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乡(镇)电管站改革的指示精神,切实加强供电所安全管理,使电力更有效的为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和人民生活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坚持“安全第一”方针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和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农村安全用电规程》、《农电事故调查统计规程》和有关电力安全、技术法规。 第二条 供电所安全管理主要职责 1.受县供电企业的委托,统一组织安全培训及安全考核工作。
2.负责辖区内高、低压线路、输配电设备及用电设施的安全运行、巡视检查、维护检修、安装验收。按规程要求保证设备完好率和安全可靠性。
3.负责组织辖区内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 4.认真宣传和贯彻执行《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保护电力设施。
第三条 基础工作管理 县供电企业要制定详细的供电设施更新和改造计划,确保设备健康水平。各供电所要建立健全设备健康状况、缺陷处理、事故检修、安全试验、安全检查、安全考核等各种台账、档案资料。
第四条 巡视检查管理 必须建立电力设施定期和不定期的巡视检查制度。制定巡视检查工作计划,责任要落实到人,巡视检查内容应符合《农村安全用电规程》的具体要求。
巡视检查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必须认真做好纪录,对严重缺陷要及时处理,一般缺陷要列入检修计划,及时修复。 第五条 漏电保护器管理 农村用电户按《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的要求,装设漏电保护器。
供电所负责配电台区内公用总保护和分支保护漏电保护器的安装、运行、维护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和测试,并建立运行记录和测试纪录。 第六条 检修试验管理 建立设备检修和试验制度。
按规程要求的试验周期,编制设备检修、试验及设备升级改造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好设备管理工作,提高电力设备和用电设施的安全健康水平。
供电所的安全生产器具和检修设备及仪器仪表,要按规程要求定期试验。 第七条 安全责任制 供电所要建立安全责任制,并纳入县供电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
所长为第一安全责任人,与县供电企业第一安全责任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对本所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要设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本所安全管理工作计划的具体实施,指导农电工做好安全用电管理工作,农电工要与供电所长签订安全考核内容,并与其工资奖励挂钩。
第八条 安全例会制 供电所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研究安全工作,组织职工、农电工进行规程学习。
并组织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第九条 安全合同管理 供电所在与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时,要明确安全责任。
安全责任划分以资产产权分界点为界。资产归谁所有,发生事故由谁负责。
乡办或村办企业和个体企业电力设备若委托供电所代管,产权虽不属供电所,但发生责任事故后应由代管方负主要责任。 第十条 安全检查 建立安全用电监察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安全隐患、防范措施,做好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
第十一条 ”两票、三制”管理 供电所对线路、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必须严格执行“两票”、“三制”。“两票”合格率达到100%。
各供电所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由县供电企业组织统一考核,合格后确定,并发文分布。 第十二条 安全考核管理 供电所要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每年进行安全工作总结评比,对安全工作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安全规程、制度,造成事故或扩大事故、隐瞒事故者应视其情况严肃处理;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强化农村安全用电管理的组织领导。由供电部门主导、政府部门参如、村委会齐抓共管,形成完善的“三级”安全防护网络,并充分发挥作用,做到职责分明,责任落实。
安全用电从娃娃抓起。充分重视对中小学生的安全用电知识宣传。近年来,我们把中小学生安全用电宣传作为重中之中来抓,制定了《宣传实施方案》,编写了《农村中小学安全用电知识宣传讲义》。印制了中小学生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展板和挂图,并以聘书形式聘请了268名中小学校安全用电辅导员,有步骤地开展“校园安全用电宣传”活动,每年在供电区域内,进校开展安全知识讲座、宣传100%,切实增强了中小学生的安全用电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深入开展农村安全用电知识宣传“进村、进户”活动。在全局成立了18支安全用电宣传队,配置了宣传车辆、宣传器材等工具,每年春、秋季和“三夏”大忙期间,利用乡镇逢集设置宣传点、安全用电宣传咨询日、村电工走村串户“吆喝”等多种新式进行宣传,现场解答用户咨询,讲解农村安全用电知识、保护电力设施、节约用电等常识,达到群众“要我安全用电,我要用电安全”、“要我护电,我要护电”和“节约用电,科学用电”意识的大转变。3月15日,山阳县石头梁村与山阳供电分公司联系,正在将该村建成全国第二个“爱电村”。
开展农电特色服务进“进企业”活动。将各类工矿企业作为宣传的重点,定期组织员工深入厂矿企业,开展专项安全用电“帮扶”活动。在活动中,我们的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生产一线,通过操作实例讲解、用电理论教育、现场解答等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用电常识,积极开展安全用电知识培训。同时还对客户设备、安全工具器等进行排查维护。
利用报刊、农村广播、电视字幕、刻制农村安全用电和电力设施保护知识光盘、画廊等宣传工具和各种有效形式,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安全用电等知识的宣传,使广大群众懂得安全用电常识,了解用电政策,自觉遵守用电法规。同时,为了确保宣传取得实效,根据农民的知识结构特点,将安全用电知识编印成“顺口溜”。如:“电线要是着了火,不能带电用水泼”、“临时用电要高挂,千万不能顺地爬”、“闸刀要用保险丝,铜铝铁丝严禁用”等等。
开展“农村安全用电知识文娱”活动。我们经常组织开展安全用电知识有奖竞猜、专业医护人员现场触电急救演示活动,使广大农民可以把学到的安全用电知识带回到每一个村,每一个家庭,形成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的良好局面。对于这样的活动,广大群众纷纷表示,不仅让他们了解供电部门的服务事项、流程和政策,而且让他们更多的认识了安全用电、触电急救等重要知识。
在全县聘请了320名各行政村安全用电宣传协管员,每年分两次配发安全用电科普书籍,使协管员协助我们做好农村安全用电宣传工作。同时,广泛征求意见,主动接受监督。每季度召开安全用电宣传协管员座谈会,对宣传工作进行测评,认真听取他们对安全用电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和不足,便于自我整改提高。
组织收集近年来农村用电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实例,在广泛征求群众、农电员工和企业安监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历经近半年时间,制作了《农村安全用电警示教育片》,在集市、学校等地组织展播,全面提高农村安全用电水平。
1.用电要先申请,安装维修要找电工,严禁违章操作,严禁无证作业;
2.每个用电户都要自觉遵守安全用电规章制度;
3.不准在电力线路下面盖房子、打井、栽树、堆放柴草;
4.不准在电力线路附近采石、放炮;
5.不准靠近电杆挖坑、取土,不准破坏拉线以防倒杆、断线;
6.电力线、通讯线和广播线要明显分开架设。晒衣服的铁丝和电线要保持足够的距离,不能绕在一起,更不能在电线上晒衣物;
7.要教育儿童不要玩弄电气设备,不爬电杆,不爬变压器台,不摇晃拉线;
8.不在电力线路附近放风筝、打鸟;
9.不准往电线、瓷瓶、变压器上扔东西;
10.发现电线断落不要靠近,要派专人看守,并及时通知电工处理;
11.在家庭用电中,不要用手摸灯头、插座以及其他家用电器金属处壳,有损坏、老化、漏电的要赶快找电工修理或更换。家用设备的金属处壳要可靠的接地;
12.发现有人触电,千万不要用手拉触电人,应赶快拉断开关,断开电源、或用干燥的竹竿挑开电线,立即用正确的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脏挤压法进行现场急救,不能打强心针。
(1)自觉遵守安全用电规章制度,用电要申请,安装、修理找电工,不准私拉乱接用电设备。
(2)不能私设电网防盗、捕鱼、狩猎、捉鼠。 (3)不能使用挂钩线、破股线、地爬线和绝缘不合格的导线接电 (4)电灯线不能过长,要将灯头固定,不要将灯头拉来拉去,当手电筒用。
(5)不能攀登、跨越电力设施的保护围墙、遮栏。 (6)不能往电力线、变压器上扔东西,不能在电力线附近放炮、采石、修房屋、立井架、砍伐树木。
(7)不能在电力线下盖房子、打机井、堆放柴草、栽种树木。
农村安全用电规程 DL 493-92 1 总则 1.1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国家监察、行政管理、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农村安全用电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 全,使电力更有效地为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和人民生活服务,特制定本规程。
1.2 本规程适用于管理农村安全用电的各级电力部门和用户(含区、乡、镇及以下企 事业单位和生产、生活用电户,以下简称为用户)。 1.3 从事农电管理的工作人员、用户均应熟悉并必须执行本规程。
1.4 任何人员发现有违反本规程,并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行为,均有权制止;对 违反本规程的命令和规定,工作人员和用户应拒绝执行或向上级电力部门报告。 1.5 对贯彻执行本规程有显著成绩者,应受到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规程造成事故 的责任者,应分别情况予以处理,构成治安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触犯刑 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 安全用电管理组织和职责 2.1 凡用电的乡(区、镇,下同),均应建立乡电力管理站(简称乡电管站)。乡电管站 是安全用电管理工作的基层组织,在业务上接受县电力部门的归口管理。
2.2 乡电管站要设立专(兼)职安全员,建立安全用电岗位责任制。 2.3 乡电管站在安全用电方面的管理职责: 2.3.1 负责乡村电工的统一管理和组织培训及县电力部门委托的考核工作。
2.3.2 负责辖区内用电设施的安装、验收、维护和安全运行等管理工作。 2.3.3 负责组织辖区内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
2.3.4 负责辖区内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和设备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2.3.5 制定年、季、月的反事故措施计划,组织开展安全活动。
2.3.6 认真执行《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 保护电力设施。 2.3.7 认真执行部颁《农电安全报表的规定》,按时上报事故报告和报表。
2.3.8 认真执行国家及电力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法规和预防事故的各项措施,努力 完成县电力部门交给的各项任务。 2.3.9 按上级规定建立健全有关安全工作的基础资料与工作制度。
2.3.10 定期向县电力部门和乡政府请示报告安全工作。 3 乡村电工和安全工作职责 3.1 凡用电的乡、村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电工(以下称乡村电工)。
乡 村电工在乡电管站的统一管理下,开展农村安全用电工作。 3.2 乡村电工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3.2.1 身体健康,无妨碍工作的病症。
事业心强,服从领导,不谋私利,群众拥 护。 3.2.2 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中青年。
3.2.3 熟悉有关电力安全、技术法规,熟练掌握操作技能。熟练掌握《人身触电紧 急救护法》。
3.2.4 必须经县级电力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发给《电工证》,方能从事电气工作。 3.3 乡村电工是乡村安全用电管理的基层责任者,负责辖区内的设备运行维护和安 全用电工作。
3.4 乡村电工必须遵守《农村电工服务守则》,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努力学习专业 技术,接受培训和年度考核。
工作成绩突出者,电力部门和乡(镇)政府予以奖励, 对严重违章违纪者给予批评教育、处分直至辞退。 4 用电设施的安全管理 4.1 用电设施,系指产权属用户的配电变压器、低压配电室(箱)、低压线路、接户 线、套户线、进户线、室内配线和动力设备、用电器具及其相应的保护、控制等电 气装置。
4.2 新建(新增)或改建用电设施,必须按能源部颁《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等有 关规定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准接电。 4.3 乡电管站应建立低压电网平面布置图、用电设备登记簿、巡视记录、检修记录、设备缺陷记录、事故记录和安全活动记录,配电室(箱)应有一次接线图、二次保护 控制图和设备档案。
具体要求与格式,可由县电力部门统一印制。 4.4 用电设施必须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视检查。
4.4.1 用电设施的定期巡视检查工作: 4.4.1.1 配电变压器,每月巡视检查一次。 检查变压器台(架)是否符合规程要求;变压器有无渗漏油;油位、声音是否正 常;一、二次接线端子及熔断器和熔体有无异常情况;绝缘瓷件与接地装置有无松 脱、破损、丢失等。
4.4.1.2 配电室(箱),每周至少巡视检查一次。 检查屋顶是否漏雨,门、窗是否完整,有无损坏;检查开关、仪表及保护等电 气装置的运行状况;配线及各部接线端子有无过热、松动等现象。
4.4.1.3 各级漏电保护器每月至少巡视检查、试跳一次。按照《农村低压电力技术 规程》的规定做好运行维护和检查试验记录。
4.4.1.4 低压电力线路每月巡视检查一次。检查内容: a.架空电力线路下面有无盖房和堆放谷物、柴草等易燃物; b.架空线、电力电缆、地埋线路附近有无打井、修渠、整地、挖坑取土、开山 放炮、雨水冲刷等威胁安全运行的情况,地埋线路标志有无损坏或遗失; c.架空电力线路的弧垂与地面及相邻建筑物(或树木)的垂直距离和水平距离是 否合格; d.架空电力线路与通信线和广播线交叉跨越的距离是否合格; e.导线是否有损伤、断股,导线或杆上有无悬挂物; f.过引线或引下线与电杆、横担、拉线的距离是否合格; g.导线、过引线、引下线的接头是否良好; h.绝缘子、瓷横担是否有脏污、裂纹、破损,绝缘子铁脚和瓷横担穿钉有无歪 斜和松动,。
农村安全生产宣传内容一1、用电要申请,安装、维修要找电工,不准私拉乱接。
2、安全用电,人人有责,自觉遵守安全用电规章制度,低压用电要合理选用熔丝,严禁用铜、铝、铁丝代替。开关要控制火线。
家庭用电要安装漏电保护器。3、不要在电线底下盖房子、堆柴草、栽树,不在电线和其他设备附近集会、放电影,防止触电伤人和起火。
4、船只通过跨河线,应及早放下桅杆,机动车辆行驶或在田间作业,不要碰电杆和拉线。5、不在电线附近采石放炮,不靠近电杆挖坑或取土,不准在电杆上拴牲口,不准破坏拉线,以防倒杆断线。
6、电力线,通讯线和广播线要明显分开,发现电线与其他线路搭连时,要立即停电找电工处理。7、教育儿童不要接触(碰撞)电气设备,不爬电杆,不爬变压器台,不摇晃拉线,不在电线附近放风筝、打鸟,不准往电线、瓷瓶和变压器上扔东西。
8、电线断落时不要靠近,要派人看守,并赶快找电工修理。9、小水泵、脱粒机等临时用电设备,不准带电移动,不准挂钩接电,不准使用破股线、地爬线、拉腰线。
10、要用手摸灯头、开关、插座以及其它家用电器金属外壳,家用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要妥善接地。11、不要使用不合格的灯头、灯线、开关、插座等用电设备。
12、用户发现高、低压电气设备发生断线、跳火、冒烟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电力部门。农村安全生产宣传内容二1、农村用户应安装漏电保护器。
2、家庭用电禁止拉临时线和使用带插座的灯头。3、用电器具出现异常,要先断开电源开关,再做修理,如果用电器具同时出现冒烟、起火或爆炸的情况,不要赤手去断电源,应尽快找电工处理。
4、新购置和长时间停用的用电设备,使用前应检查绝缘情况。5、用电器具的外壳、手柄开关、机械防护有破损、失灵等有碍安全时,应及时修理,未经修复不得使用。
6、不准在电力线上挂晒衣服。晒衣线(绳)与电力线要保持1.25米以上的水平距离。
7、不准通信线、广播线和电力线同杆架设。通信线、广播线、电力线进户时要明显分开,发现电力线与其它线搭接时,要立即找电工处理。
8、使用手电钻时,应注意以下安全事项:1)电源线和外壳接地线应用橡套软线,外壳可靠接地。2)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或穿绝缘鞋,站在绝缘垫上或干燥的木板、木凳上。
操作人员禁止带线手套。9、发现电力线断落时,不要靠近。
要离开导线的落地点8米以外,并看守现场,立即找电工处理。10、漏电保护器动作后,应立即查找动作原因,如无异常情况,可以试送电一次,试送电后再次跳闸,必须找出故障点并处理后才能送电。
农村安全生产宣传内容三(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企业的主体责任。有关企业要结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工伤保险集中宣传、工伤预防等相关活动要求,保障经费和人员,统筹推进。
一要有制度。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企业日常工作,与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完善台账,确保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得到落实。
二要有培训。把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日常培训工作内容,确保“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同时,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作为班前会、月度例会、生产经营会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固定议题共同安排部署;定期开展岗位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应急演练。三要有文化。
积极开展安全文化创建工作,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要内容,同时要切实承担起安全文化辐射全社会的责任。四要有警示。
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生产宣传专栏,悬挂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安全生产系列挂图。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安全宣传片和安全警示提示。
高危行业每季度至少要组织全体职工观看一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定期组织安全反思活动。五要有标识。
设置岗位安全描述、风险公告、警示提示、安全操作规程、职业危害提醒等标识。(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校园”中学、小学、幼儿园要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结合“平安校园”建设,通过加强校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面向广大师生普及安全常识、教授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从早抓起、从小抓起。
一要有授课。将安全教育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开展以学生为主体的寓教于乐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中学、小学、幼儿园每月开设专题安全教育课不少于1课时。二要有氛围。
在校园宣传栏、校园报刊杂志、黑板报、网站和“两微一端”等设立安全专栏;利用校园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平台播放安全知识和安全提示;在走廊、通道、教室、食堂、学生公寓、实习实训场地等醒目位置张贴安全知识,定期更新安全警提示标语。三要有资料。
向学校师生发放安全知识资料,在图书馆、活动室和校园网设立安全角,提供安全知识读物和电子资料下载服务。四要有人员。
要有专业人员从事校园安全管理和校园安全宣传教育,鼓励和支持具有专业特长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或企事业单位人员积极投身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五要有演练。
注重师。
农村基层供电所是县级供电企业的一线生产单位,其人员分布于全县各乡镇,占公司职工总数的70%以上。
我们常说:麻雀虽小,五脏齐全,作为农村基层供电所来讲,就象麻雀一样,尽管体态小,但职能齐全,责任重大,在新农村,新电力建设中承担了相当重的生产任务,是公司发展壮大的脊梁。然而,基层供电所其人员综合业务素质的高低决定着安全生产管理的水平,对企业的全面发展起决定性作用。
就目前情况来看,由于存在人员素质的参差不齐和管理工作的欠位,往往凭经验工作的现象比较严重,因而导致出了这样或那样的安全生产事故。那么,如何抓好农村基层供电所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值得县级供电企业认真思考的问题。
一、全面提高员工的思想认识,从制度和组织措施上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基层供电所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首先表现在思想认识上。员工思想上重视安全生产是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是巩固和发展安全生产良好局面的前提保证。
因此,基层供电所必须引导员工深刻认识确保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做到在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下对安全生产工作都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和麻痹大意。要引导员工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安全是最大的经济效益的思想,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加大对各项安全生产规程、规定的执行力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确保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三到位。
全面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思想认识,要从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工作抓起,注重两票三制工作的管理。两票三制是电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几项工作内容中的最基本的工作制度,是电力企业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任何人为的责任事故,均可在其两票三制的执行上找到原因。
所以,加强对两票三制的管理与监督,是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供电所必须进一步加大工作的执行力度。抓好两票三制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的工作细则;二是要加强全员、特别是对应管理岗位和一线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力度,做到定期并严格理论考试;三是要加大绩效考核工作力度,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实施奖罚,从而激励员工自觉做好工作。
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员工定期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例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各种技术资料、档案、台帐和记录,依照电力法规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农村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二、强化员工业务训练、杜绝工作中的习惯性违章 员工在生产工作中养成良好的习惯非常重要。
然而,施工现场的习惯性违章现象是供电所安全生产中的一种通病,某些员工做事凭经验,时间一长便成习惯,不良的习惯就导致违章,最后出现事故。比如,员工外线登杆作业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带;设备检修不认真执行两票制度;作业现场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或流于形式。
例如,设备或线路检修,为了省事,不验电、不挂接地线、不设安全遮拦等等。这些在实际工作中,养成的违章违纪恶习和不良的工作方式将严重威胁着电网安全生产,酿成事故。
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风险可以防范、失误应该避免、事故能够控制的理念,时时、处处牢记电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力度,时刻警钟长鸣。一要培训到人,培训到现场,改变凭经验做事的坏习惯;二要加强监管力度,对习惯性违章要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不讲人情、不讲面子,严格管理,加重处罚。
三要端正员工思想态度、努力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对照《安规》,做到时时刻刻查漏洞、找差距。四要以百问百查活动为契机,通过对员工问、查的形式,不断提高全员的综合素质,从而,积极有效地促进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改善,切实提高基层供电所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
三、围绕大局工作目标 把好安全生产管理细节关 安全生产是一条射线,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基层供电所只有将各项具体工作做实、做细、做好,才能确保整个企业电网的运行安全。
因此,要抓好农村基层供电所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就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把好安全生产管理细节关。要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结合到实现安全目标的过程中去,确保安全;要和现场安全检查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工作;要加强安全措施和加强对现场监督的管理,确保班组作业安全,就是要狠抓班组机构建设,强化组织领导,要狠抓制度的执行,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狠抓工作检查与考核,从而把准安全脉搏、严把安全关口;要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与业务培训工作结合起来,突出对员工安全意识和基本技能的强化培训,通过培训,不断提高员工保人身、保设备、保电网的意识,从而杜绝高空坠落,人身触电,倒杆砸伤等事故的发生。
要结合农村电网台区分散、点多、面广,供电半径长、负荷小和设备整改难以到位的特殊情况,采取灵活机动的形式落实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农村基层供电所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县级供电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环节。
抓好农村基层供电所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一定要以人为本,以设备。
一、安全用电须知 1、安全用电,人人有责,确保人身设备安全。
2、用电要申请,安装、修理找电工:不准私拉乱接用电设备。 3、临时用电,要向当地供电所办理用电申请手续;用电设备安装要符合规程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接电;用电期间电力设施应有专人看管,用完及时拆除,不准长期带电。
4、严禁私自改变低压系统运行方式、利用低压线路输送广播或通讯信号以及采用“一相一地”等方式用电。 5、严禁私设电网防盗、捕鼠、狩猎和用电捕鱼。
6、严禁使用电视天线、电话线等非规范的导体代替电线。 7、严禁使用挂钩线、破股线、地爬线和绝缘不合格的导线接电。
8、严禁攀登、跨越电力设施的保护围墙或遮栏。 9、严禁往电力线、变压器等电力设施上扔东西。
10、不准在电力线路、电力设备等电力设施附近放炮采石。 11、不准靠近电杆挖坑或取土;不准在电杆上拴牲口;不准破坏拉线,以防倒杆断线。
12、不准在电力线上挂晒衣物,晒衣物(绳)与电力线要保持1.25m以上的水平距离。 13、不准将通讯线、广播线和电力线同杆架设;通讯线、广播线、电力线进户时要明显分开,发现电力线与其他线搭接时,要立即找电工处理。
14、不得在高压电力线路底下盖房子、打井、打场、堆柴草、栽树和竹子。 15、在电力线等电力设施附近立井架、修理房屋和砍伐树木时,必须经电力部门同意,采取防范措施。
16、演戏、放电影和集会等活动远离架空电力线路和其它电力设备,防止触电伤人。 17、教育儿童不要玩弄电气设备、不要爬电杆、不要摇晃拉线、不要爬变压器台,不要在电力线附近打鸟、放风筝和有其它损坏电力设备的行为。
18、发现电力线断落时,不要靠近落地点,更不能触摸断电线,要离开导线的落地点8m以外;并看守现场,立即找电工处理或报告供电所。 19、发现有人触电,不要赤手去拉触电人的裸露部位。
应尽快断开电源,并按《紧急救护法》进行抢救。 20、必须跨房的低压电力线,要与房顶的垂直距离保持2.5m及以上;对建筑物的水平距离应保持1.25m及以上。
21、架设电视天线时应远离电力线路;天线杆与高低压电力线路最近处的最小距离应大于3.0m及以上,天线拉线与上述电力线的净空距离应大于3.0m以上。 22、家庭用电禁止乱接电源和使用带插座的灯头。
23、用户维修电器或接室内电线时,应先断电源才工作。 24、用户发现广播喇叭发出怪叫时,不准乱动设备,要先断开广播电源开关,再找电工处理。
25、擦拭灯头、开关、电器时,要断开电源开关后进行;更换灯泡时,要站在干燥木凳等绝缘物上。 26、发现电力线路、设备发生故障。
如:线路断线、倒杆、避雷器击穿、变压器烧毁等故障,要及时向当地供电所或县调度室汇报,以便能尽快抢修,恢复供电。 二、日常生活中如何防触电 1、自觉遵守安全用电规章制度。
2、用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绝缘必须良好,灯头、插座、开关等带电部分绝对不能外露,严防人体触及带电部位。 3、湿手不要接触或操作电气设备,不得用湿布擦拭带电电器。
4、教育孩子不要玩弄电气设备。 5、不得剪断落到地上的电线,不得靠近落地电线。
6、进行电气工作前,需先验明确实无电。 7、不能用手摸灯头螺丝口,不能用手拔裸地线,不要玩弄带电设 备,不得直接拉电线将插头拔出。
三、如何应急处置触电事故 1、发现有人触电,首先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千万不要用手去拉触电人,赶快拉断开关,断开电源,或用干燥的木棒、竹竿挑开电线,或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切断电线。 2、将脱离电源的触电者迅速移至通风干燥处仰卧,松开上衣和裤带,观察触电者有无呼吸,摸一摸颈动脉有无搏动。
3、施行急救用正确的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法进行现场急救,同时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呼叫医务人员尽快赶到现场进行救治,在医务人员未到达前,现场挽救人员不应放弃现场抢救。严禁对触电人打强心针。
农村用电经营用电规定:
1、为了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法令,加强农村安全用电管理,确何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使电力更有效地为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服务,特制订本条例。
2、农村安全用电工作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危。各级供电部门,要在当地领导下,坚持照章管电、依法治电的原则,应主动与政法、劳动、文教、卫生、广播等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农村安全用电的监察、检查、宣传教育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农村安全用电,符合农村社(乡)队(村)的根本利益,是用电社(乡)队(村)主要任务之一。各社(乡)队(村)管电干部和农村电工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各项用电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确保人身设备安全。
3、本条例适用于各级供电部门(包括自发自供和转供电单位,下同)以及社(乡)队(村)管电组织、农村电工和广大农村用户。
4、各级供电部门和领导干部、技术人员、工人、社(乡)队(村)管电干部和农村电工,都应认真学习、严格执行本条例。
5、对遵守本条例有显著成绩的工作人员,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条例造成重大事故的工作人员,应分别情况严肃处理;对于违反规章的瞎指挥,具体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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