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内容 为保障公司员工的人身及公司财产的安全,在发生火灾事件的同时,为我们的安全生产敲响了警钟,公司一直本着"安全生产 人人有责"的宗旨,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特对公司员工进行职工消防安全培训: 火灾成因与发展趋势 火灾,是目前世界各国发生频率较高的灾害之一。
各国都极力从火灾发生的原因中寻求预防对策。我国公安消防机构,在总结消防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研究火灾发生的规律,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
一、火灾 火灾按其性质、物质燃烧特性、起火原因、损失情况、发生场所不同有不同的分类方法。 国家消防标准(--85)根据物质燃烧特性把火灾分为四类: (一)A类火灾。
指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往往具有有机物性质,燃烧时一般产生灼热的余烬。
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火灾等。 (二)B类火灾。
指液体火灾和加热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柴油、原油、甲醇、乙醇、沥清、石蜡火灾等。
(三)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
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火灾等。 (四)D类火灾。
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钛、锂、铝等金属火灾等。
二、火灾损失分类 公安部、劳动部、国家统计局公通字[1996]82号《火灾统计管理规定》的第6条规定:按照一次火灾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受灾户数和财物直接损失金额,将火灾划分为三类: (一)死亡十人以上(含本数,下同);重伤二十人以上;死亡,重伤二十人以上;受灾五十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一百万元以上。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重大火灾: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死亡、重伤十人以上;受灾三十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
(三)不具有前列两项情形的火灾,为一般火灾。 三、火灾成因 人类同火灾作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千秋功业。
因此,国家制订了一系列消防法律、法规、标准以及消防技术规范指导人们预防火灾,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火灾的发生有其固有规律和特定的因果关系,但它与社会的环境、经济的繁荣、财富的集聚、人为的过失、潜在的因素是分不开的。
是有了解它,认识它,才能对症下药,有效地预防火灾的发生。 (一)生产、生活中人为因素造成的火灾 火灾统计资料表明,在历年发生的火灾中,引起火灾的直接原因很多,但是,无论哪一种原因,几乎都与人们的思想麻痹有关。
1、使用明火不慎。 使用明火不慎造成的火灾是多种多样的,最常见的有以上几种: (1)生火做饭引起的火灾; (2)乱丢烟头、火柴梗引起的火灾; (3)使用气焊、电焊不慎引起的火灾; (4)烧烤物品和熬炼物品引起的火灾; (5)烤火取暖引起的火灾。
2、安装、使用电器不当引起的火灾。 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电器进入寻常百姓家,稍有不慎,就可能引起火灾。
常见的电器火灾主要有以下几种: (1)电动机超负荷运转或绝缘不良、短路发热起火; (2)电气线路安装不牢或接头松动打火、引起周围可燃物着火; (3)乱接乱拉电线或线路绝缘层老化、破损,导致并线短路,产生电火花起火; (4)变压器线圈绝缘损坏或接头接触不良等造成短路或电阻过大发热起火; (5)用过的电熨斗、电烙铁、电炉等未切断电源起火; (6)熔丝(保险丝)安装使用不合格,超负荷时失去保护作用或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引起火灾; (7)使用大功率灯泡靠近可燃物而着火。 3、违反操作规程起火。
造成企事业单位火灾的原因,从人的因素来讲,70%以上是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种: (1)把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混存在一起,引起火灾; (2)在焊接作业中违章蛮干,引起火灾; (3)在化工生产过程中,超温超压作业,引起火灾; (4)在生产中擅离工作岗位引起火灾; (5)在有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听地方吸烟用火,引起火灾; (6)在搬运易燃易爆物品时,任意翻滚、撞击、摩擦引起火灾。
四、灭火器种类及使用方法: 1、干粉灭火器,适宜于扑救石油产品、油漆、有机溶剂火灾,不能扑救轻金属燃烧的火灾。 在距离起火点上风向5米左右处,使用前,先把灭火器上下颠倒几次,使筒内干粉松动。
先拔下保险销,一只手用力压下压把,另一只手握住喷嘴呈45度对准火源根部由近而远,左右扫射,直至火源完全熄灭。 2、二氧化氮灭火器,适宜于扑救贵重仪器设备,档案资料,计算机室内火灾,它不导电也适宜于扑救带电的低压电器设备和油类火灾,但不可用它扑救钾、钠、镁、铝等物质火灾。
使用方法与干粉灭火器类似。 3、1211灭火器,特别适用于扑救精密仪器、电子设备、文物档案资料火灾。
4、泡沫灭火器,最适宜扑救液体火灾,不能扑救水溶性可燃、易燃液体的火灾(如:醇、酯、醚、酮等物质)和电器火灾。 五、灭火基本方法 1. 冷却灭火(水、二氧化碳灭火剂); 2. 隔离灭火法(燃烧物体与未燃烧物隔离); 3. 窒息灭火法(采用石棉布、浸湿的棉被、帆布、沙土等不燃或难燃。
原发布者:EHS人士
工厂防火安全知识
1、氧气瓶严禁敲击、碰撞,防止曝晒。机器间,充瓶间、仓库以及氧气站周围20米以内严禁明火和抽烟。
2、氧气瓶不得接触油污。(1)凡与氧气接触的零件、工具等严禁有油脂。(2)与压缩氧气接触的部件装入前必须严格脱脂去油。(3)安装时修理人员传递修理工具或修理与氧气接触的零件时必须将手洗净,工作台和备件柜内也必须洁净无油。
3、安善保管,分类存放。空瓶与实瓶堆放的间距为1.5米以上,与明火距离应不得小于10米。与乙炔发生器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存放处要有防护链和瓶卡,以防倾倒。
4、氧气瓶应防止受热,避免靠近高温与明火,夏季要防止阳光直射。
5、氧气瓶应直立使用,应轻装轻放,不得与油脂一类物质以及可燃气体钢瓶同车运输和一起存放。
焊接作业“十不”:1、焊工没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不能进行焊接作业;2、要害部位和重要场所处不能焊割作业;3、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的情况,不能盲目焊割;4、不了解焊、割件内部是否安全,不能焊割;5、盛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有毒物质的各种容器,未经彻底清洗,不能焊割;6、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冷却、隔间、隔热的部位,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不能焊割;7、有压力或密封的容器、管道,不得焊割;
原发布者:house挚爱妍心
1、工作时请穿好工作服、佩戴好厂牌,不得穿凉鞋、拖鞋、高跟鞋、背心、裙子和露膝盖的裤子进入车间,打线班若是长发要戴帽子或发网。 2、严禁在车间内嬉戏、打闹,严禁在车间穿梭。 3、认真佩带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必须严格遵守危险性作业的安全要求。
5、严禁在车间吸烟、动火。 6、严禁在上岗前和工作时间饮酒。 7、上下班时,严禁在楼道拥挤。 8、工作期间要精神集中,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9、及时搬走或移开阻碍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申报条件: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
材料明细:1、建筑工程审核:
1、《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报表》《建设内部装修设计审核申报表》(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还应填写《自动消防设施审核申报表》;
2、计划部门立项批文,规划建设部门勘测线图一份;
3、国家、省级重点工程项目及其他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项目应设消防设计专篇;
4、工业建筑应有生产工艺流程,使用的原材料和半成品、成品的理化性质、数量和运输、储存方式等资料;
5、一套土建、水、电、暖通、消防系统图纸及钢结构建筑的结构施工图纸;
6、建筑消防设施设计必须由具备法定资格的单位承担。图纸必须有设计证号、设计单位名称及设计人员、审核人员的签名,盖设计专用章。
二、竣工验收:
1、由建设单位向公安消防机构提交要求组织消防验收的报告,并填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3、消防工程施工企业的消防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4、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消防安全质量验收合格的报告;
5、公安消防机构的审批文件,包括:施工图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装修工程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其他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
6、消防设计专篇及消防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
7、消防产品生产许可证明复印件、建筑防火材料、构件和消防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合格证明,以及主要消防产品、设备的生产单位对其产品、设备的数量、型号及施工安装质量的确认报告;
8、自动消防设施安装、调试记录、地下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消防设施系统调试报告、施工单位出具的消防设施联动测试报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维护管理手册、
9、竣工图一套,包括:建筑、水、电、暖通等各系统竣工图;
10、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名单及培训记录;
11、钢结构防火喷涂施工、检验记录。
办理流程:1、区政府审批中心消防窗口受理;
2、经办人员审核、现场查验;
3、领
对标准厂房的消防安全建议 1.科学、合理、统一地规划标准厂房,严格依规划开发。
标准厂房的发展应从规划的源头定好位,将生产的火灾危险等级作为不同标准厂房区规划的重要依据。生产的火灾危险等级的确定,要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配套有关公共消防设施,分类施工建设,防止建设的随意性和盲目性。
2.消除熟悉误区,预防“先天性”火灾隐患的形成。规划是硬性指标,是经过各方面专家论证过的方案。
现实中,开发区必然存在地理位置、交通运输、消防潜力和公共设施配套等方面的差异,既要防止投资者目无规划,或“先上车后买票”的情况,好要防止以牺牲规划来吸引投资或租赁的情形,引导投资者树立生产服从安全的大局意识,多考虑长远利益和安全成本,消除“先天性”的消防安全隐患。 3.按消防技术规范建设标准厂房,提高园区的整体防御火灾能力。
园区治理单位要防止将火灾危险性大的生产迁入与设计不符的标准厂房区,设计单位不应接受超规范的设计要求,人员密集型的生产企业要优先考虑安全疏散设计,标准厂房施工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方法》的规定,选用耐火极限与生产性质相适应的建材,对钢结构采取必要的防火喷涂或采用混凝土保护。 4.使用中应对消防安全状况实时监控,防止习惯性违章行为造成潜在性的隐患。
企业在使用标准厂房时,有时会基于生产、治理等方面原因,搭建一些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也可能在二次工艺性改造中,原有厂房空间难以满足需要面进行建筑变更。园区治理单位要加强动作中安全治理,对建筑变更一定要经安全评估和防火等审核,使改变后的标准厂房性质与火灾危险性设计相适应。
另外,对于生活配套未到期位的厂区,要杜绝生产、储存、住宿等多功能一体建筑的出现。 以上这些知识都是在北京无忧厂房网看到的,若你还想了解更多有关厂房的知识,可以先上该网站了解一下,或许会对你有所帮助。
公司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内容 为保障公司员工的人身及公司财产的安全,在发生火灾事件的同时,为我们的安全生产敲响了警钟,公司一直本着"安全生产 人人有责"的宗旨,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特对公司员工进行职工消防安全培训: 火灾成因与发展趋势 火灾,是目前世界各国发生频率较高的灾害之一。
各国都极力从火灾发生的原因中寻求预防对策。我国公安消防机构,在总结消防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研究火灾发生的规律,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
一、火灾 火灾按其性质、物质燃烧特性、起火原因、损失情况、发生场所不同有不同的分类方法。 国家消防标准(--85)根据物质燃烧特性把火灾分为四类: (一)A类火灾。
指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往往具有有机物性质,燃烧时一般产生灼热的余烬。
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火灾等。 (二)B类火灾。
指液体火灾和加热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柴油、原油、甲醇、乙醇、沥清、石蜡火灾等。
(三)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
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火灾等。 (四)D类火灾。
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钛、锂、铝等金属火灾等。
二、火灾损失分类 公安部、劳动部、国家统计局公通字[1996]82号《火灾统计管理规定》的第6条规定:按照一次火灾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受灾户数和财物直接损失金额,将火灾划分为三类: (一)死亡十人以上(含本数,下同);重伤二十人以上;死亡,重伤二十人以上;受灾五十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一百万元以上。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重大火灾: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死亡、重伤十人以上;受灾三十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
(三)不具有前列两项情形的火灾,为一般火灾。 三、火灾成因 人类同火灾作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千秋功业。
因此,国家制订了一系列消防法律、法规、标准以及消防技术规范指导人们预防火灾,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火灾的发生有其固有规律和特定的因果关系,但它与社会的环境、经济的繁荣、财富的集聚、人为的过失、潜在的因素是分不开的。
是有了解它,认识它,才能对症下药,有效地预防火灾的发生。 (一)生产、生活中人为因素造成的火灾 火灾统计资料表明,在历年发生的火灾中,引起火灾的直接原因很多,但是,无论哪一种原因,几乎都与人们的思想麻痹有关。
1、使用明火不慎。 使用明火不慎造成的火灾是多种多样的,最常见的有以上几种: (1)生火做饭引起的火灾; (2)乱丢烟头、火柴梗引起的火灾; (3)使用气焊、电焊不慎引起的火灾; (4)烧烤物品和熬炼物品引起的火灾; (5)烤火取暖引起的火灾。
2、安装、使用电器不当引起的火灾。 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电器进入寻常百姓家,稍有不慎,就可能引起火灾。
常见的电器火灾主要有以下几种: (1)电动机超负荷运转或绝缘不良、短路发热起火; (2)电气线路安装不牢或接头松动打火、引起周围可燃物着火; (3)乱接乱拉电线或线路绝缘层老化、破损,导致并线短路,产生电火花起火; (4)变压器线圈绝缘损坏或接头接触不良等造成短路或电阻过大发热起火; (5)用过的电熨斗、电烙铁、电炉等未切断电源起火; (6)熔丝(保险丝)安装使用不合格,超负荷时失去保护作用或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引起火灾; (7)使用大功率灯泡靠近可燃物而着火。 3、违反操作规程起火。
造成企事业单位火灾的原因,从人的因素来讲,70%以上是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种: (1)把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混存在一起,引起火灾; (2)在焊接作业中违章蛮干,引起火灾; (3)在化工生产过程中,超温超压作业,引起火灾; (4)在生产中擅离工作岗位引起火灾; (5)在有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听地方吸烟用火,引起火灾; (6)在搬运易燃易爆物品时,任意翻滚、撞击、摩擦引起火灾。
四、灭火器种类及使用方法: 1、干粉灭火器,适宜于扑救石油产品、油漆、有机溶剂火灾,不能扑救轻金属燃烧的火灾。 在距离起火点上风向5米左右处,使用前,先把灭火器上下颠倒几次,使筒内干粉松动。
先拔下保险销,一只手用力压下压把,另一只手握住喷嘴呈45度对准火源根部由近而远,左右扫射,直至火源完全熄灭。 2、二氧化氮灭火器,适宜于扑救贵重仪器设备,档案资料,计算机室内火灾,它不导电也适宜于扑救带电的低压电器设备和油类火灾,但不可用它扑救钾、钠、镁、铝等物质火灾。
使用方法与干粉灭火器类似。 3、1211灭火器,特别适用于扑救精密仪器、电子设备、文物档案资料火灾。
4、泡沫灭火器,最适宜扑救液体火灾,不能扑救水溶性可燃、易燃液体的火灾(如:醇、酯、醚、酮等物质)和电器火灾。 五、灭火基本方法 1. 冷却灭火(水、二氧化碳灭火剂); 2. 隔离灭火法(燃烧物体与未燃烧物隔离); 3. 窒息灭火法(采用石棉布、浸湿的棉被、帆布、沙土等不燃或难燃材料); 4. 化学抑制灭火法(。
一、消防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1、严格控制引火源。
尽量选用本安型电气设备(漏电跳闸、过载过流保护、短路瞬时断电装置),严防电器线路发热老化致短路引起火灾。严格控制任何可能引火源。
2、有序控制可燃物。
易燃的可燃物的数量不能多,避免引起大型难以控制火灾;可燃物的位置应有序摆放,方便人员操控和逃生;可燃物之间的间距应科学,防止引起交叉和火灾蔓延。
3、合理控制可燃物与引火源之间的安全间距。
可燃物与点火源之间的有效安全防护距离一般在5米以上。因办公室内工作场所狭窄,最小安全间距也应在1.5米以上。
4、合理确定重点防火平面布置图,落实消防器材,挂设针对性的防火标志。
5、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在高楼层部位设置逃生救援通道。配备必要数量的逃生绳。
二、消防安全防护管理措施。
1、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消防安全,人人有责。所有单位工作人员都有义务做好自己的本职消防安全工作。对于自身的工作环境,首先加强自检。单位属各责任实体及科室负责人也应定期检查。根据上述消防安全技术,严查火
灾隐患,并及时采取“五定”、“四清”保安全的措施。同时单位安委会组织人员对重点监控部位进行专项督察。
2、工作现场应及时清除陈旧过时、功耗高、发热严重、运行状况不良的电气设备;尽量减少使用大功率电器。使用前仔细检查电气线路有无打结、破损、裸露、老化现象;使用时现场应有人监护;离开时做到人走、断电、熄灯;所有用电场所设置一个操控方便的总开关。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电器。
3、可燃物多的地方,现场禁止吸烟。禁止擅自燃烧纸张物品。特别区域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4、开展防火安全教育,并在单位橱窗栏内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对全员进行防火安全讲座,以提高全队职工消防安全工作意识。
5、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更换灭火器药剂和检查消防栓的有效性。
6、成立专兼职消防防火组织,进行火灾模拟演练。执行消防值班制度。
7、必要时各级自上而下签定防火安全责任书。
来自政策百科: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第四条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 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第六条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七条 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七)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第八条 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当遵守本规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 对于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可以委托统一管理。第十条 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在管理范围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二)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其他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对受委托管理范围内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第十一条 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提供场地的单位,应当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第十三条 下列范围的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以下统称公众聚集场所);(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三)国家机关;(四)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九)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十)重要的科研单位;(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因政策信息较多,未一一列出,具体详细的你可以到政策百科中进行查询,里面有关。
第一条 为贯彻公司《防火安全制度》,保证员工人身和设备安全,使生产顺利进行,针对生产车间环境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车间内要保持环境清洁,各种物料码放整齐并远离热源,注意室内通风。 第三条 保证车间内防火通道的畅通,出口、走道处严禁摆放任何物品。
第四条 车间内不得私接乱拉电源、电线,如确实需要,需报生产部经理批准,由动力设备室办理。用后及时拆除。
第五条 使用各种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第六条 燃油锅炉运行期间,要加强巡视,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第七条 避免各种电气设备、线路受潮和过载运行,防止发生短路,酿成事故。 第八条 车间内不禁使用明火,如确实需要须征得安保部同意,在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后,方可使用。
使用期间须由专人负责,使用后保证处理妥当无隐患。 第九条 车间消防员按时对本部门内各部位进行检查,出现问题及时报告。
第十条 车间内,消防器材及设施必须由专人负责,定点放置,定期检查,保证完好不效,随时可用。 第十一条 当日工作结束前,应检查车间内所有阀门、开关、电源是否断开,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
第十二条 发现火灾险情要积极扑救,并立即报警同时向安保部报告。
中亿安专业消防设计、施工、检测、维保:1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3.1.1 单位应按以下要求开展防火检查、巡查:a)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b) 单位内设部门负责人每周应开展防火检查;c)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日应进行防火巡查,其他单位每日应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防火巡查;d) 员工每日应进行岗位防火检查。
3.1.2 单位及其内设部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a) 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b)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c) 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有无违章;d)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e)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水源是否完好;f)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值班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情况;g)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与演练情况;h) 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i) 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l)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3.1.3 单位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a)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b)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c)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d) 重点部位员工在岗在位情况;e)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3.1.4 员工岗位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a)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b)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c) 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d) 场所有无遗留火种;e)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3.1.5 因工作需要确需动用明火时,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到场监护,并进行下列内容的防火检查:a) 是否办理动火许可证,动火操作人员是否具备动火资格,动火监护人是否在位;b) 动火地点与周围建筑、设施等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动火地点附近四周是否有影响消防安全的物品;c) 电焊电源、接地点是否符合防火要求;d) 焊具是否合格,燃气、氧气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放置地点是否符合规定;e) 动火期间的灭火应急措施是否落实。
3.1.6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火灾隐患整改负总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3.1.7 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人应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时限、部门和责任人,报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
3.1.8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3.2 扑救初起火灾能力3.2.1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重点单位应针对白天、晚上等不同时段情况分别制定预案。3.2.2 员工发现火灾应立即呼救并拨打“119”电话报警,起火部位现场员工应在1 min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采取如下措施:a) 火灾报警按钮或电话附近的员工,立即摁下按钮或拨电话通知消防控制室或值班人员;b) 消防设施、器材附近的员工使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灭火;c) 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附近的员工引导人员疏散。
3.2.3 火灾确认后,单位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在3 min内形成第二灭火力量,采取如下措施:a) 通讯联络组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员工赶赴火场,与公安消防队保持联络,向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的指令下达有关员工;b) 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使用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扑救初起火灾;c) 疏散引导组按分工组织引导现场人员疏散;d) 安全救护组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e) 现场警戒组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维持火场秩序。3.3 组织疏散逃生能力3.3.1 员工应熟悉本单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序、逃生技能。
3.3.2 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配备相应的火场疏散逃生装备、器材。3.3.3 单位应在每个楼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明确疏散引导员,负责组织引导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3.3.4 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员应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引导火场人员正确逃生。3.3.5 火灾无法控制时,单位火场总指挥应及时通知所有参加救援人员撤离。
3.4 消防宣传教育能力3.4.1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熟知以下内容:a) 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职责;b) 本单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c) 依法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责任。3.4.2 单位应确定专(兼)职消防宣传教育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具备宣传教育能力。
3.4.3 单位应利用展板、专栏、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在明显部位悬挂或张贴消防宣传标志。3.4.4 员工上岗、转岗前,应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对在岗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消防控制室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应保证消防控制室持证操作人员数量不少于6人;只设有区域报警设施的单位应保证持证操作人员数量不少于4人;每班持证操作人员不少于2人。
3.4.5 通过消防安全教育,员工应达到以下要求:a) 熟悉消防法律法规;b) 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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