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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自用户:杨永兆
同兴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一、大纲
1.食品中常见污染及预防控制
2.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基本要求)
3.加工操作规程
4.食品安全事故处理/过程监控要求
二、食品中常见污染及预防控制
1.具体的能引起食物中毒和食源性传染病的部分病原菌
2.食品中常见的可致病的病毒最常见的是甲肝病毒
(一)食品中常见污染及预防控制
1.人感染寄生虫病大多是由于生食、半生食、等不良饮食习惯、或食品加热不彻底所致
2.生物毒素人体摄入的后极易引起中毒、重者死亡。常见的有发芽马铃薯、青蕃茄、苦杏仁、鲜黄花菜、生黄豆等
(三)食品中常见污染及预防控制
1.部分有毒食品
河豚鱼、青皮红肉鱼
四季豆、扁豆、荷兰豆
生豆浆
野蘑菇(颜色鲜艳的大都有毒)
2.能污染食品的物质
有机磷农药,蔬菜
瘦肉精,猪肉、猪内脏
亚硝酸盐
桐油
贝类毒素
三、餐饮服务监督管理
(一)餐饮服务基本要求
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二)餐饮服务基本要求
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一)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
首先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及现场宣传咨询活动”。
在泗水县文化公园举办“泗水县2014年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及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全县13个乡镇(街道)、31个食安委成员单位参加,以宣传车、展板、明白纸、咨询台等形式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及咨询解疑。 其次开展部门主题日活动。
各乡镇(街道)选择本区域集贸市场等群众聚集场所由镇政府组织开展宣传,通过开设咨询台、印发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标语、宣传车等形式,对公众进行食品安全依法维权和科普知识的宣传。县农业局、畜牧兽医局举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个农产品龙头企业、5个畜牧养殖企业)安全生产倡议书签订仪式。
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消费指南》等材料,普及农产品安全消费知识,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判断能力,引导公众科学消费。县经信局组织召开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组织开展食品企业诚信管理体系标准和评价人员培训活动。
县科技局、县团委组织向共青团员、青少年推介食品安全科普读物,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县工商局以“实施新消法 肩负新责任”为主题,开展“食品安全大家谈”活动,介绍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热点问题,系统解读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最新举措,倡导广大消费者进一步强化权益保护意识,提高维权能力。
县粮食局举办“放心粮油”宣传日活动,在公共场所开展现场宣传,组织“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公开承诺保证食品安全。 县教体局宣传各地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经验和做法,解读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和要求。
深入中小学,通过专题讲座、主题班会、“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科学食用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活动,系统普及保健食品科普知识,深入解读保健食品认识误区,引导公众科学消费。
以食品安全访谈的形式,介绍我县食品安全各项整治工作的进展和主要成果,围绕社会关注热点开展风险交流,重点进行解疑释惑,开展正面宣传引导。 此次食品安全集中宣传,旨在促进公众树立健康饮食理念,提升消费信心,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应对风险的能力,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责任意识,提高监管人员监管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营造人人关心、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局面。
有关地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 《关于印发全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 —2015)的 通知》(国食药监食〔2010〕477号)、《关于印发餐饮服务单位食 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11〕211 号)的要求,与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做好实施营养改善计划餐饮服务 食品安全培训工作。
要抓紧制定培训方案,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 中小学校长、食堂负责人、从业人员以及供餐企业、托餐家庭相关 人员进行全面培训,重点培训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实施营养改善计 划的有关规章制度,以及食物中毒防控等食品安全科普知识,进一 步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确保营养 改善计划顺利实施。
一、造成食物中毒的危害因素 1、食品本身有害有毒:如毒草、莽草、发芽的马铃薯、木薯、苦杏仁、河豚鱼、湟鱼、毒蚌等。
2、食品被有害有毒物污染,如化学毒物、有害生物污染。 3、不卫生的设备,容器或用具。
4、生熟食品交叉污染。 5、使用了腐败变质的原料。
6、剩余食物未重新加热。 7、误用有毒有害物。
8、不适当的贮存。 9、食品加工烹调不当。
10、个人卫生素质差。 二、食物中毒分类 1、微生物性食物中毒 (1)细菌性食物中毒,特点:以胃肠道症状为主,常伴有发热,其潜伏期相对于化学性的较大。
(2)真菌毒素与真菌食品中毒,特点:中毒发生主要通过被真菌污染的食品;用一般的烹调方法加热处理不能破坏食物中的真菌毒素;没有传染性和免疫性,真菌毒素,一般都是小分子化学物,对机体不产生抗体;真菌生长繁殖及产生毒素需要一定的温度和湿度,因此中毒往往有较明确的季节性和地区性。 2、化学性食物中毒,特点:发病与进食时间,食用量有关;;发病快,潜伏期短,多在数分钟至数小时;常有群体性,病人有相同的临床表现;中毒程度严重,病程长,发病充及死亡率高;季节性和地区性均不明显,中毒食物无特异性;剩余食品、呕吐物、血和尿等样品中可以检测出有关化学毒物;误食混有强毒的化学物质或食入被有毒化学物污染的食物;临床表现因毒性物质不同而多样化,一般不伴有发热。
三、禁止采购的食品 1、腐败变质、油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司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医学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或者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四、为什么说剩菜应彻底加热后才能食用 各种剩菜应尽早放入冰箱冷藏,再食用时应彻底加热,这是消除微生物的最好办法,剩菜在贮存时微生物也许已经生长繁殖,因为适宜的贮存仅能减慢微生物的生长,并不能杀灭它们,所以剩菜应尽量当餐食用。
彻底加热是指食品所有部位的温度至少达到70℃以上。通常情况下,这样可保证食品卫生质量。
但是新鲜蔬菜最好不隔夜、隔餐食用。各种叶菜尤其如此,如白菜中含有大量的硝酸盐,吃剩的白菜经过一夜后,由于细菌的作用,无毒的硝酸盐会转化为剧毒的亚硝酸盐。
亚硝酸盐可使人体血液中的低铁血红蛋白氧化成高铁血红蛋白,引起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心慌等中毒症状,亚硝盐还是一种致癌物质。 五、为什么说有些手部不良的习惯动作具有潜在危险性 我们双手有很多的小动作是不自觉而又经常重复的。
如擦鼻子、抓弄头发、挠胡子、触摸口部、抓痒,这些动作若与做饮菜连在一起,有相互污染的风险。 历史上曾发生过由于这些动作导致疾病流行的事件。
我们在制作食品时应避免这些小动作,若发觉有这些动作应立即洗手,不要怕麻烦。集体食堂、宾馆、饭店等尤其如此,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是防止疾病流行,确保吃的卫生的重要环节之一。
六、为什么应避免用手去直接接触熟食和其他随时可吃的食物 手上有大量的细菌,尽管在接触食品前进行了洗后,但不可能全部洗掉。 熟食和其他随时可吃的食物大多不再加热处理,一旦污染了细菌,细菌会随这些食物进入人体,引起食物中毒。
如果这一定要用手处理食物,应该戴手套(如果食物是已包好或需要再煮的可不用戴手套)。戴手套要注意以下要求: 1、当手套破损了,被污染了或因任何理由脱下来后,这些手套一律应弃掉。
2、在处理生和熟食之间要更换手套。 3、手套要经常更换(至少每小时一次)。
4、用过后的手套不能再用。 七、为什么烹调方法不当,可产生多种致癌因素 在日常生活中,由于烹调方法不当,会产生多种致癌因素。
1、动物肉、鱼类等动物蛋白,火候超度,容易产生致癌物氨甲基衍生物,所以动物禽畜肉类、鱼肉类,不可爆炒,烧焦后更不宜吃。 2、高温加热或油炸食品,可产生致癌的多环芳烃物,因此应少食或不食油炸食品。
3、新鲜蔬菜洗切后搁置时间过长会产生致癌物质亚硝酸盐,因此蔬菜应现洗、现切、现炒、现吃,这样既避免产生亚硝酸盐产生,也减少了营养素的损失,特别是水溶性维生素的损失。 4、严禁用煤、原油、木柴等燃料熏制食品,否则会产生致癌物3。
4苯并芘,对人体有害。 八、为什么会出现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首先应有中毒的食物,并且该食物中带有足够剂量的致病因子,具备了这两条,即可引起食物中毒。
经分析,引起食物中毒常见的有十大因素: 1、不适当地冷藏食物(冷藏温度不够); 2、在室温下贮藏食物(室温在危险温度带范围内); 3、过早地准备食物(使细菌有足够的繁殖时间); 4、不适当地冷却食物(冷却时间过长); 5、不适当地加热食物(加热不彻底或低温长时间加热); 6、内务管理不善(偶然的污染事故); 7、交叉污染(卫生制度不健全,个人卫生习惯不良); 8、不适当地解冻食物(在室温条件下解冻); 9、食品加工或制作人员有感染并且有不良卫生习惯; 10、已加工的食物被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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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大纲
1.食品中常见污染及预防控制
2.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基本要求)
3.加工操作规程
4.食品安全事故处理/过程监控要求
一、食品中常见污染及预防控制
1.具体的能引起食物中毒和食源性传染病的部分病原菌,大肠杆茵等,高发于6到10月。
2.人感染寄生虫病大多是由于生食、半生食、等不良饮食习惯、或食品加热不彻底所致
3.生物毒素人体摄入的后极易引起中毒、重者死亡。常见的有发芽马铃薯、青蕃茄、苦杏仁、鲜黄花菜、生黄豆等
4.部分有毒食品:河豚鱼、青皮红肉鱼、四季豆、扁豆、荷兰豆 、生豆浆、野蘑菇(颜色鲜艳的大都有毒)
2.能污染食品的物质: 有机磷农药,蔬菜 、瘦肉精,猪肉、猪内脏、亚硝酸盐、桐油、贝类毒素
二、餐饮服务监督管理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2月8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
三、操作管理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遵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应当符合其要求。
四、食品安全事故处理
1.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3.3
2013年6月17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会同相关部门,在北京启动以“社会共治 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为主题的2013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各地积极响应,同时开展了启动活动。
内蒙古 由自治区政府和呼和浩特市政府主办的内蒙古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在呼和浩特市启动。 自治区副主席刘新乐出席会议并讲话。
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两级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及行业协会代表、企业代表和消费者代表等近千人参加启动仪式。 活动周期间,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会同其他9个相关部门,依次举办主题日活动。
通过宣传展示本部门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及未来的目标规划,普及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和食品安全知识,积极回应社会有关食品安全的关切和疑虑,组织开展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等活动。 江苏省 江苏省暨南京市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在南京市隆重举行。
省政府副省长毛伟明在启动仪式上讲话,并宣布活动正式启动。 毛伟明指出,近年来,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取得了积极成效。
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问题和潜在的隐患,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强化监管能力建设,完善各项监管措施,着力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努力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饮食消费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毛伟明强调,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离不开全社会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
各地各部门要围绕“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这个主题,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食品安全工作中来,努力形成人人关心和维护食品安全的社会共治格局。 希望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从我做起,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守法诚信经营实现更大发展。
同时,希望各位食品安全公众监督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宣传员、监督员、联络员,为提升全省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作出积极贡献! 启动仪式上,江苏省领导为省级食品安全公众监督员颁发了证书,活动现场还组织开展了万家食品企业诚信经营签名、食品安全有奖知识问答、食品安全咨询服务等活动;展出了食品安全宣传图板;发放了宣传资料。 宣传周期间,省经信委、公安厅、农委、海洋渔业局、卫生厅、商务厅、省科协、粮食局、工商局、质监局、检验检疫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还将分别组织主题日活动;省农产品质检中心、畜产品质检中心、水产质量检测中心、疾控中心等食品机构也将对公众开放。
安徽省 安徽省各地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相关活动。 铜陵市局:开展声势浩大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该局通过散发宣传资料、设置咨询台、放置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积极向群众宣传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受理群众投诉。 合肥市局:举行2013年食品安全庐州行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后,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农委、市畜牧水产局、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科协、市粮食局、市工商局和市质检局等将依次举办主题宣传活动,各县(市)区也同步开展宣传活动。 通过展览演示、实地观摩、咨询讲座、现场服务、发放资料等形式,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系统展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效,细致梳理、积极回应、主动发布各自领域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和科普知识。
宿州市局: 2013年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在科技文化广场举行。 宿州市局与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市农委、市工商局等多家单位以及10余家食品企业一起围绕“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全面开展了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
池州市局:参加主题“社会共治 同心携手 维护食品安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通过设立咨询台、设置宣传展板、发放科普读本、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宣传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安全知识,解读保健食品打击“四非”相关政策,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受理群众投诉。 芜湖市局:该市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农业、工商、质监、教育、商务、科协等单位在活动现场为市民提供食品安全相关咨询服务。
现场放置宣传展板,给市民讲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常识,传播科学理性消费观念,引导消费者寻找“笑脸”就餐。 黄山市局:参与了市政府统一组织的2013年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拉开了2013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帷幕。
在宣传周期间,该局将围绕“引导理性消费,寻找笑脸就餐”活动主题,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舒城、庐江、潜山、休宁、泗县等县局参加了大型宣传咨询活动,以横幅、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现场咨询和实物比较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以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
湖北省 “湖北省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在武汉市举行,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围绕“社会共治 同。
食品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需要通过广泛开展面向社会的宣传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了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增长食品安全知识,形成健康的饮食习惯,增强食品安全方面的自我保护能力。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在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方面,各级人民政府负有重要责任:一是政府自身要做好面向全民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制定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加强组织领导,有序组织开展这项工作,通过在媒体上广泛宣传,以及开展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使食品安全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积极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了解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政府应当鼓励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普及工作,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这里的“社会组织”是指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社会团体,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等其他社会组织,如学校、医院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指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可以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食品行业协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有食品方面的专业优势,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有贴近群众的优势,可以充分发挥这些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如在城镇地区,可以在居民社区设立食品安全宣传专栏,对食品安全知识进行宣传,帮助社区居民了解食品储藏、制作、烹调、消费等方面的基本常识,增强辨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自我保护能力,倡导科学饮食习惯。在农村地区,可以利用农村集贸日,设立摊位专门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健康饮食习惯等,使食品安全的理念、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级各类学校可以通过开设食品安全知识专题课、组织学生开展食品安全方面的校内外活动等方式,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向广大学生传授食品安全知识,等等。通过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等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可以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使食品安全常识和法律知识得到基本普及,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得到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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