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单位全体员工每年六月各进行一次培训。
二、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三、下列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四、培训内容: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2、各部门、各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5、组织、引导在场宾客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消防监控室值班操作员应进行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六、培训方式:1、由保安部门组织召集对饭店全体员工的培训;2、邀请消防部门专业人员授课;3、结合本年度消防演练,组织培训;4、通过制作墙报、宣传栏、贴图画等方式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七、根据不同部门的实施情况和工作需要,对其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八、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进行再教育培训。
防火检查制度 一、防火检查人员由饭店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任组成。二、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任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三、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任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四、防火检查内容: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水、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指示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五、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填写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书和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员由专职管理人员和保安员担任。
二、防火巡查应每2小时进行一次。三、各部门的防火巡查由在岗位的防火责任人、员工对辖区岗位上的消防安全状况、安全操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五、防火巡查人员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
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报告。六、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七、防火巡查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八、防火巡查人员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九、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消控中心值班制度 一、认真执行消防法规、熟悉饭店的消防设施、设备,做好维护和保养。
二、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分三班8小时作业,监视消控主机运行情况。三、一旦出现报警,立即与楼层值班员或保安员联系迅速查清报警原因。
四、爱护仪器设备,发现小故障应立即排除,如出现较大故障,;立即请工程部技术员进行修复。五、熟悉本单位的火灾报警程序。
六、每班认真填写“消防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记录”。七、无关人员不准进入消控中心。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饭店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二、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防火检查人员应当责成各部门责任人当场整改并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三、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由保安部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
四、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当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五、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安全。
六、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机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七、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
八、对公安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电气设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所有电气设备的安装及线路敷设应符合电气安装规程的规定。
二、在增设大容量的电气设备时,应重新涉及线路,方可进行安装和使用,严禁私自在电。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规章制度
一、单位全体员工每年六月各进行一次培训。
二、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三、下列人员应理解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由整理]
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理解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四、培训资料: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各部门、各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在场宾客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消防监控室值班操作员应进行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六、培训方式:
1、由保安部门组织召集对饭店全体员工的培训;
2、邀请消防部门专业人员授课;
3、结合本年度消防演练,组织培训;
4、透过制作墙报、宣传栏、贴图画等方式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七、根据不一样部门的实施状况和工作需要,对其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八、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进行再教育培训。
原发布者:飞翔图文
员工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内容1、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内容是什么?答:“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2、每名员工应做到“三懂三会”,“三懂三会”的内容是什么?答:“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3、什么是第一、第二灭火应急力量和疏散引导员?答:发生火灾时,在火灾现场的员工为第一灭火应急力量,应在1分钟内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火灾确认后,单位按照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员工形成的灭火应急力量为第二灭火应急力量,应在3分钟内开展火灾扑救;发生火灾时,单位各楼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部位负责组织引导现场人员疏散的工作人员为疏散引导员。4、第一灭火应急力量应如何处置初起火灾?答:1、靠近火灾报警按钮或电话附近的员工,立即摁下按钮或拨电话通知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2、靠近消防设施、器材附近的员工使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灭火;3、现场员工迅速引导人员疏散。5、第二灭火应急力量应如何组织开展火灾扑救?答:1、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2、单位负责人迅速展开指挥,召集各行动小组按程序实施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3、通讯联络组迅速通知员工赶赴火场,并与公安消-防-队保持联络,向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的指令下达有关员工;4、
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包含火灾基本知识、灭火的基本原理及方法、火警电话及报警方法、火场逃生与自救、消防设施与设备、初起火灾的特点及扑救方法和消防安全标志等方面。
需要针对实际工作和生活中所遇到的一些消防安全问题进行分析讲解,针对操作不当的地方,适时给予讲解、纠正。以增强参训人员处理和控制初起火灾的能力,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
还应对政府职能部门的消防职责进行详细说明,强调法律赋予公务人员的消防工作职责和任务,结合行业部门落实行业主管机构消防安全职责,落实各级政府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社会单位主体责任的基本要求。
可以合并为一个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针对不同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餐厅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餐厅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人员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餐厅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物业管理部门负责,设兼职管理员每日检查了解消防设施情况。
发现异常及时向物业汇报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物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3)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4)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下班后,所有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应按规定向物业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准备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
北京 有限公司 批准人: 日 期:20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李宜普
1.防火制度的建立
(1) 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
(2) 建立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少于施工总人员的10%。
(3) 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审批手续完善,并有监护措施。
2.消防器材的配备
(1) 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每100m2配备2只10L灭火器。
(2) 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积水桶(池)、黄砂池等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3) 临时木工间、油漆间和木、机具间等每25m2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4) 24m高度以上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
3.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 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 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 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 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时,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 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 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l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 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9) 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10) 施工现场的焊、割作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1) 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采用电热器加温,应设电压调整器控制电压,导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并在现场设置多处测量点。
2) 采用锯末生石灰蓄热,应选择安全配方比,并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3) 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2) 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1) 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2) 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 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 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等场所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手续上报审批。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单位全体员工每年六月各进行一次培训。
二、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三、下列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四、培训内容: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2、各部门、各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5、组织、引导在场宾客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消防监控室值班操作员应进行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六、培训方式:1、由保安部门组织召集对饭店全体员工的培训;2、邀请消防部门专业人员授课;3、结合本年度消防演练,组织培训;4、通过制作墙报、宣传栏、贴图画等方式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七、根据不同部门的实施情况和工作需要,对其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八、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进行再教育培训。
防火检查制度一、防火检查人员由饭店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任组成。二、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任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三、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任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四、防火检查内容: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水、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指示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五、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填写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书和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防火巡查制度一、防火巡查人员由专职管理人员和保安员担任。
二、防火巡查应每2小时进行一次。三、各部门的防火巡查由在岗位的防火责任人、员工对辖区岗位上的消防安全状况、安全操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五、防火巡查人员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
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报告。六、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七、防火巡查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八、防火巡查人员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九、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消控中心值班制度一、认真执行消防法规、熟悉饭店的消防设施、设备,做好维护和保养。
二、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分三班8小时作业,监视消控主机运行情况。三、一旦出现报警,立即与楼层值班员或保安员联系迅速查清报警原因。
四、爱护仪器设备,发现小故障应立即排除,如出现较大故障,;立即请工程部技术员进行修复。五、熟悉本单位的火灾报警程序。
六、每班认真填写“消防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记录”。七、无关人员不准进入消控中心。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一、饭店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二、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防火检查人员应当责成各部门责任人当场整改并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三、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由保安部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
四、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当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五、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安全。
六、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机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七、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
八、对公安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电气设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所有电气设备的安装及线路敷设应符合电气安装规程的规定。
二、在增设大容量的电气设备时,应重新涉及线路,方可进行安装和使用。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
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
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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