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岗位首先分几大类,电子类,机械类,通讯类,市政类。
电子类存在的安全隐患一般有电、火隐患,首先操作人员应该防触电,配备绝缘操作的环境,另外需要防止出现短路事故,损坏器件及造成事故,需具有电路操作的专业知识及相关检测设备,并提供出现事故的后段保障。 机械类安全隐患:水、电、火、人身安全等,首先需要佩戴相关工装,并有机械维修相关的专业知识,上岗证书。
其次防火放电防水措施要做到位。 通讯类:电、火、人身安全等,需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根据作业指导操作,任何安全隐患都需要排除后方可维修,并且配备安全员巡检。
市政类:电、火、人身安全等,首先要具有相关操作资质,其次安全巡检人员需排除所有安全隐患,另外需配备相关避险工装等。
维修电工人身安全知识主要有6条。
(1) 在进行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各种安全操作规程和规定,不得玩忽职守。
(2) 操作时要严格遵守停电部分操作时,要切实做好防止突然送电时的各项安全措施,如挂上“有人工作,不许合闸!”的警示牌,锁上闸刀或取下总电源保险器等。不准约定时间送电。
(3) 在邻近带电部分操作时,要保证有可靠的安全距离。
(4) 操作前应仔细检查操作工具的绝缘性能,绝缘鞋、绝缘手套等安全用具的绝缘性能是否良好,有问题的应立即更换,并应定期进行检查。
(5) 登高工具必须安全可靠,未经登高训练的,不准进行登高作业。
(6) 如发现有人触电,要立即采取正确的抢救措施。
维修电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在掌握电工基本的知识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操作规程后,才能参加电工的实际操作。
1. 维修电工应具备的条件
(1) 必须身体健康、精神正常。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气管哮喘、神经系统疾病、色盲疾病、听力障碍及四肢功能有严重障碍者,不能从事维修电工工作。
(2) 必须通过正式的技能鉴定站考试合格并持有维修电工操作证。
(3) 必须学会和掌握触电紧急救护法和人工呼吸法等。
2. 维修电工人身安全知识
(1) 在进行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各种安全操作规程和规定,不得玩忽职守。
(2) 操作时要严格遵守停电部分操作时,要切实做好防止突然送电时的各项安全措施,如挂上“有人工作,不许合闸!”的警示牌,锁上闸刀或取下总电源保险器等。不准约定时间送电。
(3) 在邻近带电部分操作时,要保证有可靠的安全距离。
(4) 操作前应仔细检查操作工具的绝缘性能,绝缘鞋、绝缘手套等安全用具的绝缘性能是否良好,有问题的应立即更换,并应定期进行检查。
(5) 登高工具必须安全可靠,未经登高训练的,不准进行登高作业。
(6) 如发现有人触电,要立即采取正确的抢救措施。
3. 设备运行安全知识
(1) 对于已经出现故障的电气设备、装置及线路,不应继续使用,以免事故扩大,必须及时进行检修。
(2) 必须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接通电源时必须先合隔离开关,再合负荷开关;断开电源时,应先切断负荷开关,再切断隔离开关。
(3) 当需要切断故障区域电源时,要尽量缩小停电范围。有分路开关的,要尽量切断故障区域的分路开关,尽量避免越级切断电源。
(4) 电气设备一般都不能受潮,要有防止雨雪、水气侵袭的措施。电气设备在运行时会发热,因此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有的还要有防火措施。有裸露带电的设备,特别是高压电气设备要有防止小动物进入造成短路事故的措施。
(5) 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都应有可靠的保护接地措施。凡有可能被雷击的电气设备,都要安装防雷设施。
六种常见的交通隐患:
(一)交通设施不配套。
由于缺乏综合协调机制,道路建设部门在修建道路时,没有把交通安全设施作为道路建设的重要内容,有的道路修建完成后,相关的交通安全设施没有建设便交付使用,允许机动车通行,因设施不完善造成的交通事故经常发生。有的道路在后期建设交通安全设施时不完善不健全,特别是在一些乡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甚少,交通标志标线、信号设施几乎一片空白。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点、段和事故隐患大量存在。
(二)道路等级低,道路通行条件较差。
近年来,随着交通建设步伐的加快,乡村道路建设日新月异、突飞猛进,基本上实现了村村通公路。但是,“村村通”道路建设的等级低,大多数公路在原有路基上修建,弯多、路窄,有的道路养护工作不到位,发生损坏现象后得不到及时维修,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三)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载客、接送学生,存在巨大安全隐患。
近年来,随着经济水平提高,农民出行及乘车需求增加,受经济条件限制,使用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载运进城务工人员和上下学的学生越来越多,给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带来了很大隐患。这些车辆往往是满满一车,歪歪扭扭地行驶在公路上,险象环生,违法现象让人触目惊心。加之一些道路状况差、地形复杂、加上车辆安全性能差,遇有突发情况,极有可能引发重大交通事故。
(四)车辆技术状况差,改型改装车辆更是道路交通安全的潜在隐患。
随着农业机械化程度的提高,小四轮、手扶拖拉机、农用三轮车等“五小车辆”成为农村主要的耕作工具。农忙时,作为农田耕作工具,农闲时,稍加改装,便作为交通运输工具,受经济利益的驱使,这些变异车辆,便纷纷上路载人运货、超载、超员、多拉快跑。这些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辆成为交通安全的隐形杀手。
(五)路面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主要表现为:无牌无证、超载、超员,车辆技术状况差、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由于警力不足,难以对辖区所有道路管理做到面面俱到,一些乡村道路管理更是鞭长莫及。目前,在路面巡逻管控工作中,经常处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方式进行管理。只能治标不治本,在整治期间虽有所好转,但过后交通违法行为又会再次反弹,造成这些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六)广大农民朋友的交通安全意识亟待提高。
近年来,通过开展“五进”交通安全宣传,公路沿线的群众或多或少地接受到一些交通安全常识教育,但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仍然很淡薄。主要表现在:无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有的买车不办牌、不办证。究其原因,一是交通法规宣传教育不够,群众缺乏基本的交通安全常识,对交通违法的后果和危害性认识不足,也有的抱有侥幸心理;二是群众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认识不足,错误的认为拖拉机、货车载个人,不会有多大问题,把交通安全放在脑后。遇到交警检查时认为是故意刁难,没有人情味,因而不支持、不理解、不配合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致使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在一定程度上缺乏群众基础,增大了交警的路面执法难度,加剧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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