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职业健康指南:4.2.2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有获得职业健康检查的权力,并有权了解本人健康检查结果。
(2)劳动者有权了解所从事的工作对他们的健康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危害。劳动者或其代表有权参与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和制订健康监护实施细则的决策过程。
劳动者代表和工会组织也应与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合作,为预防职业病、促进劳动者健康发挥应有的作用。 (3)劳动者应学习和了解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应掌握作业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 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
(4)劳动者应参加遵照本规范指导原则、由用人单位安排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在其实施过程中与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和用人单位合作。如果该健康检查项目不是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强制性进行的项目,劳动者参加应本着自愿的原则。
(5)劳动者有权对用人单位违反职业健康监护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投诉。 (6)劳动者若不同意职业健康检查的结论,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投诉。
4.4 工作场所管理 4.4.1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应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职业接触限值是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 接触,对绝大多数接触者的健康不引起有害作用的容许接触水平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应符合 GBZ2.1, GBZ2.2 的要求。 4.4.2 生产布局合理 生产布局应按照 GBZ1 的规定,尽量考虑机械化、自动化和远端操作,加强密闭,避免 直接操作。
并应结合生产工艺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生产布局应包括总体布局和车间内生产 工艺设备的布局。
总体布局又包括平面布置和竖向布置。平面布置厂房或车间时,应重点考虑在满足主体 工程需要的前提下.将污染危害严重的设施远离非污染设施.噪声声级高的车间与低的车间 分开,热加工车间与冷加工车间分开,产生粉尘的车间与产生毒物的车间分开,并在产生职 业病危害的车间与其他车间及生活区之间设置一定的卫生防护绿化带厂房为多层建筑物竖 向布置时,放散热和有害气体的生产作业应布置在建筑物的高层;噪声与和振动较强的设备 应放置在底层;含有挥发性气体、蒸气的废水排放管道不能通过仪表控制室和休息室等生活 用室的地面下。
车间内生产工艺设备布局应重点考虑达到防尘、防毒、防暑、防寒、防噪声与振动、防 电离辐射、防非电离辐射等的要求。 4.4.3 有害和无害作业分开 产生粉尘、毒物的工作场所,其发生源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逸散不同有毒物质的 生产过程布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时,毒性大的作业与毒性小的作业应隔开,无毒的作业和有毒 的作业应隔开;粉尘、毒物的发生源应布置在工作地点的自然通风的下风侧;如布置在多层 建筑物内时,逸散有害气体的生产过程应布置在建筑物的上层。
如必须布置在下层时.应来 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上层的空气。 无毒和有毒作业的分开方式可以采取有毒作业密闭化、管道化,或者将有毒作业局限在 某个独立的操作间,并采取通风净化的方式将有毒气体排出。
4.4.4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是指可能发生毒物、强腐蚀物质、刺激 性物质泄漏等对劳动者生命健康造成急性危害的工作场所。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物质是指那些急性毒性大、刺激作用强和(或)危 害大的,或者短时间接触可能产生刺激作用、慢性或不可逆的组织损伤、麻醉作用足以增加 可能的意外伤害影响目救能力并降低工作效率的物质。
具体有毒有害物质的确定参考《高毒 物品目录》及 GBZ2.1。 上述报警装置必须经相关部门检定通过,并应建立相应的制度,责任到位,有人负责,班前及定期检查,及时维修保证报警装置能够正常运转。
4.4.5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现场急救用品 现场急救用品包括发生事故时急救人员所用的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如携气式呼吸器、全封闭式化学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鞋靴等:以及对被救者施救所需的急救用品,如做人 工呼吸所需单向阀防护口罩、现场止血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给氧器,有特殊需求的可配备 急救车、防护小药箱等。 急救用品的配置应根据现场防护的需要,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考虑生产条件、化学物质 的理化性质和用量。
急救用品应存放在车间内或临近车间的地方,一旦发生事故.应保证在10 秒内能够获取。急救用品存放地的醒目位置应有警示标识,确保劳动者知晓。
应使劳动 者掌握如何使用急救用品。 上述现场急救用品应安全有效,并应建立相应管理制度,责任到位,有人负责,每日巡 检,及时维修或更新,保证现场急救用品的安全有效性。
4.4.6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冲洗设备 冲洗设备主要指冲眼器、流动水龙头以及冲淋设备在可能发生皮肤粘膜或眼睛烧灼钱、有腐蚀性、刺激性化学物质的工作场所应配备上述冲洗设备,特别强调冲洗设备应用取方便,且不妨碍工作,保证在发生事故时.劳动者能在 10 秒内得到冲洗。冲洗用水应安全并保证 。
厂级安全教育由企业主管厂长负责,企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厂级安全教育应包括劳动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识,本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项内容。 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
车间级安全教育应包括本车间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和规章制度,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
班组级安全教育应包括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卫生事项,典型事故案例,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项内容。 企业职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级安全教育。
企业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返 回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厂长、经理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四十学时。
本条规定的安全教育的教材由劳动行政部门指定或认可。安全教育应包括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知识及安全文化,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企业安全卫生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一百二十学时。
本条规定的安全教育由地市级以下劳动行政部门认可的单位或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应包括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安全文化,工伤保险法律、法规,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程序,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安全教育考核合格者,由劳动行政部门发给任职资格证。 企业其他管理负责人(包括职能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由企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四学时。
本条规定的安全教育应包括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本部门、本岗位安全卫生职责,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文化的知识,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班组长和安全员的安全教育由企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四学时。
本条规定的安全教育应包括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文化的知识、技能及本企业、本班组和一些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返 回
劳动法卫生安全制度的基本内容: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五十二条 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五十三条 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十五条 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第五十六条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五十七条 国家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的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防止生产事故发生,维护职工安全与健康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生产建设过程中把安全生产摆在第一位,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环境和条件,实现文明生产、安全生产。 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分厂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人人关注安全,事事保障安全”,促进公司安全、健康、快速发展。 管理机构与职责 一、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企业安全生产最高领导机构。
全面领导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并研究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公司安全科是企业安全生产专职机构,在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经理(厂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日常工作,并向总经理(厂长)负责。
安环科的负责人由公司任命,并向上级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三、各分厂、车间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厂、车间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分厂、车间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协助本单位领导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四、各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副班(组)长为本班组(兼职)安全员,负责本班组安全管理具体工作。
五、公司各部门对职现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职责划分: 办公室安全职责: 协助公司领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指示,承办公司安委会会议的组织、会议记录、督办事项反馈工作,协助公司领导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并做好工伤事故处理的协调服务等工作。 生产部职责 1、安环科向总经理负责,并在生产副经理的具体领导下开展工作。
负责督促、检查、汇总和报告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制订、修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作业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等制度,并经常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3、坚持逐日巡检制度。安监员对公司安全工作实行逐日巡回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违章行为有权下达行政指令,限期整改,并督促实施。
在生产中遇到重大险情时,有权下令停止作业,并立即上报。 4、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指导职工“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工作。
5、参加各种生产调度会议,提出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建议和要求,参加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大、中修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审查和竣工验收。 6、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年、季、月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计划,并督促实施。
实行月总结报告制度,每月底前要将本月(季、年)安全工作向公司安全领导小组、主管部门和市安监局报告。 7、组织参加事故应急救护和调查处理工作。
建立事故台帐,对轻伤事故负责组织调查处理,重伤以上事故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协助调查处理。
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的基本内容主要有思想教育、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和典型事故教育。
(1)思想教育
思想教育包括思想认识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
1)思想认识教育主要是通过职业健康安全政策、法规方面的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的政策水平,正确理解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严肃认真地执行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
2)劳动纪律教育主要是使管理人员和职工懂得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对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提高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保障安全生产。
(2)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包括生产技术知识、基本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和专业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
1)生产技术知识是指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生产技术过程、作业方法或工艺流程、产品的结构性能,所使用的各种机具设备的性能和知识,以及装配、包装、运输、检验等知识。
2)基本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是指企业内特别危险的设备和区域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有关电器设备的基本安全知识;有毒、有害的作业防护;一般消防规则;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以及伤亡事故的报告办法等。
3)专业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是指某一特殊工种的职工必须具备的专业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包括锅炉、压力容器、电气、焊接、起重机械、防爆、防尘、防毒、瓦斯检验、机动车辆驾驶等专业的安全技术及工业卫生技术知识。
(3)典型事故教育
典型事故教育是结合本企业或外企业的事故教训进行教育,通过典型事故教育可以使各级领导和职工看到违章行为、违章指挥给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的损失,提高安全意识,从事故中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原发布者:铎馨小语
公司卫生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创建一个优美、舒适、整洁的办公环境,树立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2、环境卫生每周五大扫除后进行检查,平时会不定期抽查,每周负责检查卫生的部门责任人将卫生检查结果进行公示,对于不遵守卫生管理制度的部门进行严厉批评,视情况进行处罚。3、卫生清理实行部门责任制,各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要认真对待卫生清理和卫生检查工作,所有的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积极主动地搞好卫生清理,凡在公司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4、卫生工作将纳入绩效考核中。二、办公室卫生管理制度1、各部门办公室内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各部门安排好每天值日人员,值日表需公示。每周五大扫除,坚持长久。2、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桌面、柜台、窗台无灰尘、水渍、污垢、锈迹,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位置。3、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使用过的拖把、抹布必须及时清洗干净晾干放回指定位置。4、墙壁或墙角无蜘蛛网、灰尘、污垢、乱贴和乱挂现象。5、门窗擦洗干净,玻璃透明,无灰尘和污迹。6、饮水机、微波炉等公共用具均在保洁范围内,需经常擦洗保持干净。7、在办公室内用餐需通风,有异味的食物请不要再办公室内食用,保持室内空气清新。8、室内不准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箱内,垃圾框内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的垃圾、污垢或
2.1、主管安全责任: ① 主管人员应负防止意外事故的责任,以身作则遵守安全卫生须知; ② 教导及监督部属遵守执行安全卫生规定并切实明了安全工作方法; ③ 发生意外事故时,应立即联络安全卫生管理人员及上级领导共同谋求对策; ④ 主管人员应与其他人员合作,共同防止意外事故; ⑤ 各主管应熟悉有关安全维护装置及安全保护器材,应负保养责任并保证确实应用; ⑥ 各主管对下属应施以正确的安全工作方法教导: A.使下属确能熟练而安全地完成指定任务; B.对于新进人员或由其他部门调用的人员,应注意其精神体力是否适合该项工作; C.对新进人员应详细解释该部门现有特别危险事项,及其防范办法以确保安全; D.对新进人员应详细解释与他有关的安全工作法。
2.2、员工安全须知: ① 个人行为: A.切实遵守安全卫生须知,依照标准或上级指示工作方法,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方法; B.任何时刻不得无故逗留或徘徊于他人工作地区,非本人所负责操作的机械设备,不得擅自操作; C.放置物料于货架上、高塔上或其他高处,须确保不跌落击伤他人; D.若须从高处抛下物体,地面上则应禁止他人通行; E.移动一个设备或货架时,必须先将放置在上面的未加固定的物体取下; F.不得在生产厂内奔跑、嬉戏、恶作剧或有其他妨碍秩序与安全卫生的行为; G.不可使用压缩空气除身上灰尘及将压缩空气管指向他人; H.若发现漏油、漏气的地方无保护装置及其他不安全的环境时,请随时报告主管或安全卫生管理人员; I.推门出入时,不得用力猛推,以防撞到对面而来的人; J.应尽量避免从施工中之搭架或其他高架下走过; K.不要使用不健全的工具或机械; L.上下阶梯或走过容易滑跌的地方须特别小心; M.安全门出入口必须保持畅通,不得以任何物品堆置,妨碍通行; N.熟记工作场所的出入口、安全门位置,紧急情况时,必须遵守秩序,接受指导; O.禁止搭乘专用搬运货物的电梯或吊车; P.搬运沉重物体,请特别小心; Q.每个员工都必须为防止意外尽一份责任,并互相劝勉遵守安全须知。 ② 服装: A.操作或搬运热的油类或其他物体,以及救火人员必须穿着足以遮蔽全身的衣服及戴适当的帽子,不得将袖子、库管卷起; B.操作或修理一部转动机器或在近旁工作的员工,不应打领带或穿过宽的衣服,使用砂轮或其他无覆盖的高速度转动机械时不能带手套; ③ 电气设备: A.非指定的操作人员不得开动马达及其他电动机械,见有故障或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 B.所有电动机械及电动手工具其外壳必须接地,接地线应定期检查确保接触良好; C.不得擅自修理电气线路及设备,见有故障如过热、火花、或马达冒烟随即切断电源,报告主管通知有关人员进行维修; D.临时电源使用前必须检查清楚,有无绝缘不良、破皮等,避免将其绕在手臂或身体任何部位携带; E.不可把身体及搬运物接触固定电源,防止电线外面包皮漏电产生触电,发现由电线杆上落下的线,应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处理; F.若立于潮湿的处所或金属物上,不用潮湿的手去接触电气设备及其带电部分; G.外人不得擅入变电室及设有围栅的变压器室; H.凡有电线通过的工作场所的地面,如有人来往必须加安全掩盖; I.不得用铜线等金属丝代替保险线。
④ 消防: A.任何时刻保证不得在严禁烟火区域内吸烟或携带火苗; B.搬取或携带汽油、煤油及各种易燃物限用安全油罐或其他盖妥之金属容器; C.一切消防设备,不用于非消防目的工作上; D.器材物料的堆放保存,不得有妨碍消防设备的取用; E.电气设备起火,不得用水灌救,宜用相应的灭火机或砂扑灭; F.有吸烟者,只能在吸烟区吸烟,烟头应放入烟灰缸内; G.工厂整顿及整洁才是消防之上策。 ⑤ 工作场所的清洁: A.保持所有的走廊、过道、阶梯、工作台通行无阻; B.油类或化学物溢漏地面或工作台上时,应立即揩擦或冲洗干净; C.废物不应堆积于操作区或办公室内,不要将酒瓶或脏衣服放于抽屉中或工作场所内; D.地面经常保持干净平坦,一有损坏应即修补; E.每个人养成良好习惯,工具使用完毕,应归还原处,地上有杂物随时拾捡; F.整顿工作场所的原则是每件东西有他的固定存放地方和一切有秩序。
⑥ 安全维护及标志: A.挖掘洞穴,在工作完成前如须暂时离开或搁置时,必须设围护栏杆; B.为搬运、修理设备等工作须暂时拆除地板、地面或栏杆时,应设法加以适当的随时围护,等工作完毕后立即复原; C.一切设备及围护栏杆,不得用作支架或捆绑起重绳索; D.在人行道、通路或可能有人通过的场所上方工作,不论工作是在楼梯上,平台上或管架上一律应设“有人在上面工作”的警告牌于下方; E.存放或使用有毒、易燃及其他危险物品的地方及设备均应设立危险标志。 ⑦ 修理机械及工程设施: A.不对转动中机器作较大的修理工作,若须在转动机器的近旁工作,则人员与机器间必须设有适当的围护; B.若要调整转动的机器或给转动的机器加油等工作,都必须等机器完全停下后才能开始; C.不得用手去摸触机械的转动部份; D.禁止用不适当代替品,如用汽油桶当支架或工作台,用扳手当鎯头,用木箱当阶梯; E。
根据1995年劳动部发布的《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的规定,企业对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的三级安全教育。
厂级安全教育包括: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通知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识,本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项内容。车间的安全教育包括:本车间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和规章制度,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班组级的安全教育包括: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卫生事项,典型事故案例,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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