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颁布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对学生在校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与处理作出了具体规范。请朋友遵照这个《办法》,具有指导作用。
《办法》出台后,促进学校提高自身的责任观念和预防意识,促进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学生人身安全的保护;将有利于在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妥善、正确处理,维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将建立起良好的法制环境和制度框架,为学校适应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促进学生身心的全面发展,创造必要的外部条件和有力的保障机制。
学校的食品、药品、饮用水及提供给学生的教学用具等物品必须符合安全、卫生标准。
学校选择与学生生活、学习有关的产品与服务时,应当选择质量和安全性能符合相应标准的产品学校组织学生进行文化娱乐、体育、劳动、教学实验等教育教学活动,应当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组织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活动和其他校外集体活动,应当将活动内容和安全保护措施报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活动内容和方式应当适合学生的年龄和生理、心理特点,并做好相应的安全教育和示范,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与服务。
学校应当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生台风、地震、洪水、火灾等重大灾害以及突发公共卫生、环境污染事件时,学校应当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迅速采取应急安全保护措施,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必要时可以临时停课,并及时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
校应当有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机构并配备相应的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学校应当对学校安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处理或者报告有关部门予以解决。 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学生有特殊体质或者疾病,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及时安排学生健康检查和治疗,必要时告知学校;如需请假,应当及时按学校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公安部门应当与学校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机构建立联系制度,协助学校开展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加强对学校及其周边的治安管理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学校消除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和查处危害学生安全的违法活动。
公安、交通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在学校附近的公路和城市道路按规定设置避让学生、禁鸣喇叭、减速慢行、人行横道等交通标志、标线,并做好交通管理工作;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监管。
发生学生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学生,保护事故现场,保全相关证据,及时通知受伤害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为受伤害学生的救护
一、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小学生的安全意识比较薄弱,自我安全意识不强。课下,追逐打闹,你打我一下,我还你一拳,等到伤着一个同学了,才哭着叫着去找老师;还有些同学故意去惹别人,自认为好玩。有的是从打玩架开始,打着打着就真的打起架来了。因此,安全工作,要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要防微杜渐。安全工作,要天天讲,处处讲,时时讲,人人讲,要时时向学生敲警钟。因为学生易冲动,自制力差,可塑性大。我们可以利用班会、晨会,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让安全意识扎根于学生头脑之中。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总会听到这样那样的事儿,其中不少是进行安全教育的好材料,如果我们善于发现、挖掘,学生会很容易接受教育。生活中看到的许多小事同样是很好的安全教育材料,当遇到这样的小事,老师就可以组织学生进行讨论,“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要如何去解决?”学生在讨论中提高防范发生类似安全事故的意识。
二、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对与学生在校的安全,老师应事先做较全面的考虑,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做好学生安全的监督工作。在组织学生进行任何活动前,老师应告知活动在安全方面要注意的问题。校园及周边的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也要告知学生。哪些活动可以进行,哪些不能进行;哪些地方可以活动,那些地方不可以去;哪些带有危险性的动作不能做,都应事先向学生说明,并做强制规定。积极有效地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学生一遇到问题就去找老师,找家长,这是学生缺乏自我保护能力的一个表现。针对这一点,班级里可以开展一些活动,提倡大家自己能解决的小伤小问题自己解决。创设一些情境,教给学生当遇上突发状况该怎么处理,让学生学习自我保护的方法。
四、安全工作要做到位。生命重于一切,安全责任重泰山。事实上,学生大部分时间在学校,大部分时间是在课堂中度过。但千万不要忽视了那少部分的课余时间。我们很多安全事故就是发生在这段时间内的。我们平时的工作就疏忽了这一点,认为学生该休息,我们也该休息,由于大多数学生都是家庭中的独生子女都很受宠,也很任性,此时学生很易失控,最易出乱。因此,我们要善于空档的管理,细致入微的管理。此外教育学生珍爱生命,在日常生活中,珍爱生命。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都只有一次,没有了生命,一切都要免谈。因此我们都要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意识,建设我们的平安校园,使同学们都能健康成长。
保障每一个孩子在学校安全,有序的学习,是每个教育工作者的愿望和义务,由于中小学学生的认知水平、社会能力、防范意识与对抗能力以及校园的规范化建设、人口密度大等原因的影响,每年每个学校都会发生或多或少或大或小的安全事故。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处理呢?
1、立即启动安全应急预案
2、及时报告。无论谁的责任,只要发现学生受到伤害,学校都有义务救治受伤学生,并及时告知学生的监护人和向当地政府、学校的主管部门报告。
3、组织调解。调解时要讲究方法,不能盲来,无论学校是否有责任,首先应表现出对受害人(及其家属)的同情,决不能有理不饶人,因为受害的毕竟是自己的学生,如果学校和当事人没有过错,受害学生家庭经济也比较困难,则根据《处理方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学生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同时,由于我国农民文化素质低,法律观念淡薄,处理事故时往往比较冲动,提出的要求往往是不现实的。此时我们更要有耐心,讲话更要小心,要将事实和法律的规定给受害人及其监护人讲清、讲透。如果受害人的监护人不肯接受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要尽可能引导受害人及其监护人向法院起诉。如果受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和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如出现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学校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可依法要求赔偿。
4、事后总结。事故处理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吸取教训、亡羊补牢,严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确保学生安全。
安全重于泰山,安全就是质量,安全就是生命,安全防范和管理,必须小题大做,无中生有。尽管我们讲得很多,但还远远不够。因为它关系到我们每一个教师和学生最切身的利益、包括身价性命、前程和命运。唯有高度重视、小心谨慎、处处严加防范、把我们应该做的工作做到家,才是保护我们自己、保护他人、保护学校的最佳途径。千言万语最后汇成一句话;事故教训是镜子,安全经验是明灯。一人把关一处安,众人把关稳如山。
校园突发公共事件 是指学校或学校周边地区突然发生的,并对师生生命健康、教育教学秩序或社会秩序构成威胁的公共事件,包括违规办学、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国家教育考试、网络和信息安全、学校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的原则 成立教育部和各地、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全面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形成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以快制快。 通过有效的防范,力争不发生突发事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 发生突发性事件时,应遵循属地化原则,由当地教育工作部门(一般为省级,下同)统一指挥,并即时报告教育部和当地省级党委、政府;事发地(市、县、区)教育部门、高校启动应急预案(不能等上级主管部门的指令)。 党委“一把手”是维护稳定“第一责任人” 。
重大事件教育部门要报请省级党委、政府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处置。特大事件省级党委、政府和教育部要报请党中央、国务院协调中央和国家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对突发事件进行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置。
3.预防为本,及时控制 从法规上、制度上、思想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各种预防措施。 坚持把突发事件控制在基层,就地解决、不扩展,一旦发展,也要尽可能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治安秩序失控和混乱。
4.系统联动,加强保障 发生突发性事件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 有些突发事件的处置要立即报请公安、卫生部门帮助、支持和协助,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5.区分性质,依法处置 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迅速组织救治;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坚持安抚情绪和教育疏导为主,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对于坚持错误、不听劝阻的,要善抓时机,果断“掐头”。
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 1、自然灾害的处理与建议 包括地震、火灾、台风、暴雨、洪水等人力难以抗拒的自然灾害。
预防之道 (1)落实校园硬件设施检查制度,随时维修更新,让天灾的硬件损害降至最低。 (2)要有安全、堪用的安全设备,如灭火器、缓降梯、安全网……等,并须随时检查、维修、更新。
(3)每年定期举行严谨、务实的防空、震灾、消防等演习。 (4)学生集会场所要有足够的逃生门和周详的疏散计划。
案例:四川安县桑枣中学防震教育。 就在距离他们仅数十里的北川,多数学校的学生伤亡惨重。
这所学校因此被网友称为“震后最牛中学”。通信恢复后,老师们接到家长的电话,毫无愧色地告诉家长:“我们学校,学生无一伤亡,老师无一伤亡。”
但是只有这所学校的老师和学生知道,这地震后无一人伤亡的背后是怎样的付出。在那个学校,随处可以看到关于校园安全的标语,比如“责任高于一切,成就源于付出。”
在学校最醒目的位置,摆放着这个学校的升学率统计表以及他们引为骄傲的学生照片,和它们并列的是校园安全机构职责分工图。几乎在任何一个地方,你都能看见安全疏散的指示箭头。
校长发现新楼的楼板缝中填的不是水泥,而是水泥纸袋。他找正规建筑公司,重新在板缝中老老实实地灌注了混凝土。
一栋实验教学楼,建筑时才花了17万元,光加固就花了40多万元。学校没有钱,他一点点向教育局要。
他们会不定期地进行紧急疏散演习,最后让学生们达到了条件反射般的熟练。即使在地震真正发生的那一刻,老师对记者讲述,有些调皮的男孩子在地震发生时甚至还在兴奋说又在演习啦,因为这一切对他们是那么的平常,那么自然。
灾害处理 (1)立即排除障碍,以急救为先。 (2)维持秩序,指导学生作适当的疏散。
(3)依照事先演练准则,作必要的人力与资源动员。 (4)必要时,可向校外相关单位请求协助。
注意事项:(1)确保教师特别是学生的人身安全。 (2)严禁组织学生参加灭火、抗洪及其他抢救工作。
(3)事故发生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抢救,边报警;先救人,后救物”。
1、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工作。
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安全教育机构,营造领导和教师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的人人抓安全、安全人人抓的良好氛围,并将安全教育渗透到学习、生活、劳动等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中。 2. 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力度。
加大安全教育的宣传力度,做到人人讲安全、处处讲安全。 定期召开安全工作汇报会和总结会,检查了解学生的课室、活动场地、体育器械、实验设施、食堂等,及早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组织学习教育部发布的行政规章《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及有关加强学生安全的法规文件,认清形势,把学生安全放在首位。 3、落实岗位责任制。
建立健全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和检查制度。学校安全防范小组要负起领导,组织,指挥的主要安全责任,各分组要负责检查,汇报和落实安全整改措施。
4、落实安全检查和存在安全隐患的统计上报制度工作。各分组成员实行分组包干,责任到人的办法,及时检查安全情况,收集统计存在的安全隐患,掌握安全信息及时处理,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5、加强事故多发时段和多发活动的检查管理力度,如课外活动、劳动、体育课、课间休息、上学、放学之前等是学生活动最激烈、安全意识最淡薄的时候,也是最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
所谓事故处理程序是指事故处理主体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时应当遵循的方式、步骤、时限和顺序。
目的是保证公正合理地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一般来讲包括告知、救援、事故报告、指导与协助、调解、诉讼等程序。
(一)告知告知分两种情况:对未成年学生的伤害事故必须要履行告知义务;对成年学生的伤害事故,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告知其父母或其他家人,要根据受伤害情况和学生本人意愿等因素决定,有时学生受伤害严重,即使学生表示不愿意告诉家里人,但鉴于学生本人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要有人照顾等,学校也要通知学生家长或家人知晓。 (二)救助学校救助义务,就是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学校不能先论过错和责任,首先要做的是尽快救助受伤害学生。
(三)报告报告是指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有对学生伤害、伤亡事故报告的职责。 (四)指导、协助指导、协助是指教育主管部门指导、协助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规定。
(五)协商、调解和诉讼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解决民事侵权争议的方式大体上有三种,即协商、调解和诉讼。 ( 1 )协商是争议各当事方在自愿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直接进行磋商或谈判,互谅互让达成解决争议的协议。
这种解决争议方式的最大特点是没有第三人介入,而完全依靠双方当事人自己解决,争议能否解决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 ( 2 )调解也是解决民事争议的非司法解决方式。
所谓调解是指学生伤害事故当事各方在第三人主持下,通过其劝说诱导,促使事故争议的当事各方在自愿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争议的一种方法。调解与协商的区别是调解有第三人介入,协商没有第三人介入。
调解与协商都是以当事双方的自愿为原则,调解人只能说服劝导而不能自主做出有约束力的决定,争议能否解决最终还是取决于争议双方能否达成协议。调解按照调解主持人的身份不同,可以分为民间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和法院调解。
( 3 )诉讼,俗称打官司,是通过法院解决社会纠纷的一种最有权威和最有效的机制。民事诉讼是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诉讼活动。
与协商和调解相比,民事诉讼是解决学校与受伤害的学生或学生家长之间事故赔偿争议的终局性方式。因此,受伤害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不同意协商、调解,可以依法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我国每年大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中小学生因安全事故、食物中毒、溺水、自杀等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人,也就是说每天将有一个班的学生在“消失”。
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的全国性大型调查发现,安全事故已经成为14岁以下少年儿童的第一死因。校园安全涉及到青少年生活和学习方面的安全隐患有20种之多,其中包括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火灾火险、溺水、体育运动损伤等等。这些都时刻在威胁着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有专家指出,通过安全教育,提高我们中小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80%的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而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的青少年欠缺安全防卫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因此对少年儿童进行安全教育的形势相当紧迫。为了扫除校园安全隐患,国家教育部已将安全教育列入2007年的工作重点,并明确提出:要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内容之中,全面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加强安全教育,树立安全意识,培养学生在紧急情况下的自救能力和处理问题能力,不仅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需要,也是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基本要求。
当前,各级领导都非常重视安全工作。我们要真正提高认识,牢记“隐患就是事故”、“校园安全工作怎么强调都不过分”,我们还要树立“首都教育安全重于泰山,师生生命健康高于一切”的观念。确保青少年学生的安全健康,不仅关系到每个家庭的生活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与祥和,保护中小学生安全,是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责任。为此,我们向全校师生发出倡议:我们朝阳小学要创建“平安校园”,保校园宁静,让孩子平安。
安全!安全!让我们从校园做起,让我们的每一名师生从自身做起。
校园安全十大隐患 一、来自学生之间的暴力、打斗行为。
二、来自学生之间的欺诈、侵权行为。 三、放学后,来自校外不良人员对在校学生的侵害。
四、厕所、校园死角学生聚伙吸烟、打斗行为。 五、商店、食堂、小卖点的食品安全。
六、由网吧等社会文化娱乐场所引发的不安全因素。 七、校园内部的丢窃,包括自行车丢失。
八、失火、触电、溺水,中毒。 九、理化生实验,体育运动中的意外伤害。
十、课间、室外活动时行走、上下楼或违纪攀爬造成的伤害。 校外安全十大隐患 一、校门外道路交通事故。
二、学校周边发生的暴力、打斗、伤害行为。 三、学校周边发生的敲诈、侵权行为。
四、校外不良人员对在校学生的言行和心理威胁。 五、在网吧等社会文化娱乐场所引发的侵权和伤害。
六、因学生旷课、逃学、离家出走在社会上发生的不安全因素。 七、上网游戏、聊天、不健康书刊音像作品造成的不安全因素。
八、社会黄赌毒现象影响学生产生的不安全因素。 九、社会不法分子对青少年的引诱、拉拢、教唆。
十、父母离异,单亲,空巢留守、私租房屋引发的不安全因素。 教育不当产生的十大安全隐患 一、学校制度制订不当出现的安全责任事故。
二、学校预防管理不当出现的安全责任事故。 三、教师法制意识淡薄,方法简单粗暴造成违法,对学生的伤害。
四、场地设施提醒不当造成的学生身体伤害。 五、学习、人际关系等出现心理压力造成的意外。
六、批评方法不当造成的意外。 七、家庭中父母教育子女方法不当引发孩子过激行为。
八、处理问题有失公正造成心理失衡,出现偏激。 九、期望值过高带来心理压力,造成不良后果。
十、逆反心理、特殊个性造成的不良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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