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校时间学生不得无2113故离开学校,有5261事外出得向班主任请假
2、学生4102上课要遵守纪律,要1653听从老师指挥,特别是体育课、活动课等,应在老师的指导下使用体育器材。
3、课间玩耍不打闹追逐,严禁爬围墙、爬树、爬走廊栏杆、攀校门等。 4、上下楼梯靠右行,不在楼道玩耍,严禁从楼梯把手上滑下。 5、不喝生水,不买无证小摊的食品,不吃过期或变质食品。
4、上下楼梯靠右行,不在楼道玩耍,严禁从楼梯把手上滑下。 5、不喝生水,不买无证小摊的食品,不吃过期或变质食品。 6、不带利器及易燃易爆物品来校,不做危险游戏。
7、午间用膳要服从教师的要求,不在用膳时讲话、嬉戏或做其他事情。
8、注意用电安全,不要乱摸乱动教室、走廊等公共场所的电器设备、开关、插座等。
9、学生放学回家要按时离开学校直接回家,不要在教室、校园内逗留,也不要在街头游逛。
10、上下学要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时看清来往车辆,要走人行横道。学生乘车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如摩托车、三轮车、货动车等),不乘坐超载车辆。
11基本要求:小学生不得玩火:一是不能带火柴或打火机等火种;二是不得随意点火,禁止在易燃易爆物品处用火;三是不得在公共场所燃放鞭炮,更不允许将点燃的鞭炮乱扔。在火灾现场,小学生等未成年人要有秩序的逃离。 12、发生火灾应如何报警?
如果发现火灾发生,最重要的是报警,这样才能及时扑救,控制火势,减轻火灾造成损失。火警电话的号码是 119。不能随意拨打火警电话,假报火警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在没有电话的情况下,应大声呼喊或采取其他方法引起邻居、行人注意,协助灭火或报警。
1 3、遭遇火灾如何正确脱险?
遭遇火灾,应采取正确有效的方法自救逃生,减少人身伤亡损失:
(1)一旦身受火灾危胁,千万不要惊慌失措,要冷静地确定自己所处位置,根据周围的烟、火光、温度等分析判断火势,不要盲目采取行动。
(2)身处平房的,如果门的周围火势不大,应迅速离开火场。反之,则必须另行选择出口脱身(如从窗口跳出),或者采取保护措施(如用水淋湿衣服、用温湿的棉被包住头部和上身等)以后再离开火场。
(3)身处楼房的,发现火情不要盲目打开门窗,否则有可能引火入室。
(4)身处楼房的,不要盲目乱跑、更不要跳楼逃生,这样会造成不应有的伤亡。
为了加强对留学生的管理,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荣誉和安定团结,特制定本规定。
一. 学生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不得危害中国国家安全;不得从事与其身份不相符的活动,不得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扰乱公共秩序。二. 留学生应遵守中国的各项法律、法规、规定和华东师范大学校规校制;因本人违反中国法律而发生刑事和治安案件,由中国公安司法部门依法查处,违反校纪校规的由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 学生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参与非法传销;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四. 留学生应自觉遵守学习纪律,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外出请假。
五. 我校尊重外国留学生的民族习俗和宗教信仰,但不提供举行宗教仪式的场所。校内严禁进行传教及宗教聚会等活动。
六. 学校提倡并支持学生及学生团体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学术、科技、艺术、文娱、体育等活动。学生进行课外活动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经学校批准,外国留学生可以在校内成立联谊团体,并在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活动,服从学校的领导和管理。七. 学生举行大型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应当按法律程序和有关规定获得批准。
对未获批准的,学校应当依法劝阻或者制止。八. 不得在校内驾驶无牌无证的摩托车、电动车;在校内驾驶机动车时,需按规定地点停放车辆,减速慢行,保证安全。
九. 在学校如遇火灾、交通事故、治安刑事案件,可打校园110电话报警。十.外国留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就业、经商,或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但可以按学校规定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第三十九条 人行横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二)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第四十条 车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本车道车辆按指示方向通行;
(二)红色叉形灯或者箭头灯亮时,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
第四十一条 方向指示信号灯的箭头方向向左、向上、向右分别表示左转、直行、右转。
第四十二条 闪光警告信号灯为持续闪烁的黄灯,提示车辆、行人通行时注意了望,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四十三条 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有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者一个红灯亮时,表示禁止车辆、行人通行;红灯熄灭时,表示允许车辆、行人通行。
消 防 安 全 知 识
一、就寝前和外出前应做那些检查?
检查电气、煤气有否关闭、烟火有否息灭。
二、居家逃生计划应怎么做?
1、应先熟悉所住楼层的各逃生路线,并随时做好迅速撤离的准备。
2、平日应与家人预先模拟火灾一旦发生时,应循什么算途径逃生,
以及到约定会合地点。
3、应熟悉所住楼层内的消防设备及其使用方法。
三、在厨房中应注意那些消防安全?
1、烹饪时宜著短袖或合宜的长袖,避免烟火延烧衣物。
2、烹煮食物时,勿任意离开,离开前须将烟火关闭。
3、不要让小孩进入厨房玩耍。
四、何种公共场所尽可能不要前往消费?
1、只有单一出入口之场所。
2、位于地下层之场所。
3、用易燃物装修之场所。
4、消防安全设备不合格之场所。
5、防火区域受破坏之场所。
五、下列是觉见影响逃生之重要原因,切勿前往此公共场所消费?
1、安全门上锁。
2、平常应保持关闭之安全门却是随时打开。
3、通往屋顶平台之安全门上锁。
4、安全梯、通道(例如走郎)、楼梯等阻塞
六、为了自身安全,进入陌生场所应该先了解什么?
1、避难逃生方向。
2、安全门、梯位置,及是否未关闭、是否上锁。
3、查看消防栓、缓降机、救助袋等各项灭火、避难器具位置。
七、灾害发生后应如何报案?
1、应保持镇定,拨打119电话。
2、述明详细灾害地点或附近目标。
3、简述灾情状况。
4、留下电话及地址以便进一步联系。
八、发生火灾时你应注意的事项?
1、切忌慌乱,判断火势来源,采取与火源相反方向逃生。
2、切勿使用升降设备(电梯)逃生。
3、切勿返入屋内取回贵重物品。
4、夜间发生火灾时,应先叫醒熟睡的人,不要只顾自己逃生,并且尽量大声喊叫,以提醒其他人逃生。
九、烹饪时油锅起火应如何处置?
1、不可以用水来灭火。 2、可用灭火器灭火。
3、可盖上锅盖后再用湿毛巾覆盖,阻绝空气来灭火。
4、速关闭煤气来源开关。
一、校园环境管理办法 为维护绿化成果,更好的美化校园,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校园管理制度: (一)管理机构 1.建立学校环境教育领导机构,负责校园绿化规则的制定、执行,负责日常具体事务的处理。
2.负责绿化工作的宣传,组织师生员工积极参加义务植树和责任区的维护。 3.为了使学生养成爱劳动和自觉爱护校园绿化的良好习惯,学校划分一定的绿化责任区,由各中队、各年级学生进行简单劳动,绿化专业人员负责技术指导。
(二)维护校园绿化的若干规定 1.不准随便砍伐、挖掘、搬移树木。 2.不准在树上钉钉子、拉铅丝、拉绳或直接在树上晒衣服。
不准将自行车等物依靠在树干上。 3.不准在绿地上堆放物品、停放自行车和进行体育活动,更不准践踏草坪。
4.不准采摘花朵、果实、剪折枝叶。 5.不准向草坪、花坛和水池等绿化场地抛扔果皮、纸屑、吐痰、泼倒污水。
6.不准在草坪上、廊亭内、园林桌凳上吃饭、饮酒。 7.不准进入花坛及养护期间的封闭绿地。
8.不准污损园中绿化小品及建筑设施。 (三)损坏校园绿化的处罚办法 1.损坏树木、花草以市价3~5倍罚款。
2.采折花朵,每枝以3角~3元不等罚款。 3.损坏草皮按每平方米五元罚款。
4.在绿地、草坪进行踢球等体育活动,每个罚款X X元。 5.采摘花果,以每枝2元罚款。
6.损坏园林小品设施者,按修理价两倍赔款。 7.不准将学校花卉、盆景、苗木携带出门,门卫有权扣押, 并处以市价5~10倍罚款,由校派出所协助执行。
8.偷捕水池观赏鱼,按每尾1元罚款。 9.凡违反上述规定不听劝阻者,或已造成损坏、损失而又不 接受处罚者,情节严重的除执行处罚外还要建议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四)爱护绿化人人有责 望全校师生员工自觉遵守本办法的规定,并积极向一切损坏绿化的行为作斗争。对积极维护本办法,保护绿化有功者,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本办法由总务处监督执行,保卫部门配合实施。 二、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1.成活:新种树木特别管护,及时浇水、修剪、培土、扶正、绑桩、治虫等,成活率要达到90%以上,常年树木成活率达到98%。
2.植保状态。防治病虫害,大面积防治每年不少于4次。
无病害率达到85%,无虫害串达到90%以上。 3.草木花卉种植。
常年定型花坛,指令性草花种植区,全年更新两次。身苗由苗圃供给,种植后要及时管养,要求长势良好。
4.树木修剪。常年按季节进行修剪,全年不少于3次(6月下旬,9月下旬,12月下旬);易疯长树木应不定期修剪。
要求无枯枝、死树、陡长枝。 5.除草。
杂草高度不超过10厘米,按100平方米计算,每平方米不超过10株,草势旺盛期应适当增加除草次数。 6.浇水施肥。
按树木长势进行不定期抗旱浇水或排涝,全年冬春施肥不少于两次。 7.清理。
绿化区域土地平整,无杂物,无枯枝烂叶,砖石不超过3立方厘米,除下的杂草,修剪的废枝应及时清理处置。 8.种植及临时劳动。
及时完成当年树木种植,搬迁任务,并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完成校庆、节日、会议会场的绿化。 9.检查评比。
按照每个所承担的绿化种植、养护责任,每月检查评比一次。 三、苗圃管理制度 1.苗圃是校园培植苗木、花卉、制作盆景的绿化基地,贯彻以绿养绿方针,逐步减少学校投资。
2.苗圃必须为美化校园服务,同时也要为社会绿化活动服务。 3.苗圃应充分利用自身条件,开展新品种繁殖,每年自行嫁接套接,培育及补进新品种各2~3个。
4.苗圃的所有名贵花木必须建立账册,详细记明品种、规格、数量、价格、出入苗圃时间、去向等情况。 5.苗圃不准存放私人花卉。
6.苗圃工作人员严禁私自将各类花卉、盆景带出苗圃,违者处以原价五至十倍罚款。 7.苗圃负责校园公共场合、校长室、书记室、会议室的花卉布置、更换和养护。
8.负责学校大型会议会场用花和节日校园单项性美化布置,可收取适当费用。 9.苗圃努力为教职工服务,积极种植各种时令草花、苗木制作盆景出售,对花卉爱好者进行管养技术指导。
四、校园环境卫生工作管理办法 (一)环境清扫 1.工作量:每个环卫清扫人员承包的责任片块,包括路边绿化地及其中小径。 2.清扫时间:每天至少清扫两遍,并全天候保洁。
3.环卫清扫人员还负责房屋下明沟的清扫、冲洗,并要拾清绿化地上的果皮、纸屑等垃圾,并负责清倒路边废物箱垃圾。 4.严格控制蚊蝇孳生地,做到责任片无蚊蝇孳生地。
5.责任片内发现乱倒的垃圾,要及时处理,遇到难题即报上级管理部门由校爱卫会出面处理。 (二)日常管理规定 1.禁止随地吐痰。
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清除;不接受批评教育者,给以记过。 2.禁止在食堂、教师、走廊、窗外、道路、绿化和操场等公共场所乱扔果皮、纸屑、烟头、饭菜等。
3.禁止向校园河内投掷石头、丢弃废物、排放污水,禁止在室内外乱倒污水、乱扔各种垃圾。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清除、捞出。
4.禁止在各种建筑物、设施、树木上张贴大小字报和乱刻画,各部门的通知、海报、广告、启示等必须在指定的广告栏内张贴。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擦洗干净。
5.禁止在办公楼、走廊、盥洗室及厕所内用火处理废纸、杂物,严禁将火种倒人垃圾箱内。 6.禁止在室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四)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六)依法接受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改造的,及时予以维修、改造。
学校不得聘用曾经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其他不适合从事义务教育工作的人担任工作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二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学校、幼儿园安排未成年人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第二十四条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四条 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指导学校落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措施,指导、协助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第五条 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
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应当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用相应的内容和预防措施。
教育部关于高校校园事故处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的处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学生伤害事故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的原则,及时、妥善地处理。
第四条 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指导学校落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措施,指导、协助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五条 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
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应当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用相应的内容和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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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下楼梯应该注意什么?
上下楼梯精力要集中,一律靠楼梯的右边行走,前后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不要并排,不要跑跳,不要追逐打闹,不要前推后拥;发现拥挤现象不要慌乱,要靠墙或扶楼梯扶手止步;不要将身体探过楼梯扶手,更不要从栏杆上下滑。
2、在走廊上应该注意什么?
(1)在走廊上休息时,不要将上半身探出栏杆,更不要攀爬栏杆。
(2)在走廊上行走时,要轻声慢步,不要大声喧哗,不要跑。不要借助栏杆做健身动作,更不要用身体、四肢冲撞栏杆。
(3)不要在走廊内追逐打闹和做游戏。
(4)不要从走廊向楼下扔任何东西。
3、课间活动是应该注意什么?
(1)不要在教室内跑、追逐打闹和做游戏。
(2)不要在门口追逐打闹和做游戏。。
(3)不经老师允许不得出校门。
(4)在校园内活动时不得急跑,不得追逐打闹,不的做恶作剧。在人少的地方活动或游戏,且不要危及他人安全。不要做有危险的活动和游戏。
(5)第一遍上课铃响后立即停止活动,以正常行走速度走进教室。
4、上、放学时应该注意什么?
(1)按规定时间到校,到校后立即到教室做好课前准备。
(2)放学时要以班为单位站队下楼,不得私自提前或拖后。
(3)放学时要随队离校,不得私自提前出校门或在校园停留。
(4)出校门后直接回家,不得在路上停留、打闹、游戏或做其它事情。
校园安全小常识 1、在校时间学生不得无故离开学校,有事外出得向班主任请假。
2、学生上课要遵守纪律,要听从老师指挥,特别是体育课、活动课等,应在老师的指导下使用体育器材。 3、课间玩耍不打闹追逐,严禁爬围墙、爬树、爬走廊栏杆、攀校门等。
4、上下楼梯靠右行,不在楼道玩耍,严禁从楼梯把手上滑下。 5、不喝生水,不买无证小摊的食品,不吃过期或变质食品。
6、不带利器及易燃易爆物品来校,不做危险游戏。 7、午间用膳要服从教师的要求,不在用膳时讲话、嬉戏或做其他事情。
8、注意用电安全,不要乱摸乱动教室、走廊等公共场所的电器设备、开关、插座等。 9、学生放学回家要按时离开学校直接回家,不要在教室、校园内逗留,也不要在街头游逛。
10、上下学要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时看清来往车辆,要走人行横道。学生乘车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如摩托车、三轮车、货动车等),不乘坐超载车辆。
.活动要注强化安全管理,共建和谐校园意安全,要避免发生扭伤、碰伤等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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