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形势越来越严峻,为了缓解形势鼓励大学生创业,国家推出了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出现了不同形式和性质的扶持大学生创业的创业基金,可以简单分出几类:1,地方政府拨出专项创新创业资金来扶持大学生创业,科技含量高的产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或者优势产业可以考虑申请政府基金或创新基金;2.,大学生创业基金扶持也不只来自于政府,风险投资和天使投资也在寻找有前景有价值的项目。
如项目新颖、前景诱人,那你可以寻求风险投资、天使投资或者众筹;3,一些创业孵化器也会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4.,除了这些政策性、商业性的,还有公益性、半公益性的大学生创业基金给予大学生创业者以扶持,像中国大学生创业基金、晨星成长计划创业基金等。扩展资料大学生创业基金特点:1,创业资助资金采取资助-扶持-成功-回报-再资助的循环方式,是一个具有造血机能的可持续发展的资助型公益基金。
2,创业团队及项目的筛选、评审结果、资助数额、创业成功后是否兑现承诺等,都将通过网上公布等透明方式全程跟踪,以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3,以捐资方命名的专款实行专项管理,以捐资方命名的资助款项的荣誉可以世代传承。
4,允许捐资者指定高校,参与大学生创业方案的评选,全程监督方案的落地实施。5,协助捐资者规划设计具有针对性的企业社会责任与公益链结合的宣传方案,包括资助项目与企业产业链的结合,企业诉求与社会效益和公益效益如何实现最大化等等,从而让捐资者、受助者以及社会各方实现共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学生创业。
创业资金来源:一是自筹资金,二是社会筹资。
自筹资金:包括自己的储蓄或者向亲属朋友借贷所得资金。
社会筹资:通过提供高价值的固定抵押物,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或者通过熟人或网络向非正式金融机构借贷,后者比前者利率高,风险更大。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自主创业的毕业生从毕业年度起可享受三年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
其中,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的,可向所在高校申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离校后创业的,可凭毕业证书直接向创业地县以上人社部门申请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作为享受政策的凭证。
扩展资料:
创业途径:
1、途径一:学习途径
创业者通过课堂学习能拥有过硬的专业知识,在创业过程中将受益无穷;大学图书馆通常能找到创业指导方面的报刊和图书。
广泛阅读能增加对创业市场的认识,大学社团活动能锻炼各种综合能力,这是创业者积累经验必不可少的实践过程。
2、途径二:媒体资讯
一是纸质媒体,人才类、经济类媒体是首要选择。例如比较专业的《21世纪人才报》、《21世纪经济报道》、《IT经理世界》
二是网络媒体,管理类、人才类、专业创业类网站是必要选择。例如《中国营销传播网》、《中华英才网》、《中华创业网》、《人才中国网》、《校导网》等。
此外,从各地创业中心、创新服务中心、大学生科技园、留学生创业园、科技信息中心、知名的民营企业的网站等都可以学到创业知识。
3、途径三:与人交流
商业活动无处不在。你可以在你生活的周围,找有创业经验的亲朋好友交流。在他们那里,你将得到最直接的创业技巧与经验,更多的时候这比看书本的收获更多。
你甚至还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拜访你崇拜的商界人士,或咨询与你的创业项目有密切联系的商业团体,你的谦逊总能得到他们的支持。
4、途径四:曲线创业
先就业、再创业是时下很多学生的选择。毕业后,由于自己各方面阅历和经验都不够,能够到实体单位锻炼几年,积累了一定的知识和经验再创业也不迟。
先就业再创业的学生跳槽后,所从事的创业项目通常也是在过去的工作中密切接触的。而在准备创业的过程中,你可以利用与专业人士交流的机会获得更多的来自市场的创业知识。
5、途径五:创业实践
真正的创业实践开始于创业意识萌发之时。大学生的创业实践是学习创业知识的最好途径。间接的创业实践学习主要可借助学校举办的某些课程的角色性、情景性模拟参与来完成。
例如积极参加校内外举办的各类大学生创业大赛、工业设计大赛等,对知名企业家成长经历、知名企业经营案例开展系统研究等也属间接学习范畴。
直接的创业实践学习主要可通过课余、例如大学校园各楼宇做饮水机清洗消毒有偿服务等,假期在外的兼职打工、试办公司、试申请专利、试办著作权登记、试办商标申请等事项来完成,也可通过举办创意项目活动、创建电子商务网站、谋划书刊出版事宜等多种方式来完成。
6、途径六:校园代理
大学生由于经验、能力、资本等方面都存在不足,直接创业存在很大困难,既不现实成功率也很低,而校园代理对经验、资金等方面一般没有太高要求。
可以利用课余时间代理校园畅销产品,积累市场经验、锻炼创业能力,做校园代理没有成败之分,对于大学生来说多多益善。
如果做得较好,还可以积累一定的资金,总之,通过校园代理可以为毕业后的创业之路准备必要的物质和精神条件。总之,创业知识广泛存在于大学生的学习、生活的视野之中。
只要善于学习,总能找到施展才华的途径,但在信息泛滥的社会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也是很重要的。善于学习和总结永远是赢者的座右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创业资金
如何申请大学生科创基金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今年3月22日起正式启动,其规模为每年5000万元,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为30万元以内。
暂定首期计划为期三年,资金总规模为1.5亿元。基金主要用于资助高校毕业生(含毕业阶段在校生和离校应届毕业生)以其科研成果或专利发明创办的企业。
一、申请对象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上海高校的应届毕业生都可以提出资助申请: 1、身体健康,品学兼优,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2、按时完成学业,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具有科技开发价值的项目,拥有科技创新能力; 4、经基金管理机构进行创业培训,并获得相关结业证书; 5、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二、申请程序 1、毕业生申请基金首先要参加基金日常管理机构举办的创业培训,并获得创业培训的相关结业证书。
2、申请人提出申请,并须同时递交以下材料:(1)申请书;(2)详细的创业计划书;(3)申请基金投资或担保的额度及使用计划;(4)申请人的投入资金和资源以及相关的证明;(5)其他相关证明。 3、高校对本校申请天使基金的创业项目进行初步审核,并提交初审的评估意见。
基金管理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递交创业专家委员会评估,创业专家委员会根据高校的初审评估意见和创业计划书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最终评估报告。 4、对于审批通过的项目,申请人凭审批通过的通知单和所在高校的介绍信于2个月内到基金财务委托管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孵化资助协议或投资(担保)协议。
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中有关创业新政策1.民办企业“三证合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坚决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年内出台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意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方案,实现“一照一码”。
2.注册企业场所可“一址多照”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3.推进创客空间等孵化模式总结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加快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实现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
4.众创空间税收优惠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适用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对众创空间的房租、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给予适当补贴。
5.创业担保贷款提高额度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针对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就业重点群体和困难人员,提高其金融服务可获得性,明确支持对象、标准和条件,贷款最高额度由针对不同群体的5万元、8万元、10万元不等统一调整为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6.整合发展就业创业基金整合发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完善管理体制和市场化运行机制,实现基金滚动使用,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支持。7.税收减免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可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在3年内以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8.优先转移科技成果鼓励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研机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通过合作实施、转让、许可和投资等方式,向高校毕业生创设的小微企业优先转移科技成果。
9.支持举办创新创业活动支持举办创业训练营、创业创新大赛、创新成果和创业项目展示推介等活动,搭建创业者交流平台,培育创业文化,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良好社会氛围,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蔚然成风。对劳动者创办社会组织、从事网络创业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创业扶持政策。
10.大力加强创业教育把创新创业课程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从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改进创业指导服务等9个方面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
二、各地各高校鼓励创业新举措1.天津市:外地高校毕业生在津创业准予落户将大学生创业扶持期由3年延长至7年,即毕业前2年和毕业后5年。外地高校毕业生在津创业的,准予落户,并给予相应政策扶持。
对经认定的众创空间,分级分类给予100至500万元的一次性财政补助,用于初期开办费用,高校众创空间补助资金由市财政负担,区县及滨海新区各功能区众创空间补助资金由市和区县财政按7∶3的比例负担。引导众创空间运营商设立不少于300万元的种子基金,主要用于对初创项目给予额度不超过5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借款,以及收购创业者的初创成果,市财政按30%比例参股,不分享基金收益,基金到期清算时如出现亏损,先核销财政资金权益。
对众创空间内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给予1年岗位补贴和3年社会保险补贴。大学生创业且租赁房屋的,据实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每月1800元,补助期为2年。
2.河北省:设立不低于10亿元的风险补偿基金设立省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创业导师、天使投资人、创业孵化机构等共同组建天使投资基金,重点支持在孵企业和创客项目,省级资金按一定比例参股,不分享基金收益,基金到期清算时,如出现亏损优先核缴省级资金权益。设立不低于10亿元的风险补偿基金,重点支持创业导师、金融机构、投资机构在河北建立科技支行、科技担保机构、科技保险机构等科技投融资机构。
支持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开展创业路演、创业大赛、创业论坛等各类创业活动,按其举办各类创业活动实际支出的20%给予后补助,单个机构每年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3.黑龙江省:各级政府采购优先选择大学生创业企业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入驻各类大学生创业孵化器,享受第一、二年免费,第三年按50%缴费的优惠扶持政策,用包括大学生创业“种子资金”在内的各类专项资金对孵化器相关费用给予补贴。
大学生创办小微企业直接参与政府采购投标的,在评审时给予价格6%至10%的扣除;同时以营业执照注册地为准,供货100公里以内加5分,200公里以内加4分,300公里以内加3分。各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项目时,同等条件优先选择大学生创业企业。
支持大学生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实现创业。大学生在校期。
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大学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第一条 湖南省大学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是由省人民政府设立,专项用于扶持大学生创业的资金,2009年度,其中1000万元划拨共青团湖南省委下属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负责管理和使用,专项用于开展扶持大学生创业就业工作。
为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保证专项资金使用的科学、合理、公开、公正,切实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09〕24号)精神,制定本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条 大学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的使用分配将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大学生开展创业的行业分布情况。
(二)大学生在创业就业领域所需帮助的类型和特点。(三)大学生中各类典型性群体的群体需求。
(四)服务大学生创业就业项目的投入产出效能评估。 第三条 大学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的使用方向。
专项资金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在下列范围内使用:(一)用于为大学生创业提供项目资金扶持。(二)用于为大学生创业领域的各类培训项目和相关服务项目提供资金扶持。
(三)用于为大学生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的培育和建设提供资金扶持。(四)用于为大学生创业领域的各类金融服务项目提供资金扶持。
第四条 大学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扶持对象。专项扶持资金主要用于为湖南省辖区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毕业两年以内的本专科生、研究生和湖南省外普通高校毕业两年以内、并已派遣回湘的湘籍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研究生的创业就业活动提供扶持。
申请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的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品学兼优,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和自主创业能力;(二)申请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导向,具有一定的技术先进性和开发价值,市场前景较好;(三)依法登记并取得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具有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和固定的营业场所,担任所创办企业的法人代表;(四)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申请大学生创业扶持基金的对象不能在省、市州重复享受相关政策。
第五条 对城镇零就业家庭、低保户家庭、残疾人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给予重点扶持。 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节能降耗、出口创汇和劳动密集型的创业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第六条 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专项资金采用无偿资助的支持方式进行。 第七条 专项资金的扶持标准 一)对于大学生自主创业项目,根据创业项目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科技含量、市场前景等择优扶持,确定扶持额度。
项目需经各市州团委推荐报送,各市州劳动部门审查确认,报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终审后一次性拨付。 1、从事个体经营的大学生,单个项目资金扶持额度不超过3万元。
到基层担任大学生村官和选调生立足派驻地开展创业的,单个项目资金扶持不超过5万元。2、大学生或大学生创业团队创办企业的,单个项目资金扶持额度一般不超过20万元。
大学生或大学生创业团队自筹资金比例不得低于项目扶持金额的30%。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3、大学生自主创业的科技项目获得国家和省有关部门资助资金的,按上级部门资助金额30%的比例给予配套扶持,一般不低于3万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获得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立项的项目或创新成果但未获得资金支持的,给予5至1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
4、鼓励大学生以创业项目为平台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各种资金支持,争取社会风险投资和银信机构融资。专项资金按照所争取资金或融资总额30%,的比例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万元),帮助创业主体降低融资风险。
(二)对于大学生创业各类培训,由市州团委将计划开展的培训项目报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确认后,根据实施情况,实行据实拨付。 1、市州团委组织大学生创业培训班;选拔和培训创业项目带头人;招募和培训服务大学生创业的志愿者,组织创业经验交流活动所需经费,由专项资金给予据实补贴。
2、湖南省内普通高校组织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在校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按参与培训的大学生人数由专项资金给予据实补贴。(三)对于大学生创业园及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经报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审定后,由扶持资金实行一次性拨付。
为大学生创业免费提供经营办公场所和配套服务,协助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的大学生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由其创办者按相关程序立项审批后,经各市州团委联合劳动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资金。(四)对于大学生创业领域的各项金融服务,根据金融担保机构符合对大学生创业贷款要求的贷款担保数额,给予贴息支持。
由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与试点金融机构签定相关贴息协议,由各地团组织提供青年创业贷款项目,统一交金融担保公司进行贷款评审,由担保公司审查决定是否予以担保。对可以进行担保贷款的,由担保公司形成《贴息申请表》交基金会签审确认。
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根据担保公司实际发放青年创业担保贷款的额度,每。
一.创业基金支持的对象 1.创业基金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的科技项目 (2)产品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项目应具备一定的成熟性.以研发阶段项目为主. 项目处于研发阶段:指项目以生产为目的.研制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方法.新装置或对现有工艺.产品.生产过程进行技术上的实质性改进而进行的一系列技术工作,其成果应为一种具有新产品或新技术基本特点的原型(样品.样机). 项目处于中试阶段:指项目以生产为目的.利用研发阶段得到的原型(样品.样机).工艺.技术等成果进行产品的定型设计.获取生产所需的技术参数等一系列技术开发工作,这一阶段包括产品试制与设计.工业性试验以及小批量试生产. 项目处于批量(规模化)阶段:指项目利用中试阶段的技术开发成果进行较大规模的生产活动. 2.申请创业基金的个人或法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在校大学生(含硕士.博士). (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 (3)申请人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4)在校期间品学兼优.无不良在校记录. 二.创业基金支持的方式 根据大学生创业的实际情况.申请创业基金的大学生基本为首次创业.为了便于管理及增强大学生的创业责任感.投资公司拟采取资本金(股本金)投入并对其财务进行监管的方式支持在校大学生的创业行动. 资本金投入:资本金投入以投资公司自有资金投入为主.数额一般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或申请人准备投入的50%且投入一般不超过3万元. 同时投资公司还会从公司注册手续的办理.企业税务的代理.经营中的管理培训及相关政策的把握等各个方面给予申请人新设的企业以支持. 三.创业基金的申请 创业基金对同一个大学生只支持一个项目. 申请人应根据申请支持的项目所处的阶段和个人的具体情况.明确选择一种相应的支持方式. 1.申请时间 创业基金不设开始及截止时间.有创业梦想的在校大学生随时可以提出申报 2.申请程序 符合创业基金申请条件的项目.申请人可按下列程序提出申请: (1)到投资公司网站下载.并认真阅读有关文件. (2)按统一要求准备申请材料(申请书.可行性报告以及附件等). (3)将准备好的申报材料邮寄或e-mail到投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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