权属凭证和清单,有权处置人同意抵(质)押的证明,银行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质)押物估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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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具体优惠政策: 一、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二、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三、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 2万元左右。
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四、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自主创业毕业生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2年;提供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服务;适当减免参加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收费;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
大学生创业一般都是地方上给予支持的。
这是西安市的大学生创业贷款的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大学生创业存在的问题 全民创业尤其是大学生创业主要存在两大问题:1、创业经验不足缺乏系统的培训和指导;2、创业资金不足而这种资金不足将成为大学生创业的一个瓶颈。二、解决方案 根据上述情况市政府提出以5000万元的托底资金,通过银行放大几倍,以一定方式给大学生贷款,解决创业贷款不足的问题。
而此项贷款额度高于小额担保贷款(小额贷款2—8万元,创业贷款5—50万元),发放的对象是创业法人。三、贷款的发放程序1、成立西安市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以下简称创业贷款)工作协调办公室,由市创业办牵头、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劳动保障局、市人事局、市商业银行等部门成员单位。
工作协调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创业贷款工作;制定创业贷款有关政策;制定创业贷款年度计划;建立定期协商机制,对创业贷款工作进行指导、考核、监督;向市政府提交创业贷款工作报告;审议调整创业贷款基金 等有关工作。此贷款性质是市政府为促进全民创业,将信贷体系引入自主创业服务体系与市商业银行共同开发的,由西安市经济技术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市商业银行自主发放的贷款。
2、贷款申请对象及条件 a、贷款对象为在2008年1月1日后创办的,注册地和纳税关系在西安市辖区是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和服务或从事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开发等小型法人企业。b、贷款对象具有商业计划书。
c、贷款企业法人代表为西安市户籍,近年来取得毕业证书的大学毕业生(含研究生)及海归人员。d、贷款企业法人代表具有市创业办认定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e、贷款企业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无违法乱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3、贷款用途、期限、利率、还款方式和额度 a、贷款用途。
创业贷款主要用于企业的生产性固定资产购置,企业流动资金等正常经营资金需求。b、贷款期限。
创业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贷款到期限前由借款人提出申请,经市商业银行审核同意的可办理展期。
c、贷款利率。创业贷款的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
d、还款付息。创业贷款原则上实行到期一次还本,按季或按月结息。
e、发放额度。创业贷款额度根据创业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
4、贷款申请程序 a、贷款申请人取得市创业认定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后,按《西安市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商业计划书》向市科技局提出项目技术性、可行性评审申请。b、贷款申请人持市科技局认同评审意见到西安市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并办理担保手续。
c、贷款申请人持西安市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贷款担保意见书到市商业银行经办支行申请贷款。d、市商业银行按照贷款发放程序独立审核并决定是否发放贷款 在审核的各个环节凡是提出否定性意见的,应向市创业办和申请人本人出具书面意见。
四、创业培训1、大学生自主创业培训是西安市扶持大学生的自主创业贷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学生申请自主创业贷款的前置条件,其任务是通过培训的大学生掌握必要的创业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创业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2、培训对象 a、西安市户籍、近年来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大学生(含研究生)和国外留学归国人员。
b、经有创业计划书和创业项目,且创业项目为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和服务或从事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开发等方面。c、已成立企业且为2008年1月1日以后创办注册和纳税关系在西安市辖区。
法定代表人具有西安市户籍的可申请与企业发起人进行团队创业培训。3、培训内容 创业培训内容包括创业基本理论知识、创业案例分析和西安市创业政策解析以及适当的实例,安排200课时,约30天左右。
4、大学生自主创业培训资金由市财政给予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期2000元,每课时10元,由市创业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人事局负责对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进行考核评估,评估实行动态管理逐步建立以学员满意度、培训合格率、开业成功率等为指导的创业培训质量评估系统。5、目前,市创业办委托陕西教育学院进行创业培训,培训课目相当于准MBA课程。
由本行业资深老师讲学,并配有大量的实训和互动,相关案例分析,尽量做到学有大用,通过一定考核发放合格证书,培训报名工作在正常工作时间一直进行。五、科技局审核1、贷款申请人应提供的资料。
a、《西安市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商业计划书》。b、法定代表人(申请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c、法定代表人(申请人)户口证明及复印件。d、法定代表人(申请人)学历复印件。
e、法定代表人(申请人)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f、法定代表人(申请人)工商执照复印件。
2、书科技局对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项目评审,设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创业项目评审工作,评审委由市科技局安排相关人员组成。评审专家涉及技术、经济、财务、投资和创业管理等方面。
3、评审 阶段 ,评审委员会根据创业项目所属领域情况进行分组,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项目的评审保证有各方面的专家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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