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安全培训内容有:
1、离地面2米以上,包括2米均属于高空作业。
2、高空作业从业人员要定期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或贫血等其他不适合高空作业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3、施工中对高空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的,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4、高空作业所用的物料工具,均应堆放平稳,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严禁抛掷传递物件。
5、雨天或雪天进行高空作业时,采取可靠防滑、防寒或防冻的措施,水、冰、霜等及时清除。
6、遇有6级以上的大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和悬空高空作业。
7、作业人员从规定的通道上下,穿防滑鞋,佩带安全帽、安全带等。
8、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如拆模板),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位置,必须处于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以外。
9、拆除的钢模板、脚手杆等随拆随运走,不得堆放高处。高空作业走行用的脚手板,厚度不小于5厘米,且两端用8号铁线绑牢固定,严禁探头板。
10、双层作业或靠近交通要道作业设隔离设施。
11、进行高空作业根据具体情况,使用符合要求的脚手架、脚手杆、吊架、梯子、跳板、安全带,临空处应设置栏杆及安全网。
12、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和安全帽,穿防滑鞋。
13、脚手架牢固、稳定、应经常清除杂物,冬季应及时清除冰雪,在过道上应有防护设施。
14、严禁操作人员以绳索、起重机作为梯子上下,不应在未固定脚手架上工作。
15、夜间高空作业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16、当梯子在2米以上,举放时应采用安全梯,斜放时,应采用踏步梯加设扶手。
17、高处作业配带工具袋,小型材料装入袋内。
18、悬挂的梯子应挂在牢固处。
19、安全带应拴在操作人员垂直上方牢固处。
20、安全网使用前应进行试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21、高空作业有高压电线应先拆除或采取防护措施。
高空作业安全控制要点
1.高处作业的定义
高处作业是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2.高处作业的分级
根据国家标准规定,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分为四个等级:
(1)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规定为一级高处作业,其坠落半径为2m。
(2)高处作业高度在5~15m时,规定为二级高处作业。其坠落半径为3m。
(3)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m时,规定为三级高处作业其坠落半径为4m。
(4)高处作业高度大于30m时,规定为四级高处作业,其坠落半径为5m
3.高处作业的基本安全要求
(1)施工单位应为从事高处作业的职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必要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具、用品。从事高处作业的职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2)在进行高处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所使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脚手架、平台、梯子、防护栏杆、挡脚板、安全网等设置应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要求。
(3)高处作业危险部位应悬挂安全警示标牌。夜间施工时,应保证足够的照明并在危险部位设红灯示警。
(4)从事高处作业的职员不得攀爬脚手架或栏杆上下,所使用的工具、材料等严禁投掷。
(5)高处作业,上下应设联系信号或通讯装置,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络。
(6)在雨雪天从事高处作业,应采取防滑措施。在六级及六级以上强风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4.攀登与悬空作业安全控制要点
(1)攀登作业使用的梯子、高凳、脚手架和结构上的登高梯道等工具和没施,在使用前应进行全面的检查,符合安全要求的方可使用。
(2)现场作业职员应在规定的通道内行走,不答应在阳台问或非正规通道处进行登高、跨越,不答应在起重机臂架、脚手架杆件或其他施工设备上进行攀登上下。
(3)对在高空需要固定、联结、施焊的工作,应预先搭设操纵架或操纵平台,作业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4)在高空安装管道时,管道上不答应职员站立和行走。
(5)在绑扎钢筋及钢筋骨架安装作业时,施:工职员不答应站在钢筋骨架上作业和沿骨架攀登上下。
(6)在进行框架、过梁、雨篷、小平台混凝土浇筑作定时,施工职员不答应站在模板上或模板支撑杆上操纵。
5.操纵平台作业安全控制要点
(1)移动式操纵平台台面不得超过10m2,高度不得超过5m,台面脚手板要展满钉牢,台面四周设置防护栏杆。平台移动时,作业职员必须下到地面,不答应带人移动平台。
(2)悬挑式操纵平台的设计应符合相应的结构设计规范要求,四周安装防护栏杆。悬挑式操纵平台安装时不能与外围护脚手架进行拉结,应与建筑结构进行拉结。
(3)操纵平台上要严格控制荷载,应在平台上标明操纵职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使用过程中不答应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
6.作业安全控制要点
(1)作业职员不答应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纵,要做到上部与下部作业职员的位置错开,使下部作业职员的位置处在上部落物的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以外,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安全隔离层进行防护。
(2)在拆除模板、脚手架等作业日才,作业点下方不得有其他作业职员,防止落物伤人。拆下的模板等堆放时,不能过于靠近楼层边沿.应与楼层边沿留出不小于1m的安全间隔,码放高度也不宜超过1m。
(3)结构施:正自二层起,凡职员进出的通道门都应搭没符合规范要求的防护棚,高度超过24 m的交叉作业,通道口应设双层防护棚进行防护。
7.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验收的主要项目
(1)所有临边、洞口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情况。
(2)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
(3)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
(4)扣件和连接件的紧固程度。
(5)安全防护设施的用品及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是否合格的验证。
原发布者:wf772701943
高空作业安全注意事项一、1、凡高空作业施工的,应使用脚手架、平台、梯子、防护围拦、档脚板、安全带和安全网等,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安全设备是否牢固、可靠。2、凡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应接受高空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特殊高空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3、高空作业人员应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4、高空作业地点必须将各类安全警示悬挂于施工现场各相应部位,夜间应设红灯示警。5、高空作业所用工具、材料严禁投掷。6、高空作业应设置可靠扶梯,作业人员应沿着扶梯上下,不得沿着立杆与栏杆攀登。7、在雨雪天应采取防滑措施,当风速在10.8m/s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气候条件下,不得进行露天高空作业。8、高空作业前,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时,应经主要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实施。9、发现安全措施有隐患时,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必须时停止作业。10、遇到各种恶劣天气时,必须对各类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校正、修理使之完善。11、现场的冰霜、水、雪等均须清除。12、安全带应高挂低用,防止摆动和碰撞,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安全带外观有破损或发现异味时,应立即更换。
1、遵守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安全帽和安全带佩戴良好。
3、使用梯子高度超过两米,必须有人辅助。
4、作业面上下方均不得存在垂直同时作业。
5、高空作业所需工具、物品必须有专用工具传递,不得抛掷。
6、高空作业下方为禁戒区域,人员进入必须佩戴安全帽。
迅特提示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1、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精神病、美尼尔氏综合症、严重贫血、关节炎、恐高症、视力障碍等不宜登高人员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2、没有《高空作业审批表》,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3、恶劣天气情况下,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4、安全措施不到位,无安全器械。
5、登高用具不合要求。
6、高空作业环境恶劣、无防护措施和设施。
高空作业安全注意事项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患有下列疾病不能从事高处作业及架设作业:如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癫痫病等。三、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正确佩带和悬挂安全带,必要时设置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四、悬空作业所用的操作平台需经过设计计算,并验收后方可使用。五、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也可分段、分层进行。
六、高处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衣着灵便。七、严禁酒后作业。
八、在作业中如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九、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平稳堆放,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应随时清扫干净,不得向下抛掷物件。
十、遇有六级以上的大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十一、台风及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十二、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十三、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拆除或加以固定。
十四、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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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落是建筑施工作业中造成工伤死亡的主要原因,每年高空坠落事故高达40000到75000起,而80%以上是死亡事故。高空作业总是让人捏一把汗,有关高空作业坠楼殒命的惨剧,不时见诸报端。安全知识的贫乏、安全意识的淡薄、安全行为的松懈……它所引发的社会问题和家庭悲剧,让人不得不关注。因此,建筑施工中对高空作业中安全隐患的分析及研究防范措施是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必须加强对高空作业中涉及的设施、人员、环境等方面的管理,建立建全各种规章制度,并在施工中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能得到有效执行。由于高空作业的危险性,扬州市江都区女神工程车辆有限公司的陈修荣先生告诫:在进行高空作业时,除了施工者必须身体健康之外,外在条件也必须重视,工作时,防护用具也必须用上,以确保人身安全。以下几点必须注意:
作业注意事项
1、凡在高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凡能在地面上预先作好的工作,都必须在地面上作,尽量减少高处作业。
2、担任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3、高处作业均须先搭建脚手架或采取防止队坠落措施,方可进行。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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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业安全制度
1、凡是进行高空作业施工的,应使用脚手架、平台、梯子、防护围栏、档脚板、安全带和安全网等。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牢固、可靠。
2、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应接受高空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特殊工种高空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应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技术教育。
3、高空作业人员应经过体验,合格后方可上岗。项目部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带和使用。
4、项目部应按类别,有针对性地将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挂于施工现场各相应部位,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5、高空作业所用工具、材料严禁投掷,上下立体交叉作业确有需要时,中间须设隔离设施。
6、高空作业应设置可靠扶梯,作业人员应沿着扶梯上下,不得沿着立杆与栏杆攀登。
7、在雨天应采取防滑措施,当风速在1.8m/s以上和雷电、雷雨大雾气候条件下,不得露天高空作业。
8、高空作业上下应有联系信号或通讯装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9、高空作业前,工程项目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进出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组织质安部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实施。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05news/aqxw/20041026161803.htm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为了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中,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做到防护要求明确,技术合理和经济适用,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构筑物施工时,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项作业。 第1.0.3条 本规范所称的高处作业,应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 3608—83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第1.0.4条 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2.0.1条 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2.0.2条 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第2.0.3条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2.0.4条 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第2.0.5条 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第2.0.6条 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第2.0.7条 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
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
遇有六级以下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第2.0.8条 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第2.0.9条 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
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第2.0.10条 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力学计算按一般结构力学公式,强度及挠度计算按现行有关规范进行,但钢受弯构件的强度计算不考虑塑性影响,构造上应符合现行的相应规范的要求。
第三章 临边与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 第一节 临边作业 第3.1.1条 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二、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三、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四、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
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五、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第3.1.2条 临边防护栏杆杆件的规格及连接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毛竹横杆小头有效直径不应小于70mm,栏杆柱小头直径不应小于80mm,并须用不小于16号的镀锌钢丝绑扎,不应少于3圈,并无泻滑。 二、原木横杆上杆梢径不应小于70mm,下杆稍径不应小于60mm,栏杆柱梢径不应小于75mm。
并须用相应长度的圆钉钉紧,或用不小于12号的镀锌钢丝绑扎,要求表面平顺和稳固无动摇。 三、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mm。
钢管横杆及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18mm,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孔固定。 四、钢管栏杆及栏杆均采用φ48*(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
五、以其他钢材如角钢等作防护栏杆杆件时,应选用强度相当的规格,以电焊固定。 第3.1.3条 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
坡度大于1∶2.2的层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二、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50~70cm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
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 2. 当在混凝土楼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
采用竹、木栏杆时,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cm长的∟50*5角钢,其上下各钻一孔,然后用10mm螺栓与竹、木杆件拴牢。 。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2.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3.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4.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也可分层进行,或分阶段进行。
5.安全防护设施,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验收,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6.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验算数据;
2)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
3)安全防护设施变更记录及签证。
7.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所有临边、洞口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状况;
2)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
3)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
4)扣件和连接件的紧固程序;
5)安全防护设施的用品及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是否合格的验证。
8.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作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者,必须修整合格后再行查验。施工工期内还应定期进行抽查。
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
1.高处作业平台四周围应有防护栏,并挂密目网防护,平台底部设置18cm挡脚板,平台设爬梯供工作人员上下。
2. 禁止在阳台、栏杆钢筋模板及支撑杆上作业,脚手板伸出小横杆20cm为探头板。在施工现场不得存在探头板,相处在同一垂直区域内的不同高度上同时进行的作业叫交叉作业,在交叉作业时,不允许在上下同一垂直区域内进行作业,下层作业时应在上层物体落地区域外作业。
3.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该堆放平稳,不可置放在临边或洞口附近,也不可妨碍通行和装卸。
4.冬季进行高处作业,要用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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