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于2014年部署开展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管理办法》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经过初评、推荐、第三方机构综合评议确定的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2017年 4月1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示首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综合评议结果。经第三方机构综合评估,石家庄、张家口、唐山、济南、青岛、烟台、潍坊、威海、武汉、襄阳、宜昌、西安、宝鸡、杨凌示范区、韩城共计15市(区)被推选为首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首批名单:根据第三方综合评议结果,拟将下列城市列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河北省石家庄市、张家口市、唐山市;山东省济南市、青岛市、烟台市、潍坊市、威海市;湖北省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陕西省西安市、宝鸡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
食品安全状况良好。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应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近三年来,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应在本省食品安全办对地方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考评中名列前茅。
建立起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保障监管所需的人、财、物投入,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监管执法实现全覆盖,有效整治食品安全问题;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构建起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群众认可,社会满意。
群众及社会各界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认可度高,对食品安全现状满意度高。(群众对当地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应在70%以上)。
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应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近三年来,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应在本省食品安全办对地方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考评中名列前茅。建立起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保障监管所需的人、财、物投入,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监管执法实现全覆盖,有效整治食品安全问题;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构建起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群众认可,社会满意。群众及社会各界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认可度高,对食品安全现状满意度高。(群众对当地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应在70%以上)。
食品的质量安全已经成为全球的焦点之一。
需要做的工作内容:
1、建立新的食品安全政策支持体系、宏观调控体系和管理体制。我们可借鉴国外的做法,针对我国国情来建立农业管理部门与食品工业管理部门合一,对农业和食品工业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机构。
2、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起我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
使我国食品安全迈上一个新台阶。在制度规范上,建立起食品安全信用的监管体制、征信制度、评价制度、披露制度、服务制度、奖惩制度等,使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方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推进体制改革加强监督队伍建设。为了保证卫生监督的公正,加大食品卫生监督的力度,改革卫生监督体制,集中原来分散的卫生监督职能,撤销市、县级卫生防疫站、公共卫生监督所、劳动卫生监察所,组建新的卫生监督所,承担面向社会的综合卫生监督执法任务。 做好发展规划,推动食品行业稳步发展。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法制保障体系、食品安全预警和控制体系、食品安全监管和卫生监督体系三大目标以及具体指标,同时从经费、人员、组织、管理等方面落实目标实现的保障措施,为食品卫生监督工作明确工作的重点和努力的方向。
4、规范食品。食品的质量安全已经成为全球的焦点之一。
需要做的工作内容:
1、建立新的食品安全政策支持体系、宏观调控体系和管理体制。我们可借鉴国外的做法,针对我国国情来建立农业管理部门与食品工业管理部门合一,对农业和食品工业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机构。
2、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起我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
使我国食品安全迈上一个新台阶。在制度规范上,建立起食品安全信用的监管体制、征信制度、评价制度、披露制度、服务制度、奖惩制度等,使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方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推进体制改革加强监督队伍建设。为了保证卫生监督的公正,加大食品卫生监督的力度,改革卫生监督体制,集中原来分散的卫生监督职能,撤销市、县级卫生防疫站、公共卫生监督所、劳动卫生监察所,组建新的卫生监督所,承担面向社会的综合卫生监督执法任务。 做好发展规划,推动食品行业稳步发展。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法制保障体系、食品安全预警和控制体系、食品安全监管和卫生监督体系三大目标以及具体指标,同时从经费、人员、组织、管理等方面落实目标实现的保障措施,为食品卫生监督工作明确工作的重点和努力的方向。
4、规范食品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深化。将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和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严格执法,对违反《食品卫生法》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坑害消费者的不法生产经营者坚决查处,有力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5、加强现有法律法规的惩罚力度,依法加强权力监督,实施对食品安全的有效保护,确保做到有法必依靠,执法必严。对于食品问题的惩治,可以借鉴国外,如美国:一旦被查出食品安全有问题,食品供应商和销售商将面临严厉的处罚和数目惊人的巨额罚款 我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制度正在日趋完善,食品安全还面临着许多机遇和挑战。我们切实担负起保障食品安全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加大食品卫生法宣传力度,继续采取各种措施,不断巩固和深化食品专项打假斗争的成果,努力开创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6.政府权力下放,在国内推广“吹哨法案”,动员民众监督、检举,全民确保食品安全。“吹哨法案”即告密法案,旨在保护告密者,鼓励公民参与社会公正的监督,国家保护告密者,并且告密者会得到相应的回报。政府应尽快在国内推广“吹哨法案”,动员群众力量,共同监管食品安全。
7.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责任一半要落在监管者身上,另一半还是要落在公众身上。举报制度是鼓励公众监督,另外要有计划地向包括农民在内的广大公众普及健康食品知识。每一个人包括食品的生产者,都是食品的消费者,食品安全出现问题谁都不可能是赢家。
创建食品安全城市要实现基本目标
一、食品安全状况良好
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应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近三年来,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二、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应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安全办对地方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考评中名列前茅。建立起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保障监管所需的人、财、物投入,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监管执法实现全覆盖,有效整治食品安全问题;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构建起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三、群众认可,社会满意
群众及社会各界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认可度高,对食品安全现状满意度高。(群众对当地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应在70%以上)
扩展资料:
创建食品安全城市监督执法标准
(一)坚持重典治乱,保持高压态势,使严惩重处成为食品安全治理常态。监管部门要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立案查办,依法从严从重给予行政处罚。
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及时依法移送、侦查、判决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涉刑案件,未出现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情况。把行政立案处罚情况和刑事立案处罚情况作为衡量本地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主要指标。
(二)加强过程监管,严格食品安全检查、巡查和抽查,做到依法监管全覆盖、科学监管有痕迹。全面摸清监管对象底数,按照风险分类等级进行现场检查,做到巡查全覆盖。(每户每年全面巡查次数以及风险高、信用等级低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每年巡查次数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情况制定量化标准)
(三)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隐患排查,建立高效的风险监测信息通报、食品安全问题隐患报告和处置机制。
以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超标、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食品广告虚假宣传、伪造生产日期等为重点问题,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中型商场及连锁超市、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乳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保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深入持久开展食品安全治理整顿。
建立落实跨部门、跨区域的案件协查、产销衔接等协调联动机制,强化信息通报工作,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及时全面查处,违法信息向上、下游环节通报到位,其他地区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协查协办工作配合到位。
(四)建立并严格执行问题食品后处理机制,对问题一查到底,确保发现的问题食品得到及时依法处置,行政处罚、责任追究到位。
(五)加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力度,扩大抽检范围,增加抽检频次,严把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关口。通过日常监督抽检,及时有效发现行政区域内问题食品。
(六)建立食品及食品原料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机制,严格食用农产品入市监管,严把食用农产品入市质量安全关口,行政区域内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集散中心和超市建立并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七)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加强动态管理,及时发布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黑名单”,失信行为予以惩戒,督促生产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
(八)坚持“疏堵结合,规范发展”,综合治理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小摊贩。地方政府要出台管理办法和引导规划,鼓励支持其不断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引导其逐步实现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经营、规范化管理。
(九)建立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废弃物得到规范处置。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地沟油”行为,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有效整治私屠滥宰行为,严防病死畜禽进入屠宰、加工或消费环节。
(十)全面推行依法行政,促进规范执法、科学执法、文明执法,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行政区域政府部门政风行风评议中排名中上,未出现吃拿卡要等不文明执法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南昌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建议针对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做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食品安全组织管理体系1.落实政府监督责任。各级政府要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规划,定期专题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层层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
将食品安全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地方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食品安全所占权重不低于3%,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2.加强食安队伍建设。
机构改革中,各区(市)县要合理设置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按照国家标准,配齐食安队伍,公开招录专业背景人员,完善基层监管队伍。3.建立专业人才队伍的培训体系。
建议与相关专业院校合作编撰一套专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培训教材,加大委托专业高校培训的力度,确保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特别是基层监管执法人员,每人每年参加食品安全专业培训不少于40小时。4.加大食品安全监管投入。
食品安全监管经费要纳入市、县财政预算,全面推广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村公资金的做法;加大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食品安全检验机构仪器、人员配置到位,检验经费至少支持4份/千人的检测样本量;建议市、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在公务用车管理改革时,确保减少一般公务车,配足食安执法车。5.加强食品安全地方规章制度建设。
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和法制部门要结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制修订情况,逐步建立完善成都市食品地方立法体系框架,逐步探索完善《食品溯源信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办法》、《“四小”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大型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信息管理办法》、《食品添加剂管理办法》等。6.加强食安工作信息化。
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联络员制度和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建立新闻发言人、宣传联络员制度和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处置机制。建立和完善各级食品安全信息网,初步建立食品检测信息库,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备案信息库和食品安全标准信息库。
(二)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力度1.加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和风险监测力度。制定科学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计划,加大监督抽验力度,强化抽验结果分析、运用,及时发现行政区域内的问题食品。
建立高效的风险监测信息通报、食品安全问题隐患报告和处置机制,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案件协查、产销衔接等联动机制。2.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制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建立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建立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黑名单”制度。制定依法行政有关制度,促进规范执法、科学执法、文明执法。
建议市公安局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侦查大队,可长期派驻工作人员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参与执法工作。3.重典治理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
建议尽快出台管理办法和引导规划,综合治理“四小”,不断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大力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注水猪肉、私宰肉、病害猪肉行为,开展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食品广告虚假宣传等专项整治。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1.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食品生产、流通企业100%依法持有有效许可证,“四小”企业100%实施备案管理。
建立健全企业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食品企业内部管理,健全企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出厂检验制度、从业人员管理制度等。2.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机制。
探索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符合现代消费发展趋势的食品安全溯源模式,建立充分发挥种养殖基地、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优势的食品流通追溯体系,并出台食品溯源相关管理办法。3.加强产业人员培训。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集中培训不少于40小时。(四)实现社会共建共治1.将食品安全纳入社会课堂教育。
建议将食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普及、科普常识、职业技能和学生课堂教育,将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深入学校、社区、农村和企业。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
通过在新闻媒体开辟专栏等多种形式,使公众获知时效性强、内容丰富全面的食品安全信息,让公众充分了解政府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心和监管成效,指导和引导食品消费行为。3.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建立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制度,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制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监管。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设立举报奖励专项资金。
健全食品安全第三方监督和评价机制,有效实施食品安全满意度测评。
一、组织管理体系完善 (一)创建城市人民政府要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的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工作。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和要求,全面堵塞监管漏洞和盲区、消除监管空白,层层建立政府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签订责任状并严格落实。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体系。按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要求,全面设立市、县两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并在乡镇或区域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配齐配强监管人员,监管队伍人员编制数量要满足监管实际需要。监管人员具有较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掌握必备的食品安全监管知识。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特别是基层执法人员,每人每年参加食品安全相关内容的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市、区(县)、乡镇(街道)监管队伍的办公业务用房、执法车辆、快速检测、执法取证、应急处置、通信交通等执法装备、设施按标准化要求配备。 (三)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投入。(四)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技术支撑,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县级具备常见指标的实验室检验能力及现场定性速测能力。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检测室(站)建设,补助检验检测费用。行政区域内县级行政区域均设置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 (五)加大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力度,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食品安全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地方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食品安全工作所占权重不低于5%,并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 (六)加强食品安全地方规章和制度建设,完善监管机制,强化监管手段,健全全程监管机制,促进食品安全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和有效监管。(七)落实国家食品产业发展政策,加强政策引导,鼓励支持食品生产企业升级和技术改造,统一配送等现代经营模式,促进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经营业态多元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推动各类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业健康协调发展。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食品安全要求:(一)政府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和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提供相应保障,将其列入政府重点工作内容和城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二)辖区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各项监督、监测工作落到实处;制定重大食物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工作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处置,连续3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有关资料齐全。(三)食品生产经营者(包括小作坊、小摊点等)均纳入监管范围,取得有效证照。
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场所布局和工艺流程合理,各种卫生设施齐全;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交叉污染;食品采购、储存、销售符合要求。(四)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和培训,能够掌握相关岗位卫生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
(五)餐饮业、集体食堂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95%;凉菜制作和蛋糕裱花场所,要设置专间和二次更衣间;有满足销售量的消毒设施和餐具保洁柜,消毒及保洁工作规范。(六)食品生产者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无违法添加现象;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符合要求。
(七)食品经营者贮存、销售散装食品符合要求。(八)政府相关部门对流动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并有相关文件。
(九)城市实现生猪、牛、羊、禽类定点屠宰,无注水肉和病畜肉上市,定点屠宰点(厂)符合卫生及动物防疫要求,有严格的检疫程序,工作规范,档案资料齐全。证照齐全、环境卫生、“三防”到位、餐具消毒、食材来源有台账……连日来,记者走进我市多家小餐饮店、小食品经营店,只见店内环境舒适,餐具干净卫生,服务热情周到,食品安全可口,成为我市餐饮业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民以食为本,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连万家,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重要内容之一。
我市以创卫为契机,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让群众吃得更放心、更舒心、更安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为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我市制定了《食品安全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开封市食品安全综合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市食安办、食药局、质监局、工商局、粮食局、农林局、卫生局、公安局等局委参与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内容包括:持续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开展食品标签标志问题专项整治;开展饲料非法添加和滥用农药兽药专项整治;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完善保健食品行政许可制度,严把准入关,通过清理换证,整顿关闭不符合规定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开展对小饮食店、饮食小摊贩、小食品经营店的综合整治工作等。通过此次综合整治,教育和引导了广大市民改变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和饮食习惯,提高商贩自觉遵守城市管理规则和守法经营的意识。
培育餐饮服务示范店9月3日11时30分许,记者走进晋安路的一家饭店,因正值就餐高峰期,前来就餐的人络绎不绝,店里干净整洁,服务员服务热情。记者随机采访几位就餐的顾客:“为什么喜欢来这家店吃饭?”多位顾客指着墙上挂着的卡通“笑脸”说:“因为有它,我们吃着放心、吃得开心。”
顺着顾客指的方向,记者看到挂在饭店墙上醒目位置的是一个写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等级公示、当地食品安全监督部门举报电话等内容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公示牌上面有一个大的卡通“笑脸”,格外引人注目。原来,我市从2012年起开始实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制度。
“笑脸牌”显示的级别是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评定标准来确定的,考核的是饭店的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及培训管理、场所环境卫生、设施设备情况、食品加工制作过程、食品采购储存管理、餐具清洗消毒等,由监督人员按照评定表进行现场评分,10分为满分,9分以上为优秀,9分至7.5分为良好,7.5分至6分为一般,低于6分张贴“整改中”。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行动态管理和年度复核。
其中动态评定等级用“大笑”、“微笑”、“平脸”3个卡通“脸”来表示。如今,到我市的多个饭店就餐,都可以在醒目位置看到卡通“笑脸”,张张“笑脸”喜迎宾朋。
打造食品安全示范街 为实现餐饮、食品经营标准化、制度化、全面化,我市成立了食品安全综合整治争先创优活动领导小组,并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争先创优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区要打造一批食品安全示范街。开封新区创建晋安路示范街,通过整治,街道规范整洁、面貌一新,经营秩序良好,所有食品经营者均持有健康证、均作出食品安全承诺,建立统一的索证索票制度和进销货台账制度;鼓楼区创建大庆路示范街,以“大同刀削面”和“小鲲米线馆”为标杆,引领商户实地参观学习;龙亭区依托景区优势,选择了宋都御街两侧基础条件较好、积极性较高的中小型餐饮单位作为创建单位,高起点、高标准倾心打造全市A级店最多的街。
目前, 。
做好食品安全的重点工作:
(1)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认真做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组建工作,加强综合协调,完善监管制度,优化监管方式,强化生产经营各环节监管,形成相互衔接、运转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格局。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和基层工作体系。
(2)严格食品安全监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治理整顿,规范生产经营秩序。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对犯罪分子刑事责任追究到位。加强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建立健全严格的食品退市、召回和销毁管理制度。继续深化专项整治。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深入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继续抓住“地沟油”、“瘦肉精”、乳制品、食品非法添加等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持续开展集中治理整顿,坚决取缔“黑工厂”、“黑作坊”和“黑窝点”,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努力让群众吃得放心、安全。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自觉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试点,发挥市场机制在强化食品安全中的作用。要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健全统一高效的风险监测工作机制。
(3)严格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证验票、购销台账记录等各项管理制度。规模以上生产企业和相应的经营单位要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分管负责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保证必要的食品安全投入,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不断改善食品安全保障条件。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向社会公布本单位食品安全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及时。进一步健全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制度,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并由单位组织定期培训,单位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要统一接受培训。食品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负首要责任,企业质量安全主管人员负直接责任。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信用情况,为诚信者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对失信行为予以惩戒。
(4)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充实和强化基层监管执法力量,加强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工作作风教育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和风险监测评估体系,提高检验检测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工作,尽快完成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卫生、食品质量标准和食品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标准的清理整合工作,加快重点品种、领域的标准制修订工作,充实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各地区要根据监管需要,及时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健全各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预案演练,完善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和程序。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提高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决策能力。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应急风险评估、应急检验检测等技术支撑能力,提升事故响应、现场处置、医疗救治等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水平。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
(5)完善食品安全政策法规,着力解决违法成本低的问题。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行政问责力度。行政执法、监察及政法部门要坚持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打击力度,严肃惩处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犯罪、腐败、渎职等行为,斩断非法利益链,让违法者付出高昂代价。
(6)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构建群防群控工作格局。大力推行食品安全有奖举报。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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