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的防范(1)追踪病人的性伴侣,包括病人自报及 医务人员访问的,查找病人所有性接触者,进 行预防检查,追踪观察并进行必要的治疗,未 治愈前配偶绝对禁止有性生活;(2)对可疑病人均应进行预防检查,做梅 毒血清试验,以便早期发现新病人并及时 治疗;(3)发现梅毒病人必须强迫进行隔离 治疗;(4)对可疑患梅毒的孕妇,应及时给予预 防性治疗,以防止将梅毒感染给胎儿;未婚男 女病人,未经治愈前不能结婚;(5)对已接受治疗的病人,应给予定期追 踪治疗;(6)杜绝不正当的性行为,提倡洁身自 好。
若万一不慎,有了可疑梅毒接触史,应及 时作梅毒血清试验,以便及时发现,及时 治疗;(7)对性伴侣,应全面了解其性生活史和 健康状况,若有可疑症状,应敦促其检查 治疗;(8)出门在外,应注意用具的消毒,可随 身携带“肤阴洁”等进行清洗;(9)正常性生活前,注意阴部清洗、消毒;(10)发现患病后要隔离治疗,治愈前严 禁性生活。 对患者的性伴侣要进行检查或预 防性治疗;(11)晚期梅毒患者应注意劳逸结合,进 行必要的功能锻炼,保持良好的心态,以利 康复;(12)如需献血,要去正规米血点,在献血 前需做全面的血液检查,预防交叉感染;如需 输血,需要输血单位出示所输血液的检查证 明,防止不必要的麻烦发生。
(1) 向患者及家属介绍梅毒的传染源、传播途径、临床特征,使之 认识到梅毒不仅害己,同时也危害家庭及社会。
劝告患者不要参与卖 淫嫖娼,在家庭生活中夫妻双方均应洁身自爱,互相尊重,避免婚外性 生活,以减少梅毒的传播。 (2) 告知梅毒患者有关的预防措施、治疗方法、药物作用和不良反 应。
同时告知持续追踪治疗的意义,使患者能了解按时服药治疗的重 要性及不进行治疗可能产生的合并症。 (3) 嘱患者一定要按医嘱接受正规治疗,不可随意中断。
疗程结 束后应定期观察随访2至3年,第1年每3个月复查1次,以后每半年 复查1次,连续2年,第3年末再复查1次。如发现血清阳性或症状复 发,应按医嘱加大药物剂量进行治疗。
关于梅毒的预防,专家提醒患者一期、二期梅毒传染性较强,在梅毒早期患者注意不要将病原体传染给别人。
此外,还要注意以下梅毒患者生活必知的常识。 (1)治疗要坚持早期进行、足量用药的原则。
某些药物对梅毒螺旋体有杀灭作用,副作用又小,只要配合医师坚持治疗,就会收到减少并发症、治愈疾病、及早恢复健康的作用。 治疗期间,其配偶也需要进行检查,必要时接受治疗。
治愈后要求定期复查,有复发征兆时,抗生素的用量要加大。 (2)注意生活细节,防止传染他人:早期梅毒患者有较强的传染性,晚期梅毒虽然传染性逐渐减小,但也要小心进行防护。
自己的内裤、毛巾及时单独清洗,煮沸消毒,不与他人同盆而浴。 发生硬下疳或外阴、肛周扁平湿疣时,可以使用清热解毒、除湿杀虫的中草药煎水熏洗坐浴。
(3)早期梅毒患者要求禁止房事,患病两年以上者也应该尽量避免性生活,发生性接触时必须使用避孕套。如果患者未婚,那么待梅毒治愈后方允许结婚。
(4)患病期间不宜怀孕。 如果患者发生妊娠,治疗要尽早开始。
是否保留胎儿,应根据孕妇的意愿执行。二期梅毒发生时会出现全身反应,此时需要卧床休息。
患病期间注意营养,增强免疫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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