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主体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不断加强安全知识的学习,未雨绸缪,加强安全教育,加强安全责任体系的建设,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那么怎样做到安全生产呢?安全工作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也不是一个人的能力所能解决的,它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只有加强生产过程监督,下大力规范现场安全措施,加强对人员违章现场处理,不断规范现场作业行为,推行标准化作业,将安全工作真正从事后分析转移到过程监督中,实现安全管理关口前移,才是扭转不安全局面的有效措施,大家知道消防安全知识内容有哪些吗?
一、消防:消防是预防和扑救火灾的总称。
A、消防燃烧的条件:控制可燃物,隔绝助燃物消除火源,以破坏燃烧的条件,最终达到防火的目的。
B、扑救:就是根据不同的燃烧的条件,采用不同的灭火方法(窒息灭火法、冷却灭火法、隔离灭火法、抑制灭火法)。有时甚至使用几种方法,掌握进攻时机,协助配合,使已经产生的燃烧条件得到破坏,迅速有效地扑灭火灾。
C、注意消防通道的畅通。
二、四种基本灭火法
1. 窒息灭火法:窒息灭火法就是根据可燃物燃烧需要足够的空气(氧)这个条件,采用适当措施阻止空气流入燃烧区,或者采用不燃物质或惰性气体冲淡(稀)空气中的氧含量,使燃烧物缺乏氧气的助燃而熄灭。这种灭火方法适用于扑救密闭的房间和生产装置、设备容器内的火灾。
2. 冷却灭火法:冷却灭火法就是根据可燃物发生燃烧必须达到一定温度的条件,将水或灭火剂直接喷洒在燃烧着的物体上,使燃烧物的温度降低到燃点以下,从而终止燃烧。
3. 隔离灭火法:隔离灭火法是根据发生燃烧必须具备可燃物的这个条件,将与燃烧物体邻近的可燃物隔离开,使燃烧停止。
4. 抑制灭火法:抑制灭火法是将灭火剂喷在燃烧物体上,参与燃烧反应过程,使燃烧中产生的游离基消失,形成稳定分子或低活性的游离基,从而使燃烧终止
施工现场各部门、专业防火措施 一、模板堆场防火须知1、木料堆场严禁吸烟。
2、木料堆场严禁动用明火。3、木料堆场、制作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
4、夜间作业不得使用碘钨灯照明。5、下班前必须将木屑、零星木块等清除干净。
6、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 7、必须配备消防灭火器材。
二、仓库治安、防火安全管理措施1、严格执行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库房包括门窗设置必须牢固,大型和要害物件必须按规定设置报警器和避雷针。
2、配备相应的值班巡逻力量。认真执行值班、巡逻制度。
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单独设置仓库存放,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3、各种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存放整齐。
4、仓库管理人员离库时,应随时关窗、断电、锁门。5、管理员应认真执行各类物资器具的收、发、领、退、核制度,做到账、卡、物相符。
6、提货单、凭证、印章有专人保管,已发货的单据应当场盖注销章。7、仓库内严禁用碘钨灯取暖,不准私烧火炉、电炉。
严禁火种进入。8、仓库通道禁止堆放障碍物,保持消防道路畅通。
9、按标准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大险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10、仓库内严禁吸烟和带有火种的人进入。
仓库附近动火须经审批。11、下班前应作巡视检查、关窗、断电、锁门,根据需要安排值班人员。
三、施工现场防火措施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加强值班巡逻。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
但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9、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0、严禁在屋顶用明火熔化柏油。四、禁火区域划分及审批规定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1)、禁火区域内; (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3)、各种受压设备;(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3、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小型油箱等容器;(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5、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6、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7、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五、灭火器材配备措施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M2配备两只10L灭火机;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 M2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池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2、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 M2应配置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机。六、焊、割作业“十不烧”规定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作业。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之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作业。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作业。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作业。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1.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2.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其他单位应当确定专职或者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可以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3.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等内容。
4. 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要组织员工进行一次逃生自救和扑救初期火灾的演练。
5. 定期对本单位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6. 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用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在施工期间、工作期间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7.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
当前,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开发区各类企业单位新建、二期等工程相继开工建设,在这些建筑工地中临时搭建的简易工棚和建设施工人员构成复杂,知识层次参差不齐,消防安全形势十分严峻。
近年以来,全国各地已相继已发生多起建筑工地火灾事故,建筑工地一旦发生火灾,势必会影响工程进度,给建设、施工单位造成经济损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城市整体投资环境将造成负面的影响。一、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状况不容乐观,火灾隐患大量存在,主要表现在:一是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不落实,民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有的工地只注重工程质量进度的管理,忽视消防安全管理,忽视对民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对各种消防安全隐患不能发现,或者发现后仍然视而不见。
绝大多数民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违章用火用电现象严重,缺乏基本的逃生自救能力。二是工地临时搭建的工棚抵御火灾的能力差。
由于工地条件限制,大多数工棚耐火等级低、疏散通道不畅、电气线路乱接乱拉、超负荷用电现象十分普遍。多数工棚连成一片,防火间距不足,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火烧连营”蔓延成势。
三是工地可燃物大量存在,人员聚集,发生火灾后果严重。工地多数工棚为简易构筑物,采用泡沫夹心板等可燃材料装修,加之工地本身存放大量易燃可燃材料,火灾载荷进一步加大。
由于条件限制,大量工人集中居住在狭小的工棚内,一旦发生火灾疏散困难,极有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二、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的对策一是要把住责任关。
作为建筑工地的管理责任主体,各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工作职责。要强化消防安全检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明确一名专职消防安全管理员,负责工地、工棚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各类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违章用火、用电情况,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情况,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二是要把好程序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建立健全各类消防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要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用火、用电管理,消防器材、设施维护保养等各类消防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抓好落实。
要建立火灾隐患整改机制,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属当场改正的,责令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主动提出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期限。三是要把好监管关。
安监、建设和消防等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把做好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辖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情况的掌握、定期分析,针对发现的问题或苗头,及时制定和落实相应的措施,确保消防安全。要针对工地及民工住宿在简陋的工棚里,卧床抽烟、私拉乱接、生活用火随意的现象日益突出的现状,开展专项检查和多种形式的宣传。
劳动、建设等部门可以将各个建筑施工企业中一线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作为衡量施工企业安全评估的一项重要指标,对那些出现消防安全隐患拖而不改,发生火灾责任事故的单位实施“黄牌警告”、降低安全评估等级的办法促使每个施工企业加大消防安全工作的“硬件”投入和“软件”成本,确保火灾形势的安四是要把好宣传关。建筑工地的民工大多数来自农村,流动性大,接受能力较弱,在他们中间开展消防知识教育有一定的难度,安监、建设和消防等监管部门要能够端正认识,迎难而上,牢固树立起执法为民的思想,要有耐心,还要细心,要深入到工地、深入到民工住所、深入到民工中间去进行宣传,手把手地教、面对面地交流。
宣传时,可以采用流动消防宣传车,配置了电视、DVD等放映设备和油盆、灭火器、水带等演练器材,携带消防宣传牌,常年不间断地在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地等地巡回宣传;可以利用一些宣传单和工地内的喇叭在上班前或者下班后向民工开展消防常识宣传,也可以印制一些图文并茂、言简意赅,让民工兄弟看得懂的宣传手册下发到民工手中,教会大家如何预防火灾,如何消除火灾隐患,如何逃生自救。五是要把好应急救援关。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在建筑工地内组建义务消防队,开展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发现险情后要充分发挥义务消防队员在单位消防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
平时要认真研究制定符合工地实际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预案内容要详实,可操作性要强,要把提高民工灭火和疏散能力作为演练的目的,并定期组织演练。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利于社会稳定和发展经济,有利于维护建设、施工单位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切身利益,更有利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和谐发展。
安监、建设和消防等部门要与各企业、监理、施工单位协调配合、齐抓共管,规范消防安全行为,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共同做好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全体人员必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自觉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消防工作的自觉性和高度警惕性,常年处于戒备状态,树立常备不懈的精神,确保消防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1、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防火责任制度。
2、施工现场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3、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对发现了火显隐患和一些违章现象消除整改和制止,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显隐患必须采取应急措施。
4、建立施工现场防火档案,确立施工现场的防火重点部位。
5、施工现场内要粘贴各种防火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警报系统,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完善的消防器材与应急照明装置等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期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6、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对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特别是消防的重点部位,要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7、施工现场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8、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
9、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10、部门配制消防义务组员,每天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纪录上报。
11、消防义务检查员要认真负责,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留发生火情的隐患。
12、施工人员每月要进行一次消防自检,检查消防重点区域和重点设备,实行定点,定人,定措施的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向安全部门汇报(书面材料)。
13、施工现场严禁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
14、使用的电器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电器设备的安装和电器线路的设计,铺设,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定并定期检修。,
15、所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动,损坏,挪用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16、发现安全问题或消防隐患及时处理并报相关部门。
17、施工现场内具体落实地巡查制度,根据人口密度调查巡查频率,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备案。
18、要坚持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如黑板报,图片,录象等)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提施工现场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防火工作的自觉性。
具体详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270-2011 内 容 简 介 规范制订的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设工程项目大量增加。 但是,由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法规标准不尽完善,消防安全的管理责任不落实、技术措施不完备,违章动火作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带人施工、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足、临时建筑防火性能低等问题普遍存在,导致施工现场火灾事故频发。
规范制订的背景 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至2011年1至7月份,全国共发生建筑工地火灾7252起,仅上海“11。 15” 教师公寓火灾就造成58人死亡,1。
58亿财产损失;北京 “2。9” 央视新址配楼文化中心火灾,不仅造成1。
69亿财产损失,还造成一名消防员牺牲。 规范制订的背景 2007年7月2日,在建的北京大学乒乓球馆因施工不慎引燃防水材料和保温材料而引发火灾; 2007年8月14日,在建的上海环球金融中心大厦因电焊引燃杂物而引发火灾; 2008年7月27日和2008年11月11日,济南奥体中心体育馆施工现场先后两次因明火作业引燃屋面保温和防水材料而引发火灾; 2009年2月9日,中央电视台新址文化中心因违规燃放烟花引燃外墙保温系统而引发大火,造成极为严重的财产损失。
2010年11月15日,上海胶州路教师公寓外墙保温节能改造工程施工中,因电焊引燃聚氨酯泡沫碎屑,继而引燃防护网、脚手架上可燃材料,导致整栋建筑短时间内迅速形成内外连通的立体燃烧,造成58人死亡。 2011年4月9日,青海省西宁市青海夏都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纺织品百货大楼扩建工程施工现场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15人受伤,过火面积约8000平方米。
2011年8月25日,哈尔滨市南通电脑市场副楼顶层一扩建工程施工现场发生火灾。2010年底该市场在副楼屋顶上自行搭建钢架铁皮简易房,火灾发生于副楼屋顶加接楼层的施工现场,过火面积约3000平方米,火灾造成3人死亡。
规范制订的背景 近年来施工现场火灾不仅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且造成极为严重的社会影响。 在此形势之下,为深刻吸取火灾教训,亡羊补牢,有必要制订出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施工现场火灾事故,为施工现场提高抗御火灾的能力提供必要的技术依据。
概述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主编;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和公安部消防局组织编制。 由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北京、上海、湖南、陕西、甘肃等公安消防总队,以及北京、上海、广东等施工企业参加编制。
自2011年8月1日起实施 。 概述 规范编制过程中,收集研究了近百起施工现场火灾案例,总结分析了施工现场引发火灾的直接原因和导致火灾蔓延扩大的深层次问题,研究借鉴了国内外相关标准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以解决火灾暴露出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方面的突出问题为目标。
概述 规范重点对以下内容作出规定: 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 2、建筑防火设计。
3、临时消防设施设计。 4、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本规范共6章,87条,其中强制条文12条(款) 概述 目的: 1、通过对总平面布局、建筑防火和消防设施等的“硬件”建设,增强施工现场建筑自身抗御火灾的能力,并为灭火救援提供必要条件。 概述 2、通过明确和细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对容易引发施工现场火灾的危险因素采取严格的防范措施,避免火情发生。
3、通过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最大限度防止施工现场火灾事故。 规范的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等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措施。
“新建、改建和扩建等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既有建筑改造等各类施工现场。 对于线路、管道、临时工程等的施工,规范有些内容可以参照执行。
规范中的术语 规范重点对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临时消防设施、临时疏散通道、临时消防救援场地等5个在本规范中多次出现的术语作出解释。 准确掌握这些术语的含义,有助于正确执行规范中的相关规定。
规范中的术语 临时用房: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性的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宿舍、厨房操作间、食堂、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库房等。 临时设施 :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性的设施,包括围墙、临时道路、材料堆场、固定动火作业场地、贮水池,以及各类施工管线等。
总平面布局 针对施工现场临时建筑和临时设施存在的安全布局不合理,一旦发生火灾,容易从一栋建筑向另一栋建筑扩大蔓延,以及消防车道缺乏或被占用等问题,规范重点对以下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的防火原则。 2、临时建筑、临时设施、在建工程相互之 间的防火间距。
3、消防车道和消防救援场地。 总平面布局 关于总平面布局的防火原则: 1、施工现场不同功能的建筑和设施宜相对独立布置。
2、固定动火场所应布置在不容易对其他场所构成火灾。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二米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3、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震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5、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扩展资料:
施工现场
1、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公安部《关于建筑工地防火基本措施》,做好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工作。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项目经理是该工地的消防负责人。
2、建立施工消防管理网络,根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划分消防管理责任区域消防负责人,公布上墙,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3、各重点防火区域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由消防责任人定期检查,确保完备好用。消防器材、设施不得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4、建立义务消防组织,义务消防人员要进行消防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坚持每月开一次消防安全例会,检查当月消防工作情况。
5、施工现场应设吸烟点,禁止吸游烟、乱丢烟蒂。动用明火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动火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必须有消防器材,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措施。
6、从事焊接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证件上岗,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无证人员一律不准进行焊接作业。
7、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小太阳灯和碘钨灯等大功率灯具烘烤衣物。
8、所有电气线路、机械设备必须由专业人员按规定安装并符合标准。电气线路、机械设备应经常检查,防止因短路、超负荷等原因引起火灾事故。
9、凡仓库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区域必须设置禁火牌,要制定有关防火管理规定,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
10、木工间必须设置禁火标志,刨花锯屑等易燃物品应做到及时清理,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禁止吸烟及动火作业。
11、凡设置消防器材的地点禁止堆放各种杂物,消防通道、施工现场道路、建筑物通道要保持通畅。
12、脚手架上禁止吸烟,禁止无证、无措施动火作业,禁止在脚手架上弃放其他易燃物品。
13、施工现场日常消防管理由项目部安全保卫部门管理,要做到经常检查,定期向项目部经理汇报。
14、对施工现场消防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班组和个人应给予奖励,反之,对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人应视情节给予处罚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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