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沈阳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如何呢?相信这是很多人关注的焦点,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沈阳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及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沈阳市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调整后的统筹基金全面最高支付限额由现行的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年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45万元;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缴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32元。此次调整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职工医保
最高报销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
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的要求,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有关政策进行调整。其中,对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由现行的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
同时,为减轻参保人员大额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待遇,沈阳市就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也予以调整。调整后的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年最高支付限额由现行的. 35万元提高到45万元。需要注意的是,参保人员在2016年本文件发布之日前所发生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费用,按照原规定予以报销。参保人员仅因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费标准调整出现的欠费封锁,可直接由定点医疗机构审核后在院端享受待遇;异地医疗费用在补缴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费后,方可审核报销相关费用。
延伸阅读:
沈阳医保报销范围:
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报销范围
1、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2、因急诊抢救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3、临时外出在就近医院发生的急病住院治疗
4、经审批后转往外地住院治疗
5、经审批后长期居外的参保人员在异地指定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报销范围
1、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2、因急诊抢救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3、经审批后转往外地住院治疗
4、非本市户籍的在校学生寒暑假及法定假日回户籍地期间和外地实习期间、或本市户籍在校学生外地实习期间因疾病住院治疗
5、外出期间因急诊住院治疗
报销流程
经办程序:
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深灰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
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注: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如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
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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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2016年职工医疗保险将会进行调整,调整后医保水平将会在次提高,在目前职工医疗保险报销上提高一个标准。提高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增强了基金的保障能力,进一步减轻参保职工的医疗负担。下面聘才网将为大家讲述2016年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支付标准。
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一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900元
二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650元
三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480元。
参保人员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逐次降低,第二次住院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第三次及以上住院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30%计算。
职工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支付标准
1、起付标准以上(含本数,下同)的由个人帐户支付或个人自负。
2、起付标准以上,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其中个人负担额按下设分段与自负比例累加计算:1万元以下的个人自负比例按一、二、三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分别为12%、9%、5%;1万元以上,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以下的个人自负比例按一、二、三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分别为8%、5%、4%,退休人员按以上自负比例的60%负担。
3、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大病医疗互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个人自负比例为6%,退休人员为4.8%。
职工医保是职工就业后与单位一起依法缴纳并获得保障的政策,2016年重庆市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按照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两部分一起报销。那么2016年重庆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具体是多少呢?下文将为您介绍。
2016年重庆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一、职工医保起付线标准
1. 一级医院住院为上年度本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5%,目前执行的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400元;
2. 二级医院住院为上年度本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8%,目前执行的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40元;
3. 三级医院住院为上年度本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11%,目前执行的三级医院起付标准880元。
4.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以上标准基础上减少200元。
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报销比例
1.在职职工:参加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个人账户,除此之外,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还要按照以下比例划入个人账户。
参保人员年龄 | 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 |
35岁以下 | 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本数的`1.3% |
35岁至44岁 | 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本数的1.5% |
45岁至退休前 | 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本数的1.7% |
2.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资金按本单位在职职工人均缴费基数的4%划入。
个人账户用于职工本人的基本医疗,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医疗、药品费。不得提取现金,不得用于除职工个人基本医疗以外的其他用途。
个人账户资金归个人所有,可跨年度结转使用,可随职工工作调动转移,可依法继承。
个人账户资金分为当年计入资金和历年结余资金。个人账户年末资金,按照有关规定计息,并计入个人账户。
三、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住院医疗费用 |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 |||||
在职 | 退休 | 在职 | 退休 | |||
45岁以下 | 45岁以上(含) | 45岁以下 | 45岁以上(含) | |||
起付标准以上至5千元(含) | 70% | 75% | 85% | 30% | 25% | 15% |
5千元至1万元(含) | 75% | 80% | 90% | 25% | 20% | 10% |
1万元至最高支付限额以是 | 80% | 85% | 95% | 20% | 1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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