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认真学习交通安全常识,自觉遵守交通秩序;
2 、靠路边行走,横过道路走证马线.'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
3 、不闯红灯、不乱穿道路、不在道路上嬉闹玩耍,不越护栏、.不追车扒车、不抛物击车;
4 、排队乘车、不向窗外乱扔东西,从右侧下车,不乘坐带病车、超载车和农用车;
5 、骑车靠右,不逆行、不双手离把、不互相追逐、不扶身并行;不突然猛拐;
6 、遇交通违法行为及时纠正,遇交通事故主动报警;
7、主动宣传交通安全法规,积极参加交通安全社会公益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
第七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加强科学研究,推广、使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技术、设备。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动车、非机动车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
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九条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
第十条 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应当接受对该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
但是,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依据机动车国家 安全技术标准认定的企业生产的机动车型,该车型的新车在出厂时经检验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获得检验合格证的,免予安全技术检验。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 (一) 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二) 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 (三) 机动车用作抵押的; (四) 机动车报废的。 第十三条 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地方,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检验收取费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第十五条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
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条件使用。
公路监督检查的专用车辆,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设置统一的标志和示警灯。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
学生交通安全须知“二十不” 1、不闯红灯,过马路走人行横道; 2、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 3、未满16周岁不骑电动自行车; 4、不骑车带人; 5、不在机动车道内骑车; 6、不突然猛拐、攀附车辆、双手离把; 7、不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曲线竞驶; 8、不乱停乱放; 9、不在车辆临近时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10、不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11、不追车、抛物击车; 12、不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 13、不跨越、骑坐隔离设施; 14、未戴头盔不坐摩托车。
15、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转。 16、车闸不灵时不准上路行使。
17、不准撑伞骑自行车、三轮车等。 18、不准在车行道上停车交谈或与机动车争道抢行。
19、不乘坐农用车,不乘坐超员车。 20、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车。
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常识 1.在马路上行走时,应尽量靠马路右边行走(即在从道路边缘线算起1.5米内行走),不能在马路上打闹、玩耍、追逐,不要穿越、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铁道口的护栏。 2.走路时要注意观察来往车辆,不要看书、听随身听、做游戏或做其他妨碍交通安全的活动。
3.通过有交通信号的路口和街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没有交通信号灯的,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的,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 4.有人行横道线、地下通道、人行天桥的地方,要走人行横道线、地下通道、人行天桥;在设有红绿灯的人行横道线,要注意红灯停,绿灯行;在没有人行横道线、地下通道、人行天桥的地方,要注意观察左右来车,在确认没有车辆临近时快速通过。
5.通过道路时做到不猛跑、不逗留、不嬉戏打闹。横过多条车行道或者车行道的车流量较大时,可以采取“左右左”看的方式,判断和确认安全后迅速完成横过马路的整个过程。
6.通过公路时,除了注意来往直行的车辆外,还要注意避让转弯行驶的车辆,当看见前方车辆方向灯闪亮时,人离车辆应远一些,千万不要以为让过了车就没事了,人与车身靠的太近,就容易被后轮压伤或车尾撞倒,发生伤亡事故。 7.不准在道路上嬉戏、打闹,不得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不得在机动车道内坐卧、停留、追车、抛物击车。
8.没有驾驶证不得驾驶摩托车,不满12周岁不得驾驶和乘坐摩托车。 9.驾驶或乘坐摩托车都要戴安全头盔。
乘坐两轮摩托车时应当正面骑坐。 10.需要乘车时,不得在机动车道内拦乘机动车,不要扒车、追车,在机动车道内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开关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11.乘坐机动车要将车门关好,不要将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车外,机动车行驶中,不能干扰驾驶,不要跳车,不要向车外抛洒物品。 12.不要乘坐农用车、拖拉机、残疾人三轮车等危险系数高的车辆。
13.从保证交通安全出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如果你达到法定骑车年龄,准备骑车时,则要掌握骑自行车的基本要领。
(1)在非机动车道内顺序行驶,严禁驶入机动车道。在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应尽量靠右边行驶,不能骑车在道路中间,不要数车并行,逆向行驶。
(2)骑车至路口,应主动让机动车先行。遇红灯停止信号时,应停在停止线或人行横道线以内。
严禁用推行或绕行的方法闯越红灯。 (3)骑车转弯时,要伸手示意。
左转弯时伸出左手示意;同时要选择前后暂无来往车辆时转弯,切不可在机动车驶近时急转猛拐,争道抢行。 (4)自行车在道路上停放,应按交通标志指定的地点和范围有秩序停放;在没有设置交通标志的道路上停放,要不影响车辆、行人的正常通行。
(5)骑自行车不准在道路上互相追逐、曲折竞驶、扶身并行。 (6)骑自行车不准带人,不准一手扶把,一手撑伞骑车,撑伞时要下车推行。
学生交通安全须知“二十不”
1、不闯红灯,过马路走人行横道;
2、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
3、未满16周岁不骑电动自行车;
4、不骑车带人;
5、不在机动车道内骑车;
6、不突然猛拐、攀附车辆、双手离把;
7、不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曲线竞驶;
8、不乱停乱放;
9、不在车辆临近时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10、不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11、不追车、抛物击车;
12、不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
13、不跨越、骑坐隔离设施;
14、未戴头盔不坐摩托车。
15、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转。
16、车闸不灵时不准上路行使。
17、不准撑伞骑自行车、三轮车等。
18、不准在车行道上停车交谈或与机动车争道抢行。
19、不乘坐农用车,不乘坐超员车。
20、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车。
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常识
1.在马路上行走时,应尽量靠马路右边行走(即在从道路边缘线算起1.5米内行走),不能在马路上打闹、玩耍、追逐,不要穿越、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铁道口的护栏。
2.走路时要注意观察来往车辆,不要看书、听随身听、做游戏或做其他妨碍交通安全的活动。
3.通过有交通信号的路口和街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没有交通信号灯的,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的,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
4.有人行横道线、地下通道、人行天桥的地方,要走人行横道线、地下通道、人行天桥;在设有红绿灯的人行横道线,要注意红灯停,绿灯行;在没有人行横道线、地下通道、人行天桥的地方,要注意观察左右来车,在确认没有车辆临近时快速通过。
5.通过道路时做到不猛跑、不逗留、不嬉戏打闹。横过多条车行道或者车行道的车流量较大时,可以采取“左右左”看的方式,判断和确认安全后迅速完成横过马路的整个过程。
6.通过公路时,除了注意来往直行的车辆外,还要注意避让转弯行驶的车辆,当看见前方车辆方向灯闪亮时,人离车辆应远一些,千万不要以为让过了车就没事了,人与车身靠的太近,就容易被后轮压伤或车尾撞倒,发生伤亡事故。
7.不准在道路上嬉戏、打闹,不得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不得在机动车道内坐卧、停留、追车、抛物击车。
8.没有驾驶证不得驾驶摩托车,不满12周岁不得驾驶和乘坐摩托车。
9.驾驶或乘坐摩托车都要戴安全头盔。乘坐两轮摩托车时应当正面骑坐。
10.需要乘车时,不得在机动车道内拦乘机动车,不要扒车、追车,在机动车道内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开关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11.乘坐机动车要将车门关好,不要将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车外,机动车行驶中,不能干扰驾驶,不要跳车,不要向车外抛洒物品。
12.不要乘坐农用车、拖拉机、残疾人三轮车等危险系数高的车辆。
13.从保证交通安全出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如果你达到法定骑车年龄,准备骑车时,则要掌握骑自行车的基本要领。
(1)在非机动车道内顺序行驶,严禁驶入机动车道。在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应尽量靠右边行驶,不能骑车在道路中间,不要数车并行,逆向行驶。
(2)骑车至路口,应主动让机动车先行。遇红灯停止信号时,应停在停止线或人行横道线以内。严禁用推行或绕行的方法闯越红灯。
(3)骑车转弯时,要伸手示意。左转弯时伸出左手示意;同时要选择前后暂无来往车辆时转弯,切不可在机动车驶近时急转猛拐,争道抢行。
(4)自行车在道路上停放,应按交通标志指定的地点和范围有秩序停放;在没有设置交通标志的道路上停放,要不影响车辆、行人的正常通行。
(5)骑自行车不准在道路上互相追逐、曲折竞驶、扶身并行。
(6)骑自行车不准带人,不准一手扶把,一手撑伞骑车,撑伞时要下车推行。
一、行走须知
1、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要靠路边行走;
2、行人不准在车行道 上追逐、猛跑,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猛拐横穿;
3、不准在道 路上扒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4、不准在公路上玩耍、嬉闹;
5、学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年人带领;
二、乘车须知
1、不准在道路中间招呼车辆;
2、机动车在行驶中不准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窗外;3、乘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在车内吃东西;
4、不强行上下车,做到先下后上,候车要排队,按秩序上车;下车后要等车辆开走后再行走,如要穿越马路,一定要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穿行;
5、不乘坐超载车辆,不乘坐无载客许可证、运动证的车辆;
三、骑车须知
1、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
2、拐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拐弯;
3、不准双手离把,不准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
4、不准车辆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5、要经常检查车子性能,响铃、刹车或其他部件有问题时不能骑车,应及时修理;
6、不准撑伞骑车,不准骑车带人;
7、不准在道路上学骑车;
8、不准在车行道上停车或与机动车争道抢行;
二、交通安全类
我国《交通法》规定,我国在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机动车司机和前排座位乘客必须系安全带。
1、行走时怎样注意交通安全?
同学们上学和放学的时候,正是一天中道路交通最拥挤的时候,人多车辆多,必须十分注意交通安全。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路边行走。
2)集体外出时,最好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3)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4)小学生在放学排路队时要头戴小黄帽,在雾、雨、雪天,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以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
2、横穿马路应该注意什么?
横穿马路,可能遇到的危险因素会大大增加,应特别注意安全。
上学、放学和外出活动,我们几乎天天要在道路上行走。走路要保证安全,这里面的学问可多着呢!有不少行人,因为没有掌握好安全横过道路的要领,结果丧身与汽车轮子底下。
横过道路时,要选择有人行横道的地方。这是行人享有“先行权”的安全地带。在这个地带,机动车的行驶速度一般都要减慢,驾驶员也比较注意行人的动态。在没划有人行横道的地方横过道路,要特别注意避让来往的车辆。避让车辆最简单的方法是:先看左边是否有来车,没有来车才走入车行道;再看右边是否有来车,没有来车时就可以安全横过道路了。
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随便乱穿,或者在汽车已经临近时急匆匆过道路,都是十分危险的举动。
1、文明候车乘车
候车时,应依次排队,站在道路边或站台上等候,不应拥挤在车行道上,更不准站在道路。另外,乘坐公共车辆,应该遵守公共秩序,讲究社会公德,注意交通安全。
2、安全横过道路
中间拦车。上车时,应等汽车靠站停稳,先让车上的乘客下完车,再按次序上车,不能争先恐后。上车后,应主动买票,主动让座给老人、病人、残疾人、孕妇或怀抱婴儿的乘客。车辆行驶时,要拉住扶手,头、手不能伸出车窗外,以免被来往车辆碰擦。下车时,要依次而行,不要硬推硬挤。下车后,应随即走上人行道。需要横过车行道的,应从人行道内通过;千万不能在车前车尾急穿,这样很不安全。
3、严禁路边游戏
道路是为了交通的便利而建造的。道路上车辆川流不息。交通十分繁忙,如果我们随意地在道路上玩耍、游戏、追逐,把它当作“游戏场”,放学以后在道路拉开“场子”踢足球、打羽毛球,既妨碍车辆的通行又会被车辆无情撞伤。在人行道上跳“橡皮筋”、跳绳、踢毽子,会给行人的通行带来困难,是妨碍交通的。在道路上追追打打,车前车后乱穿,甚至相互扔石子,这就更容易出事故了,另外一些同学,因为不懂得在道路上玩耍的危害性,甚至在道路中间拦车、追车、扒车和向汽车投掷石块,以此为乐,这是最最危险的举动,一旦被车撞倒,后果不堪设想。
我们要互相提醒,大胆劝阻,当一名维护交通安全的“宣传员”。
集体外出活动时,要在带领下好队伍,横列不易超过两人。行进时,就靠右侧走在人行道上。要自觉遵守纪律,不随便离队,不互相追逐嬉闹;
不在交通拥挤的地方集队、停留,以免影响人、车通行。过马路时,应在人行横道上通过。在没有车辆行驶时,抓紧时间通过。如果队伍长、安全通过有困难,可请交警叔叔协助一下通过。
文明乘车,确保安全。在等乘公共汽车时,应在站台上有秩序地候车。要做到等车停稳后,让车上的人先下来,然后依次上车。上车后要主动买票。遇到老弱病残孕和怀抱婴儿的人应主动让座。车辆行驶时,要坐好或站稳,并抓住扶手,防止紧急刹车时摔倒。
扩展资料:
顺口溜
1、交通安全很重要,交通规则要记牢。从小习惯要养好,不在路上疯打闹。
2、行走应走人行道,没有行道往右靠。天桥地道横行道,横穿马路离不了。
3、一慢二看三通过,莫与车辆去抢道。骑车更要守规则,不能心急闯红灯。
4、乘车安全要注意,遵守秩序要排队。手头不能伸窗外,扶紧把手莫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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