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于2010年4月15日公布, 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我国广大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将得到规范。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工矿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以及对标准化工作的咨询、服务和评审;其他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可参照执行。
有关行业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应满足本标准的要求;已经制定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的,优先适用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标准。
GB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Z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安全生产标准化 work safety standardization 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3.2 安全绩效 safety performance 根据安全生产目标,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取得的可测量结果。 3.3 相关方 interested party 与企业的安全绩效相关联或受其影响的团体或个人。
3.4 资源 resources 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所需的人员、资金、设施、材料、技术和方法等。 4 一般要求 4.1 原则 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健康,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4.2 建立和保持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依据本标准的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4.3 评定和监督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行企业自主评定、外部评审的方式。
企业应当根据本标准和有关评分细则,对本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评定;自主评定后申请外部评审定级。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最高。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评审定级进行监督管理。 5 核心要求 5.1 目标 企业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按照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生产经营中的职能,制定安全生产指标和考核办法。 5.2 组织机构和职责 5.2.1 组织机构 企业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2.2 职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5.3 安全生产投入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并建立安全费用台账。 5.4 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5.4.1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明确主管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企业各职能部门应及时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跟踪、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修订情况,及时提供给企业内负责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主管部门汇总。 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
企业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 5.4.2 规章制度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5.4.3 操作规程 企业应根据生产特点,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5.4.4 评估 企业应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5.4.5 修订 企业应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保证每个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5.4.6 文件和档案管理 企业应严格执行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 企业应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立项和计划 第三章 起 草 第四章 征求意见 第五章 审查和报批 第六章 发布和备案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全生产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根据《标准化法》、《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和《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安全生产标准包括安全生产方面的国家标准(GB)、行业标准(AQ)。 第三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统称安全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下统称国家标准委)对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工作实施管理。
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统称安标委)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工作。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煤矿安全、非煤矿山安全、化学品安全、烟花爆竹安全、粉尘防爆、涂装作业、防尘防毒等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统称分标委)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工作。
第二章 立项和计划 第四条 安全监管总局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组织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由国家标准委下达和公布,行业标准计划项目由安全监管总局下达和公布。
第五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科研院所、协会、学会、中介机构等单位可以申请安全生产标准的立项: (一)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化工作规定的; (二)在安全生产标准范围之内的; (三)市场和企业急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有促进作用的; (四)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推动作用的; (五)规范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行政执法的; (六)规范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市场准入的。 申请国家标准立项的,还需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 对符合本细则第五条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立项条件的,标准起草单位应当在每年10月31日前向相应的分标委秘书处提出制修订安全生产标准的项目建议。 安全生产标准的项目建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制定或者修订的必要性; (二)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 (三)标准的主要内容; (四)完成时限; (五)其他有关情况。
第七条 对向分标委提出的标准立项建议,经分标委会议通过或征询全体委员意见并经主任委员同意后,报安标委秘书处。 对全部上报的标准立项建议,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工作规划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经安标委会议通过或征询全体委员意见并经主任委员同意后,报安全监管总局审议。
第八条 安全监管总局对安标委提出的安全生产标准项目建议进行审查。涉及行业标准的,由安全监管总局确定后下达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制修订年度计划;涉及国家标准的,由安标委向国家标准委申报,按照有关规定审查后由国家标准委下达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
第九条 因安全生产工作急需,确需制订或修订有关安全生产标准的,按照本细则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增加补充计划。 第三章 起 草 第十条 安标委及分标委应当根据国家标准委、安全监管总局下达的标准计划,组织计划的实施,指导和督促标准起草单位开展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安标委及分标委应当及时掌握标准制修订的进度。各分标委秘书处应当每季向安标委秘书处汇报一次标准制修订的进度,安标委应当每半年向安全监管总局汇报一次标准制修订情况,重要情况应当随时汇报。
第十一条 经安标委及分标委确认的标准起草单位应当制定标准工作计划,成立标准起草小组,并确定专门人员负责标准的起草工作。 标准工作计划和标准起草小组名单应当报安标委或分标委备案。
第十二条 标准起草单位应当系统地收集和整理国内外有关标准及规范、规程、文献等资料,及时掌握相关标准的现状、发展趋势和动态信息。 第十三条 标准编写的层次结构(章、条、款、项)、格式、用语、公式、表格和字体,应当遵循GB/T1.1~1.2的规定。
第十四条 标准起草单位应当按照计划,在调查研究、试验验证的基础上,提出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写说明及有关附件,其内容一般包括: (一)工作简况,包括任务来源、协作单位、主要工作过程、标准主要起草人及其所做的工作等;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如技术指标、参数、公式、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的论据(包括试验、统计数据)。修订标准的,应增列新旧标准水平的对比; (三)主要试验(或验证)的分析、综述报告,技术经济论证,预期的经济效果; (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以及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或与测试的国外样品、样机的有关数据对比情况; (五)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关系; (六)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七)标准作为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的建议; (八)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过渡办法等内容); (九)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 (十)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第四章 征求意见 第十五条 标准起草单位在完成标准起草工作后,应当将标准征求意见稿、标准编制说明及有关附件送到分标委秘书处。分标委秘书处应当对标准的格式、。
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以下统称冶金等工贸企业)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标准共有13项一级要素、42项二级要素及194条企业达标标准。
十三项一级要素内容如下:
1 目标。 2
2 组织机构和职责。 2
3 安全生产投入。 2
4 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2
5 教育培训。 3
6 生产设备设施。 4
7 作业安全。 4
8 隐患排查和治理。 5
9 重大危险源监控。 6
10职业健康。 6
11应急救援。 7
12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7
13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8
应该是18个制度
5.4.2 规章制度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原发布者:唐莉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内容 所谓安全生产标准,是指为了实现安全生产,国家及有关行政部门、各行各业、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各项安全技术标准。从工作上来说,包括安全管理标准、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安全操作、安全处置、安全运行标准等方面。从物的方面讲,涉及各种设备设施、厂房与周边环境的诸多安全技术标准;从人的方面讲,有对决策者和管理者的要求,有对操作者的要求,这些都必须遵守一定的安全规范和相应的质量标准,才能确保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 而安全生产标准化,就是指通过制定安全生产标准,使生产过程中的人、机、物、环境各个因素处于安全受控状态;通过管理现场及操作等方面的方法、程序和要求,使安全效益最优;通过生产和实践,使安全生产标准本身得到不断优化 安全标准化建设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安全管理标准化 通过制定科学的管理标准来规范人的思想行为,确定组织成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每一环节,都必须按一定的方法和标准来运行,实现管理的规范化。 管理标准化的内容主要有:管理制度的标准化;组织建设的标准化;安全教育的标准化;安全检查的标准化;事故处理的标准化;科学管理的标准化;应急救援的标准化。 为此,需要做到: 1)建立健全各
⑴、安全标准化的国家标准;(导则、实施指南、评分办法、证书、牌匾等) ⑵、安全标准化的考评办法;(考评机构、内部自评、外部考评、等级认定、公告后发证授牌、五级最低、一级最高) ⑶、安全标准化的激励与约束措施;(三级以上直接换证、六个月内可代替现状评价; 2010年底以后换证者必需达到最底等级、2013年底未达标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⑷、统一大纲培训、统一软件考评;⑸、每三年一次外部考评、每年一次内部自评、发生死亡及重大事故应重新外部考评;⑹、以独立生产系统为考评单位、三项指标最低定级;多个系统以最低定级;⑺、尾矿库为非正常库不得参评;安全标准化的五个支撑体系 1、技术支撑体系; 2、考评标准体系; 3、标准化培训体系; 4、激励约束体系; 5、信息交流体系;安全标准化系统需要制定的制度:1、方针和目标管理制度:方针的制定、发布、传达、评审与修订;目标的考核评价。
2、法律法规管理制度:意识识别;需求识别与获取;融入、评审与更新。3、责任制管理制度:制定、沟通、培训、评审。
4、机构设置与人员任命管理制度:人员任命要求、任命的更新、任命书;安委会的构成、会议记录。5、员工参与管理制度:收集并反馈员工关注的安全事项;确保员工获得参与安全活动的机会;确保员工的拒绝权。
6、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制度的产生、使用、评审、修订和控制。7、外部联系、内部沟通与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对象;事项;投诉的处理;建议的收集与处理要求。
8、管理评审制度:人员组成、评审输入与结果处理。9、供应商/承包商管理制度:选择、评价与管理。
10、安全认可与奖励管理制度:修订安全奖惩制度。11、工余安全管理制度:12、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评价方法;范围;流程;风险控制原则;结果文件化;定期回顾。
13、关键任务识别与分析管理制度:方法;范围;程序;作业指导书;定期回顾。 14、任务观察管理制度:方法;范围;程序;要求 。
15、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员工意识识别与提升;培训需求识别;培训计划编制;培训效果评估。16、设计管理制度:资质;设计审查;技术交底。
17、采矿工艺管理制度:18、生产保障系统管理制度:运输与提升;供配电;通风;防排水;防灭火。19、变化管理制度:风险评价;审批;存档。
20、设备设施管理制度:特别注意维护管理。21、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紧急撤离;顶板;采空区;地表塌陷区;井巷、硐室维护与报废;照明;安全警示标志。
22、作业过程管理制度:凿岩;爆破;支护;提升运输;通风;充填;交接班。23、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24、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人员;设施;危害监测与控制要求;健康监护。
25、人机工效管理制度:姿势;工具;环境。26、安全投入管理制度:经费提取、使用与财务管理要求。
27、安全科技管理制度:28、工伤保险管理制度:29、安全检查制度:范围;类型;内容;频率;人员要求;信息处理。30、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制度:31、应急管理制度:32、事故/事件管理制度:报告;调查;分析;回顾。
33、绩效测量管理制度:内容与计划;人员能力;过程要求;记录;沟通与回顾。34、系统内部评价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资料4.1负责人与责任1.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承诺书2.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文件3.从业人员学习、参与安全标准化活动的记录4.企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的文件5.企业各机构、部门、人员的职责文件6.根据安全责任考核制度,定期考核的有关考核记录7.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情况的有关记录、台账8.人员工伤保险记录4.2 风险管理1.安全评价报告2.风险评价程序文件及记录3.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档案4.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方案5.重大危险源档案,并有定期检测、评估记录6.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4.3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安全培训教育制度;(3)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4)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5)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如:动火,高处作业,吊装等) (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7)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8)安全投入保障制度;(9)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10)事故管理制度;(1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2)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13)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14)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15)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16)消防管理制度;(1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制度;(1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9)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20)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法律法规、标准清单3.企业与上级部门、企业内部各职能部门、各级人员签定的安全目标责任书4.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4 安全培训教育2.管理人员、特种从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记录或安全资格证,新从业人员的三级教育卡3.班组日常安全教育、活动计划和记录4.安全培训教育计划,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培训总结4.5 设备设施。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蜀ICP备2020033479号-4 Copyright © 2016 学习鸟. 页面生成时间:3.10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